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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范畴篇
《范畴篇》作为亚里士多德《工具论》的第一篇,是了解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基础。

为了对亚里士多德更好地了解,也找到了相关的音译和汉译版本。

其中有有两个音译版本,一个是英国牛津古希腊哲学家J.L.Ackrill的译本,还有一个是E.M.Edghill的音译本,另外还有秦典华从希腊文翻译过来的中文版。

通过逐步对照,来了解《范畴篇》。

《范畴篇》作为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入门书籍,历来被人们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第三章为第一个整体,被认为是范畴理论的导读,也被称为“前范畴”;第四~第九章为范畴的主体部分,称为“范畴”;第十~第十五章谈论与范畴相关的东西,被称为“后范畴”。

而对范畴谈论的目的,历来学界也争论不休,主要持三种观点。

一是认为是讨论语词的,也有认为是讨论概念的,还有人认为是谈论事物(对象的)。

同时也存在有人对其真实性的怀疑,特别是对后范畴篇的怀疑。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列举了十大范畴,它们分别是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场所、时间、姿势、状态、动作、承受。

先从第一章看起,第一章主要讲了三个定理,即同名异义,同名同义和同源。

在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范畴篇》里,也把同源译为“引申”。

当若干事物共用同一名称,而与名称相一致的定义却不同时,被称为“同名异义”。

例如一个真的人和一个图画中的人像,都可以称为“动物”。

这里涉及到几个翻译问题,在我这次用的音译本中J.L.Ackrill译为“picture”,而同样在这里方书春根据希腊原文,译为了“一个图画里的人像”,而熊老师则又是翻译为“雕像”,由于我对希腊文根本不懂,也就无法做进一步的阅读。

但毫无疑问的是,那是一个与人相似但又不是人的无生命物体。

相比之下,J.L.Ackrill的音译本就无法给人正确的理解,而且让人很困惑,为什么“picture”会与人相似?接下来,还有一个地方,几个版本也出现了分歧。

就是“与事物名称相一致的定义”,这里的“定义”。

虽然中文只能翻译为“定义”,但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并不是每个事物都有定义。

因为定义是属加种差,那么最高的属和特殊的个体会分别因为没有属和没有种差,而没有定义。

这是通过上课时候老师的讲解了解到的新东西。

而且,就这一翻译问题,有译为“定义”的,还有英语的“the definition of the being”。

至于为什么要先讨论同名异义而不是同名同义,根据老师给出的解释是说,“是”是同名异义的统摄是个最高属的,因此要先讨论。

接下来第二章又讲了两个方面,第一是语言的形式。

汉译本中将语言形式译为“简单”和“复杂”,而J.L.Ackrill 他的译本里却使用了“combination”,这里我在理解时以为是“合成的”和“非合成的”。

让我想到了英语的构词法。

而他在举例时是说,这些事复合的,比如“牛奔跑”,“人获胜”,而这些“人,牛,奔跑,获胜”则是简单的。

那么,在这里我产生了一个疑问,是不是像句子一样的动宾结构就属于复合的,而单个词性的就属于简单的?那“奔跑的人”呢?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第二处对于我来说就是难点了,就是“有些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但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这里,由于我们最先接触的是音译本,我对其中的“said of”和“said in”不是很了解,经过查找资料才了解,这里的“存在”不同于与我们平时的“存在与”。

亚里士多德在括号中备注,这里的“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正反两方面理解,首先不是像部分存在于整体中那样的存在,其次是说它一旦离开了它所述说的主体就不能存在。

补充说明,这里的存在不是逻辑意义上的,而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

亚里士多德将事物分为:可以用来说述说一个主体的;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既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又可以述说这个主体的;既不可以述说这个主体又不存在它之中的。

以第一个为例,人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个别的人,但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

我自己浅显的理解就是,人可以用来谓述个别的人,但它并不存在于个别的人之中。

作为前范畴的最后一段第三段主要主要谈了两个话题,一是可以用来述说宾词的东西也可以用来述说主体第二是有无隶属关系的种之间的种差的区别。

针对第一点其实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外延不断扩大的结果。

例如,“人”被用来述说个别的人,而动物又被用来述说人,那么动物也可以用来述说个别的人,因为个别的人既是"人”又是“动物”。

第三章主要就一种属种关系,隶属关系进行探讨。

至此,前范畴就讲述完了。

对前三章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前三章主要就语词与名称符合情况分为了同名同义,同名异义和同源,再谈了词语的构成,分为复合和简单,再采用描述的方式将事物分为述说某个主词,但事物并不在其中;在某个载体中,但不述说某个主词;既述说某个主词,又在某个载体中;既不述说某个主词,又不在载体中,这也为后面进一步讨论实体奠定基础。

再就事物的隶属关系上谈论了些内容。

前范畴谈论的东西都是为了后面具体介绍范畴时打基础。

在介绍完一些基本概念后,要具体的谈谈范畴了。

第四章是在一个总体上对范畴的介绍,它表明每一个不是复合的词他们所指的东西,或者表示实体,或者表示数量,或者表示关系,还有处所,时间,姿态,状况,动作,遭受。

然后再针对这些范畴一一进行举例说明。

早期希腊的自然哲学都直观到自然事物向对立方面变化的现象,认为对立是本原。

亚里士多德也主张事物的变化是变成相反的东西,在《物理学》中,他指出“对立是本原”,但又认为任何事物自身当其存在时有质的确定性,对立双方自身在质上同一,不能相互包含或渗透,因此,必须有第三者即变化的基体作为变化的基础,这就是本体,因为只有本体不表述其它而由其它表述,所以变化的本原有三个,即本体和对立双方。

因此实体作为这个基体也就被亚里士多德确立十个范畴中和其他的范畴不一样的地位的一个。

其他实体也被称为次范畴。

同时,在实体内部进一步区分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

这样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基本的逻辑,同时他在范畴篇断言,所有其他的范畴都可以还原到第一实体上来,都是对第一实体的界定。

在这里,在着重看一下为什么强调不是复合语词。

前面第二章讲到事物可以符合的被说,也可以非复合的被说,而复合的被说在那里的例子主要涉及到了动宾的搭配,比如“人奔跑”。

这里是对最简单词的分类。

实体,作为亚里士多德哲学里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最真正的,第一性的,确切的意义是指既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的东西,这里常常指的是一个单个的词,简单词语,比如之前出现的“个别的人”,“某匹马”。

但是作为包含着第一性实体的那些东西(即“人”,“马”)也被称为实体,例如,人。

还有那些包含着种的属也是称为实体,但绝不是与第一实体一致的实体,它们(后者)被称为第二性实体。

第二实体,也可译为第二所是。

在这些实体里,种比属更真实,因为,种更接近第一所是。

第五章中对第一性实体和第二性实体都作为了相关方面的阐述。

第二章中的分类适用于这里,那些可以述说主体的东西这里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这里的述说不仅是在名称上的述说而且还是在定义上的述说,也就是第一章讲的同名同义的谓述。

这样与第一实体相关的种谓述第一实体时即是同名同义的谓述。

再者,那些存在于一个主体中的东西,大多数时候是不能述说它所存在的那个主体。

但偶尔也可以谓述,但绝不是
像谓述主体的词那样同名同义的谓述,它这时只是用于描述主体的属性。

而不是揭示主题的本质,即主体的逻各斯—所是。

第一实体是一切它物的基础,因为除第一实体外其他东西要么是可以用来述说第一实体的,要么是存在于第一实体中的。

没有第一实体的存在也就没有其他事物的存在。

比如种是,属,都是谓述第一实体的,而像第一实体的相关性质都是存在于第一实体中的。

这样的关系也适合于种与属的关系。

虽然种与属都可以成为实体,但由于种更接近第一实体,它和第一实体的关系也更紧密,那么种也就比属更是实体。

那为什么我们把与第一实体相关的种和属称为第二实体而不是把其他的称为第二实体?因为在这里,种和属更确切的说明了第一实体的逻各斯——所是。

它回答了第一实体是什么的问题,而其他答案只是在进行外部描述。

实体和种差也都不存在与主体之中,如前面一样,这里是形而上学的意义。

同时实体还有一个标志它本身没有相反者,因为实体大多数情况下为一个名词,既然是一个名词,也就无所谓好坏,找不到它本身的相反者。

实体也不存在程度上深浅的不同,同一种性质被说是在不同时候以不同程度存在于物体中而被说,如果一个物体是实体那么它就更不能是或者更不能不是这样东西,因为它本身无程度的不同。

同时,实体还有一个特性,在保持数量上的统一性时,能容许有相反的性质。

前面说实体本身没有相反性,就犹如说实体没有反义词一样。

这里说的有相反的性质是说在实体内部,比如有的人时好时坏,是由于他本身的变化才会出现相反的性质,是由于运动变化使然,这也是实体的特有标志。

结合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他的四因说观点,这里实体始终存在着不变的东西,那就是质料。

第二个范畴也就是数量(quantity),在范畴篇亚里士多德认为数量要么是分离的,如数目和语言,因为在它们内部找不到将它们相连接的边界,而像线、面、体这些内部能找到共同边界,而时间和空间也属于这种数量。

其次数量还有一个特征:或者由彼此位置上的一定关系的部分所构成,或者由彼此没有位置上的一定关系的部分所构成。

总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能找到交界的东西都是可分的,如果不可分,怎么可能找到交界。

同时数量也没有相反者,这里是针对数量而言而不是对关系而言。

在这里的意思是说,数量是一个具体的数。

同时数量与实体一样都不允许有程度上的不同。

例如说“一千克”之为“一千克”并不超过“五千克”之为“五千克”。

在这里我的理解是,衡量它们的中间标准都是一样才得出一千克和五千克的数量,因此,它们也就没有程度上的不同,而且数量也不允许有程度上的不同。

最后,作为数量最显著的标志是几个数量之间在量上可以比较,也就有数量之间相等与不相等的关系。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还着重强调,只是数量才能比较。

他以某一状态和性质来说,它们只能够比较类似与否,而不能比较相等与否。

从而,这也成为数量显著的标志。

因为数量本身带上了数的观点,而数,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明确的量,有明确量的东西就能比较。

但是,在这里,我对凡是数都能比较有一定的怀疑,我们也常在生活中见到不能比较大小的时候。

比如:一千克和10厘米。

这里都是数,但由于具有了自己的计量单位,数也就不是单纯的数了。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说的数,是没有任何其他东西的纯数。

第三种范畴是关系的范畴。

既然是关系,那么就不只是一个事物,而有一个相对者,它们自己也被称为“相对的东西”。

顾名思义,这里涉及的至少是两个及以上东西,这里谈论的是一物与它物这样,那样的联系。

至少我们在说这样的关系时,关系到他物。

这里谈谈相对者的几个特征。

首先,相对的东西可以有相反者。

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可以”,而不是“一定”,这里暗指有些相对的东西没有相反者,例如“五倍的”。

相对着可以有相反者,它们之间绝大多数的关系就是允许其有相反者的。

比如:其次,
相对的东西也能容许有程度上的不同,同样的道理也不是每个都有。

同时,在汉译版里还出现了一个词语,叫做“词格”。

在希腊文中,在一个词的末尾加不同的后缀这个词的词性就会发生变化,反映出该词的动作在里面。

对于相互关系,虽然有些很容易辨别,但也有些是隐含在其中的。

“话说的精确,这个关联就会有交互性”,这句话,我只能把它浅显的理解为,很多相互关系是通过精确表达才能凸显的。

在作者看来,一切相对的东西,只要是精确表述,都必然体现出一个相关者来。

这里的精确表述我想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表述无误,还有就是表述直接,与那个相关者直接,而不是含混不清地说别的东西。

例如,说奴隶,就要相对于主人,而不是再去解说“人”这个含义,因为在这里“主人”才是与“奴隶”相对的概念,是它的相关者。

再者,一般说来,相关的东西都是同时存在着。

但也有些例外,一个消失了另一个同样存在。

例如知识和知识对象。

但是对某物的只是不存在了并不意味着某物消失,因为我们不能认识所有的物,知觉领域里也有相关例子。

最后,一人确切知道一个东西是相对的,那么他就知道这个东西是和什么相对相关的。

第四种实体就是性质了,在这里,性质也有好几种分类。

第一种性质就是习惯和状态。

习惯和状态前者较持久较稳定,不容易改变,很后者只是短期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很容易改变不稳定。

而且从这里可以看出习惯和状态的联系,习惯必然就是状态,而状态未必就是习惯。

因为状态的持续时间比习惯短。

这是第一种性质。

这种性质是需要时间的维持的,因为无论它需要的时间长或短都是以时间为衡量的。

第二种是善于干某事的天生才能,由于这种才能我们称某一类是善于干某事的。

这是属于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强加或学来的。

第三类是影响的性质和影响。

影响的性质并不是说一个事物受了影响而有的性质,它的意思是说这些性质能够产生一种以知觉为其方式的影响。

有的通过这种性质影响知觉有的通过这种性质影响感觉。

而影响也是由于一些原因,但这些原因能够很快消失,持续的时间短。

第四类性质是物的形或形状,还有曲或直。

关于性质也有他自己的特点。

一个性质可以有它自己的相反者,而且在这之中,一个是性质,另一个必然也是性质。

而且性质允许有程度的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性质之中也有可能包括关系这一特点,属于性质的词也属于关系。

这就体现出,在很大程度上十范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相容性的。

而不同于非此即彼的绝对。

因为状态本身就涉及了与什么相关的状态。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里最后谈的一对范畴是活动和遭受。

活动和遭受在我看来就是一对相反概念的词语,活动就是动作的发出者,而遭受就是动作的承受者。

在它们这两种词之中,都存在相反者,也存在程度上的差异。

这里就我的理解,他要表明的是姿态,动作,承受这三个范畴它们的关系,动作和遭受都是由姿态引申出来的,而动作和遭受又是相反的概念。

即是说一个是动作的施于者,一个是动作的受于者。

至少在动作的主动和被动上来考虑是这样。

关于其他的范畴,例如时间、地点、状况等等也只是简单的谈谈,没做深入的分析。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范畴篇中就详细的讲解了这几种范畴,接下来就进入了后范畴部分。

针对前面介绍了各种范畴,亚里士多德要给予各个范畴以及范畴和别的东西联系关系上面的一些思考。

他首先谈的,也是谈得较为详尽,就是对立了。

第十章就主要谈论了所谓的“对立”,他将对立做了一一详细的分析阐释。

他将对立进行了分类。

第一类是有关联关系事物的对立,也就是说一个事物的体现需要它的对立面,或者叫相互依存的一面。

它是相对于他的对立面而说的。

比如知识和知识对象。


者是依存着来谈,不能离开彼此来谈。

因为知识总是关于只是对象的知识,没有脱离对象的知识。

这里的对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相反,而是联系。

第二类是作为相反的东西而对立的。

这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普遍的对立。

但他又强调相反的并不代表没有居间的,在有些情况下,仍然存在居间的东西。

比如,颜色,黑色的相反者是白色,但不是除了白色就再也无其他颜色,还有诸如红、蓝、绿......这些颜色都属于居间的。

第三类是具有和缺乏的对立。

这一类不是在相反的方向上来说的,而是指相同事物拥有或失去该事物在本性上应当有的属性或能力。

如,盲和视力。

这绝不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而是失去了就不再有的一种概念,例如牙齿掉落了就不再拥有再一口牙齿,而不是简单的有无的交替。

是本该有,但由于某种原因被遗失了。

第四种是肯定和否定的交替。

在这里,存在一方正确一方就错误的这样一种关系。

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非此即彼的关系。

这就与第二种对立相区别,这是严格的对立。

中间不存在其他的东西。

这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对立。

接着他就谈到所谓相反者。

他谈到相反的属性存在于属于同属或同种的物体之中。

这些相反的物体需要一个东西是它们的主体。

而且,他将相反者界定到或者属于同一种,,例如白和黑,都属于颜色。

或者属于相反的种,正义和不义。

或者本身就是两个种,善与恶。

在谈到主体存在与否时,探究了表述的正误情况。

第四种相互对立的关系,如果前提,即是主体存在的情况,或有一个正确,一个错误。

但如果主体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就无所谓正误。

因为前提都不存在。

在存在与缺乏这个关系上,即使是主体存在,也不一定有一正一误。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解释的是“先于”这个概念。

一是指时间上存在的时间比另一物久,在另一物出现之前。

那么,先于的那个物必然存在的时间长于后者。

这也是我们最常说的先于。

第二种是次序上的不可颠倒,比如一和二,正是有了二才有一,而有一并不一定有二。

这就是次序上的不能颠倒。

第三种意义是指次序上的先后,有种顺序的先后在其中。

这样的先于我自己理解为是一种基础。

正像每个学科都有前提一样,这里的先于,也就是前提先于后来的研究。

也是后来西方哲学史上认为需要加以研究,追根溯源的东西。

比如,字母先于音节,同时字母也是研究音节时不可置疑的条件。

第四种是比较牵强附会的(亚里士多德如是说),就是一种优先权,是有个人主观上认定的。

第五种意思,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根据。

一件事情先于另一件的根据。

它体现的不是推理关系,不是靠推理所得,是看是否符合事实。

再有就是解释了“同时”。

同时其中一种解释是定义于时间上的,在时间上的一致性,一起发生。

这也对应于之前在讲先于时的第一种解释。

还有必然性上的解释,一个存在另一个也就存在。

是有推理的关系在里面,有一个存在可以推出零一个必然存在。

还有在同一个属里面彼此有别,彼此对立的种也叫同时存在,还有互相区别的互相对立的种也是同时存在。

再者就是解释了运动的六种:产生、消灭、增加、减少、改变、位移。

讨论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哲学上一直比较受关注的问题“是”。

但之前的那些讨论都是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研究“是”作为纯存在的相关内容。

而在这里,就我的理解,这里的“是”只是谈到了它在语辞上的表述。

比如,哪些地方可以用“是”。

“是”其实是汉字的翻译,英译的“being”但有些使用的哲学意思需要进一步的翻译解释。

亚里士多德给出了几中解释。

第一,“是”用来述说习惯、状态或其他的性质。

比如,某某人是站着的,这里只是陈述状态,而没有涉及到逻各斯。

其次用来述说数量,是几个等等。

再者用来述说衣着,还用来述说内容,表示什么里面有。

还用来述说已经得到的东西。

在具体的哲学使用中有具体的意义,这就要根据具体的来理解。

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里亚里士多德已经是在讨论“是”的用法,或者叫
可以用“是”陈述的对象。

而不同于之前的“逻各斯—所是”。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中也体现出他的一些个人的哲学思想。

首先,在《范畴篇》中有一些东西有中心地位的存在,比如第一实体,那些个别的单一的物体,这里也是一种主要和从属关系的体现。

全篇对第一实体的描写用了大篇阐释。

表明了第一实体是我们研究其他实体的基础。

包括次范畴也得建立在对第一实体的理解和把握上才能进行研究。

其次,在这写作之中,亚里士多德在不断向我们灌输一些哲学的思维方式,无论是对“在先”的理解,还是“相对”的理解,因为我们有些自然的根据生活中的理解琐碎而杂乱,甚至会出现错误。

这就要求首先对自己简单认识的分类,清理,需要建立一个有逻辑的思维。

亚里士多德帮助我们从逻辑上理解一个概念,包括“存在于”。

全篇他都在以严密的思维对文章进行规划。

很多概念的意思,容易发生的歧义,包括写作的先后顺序,都是有逻辑顺序的。

比如,在介绍“同名异义”、“同名同义”、“同源”等词时。

还有在介绍各个范畴时,由于实体是基础因而也就处在较前和述说较多的状态。

然后,他以“述说这个主体的”和“存在于这个主体之中”为标准,这也是他哲学思想中较为不一样的地方。

他将词回到词本身来考虑,对语词本身就行思考。

从事物自身出发,这也是后来的哲学家善于运用的思维方式。

再次,亚里士多德将语言作本体的思考,而不仅仅是作为我们表达的工具,还注重在语言的微小处进行研究。

包括语词,语法,顺序等等。

在对语言的分析中体现出他的逻辑思想。

我想,这也体现出他在修辞学中的造诣和见解。

再次,此篇在建构范畴中,实际上已有所涉及偶性、特性、种、定义等逻辑范畴,由此发展出《论题篇》的四谓词学说,而四谓词和十范畴、后范畴相结合的意义分析,构成他的“辩证法”。

这是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理解的一个基石。

为我们阅读他的作品奠定了一些基础,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概念,思想。

总之,《范畴篇》作为哲学的入门书籍,具有它自身的优点。

参考资料《范畴篇解释篇》商务印书馆出版方书春译
《GATEGORIES》 by J.L.Ackrill
《GATEGORIES》 by E.M.Edghill
徐冬梅 114401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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