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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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责任主体的界定:根据责任主体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指企业法人、独立工作单位等组织承担的责任;主管部门责任是指主管部门在生产安全监管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个人责任是指直接责任人、监督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等个人的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主体,根据其责任程度,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 追究责任的方式和措施:对于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 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职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包括公安、监察、安监、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关责任,协同合作,确保责任追究的有效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

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涉事单位或个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责任意识,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火药、港口、水利、民航、铁路、电力、石化、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追究责任。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还是相关管理部门,均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责任界定科学公正。对安全事故责任的界定,应根据严格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公正的判断。

(三)重点追究主要责任人。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应侧重于对主要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既要保护群众利益,又要保护合法权益。

(四)综合运用各种追究手段。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追究手段,确保追究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应从下列方面进行:

(一)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究,并根据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追究民事责任。对于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和损失单位的经济损失。

(三)追究行政责任。对于安全事故中的责任人员,相关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包括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五条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一)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取证等相关工作,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

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____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____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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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版)

1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

1.1.2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追究参照本规定执行。

1.1.

2.1人身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1.1.

2.2火灾爆炸事故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1.1.

2.3设备事故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力、电信、仪器(表)、容器、

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1.1.

2.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编版)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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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

编版)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在重大责任以上事故中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缓报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罚外,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事故调查为基础作出。

第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四条事故责任追究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

第六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发生的可追责变乱由管理处安全管理部门在变乱查询拜访的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实施责任追究时,与安全生产变乱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回避。

第六条管理处属各单位、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贯彻履行管理处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

(二)未按管理处规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三)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科室及员工缺乏监督检查及安全教育的;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

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

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的责任追究,合用本制度。

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

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

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

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 (降) 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

查处理。

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

的同时,必须即将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

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

同时,必须即将汇报值班领导和有关科室值班人员。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并即将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

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

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7

关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规定(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电信企业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它罪的,由地方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重特大火灾事故;(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重特大对外承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四)重特大线路施工维护和设备维

护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六)其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及其经济处罚,具体标准为:(一)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因未履行职责,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与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 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直接责任人员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 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 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设施、安全设备等;

-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处罚金、暂扣证照等。

2. 法人责任

企业法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 对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有全面的了解;

- 确保企业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 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法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如果因违法行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因过失行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依法进行责任查明、责任追究、倒查和问责的一系列法定程序和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以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范围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单位是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一个固定场所,按照法定资格或者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或者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责任主体。

第七条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有过错行为的自然人。个人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还包括有直接领导职责、监管职责、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包括责任查明、责任追究和问责三个环节。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尽快组织事故调查,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查明应由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组应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公正、科学的调查工作。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4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4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是指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的规定。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追究责任的规定:

1. 法律责任: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刑事责任则涉及刑事追究和惩罚。

2. 单位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单位内部,单位负有主要责任。单位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个人责任:事故发生时,如果个人存在违反安全法规或职责不当等责任,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罚。个人可能会被解聘、罚款、拘留或判刑等。

4. 追究程序: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一般由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机关会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对涉事人员的责任进行评估和判定。

5. 救济措施:对于受害人,可以申请相关救济措施,如医疗救助、住房补贴、抚恤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具体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了解和适用。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2)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

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适用于发生在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中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民主。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目的是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妥善处理事故纠纷,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罚和执行四个环节。

第六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如下:

(一)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三)立案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事故责任人,并告知其享有申辩权利。

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调查程序如下:

(一)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二)调查人员对事故责任人的调查应当及时、准确,不得有遗漏或失实之处。

(三)调查人员应当听取事故责任人的陈述,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程序如下:

(一)依照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和事故责任人的陈述,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事故责任人。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行程序如下:

(一)事故责任人收到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对于事故责任的追究成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环节。因而,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二、总则

1.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事故责任,推动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探索建立起防范事故的长效机制。

2.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应当依法、公正、公平,既要惩罚违法行为,又要教育和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事故责任的主体

1. 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主体,对于因管理不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2. 监管部门的责任

监管部门是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监管不力、发现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改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范事故发生

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3. 个人的责任

个人是事故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不得以牺牲他人和社会公共安全为代价追求私利。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程序、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方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及追究结果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包括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操作责任和监督责任。

1. 领导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确立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

(2)制定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制度;

(3)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安全生产的落实;

(4)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5)对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承担最终责任。

2. 管理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

(2)制定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培训和指导本部门或本岗位的职工进行安全操作;

(4)及时掌握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技术责任指工程技术人员对设计、施工、维修等技术工作负有的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在设计、施工或维修过程中,合理设置安全设施;

(2)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进行预防和控制;

(3)保证设计、施工或维修质量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的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常见规定:

1. 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过失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自行承担损失、刑事追究等。

2. 民事责任:对于因安全事故而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可能包括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支付医疗费用、赔偿精神损失等。

3. 行政责任: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受到行政警告、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4. 刑事责任:对于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如果安全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人可能被判处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注意,具体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可能因不同行业、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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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32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新编版)

1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

1.1.2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人身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追究参照本规定执行。

1.1.

2.1人身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1.1.

2.2火灾爆炸事故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1.1.

2.3设备事故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力、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1.1.

2.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1.1.

2.5重大未遂事故是由于设备或者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

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有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但侥幸未造成事实的事故。

1.1.

2.6承包商事故是指在工程分包合同范围内,承包商发生的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

1.1.3发生事故的单位的安全产第一负责人是指各单位、部门正职。

1.1.4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

职责,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

1.1.5本规定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1.1.6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1.6.1按照伤亡程度划分为:

A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般死亡1-2人。

B重伤事故,是指在事故中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的损伤,导致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丧失的事故。重伤标准按照原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执行。

C轻伤事故,是指在事故中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导致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伤害的事故。

1.1.6.2按照经济损失程度划分:

A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B重大事故,是指一次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的事故。

C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2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2.1安全监督处

2.1.1负责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并依据本规定编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2.2物资装备处

2.2.1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并依据本规定编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2.3人事教育处

2.3.1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行文执行。

3按业务流程或工作程序展开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领导者进行责任追究:

3.1.1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1.2违反集团公司有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3.1.3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集团公司HSE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公司QHSE管理体系文件等。

3.1.4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3.1.5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的。

3.2各类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负责对分公司、专业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处分可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引咎辞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各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分包商事故等同于本单位安全事故,并依据此规定对本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究。

3.3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89号)以及公司《事故处理管理程序》WJQG00A.0818-2010的相关规定,公司负责对上报集团公司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安全部门备案。

3.4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以上事故的责任追究由集团公司和地方

政府组织实施。

3.5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项目经理在五年内不得继续在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6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引咎辞职或给予撤职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给予降职处分或引咎辞职。

3.7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事故,对事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职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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