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育保险新规出台 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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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

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

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江苏省生育保险政策:一、我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审批吗?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

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如何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受委托的村(居),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四、哪些夫妻生育子女仍需要审批?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如何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再生育要求,经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生育。

受委托的村(居)也可以接受再生育申请材料。

六、收养的子女在适用生育政策时如何计算?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不影响夫妻按照政策规定生育。

七、流动人口如何办理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居住在本省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以选择适用本省的再生育规定,在本省办理有关手续;也可选择适用外省户籍一方所在地的再生育规定,在外省办理有关手续。

夫妻双方均不是本省户籍的,不适用本省的再生育规定。

八、婚假、产假和男方护理假是怎么规定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1999年9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季允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第四条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县以上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社会化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五条各级财政、卫生、物价、税务、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应该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第七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第八条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

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

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男方生育险是指针对男性生育健康问题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旨在为男性提供生育健康保障。

男方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对男性生育相关费用的报销标准和范围。

下面将详细介绍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男方生育险报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生育前的体检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后的康复费用等。

具体而言,生育前的体检费用主要包括精子检查、生育能力评估等项目的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生育后的康复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后的康复护理、康复治疗等费用。

这些费用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得到男方生育险的报销。

其次,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政策规定而定的。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会对每项费用的报销比例、报销上限等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精子检查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报销上限为500元;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90%,报销上限为20000元等。

因此,在享受男方生育险报销时,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和政策规定来确定报销金额。

另外,为了能够顺利享受男方生育险的报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医疗证明。

其次,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申请,超过规定时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最后,需要遵守保险合同和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不合理就医将不予报销等。

总的来说,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为了保障男性生育健康而设立的一项保险制度,其报销范围包括生育前、生育期间和生育后的费用,报销标准根据保险合同和政策规定而定,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医疗证明,并遵守相关规定才能顺利享受报销。

希望本文内容能够对大家对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有所了解,并能够正确合理地享受相关保障。

江苏男方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资料要求

江苏男方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资料要求

江苏男方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及资料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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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版《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文

2016最新版《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文

2016最新版《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文近日,江苏省政府以省政府令第94号颁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在《江苏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各地在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上进行的探索和创新,将一些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提升,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

以下是rencai为大家搜集的全文内容。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价格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工会、妇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生育保险重大事项研究,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四)政府补贴资金;(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常州生育保险政策

常州生育保险政策

常州生育保险政策常州生育保险政策: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就生育保险新政的覆盖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待遇保障等内容进行明确,将惠及全市110余万参保人员。

适用范围扩大由原来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扩大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此前,根据省相关规定,我市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障就作出了安排。

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费率动态调整。

在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的前提下,我市将缴费比例从0.8%下调到0.5%,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据测算,每年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约9000万元。

同时,我市明确建立缴费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明确待遇享受条件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

提高待遇标准增加了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

同时,将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提高至2%。

为此,生育保险基金年均增资约2000万元。

明确生育津贴发放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此外,我市在全市范围实行统一的生育保险政策,并建立生育保险调剂金,进一步增强基金共济和保障能力。

2024苏州产假最新规定

2024苏州产假最新规定

2024苏州产假最新规定【女职工产假】依据《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_年2月10日)起,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男方护理假】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假期。

2024苏州育儿假多少天夫妻双方有多少天育儿假?生育多胞胎的有多少天?答:《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

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申领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的交纳与一般员工社保交纳的方式是一致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即可。

一般由社保机构代收上交。

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不发放怎么办产假工资迟迟不发怎么办:1.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2.可以直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之后,单位仍然不支付的。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一、概述职工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生育和抚养子女的基本权利,减轻职工生育和抚养子女的经济压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中符合条件的女性,包括:在本省内从事劳动或就业的女性,以及居住在本省的符合条件的女性。

三、参保条件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对象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省城镇企业或者城镇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农业的独立经营或者合伙经营的女性。

2.在本省城镇居住并从事非农业的个体工商户独立经营或者合伙经营的女性。

3.参加本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

4.户籍在本省城镇或者农村,非本省城镇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女性,按居住地长期居住的女性参保。

四、缴费标准(一) 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与用人单位按月分别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

(二) 合规自主缴纳家庭农场、合伙企业等非工商业主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等非雇佣关系的参保单位和未达到力所能及支付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在法定框架内自主申报缴纳。

(三) 标准和上限缴费基数为应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按月平均数计算。

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全省统一标准,上限不超过本市在统筹区内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

境内企事业单位和企事业省属分支机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按本人申报缴费基数为下限。

五、待遇标准(一) 分娩补助金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在医疗机构正规分娩且附着膜破裂时间自然而然者,享受一次性分娩补助金。

分娩补助金标准为25%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每人每次给付标准金额为1000元。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老政策对比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老政策对比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老政策对比时间:2014-07-24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368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信息索引号466285984/2014-00592生成日期2014-7-23公开日期2014-07-24文件编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发布机构无锡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开形式网站,文件,政府公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有效期长期公开程序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主题(一级)综合政务主题(二级)文秘工作体裁其他关键词规划,社会保障,规定文件下载内容概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94号令),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161号令)相比,新《规定》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调整。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94号令),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161号令)相比,新《规定》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调整。

亮点1: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江苏目前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不在范围之内。

新《规定》覆盖范围扩大,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再加上江苏现行的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意味着全省城乡所有育龄妇女都能享有生育保障。

亮点2:提高了生育保险统筹层次。

针对目前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标准差异较大、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新《规定》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有利于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标准,统一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体现社会保险公平的原则。

亮点3: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男的有生育险吗,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男的有生育险吗,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一、男的有生育险吗,如何领取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男方不可以领生育津贴。

由于生理上的差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体一般都是女职工,这也是生育保险的特点之一,即享受的主要对象具有特定性。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男职工是无法报销生育险的。

男方可以申请护理津贴,是生育保险的另一项补贴,男方参保半年,在孩子出生后,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津贴,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10天,用于护理假期间工资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1、全职太太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男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但是怀孕的配偶因为没有参加工作,所以没有缴纳生育保险。

那么,老婆在生育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可以通过老公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

2、男士也能“休产假”公司为职工正产缴纳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部分,除了能够上边说到的可以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外,还有一部分是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

女职工在生产后,休产假(最少128天)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补贴的方式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男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男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男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男人的`生育保险有何用?
1、男方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2、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3、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________证明。
If you treat every day in your life like the last day in your life, your life will be more exciting.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________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________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用

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用

男职⼯的⽣育保险怎么⽤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加⼤,⽣育保险的对象不仅有⼥职⼯,还有⼴⼤的男职⼯。

只要该男职⼯按照规定参加了⽣育保险,那么在其配偶怀孕⽣产之时也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下⾯,店铺⼩编就这个问题为⼤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

⼀、男职⼯如何使⽤⽣育保险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进⾏了规定,在⽣育保险⽅⾯,即使⼥⽅没有⼯作,只要丈夫参保,同样可以报销⽣育医疗费⽤。

以下是关于男职⼯⽣育保险⽅⾯的规定。

领取《独⽣⼦⼥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出⽣当⽉本单位⼈平缴费⼯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资=当⽉单位⼈平缴费⼯资÷30(天)×10(天)。

注:⽣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完⼩孩五个⽉内,分别由⼥职⼯,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育保险待遇。

⼆、⽣育保险待遇⽣育津贴、⽣育医疗费⽤、计划⽣育⼿术费⽤、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1)⽣育津贴:⽣育津贴为⼥职⼯产假期间的⼯资,⽣育津贴低于本⼈⼯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

⽣育津贴按照⼥职⼯本⼈⽣育当⽉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育保险累计满⼀年的职⼯,在⽣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育保险待遇。

(3)⽣育保险待遇⽣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育(流产)时当⽉本单位⼈平缴费⼯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三、⽣育保险报销期限1、⽣育医疗费,应当在⼥职⼯妊娠⾄⽣育或者终⽌妊娠前申办;2、⽣育津贴、⼀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育医疗费,应当在⼥职⼯⽣育或者终⽌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育⼿术费⽤,应当在⼿术前申办;4、男职⼯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在经过上⾯⽂章的详细介绍后,店铺⼩编相信⼤家已经知道男职⼯应该怎样使⽤⽣育保险了吧。

在其配偶怀孕⽣产的时候除了可以享受⼀定期限的假期,还能在休假的时候领取相应的⼯资,配偶⽣育所花的费⽤也能得到相应的报销。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边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或者相关律师机构,也可以线上咨询店铺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的解答!。

男职工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

男职工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

男职工生育保险有什么政策男性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不少人会有这样的一个误区,便是认为只有女性才享有生育保险,和男性没什么关系。

但事实上,不分男女,只要在职都需要购买生育保险。

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保险专家介绍,生育保险是五大险种之一,生育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强制所有符合参保规定的企业必须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分男女)参加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此外,《社会保险法》在生育保险方面还有一大突破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而改变了过去全职太太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的状况。

这也意味着,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一种,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来缴纳。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流程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按照我国生育保险条例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本办法参保范围,其配偶生育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所需材料: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等。

徐州三胎生育补贴政策

徐州三胎生育补贴政策

徐州三胎生育补贴政策徐州三胎生育补贴政策最新近日,徐州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三胎生育补贴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舞夫妻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以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依据徐州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符合条件的夫妻将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经济补贴和福利待遇。

首先是生育津贴,每个孩子将获得肯定的一次性补贴,以关心家庭缓解初期生活开支的压力。

每个孩子还将享受到医疗保险、教育补助等一系列优待政策,为他们的成长供应保障。

对于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徐州市政府还将赐予更多的支持。

他们将享受到更高的生育津贴和更丰厚的福利待遇。

政府还将供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关心他们解决家庭收入问题。

尽管这一政策在鼓舞生育方面做出了乐观的探究,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有人担忧,过度鼓舞生育可能会导致人口过剩,给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

还有人认为,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将面临更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这可能对家庭稳定和子女的成长产生肯定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徐州市政府表示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他们将加强对生育政策的宣扬,关心夫妻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和福利待遇。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子女教育和家庭经济支持的力度,确保这些家庭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进展条件。

所以徐州三胎生育补贴政策的最新出台,为夫妻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供应了一系列的经济补贴和福利待遇。

尽管该政策引发了一些争议,但政府将实行相应的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盼望这一政策能够鼓舞更多夫妻生育,为徐州市的人口结构优化和社会进展做出贡献。

徐州最新的三胎生育补贴政策是什么?近日,徐州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三胎生育补贴政策,为鼓舞夫妻生育第三个孩子,供应了一系列的优待政策和经济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人口进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徐州市的经济社会进展注入新的活力。

依据这项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夫妻在生育第三个孩子后,将享受一次性的经济补贴。

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

江苏男职工生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

江苏男职⼯⽣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江苏男职⼯可享10天⽣育津贴
南京市政府公布了贯彻《江苏省职⼯⽣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增列了享受⽣育津贴的七类情况。

其中,男职⼯也可以享受10天的⽣育津贴。

该实施意见明确,⽣育津贴是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育⼿术休假期间获得的⼯资性补偿。

⽣育津贴按照职⼯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除以30。

这次的⽂件提出,增加职⼯下列休假期间享受⽣育津贴:
1.妊娠满2个⽉不满3个⽉流产的,享受30天的⽣育津贴;妊娠满7个⽉引产的,享受98天的⽣育津贴;
2.实⾏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术的,享受21天的⽣育津贴;
3.实⾏输精管结扎⼿术的,享受7天的⽣育津贴;输精管复通⼿术的,享受14天的⽣育津贴;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育津贴;
5.参加⽣育保险的男职⼯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育津贴。

根据规定,⽣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资标准的,由⽤⼈单位予以补⾜;⾼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资标准的,⾼出的部分⽤⼈单位不得截留。

这⼀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育保险待遇⾃2014年10⽉1⽇起享受。

⼥职⼯妇科专项检查的费⽤⾃2014年10⽉1⽇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付。

江苏南通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

江苏南通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

江苏南通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江苏南通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江苏南通调整职工生育险增加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和准备生育两部分,新增准备生育手术项目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均可享受包括生育和准备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其它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由职工医保按规定支付。

准备生育医疗费用,则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实施皮下埋植术或皮下埋植取出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其中,因实施准备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或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职工医保按规定支付。

而异位妊娠、葡萄胎及非分娩住院期间的先兆流产、妊娠剧吐、妊娠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褥期感染等相关疾病、并发症、合并症,由职工医保按规定支付。

支付标准生育保险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根据新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和准备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产前检查1000元;妊娠2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400元;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的流产手术60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引产手术2000元;7个月及以上的引产手术3000元;阴道分娩顺产3000元;阴道分娩难产3200元;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手术4000元,其他剖宫产手术3800元;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实施皮下埋植术20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5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5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320元;实施输卵管复通术1600元;实施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

江苏产假2023年新规定

江苏产假2023年新规定

江苏产假2023年新规定江苏产假2023年新规定要求根据近日出台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产假延长至158天。

江苏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怎么样的《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

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

《方案》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同时,将__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

产假158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是肯定的。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产假的休息时间是从妇女分娩前15天开始计算,到分娩后42天为止。

这段时间内,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均被视为正常的休息日,应包括在产假的休息时间内。

因此,如果你的产假期间碰巧有周末或节假日这些正常的休息日,也算在休息时间中。

但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在产假期间需要上班或加班,那么这些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则不算在产假的休息时间内,需要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计算。

产假158天怎么算的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

因为产假的天数计算的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所以,自然包括节假日。

哺乳假和产假重叠吗哺乳假和产假不重叠,是否可以连续放假法律并没有做强制规定,如果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

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苏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苏州市为鼓励适龄育龄夫妇生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领取条件
1. 户籍要求:申请人须为苏州市户籍居民;
2. 年龄要求:母亲年龄在22-49周岁之间,首次生育;
3. 已办理了生育服务登记手续,并在苏州市辖区内合法医疗机构生育。

二、津贴标准
1. 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生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发放一次性补助;多胎按实际新生儿数额外增加,增加比例也是每胎按3倍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2. 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出生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一次性补助,多胎也按实际新生儿数量计发。

三、申领流程
1. 准备材料:户口簿、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银行卡信息等;
2. 向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核实相关证件信息;
3. 符合条件的,根据标准计算发放金额,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以上是苏州市生育津贴的主要领取政策、条件和流程,具体操作细则
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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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育保险新规出台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津贴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相比,新规最大亮点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也就是说,今后无论你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生育津贴
原政策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新《规定》明确,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职工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2—98天的生育津贴。

另外,《规定》还规定,凡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晚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予补足
《规定》明确,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根据《规定》,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

同时,对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生育津贴的,明确了处罚措施。

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生育津贴可以补支
针对各地生育保险等待期期限长短不一、管理办法不同的问题,为规范生育保险管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规定》明确,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
在港澳台地区生孩子,基金不予支付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还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不再重复支付其待遇。

“这一规定既防止了制度覆盖不完全、保障不到位,也避免了待遇重复享受。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为规范生育保险支出管理,防止基金被侵占和挪用,《规定》还明确了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包括不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急诊、抢救的除外)、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应当由医疗保险和公共服务项目支出的费用以及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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