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发票包括哪些-【经验】
不合规发票的定性及处理
企业不合规发票审计的定性及处理2012-05-23 09:33 来源:转自互联网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2015-11-10 06:57:47来源:会计网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合规发票,常见的不合规发票又有哪些呢?详情见正文。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这就是最核心的合规发票的标准了。
下面列举一下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类型,大家在审核取得的发票是否合规时可以参考。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
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
还存在一种情况,经常有人咨询:公司取得的定额发票,由于取得的数量较多,逐一填写单位全称就比较麻烦,能不能刻一个单位名称章,直接在定额发票上盖章?这个想法看上去真是完美,即能保证每张发票上都填写了公司全称,又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可是稍微思考一下,付款方名称应当在销售方开具发票时一次性如实填写,难不成销售方都有你公司的名章?(2)变更品名的发票变更品名的发票就更常见了:购买的是职工福利卡,发票品名填写办公用品,是不是太正常啦。
可是,这也是违法的。
这种发票审核起来比较困难,单纯从发票票面无法鉴别,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了。
(3)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法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代开发票。
(4)假发票这个就比较直接了,发票本身是假的。
目前辨别发票真伪的办法越来越多了,一般可以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无法辨别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开票当地的12366热线查询,或者到当地办税厅查询。
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
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3篇)第1篇:不合规定票据报销管理规定不合规定票据报销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因公业务所产生的各类票据能够得到妥善报销,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义不合规定票据是指在因公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各种出差、外派、因公采购等活动)各种应由财务部门报销的票据,由于票据开具方原因,经财务部门鉴定不符合相关票据要求,导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报销的票据。
二、处理流程业务发生部门在得到财务部门明确通知后,由本部门办事员将相关不合规定票据收集并进行整理,同时出具由本部门正职领导签字的书面说明,其中应写明票据的发生原因、相应经手人员、日期等,经财务部门确认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收到相关材料及票据后进行统计,并于每月第一个签字日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待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相关报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相关票据遵循当月发生当月报销的原则,特殊情况下,不应晚于业务发生后两周。
四、本规定下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并内部执行。
五、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终关账:合规票据VS不合规票据普金网年终关账:合规票据VS不合规票据年就要结束了,各企业财税人员又得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准备工作了,其中,全年票据检查成为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
税法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那么,什么样的票据是合规票据?常见的不合规票据有哪些?一、可税前列支的合规票据1.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与二十二条,总结合规发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发票内容与交易事实一致;即开票方与受票方发生真实交易,而且发票内容符合交易事实,即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2)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3)加盖发票专用章2.收据可以税前列支的收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监制并套印了监制章的财政票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执法机关使用的罚没票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票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票据;各类捐款收据等。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有的则将定性及处罚依据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审计检查问题及认定依据实务案例系列(2)
审计检查问题及认定依据实务案例系列(2)固定资产管理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案例:某单位2019年度“在建工程”科目年初余额1,240万元,当年没有发生额,工程项目性质为办公用房,2008年11月完工,当年交付使用。
截至检查日,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即基建项目并非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才能进行在建工程转固,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及《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 号)“一、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的规定。
处理决定:责令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补充办理竣工转固手续,纳入单位资产核算。
二、不合规增加资产价值案例:某单位2019年市人防商场口部及通风竖井冷却塔改造工程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价值3,419,125元。
工程总投资3,419,125元:工程建设费财政审定值3,047,218元,未送审投资费用共371,907元(包含前期费用172,251元、安装水自动防洪闸136,656元、工程管理费63,000元),未送审投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1 号)第三十条“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重点审查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取、合同协议、施工变更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第三十一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材料”、第四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账务调整”的规定。
处理决定:责令单位对不合规增加资产价值的问题及时整改,正确核算资产价值。
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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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情形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
2.未如实开具发票,包括变更品名等;
3.虚开发票,包括第三方开发票,未发生业务开发票等;
4.假发票;
5.开具发票类型错误,即地税业务开具国税发票或者国税业务开具地税发票等;
6.大头小尾发票;
7.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
8.票面信息不全或者不清晰发票;
9.涂改票面信息发票;
10.机打发票采用手工开具的;
11.已作废版本发票继续开具。
1。
【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老会计人的经验)
【实务基础】发票开具规定和特殊要求备忘录(老会计人的经验)发票的开具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发生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行开具发票和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对于发票的开具除了一般性规定外,对一些特殊性企业、行业等有一些特殊性的规定。
应该说发票的开具是有严格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可能需要承担不合规发票带来的税收风险,比如:可能在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土地增值税计算时不得扣除等等。
本文对开具发票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梳理。
一、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一)发票管理办法的一般性规定1.开具使用范围和时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目前,付款方开具主要是农产品收购和国网公司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中,有先开具发票的,按照发票开具日期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对于这一点的理解,笔者一叶税舟认为应当相互印证着看,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地,没有时间限制地先开具发票,否则在完全还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很容易触犯刑法,追究刑责。
2.开具的基本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检讨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检讨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正确且合规地处理票据入账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然而,各种原因导致的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不合规票据是指企业在收付款过程中,所使用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财务会计准则的票据形式。
这些票据可能包括虚假发票、套牌发票、无证和无效发票等等。
不合规票据入账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失真,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本文旨在对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建议。
通过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定义、影响、原因、方式以及风险对策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引起企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定义和影响,探讨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原因和方式,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对策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启示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方法和思路,帮助企业避免和解决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结构进行简要介绍,以及各个章节或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引言部分将介绍本文的背景和研究的目的,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部分是正文,主要包括两个小节。
2.1 将定义和分析不合规票据的影响,探讨不合规票据入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良影响。
并从财务数据准确性、企业形象、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说明。
2.2 将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原因和方式,从操作层面和管理层面探讨不合规行为的根源,并列举一些常见的不合规入账方式。
第三部分是结论,主要包括两个小节。
3.1 将分析不合规票据入账的风险和对策,从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讨论解决不合规票据入账所面临的风险和可行的对策。
关于如何取得合规发票
关于规范公司费用报销票据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降低公司的税务风险和审计风险,特对公司费用报销作如下规定:一、报销票据要求:1、合格报销票据的种类是各类“发票”和“行政事业收据”,且票据上方必须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发票监制章;普通收据或者白条不得用于费用报销。
2、单位名称必须根据下列单位名称全称填写:“****公司”.3、报销票据必须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款单位是个人(个体工商户),则必须加盖其个人名章。
4、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填写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概括填写物品的票据必须附有购物小票或加盖售货方印章的购物清单。
5、合计总价计算正确,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挖补。
凡不同时具备以上全部要素的票据(除定额发票不受第2条和第4条规定限制外)为不合格票据或者不完整票据,公司财务部将不予受理费用报销。
二、费用报销流程:1、经办人办事完毕取得票据后,按照业务种类填写不同的报销凭证(出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其他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报销票据规范粘贴,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交财务部“费用会计”审核(为提高效率,各部门可确定一名报账员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2、财务部“费用会计”收到票后,及时按本通知对报销票据的要求进行审核,剔除不合规性票据,按照合规票据金额确认报销金额。
3、经办人在费用会计审票后,将票据交财务部财务主管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
4、经办人完善前述审批手续后,将相关报销手续递交公司出纳,由公司出纳按规定办理支付;经办人在领取报销费用时必须在付款章内签字确认。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财务部补充完善。
如公司内控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本通知内容与内控制度相冲突,以内控制度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公司2011年3月25日。
合规发票的要求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4、收到一份培训会议报销单。
有培训会议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的,而且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5、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
(改变商品名称开票)6、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
(接受第三方开发票)7、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
(完全虚开发票)最新发票使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19日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会计人员常见票据处理技巧及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常见票据处理技巧及注意事项课程背景:由于我国目前税收管理过分依赖“以票控税”,给会计人员造成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没有发票不能入账和没有发票入账了也不能税前扣除的误区。
没有发票当然可以入账,至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
实务中不少人把会计和税法搞混淆了。
甚至出现见票做账,无票不入账,没有发票不会做账的状况。
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说发票是唯一合法有效凭证的规定,会计人员不能把合法有效凭证等同于发票。
同时需要指出,某些情况下,即使取得发票也不允许入账。
那么到底哪些票据可以入账,如何入账,可以税前扣除?本次课程为大家进行梳理讲解。
课程收益:授课天数:2天,6小时/天授课对象:企业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税务主管、会计人员等授课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讨论互动课程目录:第一部分:常见的46种票据的处理第二部分:15种不能报销的发票第三部分:税率栏的“0”、“免税”、“不征税”、“*”、“***”及部分涉及发票的问题第四部分:发票丢失如何处理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常见的46种票据的处理一、交通工具票据的处理1. 购物卡、加油卡、ETC卡不征税发票如何入账及纳税申报2. 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及票据汇总单3、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报销?1)公司名下无车辆,能否报销加油费发票?2)桥、闸通行费发票如何入账?如何纳税申报?4、车票、机票入账差旅费?1)火车票、机票、客车票等如何计算抵扣增值税二、其他相关票据的处理1. 无法取得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2. 小规模企业取得专票是否违法?是否属于滞留票?3. 定额发票、手工发票还能用吗?4. 支付境外费用票据5. 增值税红字(负数)发票如何开具?6. 平销返利销售模式,如何入账?如何开票?7.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8.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需要认证吗?9. 自然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 并非所有取得的农产品免税发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案例:这份“餐费”的发票,完全可以计入“会务费”!案例:为何我们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案例:以下10种情况均属于“变名虚开”发票第二部分15种不能报销的发票1. 哪些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2. 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3. 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4. 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5. 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的不能报销6. 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7. 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8. 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9. 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10. 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11. 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12. 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13. 发票抬头中公司名称填写不全,导致没法税前扣除14. 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未打印纸质发票的,不能报销15. 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16. 个人抬头的发票不能报销17. 证据链严重缺失的发票不能报销第三部分税率栏的“0”、“免税”、“不征税”、“*”、“***”及部分涉及发票的问题1. 零税率的适用情况2. 税率栏为免税的情况3. 不征税发票的开具4. 免税与不征税的区别5. 谁可以开具税率栏为“*”的发票6. 哪些情况可以开具税率栏为“***”的发票7.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发票怎么开?税款如何计算?8.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税款如何计算?案例:公司向股东借款用于经营,支付的利息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吗?案例:这4种情况,发票抬头虽不是我公司名称,但是也可以在我公司税前扣除!案例:商家跟顾客讲:消费10元以下不需要开具发票,对吗?第四部分发票丢失如何处理一、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二者同时丢失如何处理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如何处理1、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如何处理三、其他发票丢失的处理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处理2.丢失空白发票如何处理课程总结。
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界定
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界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总结的有关发票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标准及刑事处罚如下:一、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
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二、非法制造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
谈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审计定性及处理郑少峰摘要:不合规发票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存在的,而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不合规发票的出现不仅使经济秩序的监管难度有了大幅的提高,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国家财政收入也带来损失。
本文以不合规发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为例,提出以下几点完善不合规发票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不合规发票;含义;方法;审计定性;审计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含义及鉴定方法不合规发票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依据发票的本身合法性来区分,不合规发票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第二类:发票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
通过综合分析发票鉴别方面的知识,我们可以从发票自身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一)核实发票自身的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以上列举的我国规定的合法票据并一律套印省团级以上税务机关或财政机关的发票监制章的,视为合法凭证。
(二)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发票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发票填开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对这种不合规发票,需采用以下方法进行鉴定。
①来源鉴定法。
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查询领购单位与开具单位是否一致,类别是否相符,对其来源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②票面规范鉴定法。
发票的票面应是没有涂改或挖补痕迹的,票面的相关项目填写一定要齐全。
(三)核实发票的合理性发票的业务内容与出具发票单位经营项目是否有关联,开具金额数是否合理,数量与出具发票单位的规模是否一致等这些因素都可以用于核实发票的合理性。
检查的时候可以依据发票真实性鉴定方法,重点放在合理性推理之上。
(四)核实发票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审计时,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并通过履行符合性测试程序的结果,抽样核实发票报销的实际执行,一是查看经办人、批准人等各自是否按照规定依次签字;二是查看领导人有无越权审批,对连号票据要考虑是否存在买卖串通、化整为零的嫌疑。
发票备注栏的正确填写方法
发票备注栏的正确填写方法一般我们开发票都知道发票的基本要填的内容,但在发票的备注栏方面,往往容易被我们疏忽,今天和深圳顶呱呱来了解下关于发票备注栏1、货运发票——必须的《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2、提供建筑服务——必须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仅限定于“提供建筑服务”有上述要求,如:购买建筑材料、接受设计服务没有上述要求——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3、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必须的销售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4、差额开票——自动打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学习笔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8号)老税官:以上才是引用文件的正确格式?而: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妥否?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老税官:师出得有名!规章的细化规定,得来自于上位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得来自于上位法的授权,得不超过上位法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提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何来加强对此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老税官:税收当然是以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但是,会计的相关规定不是更强调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嘛。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适当引用?下面这一条倒是为数不多的一次横向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发票“八不准”
填开发票的"八不准"规定
(1)不准大头小尾。
所谓"大头小尾",是指发票填开人将复写发票分联分别填写,发票或付款报销联开大金额,而存根联、记账联则开小金额。
(2)不准转借代开。
所谓转借代开,是指填开发票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转借发票或超越工作职责范围,衔私情违章替别人开具发票。
(3)不准"卖甲开乙"。
所谓卖甲开乙,是指发票填开人为了迎合顾客的要求,故意将甲写成乙,帮助他人弄虚作假。
(4)不准拆本使用。
所谓拆本使用,是指用票部门将整本发票拆开零星使用。
它极易造成发票丢失,不易管理。
(5)不准错位开票。
所谓错位开票,是指填开发票部门未按发票的最高面额开票。
例如,开百元的发票不能在千元发票上开具,十元的不能在百元发票上开具。
(6)不准涂改套用。
所谓涂改套用,是指开票部门由于填写错误,为了简化工作而自行在原发票上作涂改。
(7)不准开具空白发票。
(8)不准自行开具公司经营范围以外的发票。
费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
费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2、租金发票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4、差旅费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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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发票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目前我国发票主要类型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7)通用机打(手工)发票
(8)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9)门票
(10)过路(过桥)费发票
(11)定额发票
(12)客运发票
2、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注:如果单位名称或者销售货物名称为中文以外的名称,如TCL集团,PVC管,QQ糖等,不属于违反规定。
3、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的基本要求是: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注:按照这条规定,专票上的所有项目均需填写齐全,如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在实务中有些项目确实无法填写(如住宿费的规格型号,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的数量和单价),这有可能成为税企争议点,期待总局进一步明确。
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人、收款人、审核人是否需要填写,是否需要实名,能否三者同一人,目前尚无明确规定,笔者建议,谁开票,就填谁的名字,收款人和审核人实
在没法填(如单位只有一个财务人员),按照开票人填就是了,否则空着就算项目不齐全,重复不算违规。
4、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注: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折叠票、卷票、电子发票)不写税号,属于填写不规范的发票,没有任何争议。
5、使用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未选择编码或者未按照规定正确选择编码,均属于填写不规范发票,纳税人可以根据发票票面显示的编码简称进行判断。
2018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未显示编码简称的,可以正常使用。
6、税率和开票方式也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