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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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课程代码: 04300009 课程名称: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类型: 必修课参考学时: 48学时适用对象: 2012级旅游英语专业学分: 3学分制定人: 审核人:批准人:教务处编制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 04300009 适用专业: 2012级旅游英语专业学时数: 48学时学分: 3学分先修课程:旅游学概论、现代饭店管理后续课程: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导游实务、餐饮服务与管理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旅游英语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综合性非常强、涉及很多学科类别的课程。

该课程涉及我国旅游业宏观管理体制,以及旅游业中各个行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具体的法律规章制度。

学生了解掌握了相关若干重要的旅游政策与法规,方可在日后的旅游服务与管理岗位上称职的工作。

本课程同时又是导游证考试必考课程之一。

三、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教学目标是使旅游英语专业的学生系统地了解、掌握我国旅游业宏观管理体制,以及旅游业中各个行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具体的法律规章制度,熟悉国际惯例,增强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认识正在不断完善、发展的旅游市场,为今后从事旅游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本课程所要完成的能力、知识、素质、情感等目标,具体说明如下,1,能力目标1,能够初步运用旅游政策法规知识解决相关问题,22,能够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与应变能力。

2,知识目标1) 了解法的基本常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2) 理解、掌握常用的各类旅游法律法规知识。

3,其他目标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地遵纪守法,2,具有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地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素质,3,具有良好的旅游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四、课程设置与设计思路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确定,是在“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的课程设计理念指导下完成的。

旅游英语专业主要面向太仓及周边区域国内、国际旅行社、涉外旅游宾馆等企事业单位,第一线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服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

(完整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完整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参考课时】:72学时【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一)知识目标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旅游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律法规》课程标准开设学期:第二学期总课时:32(2学分)编制人:审核人: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旅游法律法规》是导游专业的主干课程,是考取导游资格证的专业必修课。

它是旅游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是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现行旅游法律法规为核心,将旅游法学理论与旅游实践相结合,既涉及一系列法学和旅游学理论,又涉及大量的旅游法律问题实务,知识与技能并重的重要课程。

(二)课程作用通过学习本课程,一方面使学生理解相关理论问题,另一方面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旅游业务中存在的一般性实际法律问题。

二、课程理念及设计思路(一)课程理念课程开发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紧紧盯住旅游市场需求,牢牢贴近一线服务,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本位,打破以往传统的、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旅游相关法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突出技能性、职业化要求,以理论适度、重在实践为原则,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确保本课程整体设计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二)设计思路课程设计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完成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将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养成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

本课程立足于通过完整的导游业务过程来训练学生对安排旅游行程、签订旅游合同、解决旅游纠纷、宣讲国家政策、设立旅游企业等方面的理解和运作能力,注重通过在实训室进行的模拟教学来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注重通过真实的业务实践实现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整合和提升。

三、课程目标(一)素质目标1、树立良好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风尚;2、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大局意识;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4、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及敬业精神;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克服困难的能力。

(二)知识目标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课程中涉及到的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内容,并能够较灵活的运用;2、使学生对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现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对若干重要的旅游法规、文件有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

旅游文化课程标准

旅游文化课程标准

旅游文化课程标准
旅游文化课程标准是指给予学生旅游文化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教育标准。

以下是旅游文化课程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旅游概论:介绍旅游的基本概念、发展历史以及重要性。

2. 旅游目的地:学习各个目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

3.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介绍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原则、方法和策略。

4. 旅游行业管理:讲解旅游行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市场营销、服务管理等相关知识。

5. 旅游产品设计与推广: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营销能力,学习如何设计和推广旅游产品。

6. 旅游文化交流与体验:鼓励学生参与旅游文化交流活动,了解其他文化的同时也传播本国文化。

7. 旅游规划和策划:学习如何进行旅游规划和策划,包括目的地选择、行程安排、预算管理等。

8. 旅游教育与导游服务:培养学生成为优秀的导游人员,学习导游服务技巧、语言能力和沟通能力。

9. 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理:教授旅游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10. 旅游法律法规:介绍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旅游文化课程标准的制定旨在培养学生的旅游文化意识、跨文化交流能力和旅游管理技能,为未来从事旅游业或相关行业的人才提供全面的基础教育。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二O一七年四月修订×××××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一、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二、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三、课程性质专业核心课程四、课程设计《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是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考试的证书课程。

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五、课程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1.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2.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3.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4.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5.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6.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7.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8.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技能目标1.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2.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3.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4.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5.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六、参考学时与学分学时:60学时七、课程结构八、资源开发与利用(一)教材编写与适用《旅游政策与法规》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编世界图书出版社(二)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利用本课程是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市面上符合课程标准的教材较多,但版本偏旧,因此需专业科任教师集体备课,定期收集教案,实现数字化资源共享。

九、教学建议(一)教学方法1.项目驱动教学根据教学内容进行项目设计、实施、检查、评价,在此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充当指导者的角色。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导游服务类专业必修的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类平台课程,其任务是让导游服务类各专业学生具备在旅游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培养其行业通用能力提供课程支撑,同时也为《旅行社门店运营》《旅行社产品策划与营销》等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学时与学分72学时,4学分。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兼顾中高职课程衔接,高度融合旅游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1 .依据导游服务专业类行业面向和职业面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导游服务专业类课程指导方案》中确定的人才培养定位、综合素质、行业通用能力,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突出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和解决旅游服务中各种问题的能力培养,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确定本课程目标。

2 .依据课程目标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需求,对接国家职业标准(初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初级)中涉及旅游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操守,兼顾职业道德、职业基础知识、安全知识,反映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体现科学性、前沿性、适用性原则,确定本课程内容。

3 .以旅游服务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主线,设计6个模块、18个教学单元,将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与职业素养有机融入所设置的模块和教学单元。

依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及各知识点的逻辑关系,序化教学内容。

四、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了解旅游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能依法、合规地解决旅游服务中各种问题。

1 .掌握《宪法》《旅游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2 .能在旅游工作中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会分析和解决旅游服务中的各种问题。

3 .能结合所学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律法规探究学习和拓展学习。

4 .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养成爱国敬业、尽职爱岗的职业品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旅游政策法规》教学大纲所属学院: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导游业务、旅游学概论等适用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属于专业主干课程,是导游资格证考试的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旅游行业的基本政策与法规知识,并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政策与法规知识解决实际从事旅游行业工作的中所遇到的业务问题。

(二)课程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按照“以岗位能力为核心,以工作过程为主线,创新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实现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目标,并结合我国及本地区旅游行业岗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本课程采取以能力培养与证书考试为中心来构建课程内容。

课程围绕导游人员的职业特点与知识要求,立足导游人员职业能力的培养,理论与操作实例紧密结合。

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理解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熟悉我国旅游立法、旅游法律关系、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熟悉与掌握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掌握旅行社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旅游出入境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交通运输法律制度、旅游食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度、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打下良好政策法规基础,同时提升学生在今后从事旅游事业时的知识积淀与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旅游事业。

(二)分目标第1 页1、知识水平: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策与基本理论知识;能够掌握旅游业所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法律法规知识解决旅游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根据所给案例进行法律与政策分析;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与创新能力。

3、情感与态度: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热爱旅游事业;能够在不断的讲解训练中逐渐学习与养成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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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参考课时】: 72 学时【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工作领域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学习项目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合同法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旅行社导游带团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良好心理素保护法律制度、旅游业相关行质和克服困难的能力、树立良好的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风尚。

工作领域工作任务职业能力学习项目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合同法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政策的能力、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保护法律制度、旅游业相关行景区景区讲解克服困难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旅游业管理法律制度、游资源保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风尚。

法律制度等。

三、课程目标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一)知识目标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旅游管理课程标准

旅游管理课程标准

旅游管理课程标准旅游管理作为一门专业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教育质量和培养出优秀的旅游管理人才,制定旅游管理课程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旅游管理课程标准的内容和目标,并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

一、课程目标旅游管理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思维,使他们具备成为优秀旅游管理人才的基本素质。

具体目标包括:1. 掌握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旅游市场、旅游规划、旅游经济等方面的知识;2. 理解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掌握旅游市场的分析和预测方法;3. 具备旅游企业管理的基本技能,包括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景区管理等;4. 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制定旅游营销策略、策划旅游产品等;5. 培养跨学科合作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在多元群体中有效地工作。

二、课程内容旅游管理课程的内容应涵盖旅游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旅游规划、旅游市场、旅游运营和旅游企业管理等。

以下是旅游管理课程的主要内容:1. 旅游市场与市场营销:包括旅游市场的概念、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市场推广等市场营销方法;2. 旅游规划与开发:包括旅游规划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旅游产品的策划与开发;3. 酒店管理与服务:包括酒店营销、酒店服务质量管理、酒店房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4. 旅行社与导游管理:包括旅行社经营管理、导游服务管理等内容;5. 景区管理与运营:包括景区规划设计、景区资源开发和景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6. 旅游经济与投资:包括旅游经济的特点、旅游投资与融资等内容;7. 旅游法律与政策:包括旅游法律法规、旅游政策和旅游管理的相关知识;8. 旅游创新与创业: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标准为了确保旅游管理课程的质量和有效性,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

以下是实施旅游管理课程的建议:1. 确定教学目标和内容:根据旅游管理课程的目标,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和内容,确保与行业需求和学生能力匹配。

《旅游政策法规》说课教案

《旅游政策法规》说课教案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说课教案《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说课教案一、说教材(一)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旅游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依照教学计划,本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是在完成《旅游学概论》后开设的,也为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等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本节课在整个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本节课内容选自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旅游政策与法规》第三章第三节的内容,旨在让学生了解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利用法律做好旅游服务工作和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本课是在认识“导游人员考证制度”的基础上学习的,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最重要的内容。

二、说目标(一)知识目标1、理解导游人员的权利及其行使该权利的条件。

2、掌握导游人员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能力目标1、能够利用法律知识做好旅游服务工作及维护自身的权益。

2、能够提高学生团队合作和自我学习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激发学生正义感,学会尊重他人和自己以及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

三、说内容(一)知识点:1、导游人员的权利概述及4项基本权利。

2、导游人员的义务概述及9项基本义务。

(二)重点和难点:1、教学重点:导游人员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2、教学难点:导游人员的权利及其行使该权利的条件。

四、说教法为突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探究及动手能力,在理论联系实际和启发性教学的原则下,我着重采用了以下教学方法:1、情景模拟教学法:让学生模拟旅游实践中发生的真实案例,提出自己的困惑,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由模拟准备,模拟表演、教师总结评价三步完成。

我是在教学环节第一步“教学导入”中采用。

2、小组讨论教学法:以模拟案例为导向,在小组中激烈讨论,随时提出具有启发和挑战性的问题,让讨论步步深入,并将发言要点比较总结讲评,以此来突破本节难点。

我是在教学环节第三步“分组讨论”中采用。

3、基于任务的探究式教学法:提出导游在带团时比较困惑的法律问题,通过学生探究式的学习,促进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帮助学生强化记忆,突出重点。

《旅游学概论》课程标准

《旅游学概论》课程标准

《旅游学概论》课程标准开设学期:第一学期总学时:72学时(4分)编制人:审核人: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本课程为旅游类专业学生专业基础理论课,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二)课程作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主要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等工作打下专业背景知识与技能。

二、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一)课程设计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旅游行业为宗旨,以旅游行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为引导、重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同时兼顾学生基层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培养。

(二)课程设计思路1、以旅游经济学理论为基础。

本课程涉及大量旅游学基础理论,它为分析旅游活动中的诸多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教学中,根据教育部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对基础理论部分不强调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注重理论的实用性,在教学时间的分配上,基础理论部分占40%左右。

2、以旅游实践中的案例为载体。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大量旅游实践案例,分析旅游活动各环节中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旅游管理人员的旅游行为、服务行为、管理行为的规律及其根源,使学生逐步掌握旅游学学习和工作的方法。

在教学时间的分配上,案例分析的内容占60%左右。

3、以能力培养为最终目标。

旅游从业人员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人。

教学中,以旅游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为中心,以寻找最优化的解决方案为目标,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

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教学方式,即让学生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相关问题;聘请行业专家、兼职教师来校结合他们的丰富经验进行教学,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4、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需要,本课程采用任务教学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小组讨论式教学法、拓展式实训作业法等,组织学生通过主动网上搜索资料以完成工作项目或任务。

三、课程目标(一)素质目标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一定的文化品位与格调;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精神;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旅游概论课程标准

旅游概论课程标准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概论》课程标准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旅游概论(旅游学概论+旅游法规)适用专业:旅游管理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程学分:8计划课时:128学时开课学期: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课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制定时间:2011年4月二、课程性质1、课程性质与类别:本课程是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和入门课程,属于职业基本能力课程。

2、课程目标:是让学生通过学习旅游活动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掌握旅游活动的基本过程和规律,学会分析旅游现象和常见问题,能运用旅游政策法规解决旅游纠纷,进行规范服务。

3、课程的作用:通过本课程学习,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对旅游业的总体认识,为专业其它课程的学习打下牢固基础,进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旅游事业服务。

4、课程特点:本课程包括旅游学概论和旅游法规两个模块,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由易到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逐步提高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

三、课程目标本课程总体目标如下:(一)知识目标1、了解旅游的发展历程,世界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趋势;2、熟悉旅游活动的构成,例如旅游者(主体)的产生条件及流动规律、旅游资源(客体)的类型、评价、开发和保护;旅游业(媒介)的构成及特点;3、掌握旅游市场的调查与划分,我国旅游市场的构成及管理;4、熟悉旅游业的影响及可持续发展的策略;5、辨析道德与法律,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6、掌握旅行社、旅游合同、旅游保险、导游人员、旅游交通、旅游饭店、旅游资源、消费者权益保护、旅游安全、旅游出入境等旅游法律常识。

(二)能力目标①培养学生思考、归纳、辨析能力。

在学习旅游业的发展历史、发展趋势,旅游者产生的条件及流动规律、旅游政策等基础知识的过程中加强训练。

②培养学生组织旅游活动的能力,会安排食、宿、行、游、购、娱各环节;③培养学生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旅游资源的分类与评价、旅游市场的构成、旅游业的影响等进行市场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旅游法规》教案——第七章 合同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教案——第七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教学目标与要求: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的定义、法律效力、解释、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格式条款的规定;熟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合同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违约责任的种类、承担的规定。

教学重点:合同成立的步骤(要约与承诺)、内容和形式: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合同的违约责任教学难点: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的格式条款;合同履行的意义和要求;条款不明的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3)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4)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5)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的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简称“合同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亦自2021年1月1日废止。

合同编共3个分编29章526条,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行规定: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与法规》是以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现行旅游法律法规为核心,将旅游法学理论与旅游实践相结合的应用性课程,是高校旅游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也是获取导游证的必修课程。

该课程是旅游类专业一门重要课程,是一门知识与技能并重的专业基础课程。

《休闲与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是学习该课程的先修课程,它又对学生学习《导游实务》、《模拟导游》、《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计调实务》、《旅游资源与开发》等课程起到指导作用,也为学生高质量的完成毕业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任务该课程的基本任务是向学生传授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合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对调整我国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掌握,了解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掌握基本规范,提高操作能力,为旅游业输送高素质的从业人员。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遵循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盯住旅游市场需求,贴近一线服务。

打破以往传统的、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旅游相关法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将课堂讲授、学生讨论、现场考察、实训操练等方法相结合,实施项目化教学。

课程内容突出技能性、职业化要求,以理论适度、重在实践为原则。

在教学方式上,适度采用项目教学和工作任务教学法,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基础知识与职业技能的双重考核,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1.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2.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3.能够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4.能够完成建立一家旅行社的策划文案;5.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二)能力目标1.具有获取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2.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决策能力;3.具有规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4.具有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科旅游管理专业 课程标准

本科旅游管理专业 课程标准

本科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目标:确立培养具备旅游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的目标,以适
应旅游业的发展需求。

2. 课程设置:包括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涵盖
旅游学概论、旅游市场营销、旅游法规、旅游规划、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等课程。

3.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
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4. 实践教学: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通过实地考察、实习、实验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5. 考试与评价:建立科学的考试与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平时表现、实践
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与评价。

在本科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标准中,还需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
时调整和更新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专业的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课程代码:02121018学时数:总学时42课程类别:专业课开课学期:(第1学期)适用专业:旅游管理开课单位:现代服务与管理系编写时间:2013年10月一、课程定位该课程名称为《旅游法规实务》,计划学分2学分,课程计划学时42学时。

课程属性为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管理学基础》和《旅游管理概论》,在这两门课程基础上有助于学生理解旅游管理中的各个法律事务模块,结合后续的《酒店运作流程》《酒店财务管理实务》《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等课程,将能更加深刻的掌握相关知识。

三、学习目标本课程为专业课程,有较强的使用价值。

课程在了解有关法律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实用性。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主要要让学生了解旅游管理中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工作中相应法律事务的应用。

课程主要从酒店设立开始,重点讲解了酒店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让学生掌握与旅游管理相关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树立职业法律意识;厘清酒店相关的法律关系; 能处理在旅游管理中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实际问题、明确酒店法律责任以及与酒店工作相关的法律要求与规范。

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能知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旅游管理人才。

四、课程教学内容、学时分配和基本要求第一章旅游法概述(3学时)第一节旅游法概要第二节旅游法律关系第三节旅游法律责任重点:旅游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渊源;中国的旅游立法;旅游关系的构成要素。

难点:旅游法律责任种类与承担方式。

第二章合同法律制度(3学时)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和担保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第六节违约责任重点: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不可抗力的含义;合同、合同法、旅游合同的内涵;合同法的原则。

难点:合同变更、转让的含义,违约责任的概念;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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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适用专业:酒店管理授课单位:管理系
学时:64 编写执笔人:常向鹏
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的专业必修课。

也是目前职业资格考试(导游从业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其应变能力。

前导课程:《旅游业导论》、《旅游地理》、《导游基础知识》
同步或后续课程包括:《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行社计调实务》、《顶岗实习》。

二、课程设计思路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开发和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课程设计以完成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任务为导向,将岗位的与旅游政策相关的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

根据工作项目对能力和知识的要求确定教学项目,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项目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单行法规中知识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

课程学习改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习和操作为中心,学生的操作改以往以练习为主为完成现在的模拟和现实的真实工作任务为主。

三、课程目标
通过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群),根据岗位(群)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以旅游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如法院、旅游质量监督所等)和校内仿真的实训室等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三者结合的教学方式,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
1、素质目标:培养学生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3、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帮助学生在旅游管理专业领域中自觉运用党和国家政策、旅游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能力,特别是独立处理各旅游法律纠纷和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具体包括:(1)了解我国及国际的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2)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及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3)能够在真实的旅游接待活动中灵活运用旅游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及导游服务技能,依法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在带团中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并获得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使旅游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与实际旅游接待业务相结合。

四、课程内容、要求及学时安排
五、实施建议
1.教材编写与选用建议
(1)教材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多设计一些结合岗位任务、有吸引力的课堂教学活动,寓教于乐,充分体现在“做”中“学”的教学方法。

(2)教材应将本专业职业项目分解成若干典型活动,按完成工作项目的要求和岗位操作程序,结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组织教材内容。

(3)教材应以学生为本,内容展现应图文并茂,文字表达应简明扼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重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4)教材内容应突出实用性,重视将本专业最新的旅游政策法规及时纳入教材,使教材更贴近本专业的发展和实际需要,符合现代旅游业的发展趋势。

(5)教材中活动设计的内容必须突出主题,具有可操作性。

注重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和提高学生参加活动的兴趣。

2.教学方法建议
(l)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

(2)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模拟审判、旁听审判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

(3)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旅游业的发展趋势,贴近行业市场,采取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着眼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致力于培养学生对旅游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兴趣,积极引导学生提升自身职业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3、教学评价
课程总评由两部分考核组成:平时作业成绩(包括实训)和卷面考试成绩。

总评成绩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实训成绩评估(50%)+考试成绩评估占50%。

实训成绩评估由下列部分组成:旅游政策法规专题调研报告占20%;案例训练结题报告占30%;在模拟法庭中的过程考核占10%;在项目教学中的学生成果报告占20%;专业实习、见习报告占20%。

4.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网络教学资源、投影片、视听光盘等多媒体资源,搭建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联合兄弟院校开发多媒体课件,努力实现跨校多媒体资源的共享。

六、编写说明
1、本课程标准是我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对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结合我院课程改革和建设的实际进程,在行业企业专家与校内教师共同努力下编写而成的。

本大纲适用于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

2、《旅游法律法规》是我院旅游管理专业推行双证书教育改革进行课程开发的产物,符合教育部16号文件的精神,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本大纲所制订的课程标准能够满足旅游管理专业一线岗位对旅游政策法规知识、技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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