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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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

不动产:建筑、构筑

(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

(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

(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三、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

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三)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13%

销售或进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农产品

2.9%

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

3.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

出口货物

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

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二)征收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涉农金融机构

2.5%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预征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

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

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二)即征即退

(三)起征点

(四)减征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

(五)不征收

(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

(七)其他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

2.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方式

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

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价外费用含税

2)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

3)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价格偏低或偏高;视同销售行为却无销售额

只征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成本*利润/

成本=收入

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从价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

率)

从量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税率)

4)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

1)允许抵扣

a)增值税专用发票

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

c)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购进一般:除了开具专用发票按13%,其他按扣除率是9%

账面成本:价款*(1-扣除率),在计算时要用价款算

购进特殊:烟叶:进项税额=买价*1.1*1.2*9%

收购烟叶采购成本:(收购金额+烟叶税)*9%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收购金额*20%

d)核定扣除方法

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成本法: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e)完税凭证

2)不允许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

3)进项税额转出

a)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

b)按实际成本:实际成本*税率

c)按净值:净值*税率

4)兼营行为

(二)简易计税方法

3%、5%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建筑业应纳税额

(五)转让不动产

(六)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应纳税额

(七)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

八、出口货物退(免)税

Tips:

1.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时,不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项税都是按13%或9%计算。但是,对于购进货物进项税的抵扣,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因此,如果你单位取得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13%的进项税额。

2.价外费用含税。

3.消费税只有在销售自产商品时才有,只销售不征收消费税。

4.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

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

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5.向外取得销售收入,得普通发票,销售额含税

6.货物保管、装卸搬运6%,运输至香港澳门0%

7.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8.并入一起算增值税:包装物租金,除了啤酒黄酒,逾期

9.只要是农产品收购,都适用扣除率(13%,9%)

10.在计算管理不善时,将价款和运费合并再乘

11.进口就要算关税

1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含税,并且税率为3%

1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14.上海北京出售房子,÷(1+5%)×5%,满两年差价

15.支付税控系统维护费可以全额递减增值税

16.转出进项税:账面成本为5000,含运费200:(5000-200)÷(1-9%)×9%+200*9%

17.公司委托方垫付资金20万:不是价外费用

18.转让设备:÷(1+3%)×2%

19.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3%,2%:抵扣过的:13%,13%

第三章消费税

一、消费税概述

(一)概念: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零售

(二)特点:卷烟要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征收,其他都是单环节征收

(三)作用

二、税目与税率

(一)烟

1.卷烟

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生产)

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生产)

批发环节:11%加0.005元/支(批发)

雪茄烟:36%(生产)

烟丝:30%(生产)

(二)酒

1.白酒:20%加0.5元/500毫升

(三)高档化妆品:15%

三、征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零售

四、纳税义务人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

1.从价: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

3.复合: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率

销售额不含税

(二)视同销售

1.同类:加权平均不用除以(1-比例税率),直接乘消费税率

2.不同类:

1)从价: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组成计税价格=(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复合: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三)委托加工

1.同类:加权平均

2.不同类:

1)从价: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组成计税价格=(加工委托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复合: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

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四)进口

1)从价: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从量: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复合: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五)批发卷烟: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零售专卖店+个体烟摊),采用复合

计税方法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9%+销售数量*250元/箱

(六)零售环节

零售金银首饰等:5%

零售豪华汽车

(七)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八)消费税出口退税

六、征收管理

Tips:

1.只有卷烟和白酒实施复合征税

2.批发卷烟只在批发给零售单位时征税:不含税销售额*9%+数量*250元/箱

3.以旧换新P126背

4.消费税:销售-购进

5.在销售折扣之后收到的收入,要换算成销售折扣之前的

6.视同销售同类,价格按加权平均算

7.注意看题:有的已经是增值税了!!

8.增值税税基含消费税

第四章关税法

一、特点

二、分类

三、征收对象

四、纳税义务人

五、税率

六、优惠政策

七、应纳税额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

1.一般进口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货价+境外包装费+境外运费+境外保

险费+(佣金和经纪费+原材料+特许权使用费)

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2.出口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二)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

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八、征收管理

Tips:

1.无法确定保险费,按照货价加运费的价格总和(可以包含经纪费)×0.3%(千分之三)

2.题目如果问进口增值税,那么注意不要加入不是进口的

3.P153收购价,价外补贴及烟叶税合计13.2万元,用收购价减13.2×9%,所以成本是13.2

×91%

4.合同约定本月收回50%,那么税要乘50%

5.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二、征税对象

经营所得

其他所得

清算所得

三、税率

基本税率:居民企业(25%)

低税率:非居民企业(20%)

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科技企业(15%)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权责发生制)

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境内)=会计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税基优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一)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出租)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3.税金及附加:没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期间费用

5.资产减值损失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投资收益

8.营业外收入

9.营业外支出

(二)纳税调整

1.收入类

2.扣除类调整项目

3.扣除类调整项目的方法:

视同销售成本

职工薪酬

三项经费支出:职工福利(工资薪金总额的14%)、职工教育(2.5%)、工会经费(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资薪金总额的5%)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去掉4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的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收入的15%

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企业所得税,罚金、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税收滞纳金、与

经营广告无关的非广告性支出

4.资产类

(三)亏损弥补

五、税收优惠

1.税基式优惠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直接/间接投资的抵扣(投资额的70%)

2.税率式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20%

高新技术企业:15%

西部大开发企业:15%

3.税额式优惠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应纳税额:

实际应纳税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外抵免-已累计预缴所得

1.境内应纳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境内)*法定税率-减免所得-抵免所得

2.境外应纳税:应纳税额=(境外调整后所得-弥补境外以前年度亏损-境内亏损)*税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七、征收管理

Tips:

1.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分开计算

2.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乘资金为可扣除数

3.微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扣

4.P196好好看

5.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6.别忘了弥补亏损!!

7.对应的采购成本,不用交进项税

8.新技术开发,在最后应纳税所得额减费用乘50%

9.再算利润总和的时候别忘了减税

10.小微企业:人数小于100人,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总资产小于3000万:乘50%

乘20%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征收模式

(二)特点

二、纳税义务人

(一)范围:自然人以及具有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种类:居民、非居民

三、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纳税年度收入总额-5000×12)×适用税率-速

算扣除

(四)劳务报酬:800,20%(应纳税所得额)

(五)稿酬:800,20% 14%

(六)特许权使用费:800,20%

(七)财产租赁:800,20% 10% 修缮费用不超过800 每月!÷12 最后要乘回来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税费-转租租金-修缮费-800或20%

(八)利息股利红利

(九)财产转让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四、税收优惠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按月征收)

1.一般情况

2.特定行业(采掘、远洋运输、远洋捕捞)全年除以12

3.全年一次性奖金

1)含税

工资薪金高于费用扣除额

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

2)不含税

步骤:不含税全年奖金/12 确定其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转换成含税(推导)

含税全年奖金/12 确定其速算扣除数

计算

3)一个纳税年度在两个公司工作过

选择其中一个,另一个奖金按工资算

代扣代缴都包括哪些

4)一个月取得两个公司年终奖

选择一个,另一个并入工资一起算

4.雇主为雇员承担奖金部分税款

5.雇佣和派遣

雇佣:减除5000

派遣:不减

6.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按工资方法)

除以离退休的月份,最后再乘回来

7.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按工资方法)

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最多除以12 最后还要乘回来

8.其他规定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按年征收)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定期定额征收

1.查账征收

工资薪金

借款利息: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

三项经费:工资薪金工会2% 职工福利14% 职工教育2.5%

业主:工资的3倍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 营业收入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捐赠: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所得额有没

有-20%或-400

不能扣除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罚金罚款、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单独计算)

2.定期定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按年征收)

拥有所有权

不拥有所有权

(四)劳务报酬(按次征收)

1.计税方法

一次性收入

连续性收入:一个月为一次

2.税率

3.计税依据

不超过4000,减800

超过4000 减20%

4.计算

5.不含税劳务报酬

换算成含税

(五)稿酬(按次征收)

1.计税方法:出版和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算一次

2.税率:20% 减征30% 因此14%

3.计税依据:4000及以下,减800;4000以上,减20%

4.计算

(六)特许权使用费

1.计税方法:每一项特许权一次

2.税率:20%

3.计税依据:4000及以下,减800;4000以上,减20%

4.计算

(七)财产租赁(按次征收/按月征收)

比例税率:20%,出租居民房屋所得按1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税费-转租租金-规定的修缮费-800或20% 4000及以下,减800;4000以上,减20%

(八)财产转让(按次征收)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采用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

(九)利息股利红利(按次征收)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十)偶然所得(按次征收)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十一)其他所得

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十二)特殊问题

Tips:

1.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换算:

先用不含税奖金收入÷12,算出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含税收入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工资低于5000

(先用不含税奖金收入-x)÷12,算出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含税收入-x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不含税劳务报酬换算:

应纳税额=含税收入-800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只要有年终奖,就要考虑工资薪金低于5000的情况

4.购买彩票所花的支出不能扣(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学习体会收获

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2、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法律技能、思维、思想等的提高) 3、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 1、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所得税的额度, 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 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 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要求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

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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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自考税法笔记

导论第一章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它表现在: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 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二节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1 / 18 (二)税法的特点 .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税法原则第三节大家要记住税法三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公平合理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简述税法原则”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应包括以下内容“以法治税”是指税务工作要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一方面国家要依法征税,另一方面是人民依法纳税。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简述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注意!年月考试题目“试述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二、税收公平合理原则

五大税种计算归纳总结及相关知识(重要)

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 一、税法构成要素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法律承担者,但并非一定是经济负担者)与负税人(正真经济负担者,在税法中不做明确规定,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房价高,想通过税法来打压,总打压不下来,所以并不是政府说要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就是税负的转嫁。 2.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都站在了代征机关的中间,税款的传递业务) 是代征收机构来扣和收,代纳税人去交 不同:业务资金的流向的差别 我国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资金向外流动付款过程中,扣下一部分去交给征税机关) 我国消费税规定有代收代缴义务人。(收款过程中,再多收一部分金额作为税,然后转手付给征收机关)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最基本的要素)的质与量 质的规定性——征税范围——税目 量的规定性——计税依据——税基 4.税率的形式 比例税率(营业税,按行业交通运输业3%,服务业5%等等,17%,13%等)(采用这个税率,收入差距不会有很大变化的,可以鼓励竞争用这个税率,对于企业比较多)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体,承包绝对数变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相对数变化)全和超之分: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也没用全率累进税率(缩小贫富悬殊,用于个人) 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数量,重量,体积等,比如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车按辆,比较简单可行)5.起征点(开始征税达到的起点界限,没达到是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收的,而不是超过部分征,只对收入低部分人可以享受,比如个体的增值税、营业税)与免征额(免征的数额,没达到的不征,达到或者超过是按超过部分征收,都可以享受) 6.减免税种类 税额=税基×税率 (1)税额式减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2)税基式减免:国债利息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残疾人员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100%扣除。(给他发4000,可以按扣8000扣除) (3)税率式减免:例如营业税中高速公路通行费(正常情况是按5%)收入减按3%税率计算营业税 二、常见税法分类

税法笔记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 不动产:建筑、构筑 (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 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 人 (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 (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三、纳税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 万 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 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三)一般纳税人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13% 销售或进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加工农产品 2.9% 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 3.6% 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4.0% 出口货物 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 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

(二)征收率 1.3%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涉农金融机构 2.5%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预征率 六、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 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 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二)即征即退 (三)起征点 (四)减征 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 (五)不征收 (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 (七)其他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 2.销项税额 1)一般销售方式 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 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价外费用含税 2)特殊销售方式 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 3)以组成计税价格为销售额:价格偏低或偏高;视同销售行为却无销售额 只征收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成本*利润/ 成本=收入 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从价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 率) 从量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消费税税率) 4)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1+税率) 3.进项税额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应纳税额计算

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应纳税额计算 本文“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应纳税额计算”,跟着出guo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2)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税率 (3)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举例。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中减除。 2.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的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计算注意问题:

(1)总包与分包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全部承包额减除付给分包人 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4)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无同类工程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1)贷款业务指金融机构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 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 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保险业

税收分析工作总结

【第一篇】:2012年税收分析预测总结,税收分析工作总结 12 年一季度组织收入情况分析市地方税务局 2012 年,我局在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组织收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及时对我县税收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预测和分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了税收收入首季“开门红”。现将组织收入及分析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收收入总体情况一季度,较去年同期增收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各项收入9074 万元,,增长%。其中:税收收入6683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2108 万元,同比增长46%;入库教育费附加795 万元,同比增收,增长。 新增地方教育费附加472 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096 万元。2012 年1-3 月税收总收入和各税种收入情况统计(单位:万元)税种总收入营业税个所税资源税城建税征收额9074 2014 1406 105 1194 -73 753 -51 533 -3% 115% -33% 81% 同比增收额同比增长房产税印花税土使税车船税企所税土增税教附加地教附220 80 61 81 1478 42 795 472183 -11 34 9 726 4 361495% -12% 126% 13% 97% 11% 83%二、税收收入增长特点(一)分税种来看,呈现7 增 3 降的局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保持高速增长,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同比下降。其中房产税同比增幅达到495%,是烟厂今年3 月份申报150 万房产税;矿业有限公司一季度申报1030 万个人所得税和汞锑科技有限公司申报1434 万企业所得税,造成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较高的增长比例。城建税情况(二)分入库级次来看,中央、省、市、县级收入同步增长。 一季度中央级累计入库税收1730 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是受所得税的增长带动。省级累计完成税收1333 万元,同比增长47%,市级税收收入300 万元,同比增长,另外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也增加了市一级次的收入。县级累计税收收入3320 万元,非税收入914 万元,共增长1634 万元,增长41%,县级收入增长受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的高速增长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开征的带动,拉动了地方财政收入。 (三)分行业来看,呈现稳中有增。第二产业入库税收5366 万元,增收2433 万元,增长82%,第三产业入库税收1467 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第二产业中采矿业入库2634 万元,同比增长250%,卷烟制造业入库1126 万元,同比增长53%,建筑业入库1465 万元,同比增长23%。矿产、烟草业和建筑业一直是税收的主力支撑,三行业的增长尤其是矿产业的快速增长,有力拉动了一季度税收收入进度;第三产业各行业较为均衡,其中批发零售业197 万元,交通运输业258 万元,住宿餐饮业195 万元,金融业206 万元,房地产业397 万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3 万元。总体情况与上年持平。 三、税收增减因素分析(一)、宏观经济对税收影响从县的经济发展看,我县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生态工业园区、工业园区配套设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施建设,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吸引更多投资,有助于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已超过 4 亿元,同比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超过10 亿元,同比增长70%,特别是随着烟厂、水泥、复肥公司扩能改造等重点工业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和一些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用,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将得到有效释放。政策性增收因素依然较多,企业效益好转,就业增加,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因此,2012 年县经济发展条件总体好于上年,为税收收入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二)、各行业现状对税收的影响从各行业情况来看,矿产业增长势头依然迅猛,矿产市场价格仍然处于高位,其中矿价格38 万元/吨,锑粉4 万元/吨,铅锌粉8 千元/吨。较好的市场价格刺激了矿产企业扩大生产,抛售往年积累库存,源矿业有限公司分别缴纳各项税费1522 万元和1065 万元,比往年同期增长较大。

CA税法总结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知识点1】税法基本点 1.税法核心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件法定+税务合法性)。 2.基本原则:法定、公平、效率、实质课税原则 3.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高于行政法、规章等 (2)法律不溯既往原则:之前行为,用旧法不用新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行为,二法不同,用新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同一事项,有特别和普通法时,用特别法,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特殊法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释义:实体法指各税种税法;程序法指征管法、行政法等。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知识点2】税收范围 1.全归国家:消费税(含海关代征)、车购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与国家共享: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 央,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个人所得、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证券交易印花税。 3.全归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增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增值税。 【知识点3】国际税收关系 1.税收管辖权划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注意:属人原则分为: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2.国际重复课税:产生于管辖权的重叠,签署税收协定可减少重复课税 3.国际避税、反避税和国际税收合作。 第二章增值税法 (详见后面说明)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1】消费税特点及征税环节 1.特点:范围选择性、环节单一性(卷烟除外)、税负较高且差额大、征收方法灵活 2.征税环节 (1)生产(自产自用特定情况需缴消费税,见后面章节)、委托加工、进口 (2)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扣代缴。组成价格不含利润率,从价含从量税,(成本+消费税从量)/(1-T) (3)进口:(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从价)或(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量)/(1-T)(4)零售:金银、钻石、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消费税5%,其他环节不征。 注意:①既销售金银等,又销售其他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分别核算,分别征收;未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征收,在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5%征收;与金银等组套销售,全额征5%;②包装物无论会计如何处理,价税分离后计入销售价格,5%征收;③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差价价税分离计税,但包金包银、镀金渡银产品在生产环节纳税。 (5)批发(卷烟):卷烟批发环节多征一道税(雪茄、烟丝批发环节只征增值税) 注意:邮寄入境的消费品纳税人——收件人,跟进口的是进口人纳税一个道理 【知识点2】税率:①定额+②比例+③复合: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 注意:从高征税两情况:①兼营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量与额的;②成套出售的。 【知识点3】税目: 1.烟类——卷烟、雪茄、烟丝: (1)卷烟: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卷烟批发环节5%。甲乙的划分为不含增值税≥70为甲类,56%+元/支、乙类36%+元/支。 注意:卷烟定额甲乙类相同:元/支,200支=1条,250条=1箱。 注意:2015年5月10日起,批发环节为11%,从量为元/支(考试怎么办:看日期) (2)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仅有卷烟5%,无雪茄烟丝 (3)批发商之间不缴纳消费税,卖给零售企业或消费者,才缴纳消费税,不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2.酒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酒精不再征消费税): (1)白酒税率——20%+定额,注意换算 (2)啤酒税率——只有定额:分类标准——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算完分类按照定额计算消费税。 (3)黄酒:240元/吨 (4)其他酒10% (5)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注意:区分以下几个地方: ①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②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默认按照甲类250元/T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啤酒黄酒定额税率,啤酒两档、黄酒一档。 ③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④带有“健”的且≤38°的、或发酵酒为酒基且≤20°的属于“其他酒”10%税率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个人所得税 一、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1.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 2.同一作品又上连载又再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追稿,应与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合并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产,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4.个人出租房屋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800元或20%)×20%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4.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5.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工资所得考点汇总: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2.作为“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职工晚会奖品、劳动分红、职工的奖励;

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00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00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00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00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

(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 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 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 10.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 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 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 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

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 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在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 3、典当行的 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17.增值税视同销售: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 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免增值税。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 21.销售或进口13%的货物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 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CPA税法笔记整理 要点汇总 冲刺复习

2017CPA冲刺复习笔记整理20171012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货物生产及劳务50/商贸80/营改增500 ●1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无运输工具)、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转 让土地使用权 ●6%: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11%)●零税率: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国际运输、航天、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制作发行/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经营者免税 ●租赁: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7%、不动产经营租赁11%、不动产融资租赁11% ●特殊租赁:地铁车厢等(有形动产租赁)、建筑物等(不动产租赁)、停放通过(不动产租赁17%、未 抵扣进项的可以选择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高速按3%)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将资产售出后再回租,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 ●一般纳锐人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3%:销售自产货物: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利发电单位生 产的电力、生物制品、人体血液、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自掘连续生产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来水(没有电);发生应税行为:公共交通、动漫形象设计或境内动漫版权转让、电影放映、文化体育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物或旧货: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过17%或13%、未抵扣3%按2%、旧货: 3%按2%、其他:17%或13%)/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可选择是否放弃减税3%按2%或3%开专票、旧货:3%按2%、其他:3%) ●进项税额:凭票抵扣、计算抵扣(收购农产品13%、有税务章的收费公路票据:价税分离5%或高速3%)、 核定抵扣(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和酒精、植物油:重实耗定税率) ●核定抵扣方法:投入产出法(耗用数量=销售数量*单耗数量/进项=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 扣除率)*扣除率)成本法(进项=主营业务成本*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不动产分次抵扣:不动产及在建工程,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不适用:自行开发、融资 租入、工地临时建筑)(货物用于不动产也适用、改扩建增加原值超过50%也适用)(改变用途变成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在第13个月抵)可抵改不可抵当月转出;不可抵转可抵次月转入,且按净值率折算(未到13个月就转让了,进项可以在转让当期抵扣) ●不可抵扣进项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免税(未计销项)、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进入 消费领域)(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兼用的进项,全部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自然灾害(可抵,不用转出)、其他非正常损失(不可抵,进项税额转出(包括运费进项))、 在建工程(全部转出,无论是否耗用)/使用中的不动产(按净值率转出不可抵扣进项) ●进项税额转出方法:直接计算账面成本*税率、还原计算(适用于计算抵扣免税农产品)、比例转出(产 成品、半成品中外购部分的进项需转出)、净值折算转出(已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销售额:视同销售(外购投分送仍在增值领域应视同销售,顺序组价:近期平均、其他纳税人平均、 成本+利润+消费税)、兼营(多个事项税目不同,分别按税率核算,不可分割从高计税)与混合销售(同一事项货物+服务)、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以旧换新、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以1年为限) ●金融商品买卖差:(卖出价-买入价,先算差额后价税分离,不算期间税费交易费用,金融商品转让不开 具增专票)(老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及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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