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以及水源保护管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水源保护区划分1.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的地理位置、水质特点以及周围环境情况,将其划分为不同的水源保护区,分为核心保护区、缓冲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2. 核心保护区是水源地的最严格保护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污染活动。
3. 缓冲保护区是核心保护区的外围区域,对各类污染活动设置限制、监控和管理措施。
4. 一般保护区是在缓冲保护区外的区域,对于水源保护区外的分散式污染源,采取合理的防控措施。
三、水源保护管理责任1. 建立水源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2. 水源地政府负责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管。
3. 水源地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四、水源保护设施建设1. 在核心保护区和缓冲保护区建立相应的监测设施和防护设施,包括水质监测站、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
2. 定期对水质监测站进行运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污染物排放和管理1.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缓冲保护区内排放或转移危险废物、病原体等有害物质。
2. 对一般保护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域,要严格控制其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3. 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域内进行采矿、爆破等破坏性工程活动。
六、农业污染防控1. 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控制,采取合理农业措施,如耕地整治、农田防渗等。
2. 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禁止在保护区内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 推广有机农业,减少农业化学品的使用和环境污染。
七、工业企业污染防控1. 对于已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要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其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2. 对新建工业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对水源的污染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八、社会宣传和教育1. 加强对公众的水源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 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使广大公众了解水源保护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工作。
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
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饮用水的问题日益突显。
而一直以来,水源地保护及管理一直都是关系到人民日常生活、社会发展及国家未来的重要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保护水源地是非常必要的。
一、饮用水水源地的定义及特点饮用水水源地,是指生产饮用水的来源,与人们的健康、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息息相关。
饮用水水源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需求之一。
饮用水水源地特点具有三个方面。
第一,它的作用远远超出了生活用水的范畴,涉及到人们的健康、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等方面。
第二,水源地的规划和管理需要考虑水的生态条件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因此比其他区域的基础设施通常都要求更高。
第三,水源地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水的质量和数量都会受到周围自然环境、人类活动带来的影响,需要进行全面协调治理。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社会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迅猛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对饮用水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但是水资源的总量固定,水质也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果不加以保护和管理,将很难满足人们对饮用水的需求。
2. 生态需求。
饮用水水源地是一个环境敏感区域,因此需要进行全面协调治理,保护水文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水取之于自然,用之于社会,水的质量对环境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水源受到污染或损坏,就会导致循环生态系统的紊乱和永久性损失。
3. 经济利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于当地人的经济利益也非常重要。
保护水源地能够保护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维护当地的生态系统的稳定,从而为当地人带来利益。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的措施1. 评估和监测。
对水源地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排查潜在的水质危害,早发现、早预警和早治理水源地特有的问题,保证水质安全和水量充足。
2. 划定保护区。
在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划定保护区,对违法的采、挖、破、毁、排的活动进行制止,防止污染物进入水源地,严禁未经许可的污染性工业,化肥和农药等使用。
《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搞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不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并具体落实。
第四条保护区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上游5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溯米或水源点上游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一级保护区的饮用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GB/T)Ⅲ类水质标准。
第六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证饮用水平安为重点,以保护生态情况良性循环为方针,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辟并重的原则,实现社会、情况、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七条进入或居住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义务。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第九条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第十条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二)使用燃油机动船;三)开山采石、采矿;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濯用品;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八)向水体排放污水;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十一)举行毒鱼、炸鱼、电鱼及危害水生生物的活动;十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妨碍泄洪、影响河势稳定的活动;十三)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整改措施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县城饮用水源是居民生活中不可或者缺的重要资源,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源的质量对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县城饮用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整改措施。
二、整改措施1. 加强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为了保护县城饮用水源的质量,我们将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制定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准,根据水源地的地质、水文、水质等特征,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 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并加强巡查和监测,确保水源保护区内的活动符合保护要求;- 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的管控,禁止污染源的建设和扩建。
2. 完善水源保护区域内的环境管理为了减少水源受到污染的风险,我们将加强水源保护区域内的环境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推广科学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农村污水达标排放;- 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管理,对排放污染物较多的企业进行监管和整改。
3. 加强水源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为了及时掌握水源的水质和水量变化情况,我们将加强水源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水源监测站点,对水源进行定期的水质和水量监测;- 建立水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分析;- 建立水源预警系统,对水质和水量异常进行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预为了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预。
具体措施包括:-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水源保护意识;- 鼓励公众参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例如开展志愿者活动和组织公众参观水源保护区。
三、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估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县城饮用水源的水质和水量,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需求;2. 减少水源受到污染的风险,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3. 建立健全的水源保护管理机制,提高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性。
保护水源地的措施
保护水源地的措施保护水源地的措施旨在防止水源受到污染、维持水源地生态系统稳定以及确保水质安全,以下是几个关键的保护措施:1. 设立保护区与缓冲带: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严禁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任何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排污口设置和有害物质排放。
设立缓冲区,种植防护林带,以减少面源污染和土壤侵蚀。
2. 污染源治理:对水源地周边的工业企业和农业活动进行严格监管,清理、整顿、关闭对水源有潜在威胁的工厂和养殖场,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严禁非法排污。
3. 生态修复与保护:实施生态恢复工程,保护水源涵养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提高水源地的自我净化能力。
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防治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等环境问题。
4. 立法与制度建设:制定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法规和管理制度,完善水源地保护规划,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强化执法力度,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环境监测,公开水质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5.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提高居民、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环保意识,倡导节水、减排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鼓励公众参与水源地保护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6. 科技支撑与监测预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水源地环境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提前预警风险。
推广先进的水源保护技术,研发更高效的污染物处理技术。
7.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制定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政策,限制过度开发和滥用。
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8.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对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
9.推广节水技术:通过推广节水灌溉、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减少对水源地的需求压力。
通过以上多维度、全方位的措施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水源地,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也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形成 治理工作的合力。
整治目标
1 2
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 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健康。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监管 和管理,推动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化。
3
03 对水源地进行评估
根据监测数据对水源地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 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水源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
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管,禁止在保护区内及周边从事污染活 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加强过程管理
对保护区及周边的工业企业、农业活动等实施严格监管,防止废水 、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
08
保障措施与建议
政策保障措施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制定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 确各方责任,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 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包 括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排污收费等方面,引 导各方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一些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污染、生态破 坏等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健康,需要采 取措施加以解决。
指导思想和原则
01 坚持科学治理
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为指导,加强科技创新和成 果转化,提高治理效果。
02 坚持依法治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 的打击力度,推动治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环境保护工作指标
考核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管 理、设施建设、日常监测等方面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范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范文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定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而设立的特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限应与水源地的地理、地质条件相一致,并考虑到水源地的水文地质特征、水质特性和保护需求等因素。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原则1. 经济合理性原则: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保护区划定范围符合实际情况。
2. 水资源保护原则: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以保护水资源为首要任务,严格限制农业、工业、生活等活动的发展,减少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
3. 环境保护原则: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兼顾环境保护,保护区内应严格控制施工、破坏性开发等活动,确保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 风险防范原则: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考虑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对水源地的威胁,尽量减少危险源、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措施1. 范围内禁止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凡与饮用水生产活动无关的农业、工业、生活等活动。
禁止采矿、排污和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对水质影响较大的活动。
2. 严禁污染物排放: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应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弃物等污染物,确保不影响水源地水质和环境。
3. 水资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资源保护,建立完善的水量监测网络,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的动态变化,确保合理利用水资源。
4. 宣传教育: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普及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水的节约利用知识,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
5. 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建设: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防护和监测设备,确保水源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执法1. 监督机构: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保护区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2024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范文
2024年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方案范文如下:
保护乡村饮用水源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为确保乡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保护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水源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乡村饮用水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二、加大重点区域的污染源治理力度,针对农村畜禽养殖、化肥农药使用等行为,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减少对水源的污染。
三、推动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治理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问题,保护乡村水源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乡村居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推动整个社会形成保护水源的共识。
五、加强乡村水环境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乡村水源保护工作的执行力度。
六、强化督查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可以有效保护乡村饮用水源,确保乡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为乡村水源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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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整改措施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整改措施一、背景概述县城作为人口聚集的地方,饮用水源的保护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县城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旨在加强对县城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提高水质安全水平。
二、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根据县城饮用水源的特点,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周边的环境不受污染。
在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污染活动,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
2.加强水源地周边的环境治理对水源地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清理垃圾、废弃物等污染源,修复受损的植被,确保水源地的生态环境良好。
同时,加强对周边农田和养殖场的管理,控制化肥、农药和养殖废水的使用和排放。
3.加强水源地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定期监测水源地水质的机制,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加强对水源地的评估,定期进行水源地环境状况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是县城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们将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排水系统的效率,减少农田中化肥、农药等的流失。
5.完善饮用水源保护法规和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
6.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居民参与水源地的巡查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我们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1.水源地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
2.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监测和控制,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3.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减少农田中化肥、农药等的流失,降低饮用水源的污染风险。
4.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得到完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源的持续保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文件,于2016年发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
它是为了保护我国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而制定的。
该规定总共分为八章四十五条,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涉及的主体: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立、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和程序。
根据不同的水源类型和水质等级,划定了一、二、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规定了划定程序和要求。
第三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制度。
包括水源地环境保护、水质监测、污染源控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容量控制等管理制度。
第四章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和限制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经营、生产和活动,同时对于确实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实施的项目,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制度。
第五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建设、水源地生态修复、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第六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制度。
明确了有关部门和机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检查职责和措施,并规定了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信息公开制度。
要求有关部门和机构定期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情况、水源地质量状况和监测数据等信息。
第八章为附则,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惩罚性规定,并明确了该规定的生效时间和监督机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是我国目前最重要的一项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规,它为保护我国的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该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是指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以下为常见规定内容: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范围。
2. 禁止污染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可能导致水源污染的活动,如工业废水排放、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等。
3. 标志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和重要位置设置标志,提醒人们注意保护水源。
4. 监测和评估:进行定期的饮用水水源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污染隐患和污染事件。
5. 管理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如禁止采砂、非法捕捞等活动。
6. 报告和处置:制定报告制度,要求发现污染事件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7. 绩效考核和奖惩:对水源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公众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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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以及水源保护管理措施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以及水源保护管理措施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1、工业污染工业生产都在把清洁的水资源变为带有污染物质的废水,如果这些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到自然水体中,将对生态环境造成重破坏。
另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弃物进入水体也会造成大量的水污染,如大气污染,最后可能以酸雨的形式污染水体。
2、农业污染现代农业中为了保证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其中不少是高毒农药,这些农药残留经雨水冲刷进入自然水体,造成了对水的污染。
这种污染一面在杀死害虫的同时杀死了食物链上的其它生物,另一面,这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入各种介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保护区的居民还不能够完全、合理施用化肥,扩大有机肥施用量,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从而造成水源的污染。
3、生活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是由人们在生活、生产活动中产生又无法转换,最终流入或渗入水体行为。
如:畜禽养殖场、集中式屠宰场、水产养殖场、农村农药化肥施用、集镇生活污水排放、乡镇垃圾散放、加工企业、“农家乐”等等。
大量的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置,堆积在保护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地保护区域,从而给水源地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而且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的垃圾和污水排放量将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尚未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机制和设施的情况下,农村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加剧。
4、部分农田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问题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见效快,防治效果好,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其使用围日益扩大。
由于追求“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模式,部分农民在农田中施入大量化肥,一面造成土壤肥力过剩,有机氮、无机氮比例失调,氮素转化率低,雨期大量肥力流失,给水体造成污染。
另一面造成土壤有机质降低,土壤板结,土壤理化性状变劣。
同时化肥在空中的逸失,给空气带来污染。
而农药的大量使用,一是遗洒在空气中对人和其它动物造成危害。
二是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三是促使物种多样性减少,造成生态平衡失调。
安全饮水保障措施
安全饮水保障措施一、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是保障安全饮水的基础,对水源的保护至关重要。
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主要包括水源地环境保护、水质监测和治理、建设保护区等。
1. 水源地环境保护:通过建立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化工厂、垃圾填埋场等对水源地的污染,确保水源的安全。
2. 水质监测和治理: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系统,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问题。
同时,加强水质治理,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提高水质。
3. 建设保护区:在水源周边建设保护区,限制农药、化肥、养殖污染等非法活动,保护水源的纯净和安全。
二、饮用水处理措施饮用水源的处理是确保水质达标的重要环节。
饮用水处理措施包括常规处理和特殊处理两个方面。
1. 常规处理:包括单位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运行,以及常规水处理过程中的沉淀、澄清、过滤、杀菌等处理手段。
2. 特殊处理:应根据水质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如活性炭吸附、臭氧处理、逆渗透等,提高水质的净化效果。
三、管网及储存设施保护饮用水的输送和储存环节也是安全饮水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管网保护:加强对饮用水管网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洗,防止管网堵塞、泄漏等问题,保持水质的稳定。
2. 储存设施保护:对于储存饮用水的水箱、水桶等设施要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并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四、饮用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饮用水安全需要进行固定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质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公开信息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1. 饮用水质监测:建立健全的饮用水质监测机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标准,确保饮用水质量合格。
2. 信息公开:水质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知晓度,让公众能够了解水质情况并参与监督。
五、饮用水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保障安全饮水的重要途径。
1. 饮用水安全宣传:加大饮用水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公众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认知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发文字号】[89]环管字201号【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卫生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7.10【实施日期】1989.07.10【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以[89]环管字201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用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2024年饮用水源隐患整顿方案
2024年饮用水源隐患整顿方案
如下: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源的安全性,提出以下整顿方案:
目前,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源存在着各种隐患: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水厂设备老化导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急需采取有效措施来整顿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首先,应加强对地下水源的监测和管理,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地下水源进行治理,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控,避免外部环境对地下水源的二次污染。
其次,水厂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对老化的水厂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和维修,保证水厂运行的正常,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标准。
接着,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控和管理。
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和活动进行整顿,确保水源的纯净。
此外,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整顿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是一项长期而紧急的任务。
只有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管和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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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以及水源保护管理措施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问题
1、工业污染
工业生产都在把清洁的水资源变为带有污染物质的废水,如果这些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到自然水体中,将对生态环境造成重破坏。
另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弃物进入水体也会造成大量的水污染,如大气污染,最后可能以酸雨的形式污染水体。
2、农业污染
现代农业中为了保证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其中不少是高毒农药,这些农药残留经雨水冲刷进入自然水体,造成了对水的污染。
这种污染一面在杀死害虫的同时杀死了食物链上的其它生物,另一面,这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入各种介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保护区的居民还不能够完全、合理施用化肥,扩大有机肥施用量,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从而造成水源的污染。
3、生活污染
生活污染主要是由人们在生活、生产活动中产生又无法转换,最终流入或渗入水体行为。
如:畜禽养殖场、集中式屠宰场、水产养殖场、农村农药化肥施用、集镇生活污水排放、乡镇垃圾散放、加工企业、“农家乐”等等。
大量的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置,堆积在保护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排入水源地保护区域,从而给水源地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而且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的垃圾和污水排
放量将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尚未建立垃圾和污水处理机制和设施的情况下,农村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加剧。
4、部分农田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问题
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见效快,防治效果好,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其使用围日益扩大。
由于追求“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模式,部分农民在农田中施入大量化肥,一面造成土壤肥力过剩,有机氮、无机氮比例失调,氮素转化率低,雨期大量肥力流失,给水体造成污染。
另一面造成土壤有机质降低,土壤板结,土壤理化性状变劣。
同时化肥在空中的逸失,给空气带来污染。
而农药的大量使用,一是遗洒在空气中对人和其它动物造成危害。
二是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三是促使物种多样性减少,造成生态平衡失调。
5、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近年来,为增加农村经济收入,农村畜禽养殖迅速发展,并且其发展规模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由于目前各养殖场和养殖户没有合理的处理设施,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没得到有效的处理,均存在污水乱排现象,极易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6、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到位
保护区全部为农村,存在生活垃圾随地乱倒现象或收集不到位,达不到全部无害化处置要求。
7、滥砍滥伐,水土流失加剧
人为开采土地,造成除草剂、化肥等有害成分的积累,污染水质,并有长期潜在危害。
此外,村民滥砍滥伐,导致水土流失、泥流现象重,以致水源的涵养能力下降,水源破坏重。
8、农村种植和养殖业污染重
农民在从事农业活动时,大量的使用农药、化肥以及牲畜的粪便,这些东西经过雨水的冲刷后直接流进河流、水塘、湖泊以及渗透到地下,造成水源污染。
9、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差
由于农村村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差,随处扔垃圾、堆放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垃圾等现象比较重,或者随地排放生活、生产废水等,这样以来就破坏了生态环境,从而导致环境污染。
二、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措施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防护。
禁破坏水环境及对水源地保护产生危害的活动。
根据水源保护区的防护要求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限期治理生活污染源;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污染防治纳入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系统建设
加强保护水源的监督监测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拓宽监测领域;强化监测深度;完善监督手段;建立监督制度;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确保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建立监测预警
体系,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对策,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
3、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宣传力度
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保护。
设立各种水源保护区标记,并向全市人民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围和管理规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通过建立信息发布等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饮水安全的氛围,重点对沿渠、库、湖围的村民和单位进行水源保护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全市人民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意识。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对水资源保护进行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宣传,提高全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
把每年“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城市节水宣传”等集中宣传活动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多种形式宣传水资源保护建设对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水资源保护建设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
为分隔人类活动对水源的干扰,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加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需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隔离防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等)和生物隔离工程(如防护林)。
水源地边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在保护区边界线外建围网进行物理隔离;水源地边人口稀少的地区,在其保护区边界线进行生物隔离,
由林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适宜的树种,达到生物隔离、生态保护的目的。
5、减少污染,加强水源地保护。
禁向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和在保护区堆放垃圾,在水源保护区禁发展工矿企业,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来自农村与农业生产的面源污染。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乡镇要增设水污染处理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行为惩,综合使用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手段,防止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
6、格执行水源保护措施
建立水质净化监测体系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要保护好饮用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特别要采矿、工业等引起的水源污染和破坏;同时,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水源浸染,加强对农村污水、垃圾、粪便的处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其次,要做好水污染的源头治理,落实“谁污染,谁破坏,谁付费”的政策;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应根据水源水质等隋况,采取适宜的水质净化措施;同时加强水质检验,建立水质监测体系,保障供水安全。
7、加强对水源的调查、分析。
水源监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水源的调查、分析,全面了解当地的地质水文情况,通过物探、地勘、检测化验等手段全面了解、充分掌握水源地的水质情况,为水源选择做准备。
8、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
禁止在250以上山坡地开垦种植作物,这是保护水资源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9、鼓励使用农家肥,少用化肥、农药。
减少使用化肥、农药。
这样直接减少化肥、农药对水资源的污染,而且减少生活对水资源的污染。
选择和支持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一面保护了自己的健康,另一面促进了农业向生态农业的转型,减少农业对水的污染。
10、加大污染的治理力度。
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在种植时,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对于牲畜的粪便,进行合理有效的运用,防治水源的污染;提高污水的治理能力,从根本上对排污区进行治理;加大资金的投入,更换排污设备,从而减少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的排放,或者是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