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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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工”的办法
为大力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励全体员工践行文化、爱岗成才、勤奋敬业、立功奉献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各项企业文化实践活动开展,对年度基层员工进行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工”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
(二)表彰名额
机关每个部室推荐1人;基层每个车间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积极投身公司企业文化实践活动中,得到群众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同公司文化,积极传播和带头实践企业文化,有典型的具体事例。
2、在生产上带头完成各项业绩指标,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形势任务目标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中做出贡献者。
3、在推进科技进步,研究、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技术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组织生产攻关,解决生产难题,消除生产瓶颈,对工艺、设备进行小改小革做出突出成绩者。
4、在学习培训上,积极参加,刻苦钻研,主动接受培训任
务,学习成绩突出。
5、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在员工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者。
6、在防止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被推荐的员工必须要由所在的班组或部门员工推选,车间职代会小组讨论通过,公司党委进行审定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
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出具有表率作用、群众信服、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三)要重点向生产一线倾斜,面向普通员工。
(四)推选单位要填写《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工”申报表》,推荐“百佳员工”须撰写6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于2008年12月2日前传阅至综合办公室罗俊平。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百佳员工”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先进事迹将在公司进行大力宣传。
对评选出的个人授予“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工”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给予300元奖励。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推荐评选践行企业文化“百佳员工”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