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实验小学门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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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实验小学门卫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学生确定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有权拒绝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在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学校。
特殊情况:
1. 教师车辆由学校后门进入校园,早晨7:25前直接从后门进入,7:25后需将车辆停放学生接送点外,等学生全部进校后,方可从后门进入。
如有上级领导检查学校工作,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入校,前提与学生上下学不能冲突,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