村级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村级组织内部事务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和管理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1. 村级组织章程:包括组织的目标、职责、权利、义务、民主决策机制、选举产生与换届等方面的规定,为村级组织内部的管理提供基础框架。
2. 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管理、资金使用审核、财务报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村级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和公正。
4. 村级组织会议制度:包括会议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决策形式、会议记录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会议的组织和决策的合法性和高效性。
5. 村级组织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监督、评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和有效。
6. 村级组织内部纪律与监督制度:包括村级组织成员行为规范、违纪惩处措施、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村级组织内部的纪律和制度执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同地方和组织可能会有一些差别,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村级组织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管理,保障基层民主自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村村民委员会,包括村委会成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村民。
第三条村级组织是以村民的自愿和平等为基础,依法进行管理的基层组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民主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依法治村。
村级组织应当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民自治,提高村级组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治与自律。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加强法治宣传,规范村务管理,促进全民参与村民自治。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配合上级党组织和政府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党的群众工作。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积极开展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村民思想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治意识。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注重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机构,是村级组织的决策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根据村级工作需要聘任专职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自治议事会,讨论审议村务事项;2. 组织和领导村级各项工作;3. 监督村级工作的开展情况;4. 协调处理村级矛盾纠纷;5. 接受并协助履行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职能;6. 宣传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7. 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策。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领导村委会工作,协调处理村级矛盾纠纷,代表村级组织维护村级利益。
村集体组织管理制度

村集体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集体组织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集体组织是指村民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具有自治、独立经济责任和自主经营权的村民组织。
第三条村集体组织的管理应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的原则,依法管理村民集体财产,维护村民利益,促进村民共同富裕。
第四条村集体组织的管理机构包括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和监事会等。
第五条村集体组织的法人资格、财产权属和民主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村集体组织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村委会或其受托的管理机构,对于村集体组织管理中的具体事项进行解释。
第七条村集体组织应当依法依规合规经营,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八条村民大会是村集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
第九条村民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村集体组织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监督村委会及其相关机构的工作,审核和决定村集体组织财务预算等。
第十条村民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委会召集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一条村民大会应当保证村民代表的参会权、发言权和表决权,实现村民自治和民主决策。
第十二条村民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村民利益,对村集体组织的重大事务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村民大会的决议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对于村民大会决定的事项,村民有权向村委会提出询问和质询,并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解释。
第三章村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村民行使权力。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批准村民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监督和评估村委会及其相关机构的工作。
第十八条村民代表大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管理。
第十九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根据村民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村民权益,促进村集体组织的良好发展。
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

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管理,提高村级管理水平,保障村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村级组织和村级工作人员。
第三条村级组织是依照《村级组织条例》设立的组织,负责管理和服务本村,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
第四条村级工作人员是指村级组织依法聘用的从事村级工作的民主选举或委托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村级管理规范第五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村级管理制度,积极为村级工作服务,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村级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级管理组织架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负责任、高效的管理团队。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腐败现象。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对村级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励村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村级工作规范第十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维护村级稳定和发展。
第十一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维护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村民诉求,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联系。
第十二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为村级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第十三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村级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超范围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制度,做好工作记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五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端正工作态度,热忱为村民服务,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不得懈怠工作,不得推卸责任。
第四章村级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级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第十七条村级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村级组织的监督,积极执行村级决策,不得违反村级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村级组织应当鼓励村民监督村级工作,接受村民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

规范村级各项管理制度一、村级组织管理1. 村级民主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并执行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村级经济建设;(2)负责组织村级事务的管理和协调;(3)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服务;(4)组织村级事务评议和监督。
2. 村民大会制度:(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对村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和村民大会执行情况;(2)村民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选民登记和选举管理:(1)建立村民选民登记制度,确保选民名单的真实、准确;(2)选举村民代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
二、村级财务管理1. 村民自治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经济收支;(2)制定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实行财务专人管理,保证财务公开透明。
2. 村级公共财务管理:(1)建立村级公共财务制度,确保公共资金使用合法、规范;(2)财务收支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1. 村级环境整治:(1)建立村级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村庄整洁美观;(2)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治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2.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2)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推广,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以上仅为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为了更好地规范村级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村级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自治组织的良好运行和村级事务的有序进行。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村民自治组织能够共同努力,共同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为打造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村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组两级事务议事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村级对事项进行商议决策,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议事机构及其职责和职权第四条村级和组级议事决策机构包含党员大会、村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程序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议事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村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总支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三、对本总支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六、认真开展党组织、党员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讨论全村重大事项。
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八、组织党员大力发展生产,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第六条村委会工作职责村委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二、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村委工作管理制度

村委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村委工作,提高村委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村委工作管理制度。
二、村委工作管理组织机构1. 村委会:为村级人民政权的基本组织,负责管理和协调本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2.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协助村委会领导工作;3. 村委会副主任:协助村委会主任完成工作,并承担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任务。
三、村委工作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村委会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级章程,不得违法行为。
2. 民主管理:村委会的决策和工作应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公开透明:村委会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重大事项应当报送上级组织。
四、村委工作管理职责1. 落实上级政策:负责落实上级政策和工作安排,推进村级工作。
2. 组织管理:负责村级人事、财务、卫生、教育、环境卫生等工作。
3. 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维护村级社会稳定,处理好村内矛盾和纠纷。
4. 社会治安管理:组织开展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村民生活安宁。
五、村委工作管理流程1. 村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务工作安排和决策。
2. 村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会议,制定村级工作计划和决策。
3. 工作报告:村委会工作负责人每季度向上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六、村委工作管理制度执行1. 责任制度:村委会主任是村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村委工作管理制度。
2. 监督制度:设立村级监督委员会,对村委工作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3.评价制度:对村委工作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表现,整改漏洞。
七、村委工作管理制度修订1. 村民建议:村民有权向村委会提出村委工作管理制度的修改建议,经群众讨论确定。
2. 确认程序:村委工作管理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组织确认。
3. 通知公告:经确认后,对修改后的村委工作管理制度应当及时通知村民,并公示。
健全村级组织的规章制度

健全村级组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发展,保障村民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村级组织成员,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自治组织等。
第三条村级组织的管理原则是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服务为民。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村级组织成立与解散第五条村级组织成立应当经过选举程序,选出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三会一层”组织进行管理。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七条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八条村级组织可以因为工作调整,党员干部非正常离职等原因解散,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
第三章村级组织的职责第九条村级组织的基本职责是领导和管理本村事务,维护村民权益,协调村内关系,促进村民自治。
第十条村委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村民自治条例,组织实施村内工作计划,监督村民自治活动,宣传党的政策法规,维护村内稳定。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村级重大决定,审查村委会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四章村级组织的权力第十二条村级组织有权制定村规民约,审批村内计划和预算,颁发村内奖罚等,实行自治管理。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有权安排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村内矛盾纠纷,推动村民经济合作,促进村民发展。
第十四条村级组织有权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倡文明礼仪,传承民族文化。
第五章村级组织的义务第十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听取村民意见,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及时处理村内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和谐稳定,促进村民共同富裕。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村委会工作效率,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第六章村级组织的监督第十八条村级组织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接受村民监督。
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干部管理方式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推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农村基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农村人口减少,导致农村的人员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群众,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推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村级组织机构改革,解决村务管理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民群众参与度,从根本上促进村务工作的改善与发展。
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制定明确的村级工作计划村级工作计划是村级组织的重要工作计划,必须制定得详细明确。
村委会应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明确村委会及各小组的落实行动和责任人员。
2.加强村干部的队伍建设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必须加强村干部的队伍建设。
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村干部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评价村干部质量的机制,对干部业绩进行考核和奖惩;三是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和管理,使村干部不断成长和进步。
3.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各项村务开支必须有凭有据,避免闲支废费,建立村务公开制度,让村民了解财务收支和村务管理情况。
4.村级公共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村级公共管理与服务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网络,得到农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支持。
村级管理中心要确保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维护环境卫生,保护农民权益,加强食品安全品质监管。
5.落实村民监督制度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必须落实村民监督制度,让村民在村务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村民监督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如各类会议、民意调查、投诉制度等有效的途径,让农民在村务管理中有参与感和发言权。
三、总结综合而言,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农村基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规范村级管理制度

规范村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民自治和村级组织的良好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村级组织的设立村级组织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村委会组织。
村委会工作范围以村为单位,负责村级事务管理,履行村级组织的职责。
三、村级管理机构的设置1. 村级管理机构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委员组成,村委会委员数不超过11人。
2.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由村委会主任提名,村委会副主任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产生。
四、村级管理权力划分1. 村委会负责村级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所属村民的维护。
2. 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村级事务的大政方针。
3.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独立于村委会的监督机构,对村委会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五、村级管理工作职责1. 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委会会议、签发决议、法人证书及与外界协商签订合同或协议。
2. 村委会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代理主任的职责。
3. 村委会委员负责分管村级工作,助理主任处理村级有关事宜。
六、村级管理工作规范1. 村委会应当设立健全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健全村级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村级组织资源。
2. 村委会应当公开村级事务信息,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村委会应当做好民主议事和决策工作,村级大事小事都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4. 村委会应当提高村干部素质,加强村干部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村级管理水平。
七、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1. 对于村委会工作不力,导致村级事务管理出现混乱的,应当追究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 对于在村级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村级干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为村级组织发展做出贡献。
八、村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调整1. 对于村级管理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和调整,确保村级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2. 村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调整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一级村级组织机关备案。
村级组织管理规范

村级组织管理规范南流镇港市村组织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对农村的有效领导,完善村级管理体制,使村级管理工作走上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范。
一、村级组织领导体制村党支部是村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总揽村内工作全局,负责研究决定村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村党支部对村委会实行直接领导,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内全面工作。
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监督,决不允许出现削弱党的领导现象。
二、村务决策1、议事程序。
村级管理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一般性的问题由两委研究决定。
凡村里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严格履行下列程序:(1)党支部研究提出决策方案,或者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请支部同意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2)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并通过后实施。
2、村务要公开(1)公开的主要内容:财务收支、税费征收、“两工”使用、土地调整、计划生育、宅基地划分和审批、集体资产购置和处理情况、各类承包合同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公开的形式:可以利用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发放“明白纸”、广播等形式公开,但必须要把公开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村两委应及时答复,提供法律、政策或上级批示等依据,向群众作出解释。
三、村务管理1、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村党支部的印章,由村党支部确定一名支部成员负责保管;村委会的印章,由村两委研究确定一名村两委成员负责保管,如遇意见不统一,难以确定时,由片党总支协调处理。
各村要分别建立支部、村委印章使用登记簿,实行印章使用登记会签和备案制度,备案的内容包括每次使用印章的时间、事由、批准人签名等。
村级集体组织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集体组织的管理,推动村民自治和村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集体组织是村民自治和管理公共事务的基本形式,是实现村民民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村级组织的设置与权限第四条村级集体组织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集体组织的执行机构,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负责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和协调村民自治工作,负责管理村集体财产和公共事务。
第六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集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村民普遍参加,行使对村务的决定权。
第七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机构,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级集体组织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村民福利事务、安排村内的基本建设、协调矛盾纠纷、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等。
第三章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原则是普遍、平等、直接、秘密,产生的村民代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村务。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的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十二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促进村民自治发展。
第四章村级组织的改进与发展第十三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组织结构,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保障决策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倾听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村民群众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第十六条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定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制订村级管理制度

制订村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管理行为,维护村级秩序,促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村级管理工作,涉及本村内的各项事务。
第三条村级管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法治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治村,依规治村,依德治村。
第四条村级管理工作要坚持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规范。
第二章村级组织管理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本村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村级立法、决策、监督和政府责任追究的职能。
第六条村委会是村级人民政府的执行机构,履行村级行政管理职能。
第七条村党支部是党在村一级的组织,领导和推动村级工作,依法履行党的各项职能。
第八条村民小组是开展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
第三章村级管理职责第九条村委会负责本村的日常行政工作和维护村级秩序。
第十条村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决策、监督和政府责任追究的职能。
第十一条村委会应依法配合镇级政府做好乡村规划、村庄环境整治和基本建设项目等工作。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负责村级党建工作,领导和推动村级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应指导村民小组开展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自治工作。
第四章村级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村委会应依法公开村级行政管理工作信息。
第十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听取和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听取和接受村民的意见建议,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依法接受镇级政府的监督,接受上级政府的考核。
第五章村级管理保障第十八条村级组织设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村级经费合法合规使用,保证村级基本运转和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村级组织应积极落实“五老”保障政策,关心关爱村级“五保”户和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第二十条村级组织应完善村民自治、村级事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村级活动管理制度

村级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村级活动管理,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促进村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助,保障村级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节庆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义务劳动等。
第三条村级活动应以弘扬乡风文明为宗旨,促进村民之间的交流和感情、增进村民的身心健康为目的。
第四条村级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民主参与的原则,不得强迫村民参与活动。
第五条村级活动应本着节俭、务实、文明的原则进行,不得挥霍浪费,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章活动组织与宣传第六条各村干部应当及时向村民宣传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确保所有村民都能充分了解并参与其中。
第七条组织村级活动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流程,并提前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确保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活动组织者需根据活动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活动广播、村级通知等。
第三章活动场所与设备第九条村级活动场所应保证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第十条活动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保证村民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活动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转,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活动场所和设备的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做到明明白白、有据可查。
第四章活动安全与秩序第十三条活动安全是首要任务,各项活动组织者应落实具体责任,保障每位村民的安全。
第十四条活动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第十五条活动秩序是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组织者应严格管理,保证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安静。
第五章活动后勤保障第十六条活动参与者应有相应的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饮食、休息、卫生等。
第十七条活动后应做好场地清理、物品收存等工作,保证场所的整洁和设备的完好。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村级活动应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每项活动都应有相应的监督人员和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纺织路街道村级组织工作制度范本

纺织路街道村级组织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纺织路街道村级组织的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和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纺织路街道下属各村级组织,包括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等。
第三条村级组织工作应遵循公正、民主、公开、科学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街道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村级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村级组织的职责和权力第六条村级组织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村级组织的权力包括:领导和协调本村的各项工作,组织居民自治,调解纠纷,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等。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
第三章村级组织的工作流程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作流程包括:收集信息、制定计划、执行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等环节。
第十一条村级组织应加强信息收集和处理,关注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收集的信息,村级组织应制定年度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在执行工作过程中,村级组织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村级组织应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工作效果。
第四章村级组织的内部管理第十五条村级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和权责。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衡量工作绩效,激励表现突出的人员,对低效率、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村级组织如何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如何管理制度一、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内涵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村级组织运作、提高村级管理效能、促进村级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其主要包括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委会制度、监督制度等。
1.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讨论、决定和监督村级事务,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
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促进民主决策和自治管理。
2.村委会制度村委会是村级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管理村级事务,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村委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村级管理效能,加强村级事务的执行力。
3.监督制度监督制度是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村干部和村级事务的监督、对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的监督等。
监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村级组织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的必要性1.促进民主自治村级组织是农村基层自治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村民广泛参与村务管理,实现农村基层民主自治。
2.提高村级管理效能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村级事务,提高管理效能,推动村级事务的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
3.维护农民权益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4.推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三、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代表产生方式、议事规则等。
2.村委会制度包括村委会的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
3.监督制度包括对村干部和村级事务的监督机制、监督结果的公开等。
四、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1.建立法规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为村级组织的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村级组织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XX村组织管理制度

XX村组织管理制度为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制度建设,推动村级组织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现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精神,制订本村村级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一、党务(村务)决策制度(一)党组织委员会(支委会议)议事规则:1党组织委员会议(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2.讨论决定有关事项,以党支部委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3、会议作出的决策,党支部委员必须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决策若需重新调整和变更,由党支部书记提出,并经集体研究决定。
但在未调整变更之前,任何人必须首先无条件执行和遵守。
(二)村“两委”联席会议规则:1两委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
2.讨论决定有关事项,以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始为有效。
3.党员大会议事规则:1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组织,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召开党员大会时,参会党员必须超过到会党员的半数。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以应到会党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涉及到选举事项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病残和外出、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可计入应到会人数)会议举行有效。
(三)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规则:1.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2,召开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3.村民代表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加,所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四)重大事务决策规则:1村重大事项决策的初步方案由党支部提出。
5.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
6.其他村级组织提出的,必须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同时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二、村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规则1.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做到独立核算,民主理财。
村级管理细则范文

村级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管理行为,促进村级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适用范围为全村范围内的管理活动,适用于所有村民。
第三条村级管理细则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村级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村庄的发展。
第四条村级管理细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相对的强制性,村民应当遵守。
第五条村级管理细则的修改,应经过全体村民民主讨论,并经过多数村民的同意方可执行。
第二章村级组织管理第六条村级组织是村级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村支部书记是村级组织的领导者,负责协调村级事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支部书记应当经过村民的选举产生,并按照村民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八条村民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村级组织的工作。
任何村民都有权提出对村级组织的建议和批评。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村民需求和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明确行为准则和责任义务。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村务,如农田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环境保护等。
第三章村级资源管理第十一条村级资源包括土地、水源、林地等,应当合理保护和利用。
第十二条村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能滥用和浪费村级资源。
第十三条村级资源的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偏袒和私心。
第十四条村级资源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章村民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村民享有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等基本权益,应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六条村民有权参与村级决策,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经合法渠道反映问题。
第十七条村民有权依法获得合理的土地、水源等村级资源,不能受到任何人的非法侵害。
第十八条村民有权获得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等,村级组织应当提供相应支持。
第十九条村民有权维护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如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或者诉讼等。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村级管理细则的行为,村级组织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规行为包括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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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
部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有效实现党员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方针,做到农村党员干部年龄层次搭配合理,知识结构广泛全面,根据各级有关党员发展规定及我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二、各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实行书记抓、抓书记,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三、各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发展1名以上的预备党员,培养2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随时保持2名以上的后备干部培养人选。
四、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原则上要求年轻化,知识化;高学历或妇女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至少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专长和带富能力。
五、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中要求德才兼备,任人为
贤的原则,既要考虑年龄结构适宜,又要考虑区域分布合理的格局。
六、党员发展未完成任务的;在发展对象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中,党支部书记拖延3个月以上不召开党支部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且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的;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搞区域限制,优亲厚友经查实的,均视为当年组织工作考核不合格,扣除村党支部书记的全额绩效工资。
七、对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对党支部书记作出责令辞职的处理。
八、本《规定》与《旧营乡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主,没有冲突的,《旧营乡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与本《规定》同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