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证据质证要点教学内容
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
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引言交通事故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涉及到双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问题。
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质证意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的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的作用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是指专业人士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损伤、伤者伤情等进行调查和鉴定,从而提供证据支持给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和相关部门。
质证意见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 事实还原质证意见通过对现场勘查、车辆损伤、伤者伤情等的调查和鉴定,能够客观地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结果,为事故责任的划分提供依据。
2. 证据支持质证意见提供的调查和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纠纷的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3. 争议解决质证意见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更好地解决纠纷,减少争议和冲突的发生。
通过专业人士的鉴定,可以客观地判断事故责任,达成公正的解决。
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的内容要点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 事故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包括交通标志、道路状况、交通信号灯等情况的记录。
还应对现场进行测量和拍照,以便后续的分析和鉴定。
2. 车辆损伤鉴定对涉及的车辆进行损伤鉴定,包括车辆碰撞部位、损伤程度等的记录和拍照。
通过对车辆损伤的分析,可以初步判断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
3. 伤者伤情鉴定对事故中涉及的伤者进行伤情鉴定,包括伤者的伤口情况、伤势程度等的记录和拍照。
通过对伤者伤情的分析,可以初步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
4.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对事故现场、车辆损伤、伤者伤情等的调查和鉴定结果,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
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正地判断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的编写流程编写交通事故纠纷质证意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质证意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编写流程:1. 收集相关资料首先,需要收集交通事故的相关资料,包括事故报案记录、现场照片、车辆损伤照片、伤者伤情记录等。
交通事故中的交警证据使用技巧
交通事故中的交警证据使用技巧导言: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是解决纠纷和责任认定的重要角色。
而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交警所使用的证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中交警证据使用的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一节证据种类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警需要收集并使用多种证据,其中包括: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参与者,他们所提供的证词对于事故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交警需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并核实其真实性。
2. 目击证人证言:目击证人是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他们可以提供独立客观的证词。
交警在现场勘查时应及时记录目击证人的证言,并及时调取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加以支持。
3. 事故现场勘查:交警需要详细勘查事故现场,包括记录现场条件、损坏程度、刹车痕迹等情况。
现场勘查报告是事故认定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4. 录像及照片:交警可通过调取监控摄像头录像或现场拍照来获取直接的、客观的证据。
录像和照片可以反映事故的瞬间,有助于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
5. 技术鉴定:交警可根据需要委托技术部门进行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碰撞力度等方面的鉴定,以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
第二节证据收集技巧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需要掌握一些证据收集的技巧,确保证据的真实、客观和科学:1. 及时足够:交警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确保目击证人的证言真实可靠。
此外,交警需要留意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拍照录像等,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
2. 详实准确:交警在记录当事人陈述、目击证人证言时,要做到详实准确,避免遗漏和错误的信息。
对于勘查和技术鉴定结果,要尽量详细描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3. 保全证据:交警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备案。
对于需要委托鉴定的证据,应及时送达专业技术部门,以保证其鉴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录音录像:交警在询问当事人时,可运用录音录像设备将整个询问过程进行记录。
交通事故质证要点
交通事故质证要点
交通事故质证要点如下:
- 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 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
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
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 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交通事故证据质证和审查
一、证据质证。
质证就是在审判法官的主持下,对于证人证言等法定形式证据,在法庭上经过原告人、被害人、被告人等各方对其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等情况进行发问、质询,以辩别证据的真伪,判明能否作为定案依据的诉讼过程。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出示证据 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 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 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
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要点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要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碰撞、侧翻、坠落等不可预见的事件。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正确认定事故责任对于保障受害人的权益、维护交通秩序至关重要。
而要准确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收集和分析大量的证据。
本文将重点介绍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要点。
一、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证人是指目击事故经过并能提供相关证言的人员。
一般而言,证人包括现场目击证人和间接证人。
现场目击证人是指亲眼看到事故发生过程并能提供事故信息和相关细节的人员;间接证人是指虽未亲眼目击事故发生,但能提供间接证明事故原因或责任的人员。
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和客观性对于事故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保留证人的联系方式、获取证人证言记录并认真分析证言内容能够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有力支持。
二、事故现场勘察报告事故现场勘察报告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事故现场勘察报告由交通警察或相关部门进行,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包括观察事故车辆的停放位置、车辆碰撞留下的痕迹、道路情况以及环境因素等。
勘察报告中的勘察记录和勘察结论都是判断事故责任的重要参考。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出具的文件,用于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书中会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比例、损失程度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常常被法院作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
四、肇事车辆状况证明肇事车辆状况证明主要是指通过车辆检查报告、维修记录、保险理赔记录等方式来证明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故障或违法改装,从而判断肇事车辆的责任。
例如,车辆制动失灵、轮胎磨损不均、疲劳驾驶等情况都可能成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五、摄像监控录像摄像监控录像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直接证据之一。
目前,许多地方的交通路口、高速公路等重要地点都安装了摄像设备,这些设备可以清晰地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交通事故认定证据采集与分析的关键技巧
交通事故认定证据采集与分析的关键技巧交通事故的发生时有发生,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都希望能够快速准确地认定责任。
而要进行事故的认定,就必须依赖有效的证据。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认定证据采集与分析的关键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事故鉴定的方法。
一、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勘查是认定交通事故原因的重要环节,也是采集证据的第一步。
在勘查现场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安全:在勘查现场时,要确保自身的安全,要迅速做好警示措施,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 保留现场:要保持现场的原貌,不要移动受损的车辆或物品,以免影响后续的证据采集。
3. 控制时间:在勘查现场时,要尽量记录事发时间、天气情况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分析。
二、证据采集1. 现场照片:拍摄现场的照片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
要全面、细致地拍摄事故现场、车辆受损情况、标志、信号灯等。
2. 车辆信息:记录车辆相关信息,如车牌号码、驾驶证号码等。
可以通过拍照或手动记录的方式进行采集。
3. 视频监控:如果事故发生在有监控设备的地区,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进行证据采集。
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调查笔录: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细节。
可以通过录音或书面记录的方式进行采集。
5. 证人证言:收集目击者的证言,让他们书面或口头陈述事故的发生过程。
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的重要依据。
三、证据分析1. 事故重现:通过收集到的证据,结合事故现场勘查的结果,可以借助专业的软件对事故过程进行三维重现。
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
2. 事故责任判定:根据证据分析,可以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
综合考虑行车轨迹、速度、交通标志、信号灯等因素,进行责任的划分。
3. 专家论证:如果对事故的认定存在争议,可以请专业的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论证。
他们可以通过对证据的科学分析,提供专业的意见和结论。
总结:交通事故认定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工作,需要依靠有效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定。
(整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证据要求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证据要求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想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对诉讼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有足够的认识。
所谓证据就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在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交的证据必须符合证据的根本要求,这一要求就是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特性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1.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不能有任何主观臆想,不能为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
在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明白,自己在法庭上所阐述的就是事实情况,而法院最后判决却没有全部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在这里我们需要告诉大家,问题就出在证据上。
法院要查明的是法律事实,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了的事实。
因为我们不可能用时光机器去记录全部的客观事实,那么要查清事实真相,就必须用证据说话!所以,受害人要注意保存证据,尽量争取用客观事实材料去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关联性,即证据必须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
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了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案例:王雪在一次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起诉中要求肇事车主赔偿交通费这一项损失时向法庭提交了交通费票据,但局部交通费票据上记载的时间不能和她去医院就医的时间相吻合,由于该局部交通费票据和本案缺乏关联性,最终法院没有全部支持王雪的这项诉讼请求。
本案中,王雪没有及时把证据同案件事实紧密的联系起来,导致了局部交通费没有得到赔偿,受害人应该引以为鉴。
3.合法性,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具体表现在:证据的来源合法、收集方式合法、形式合法、须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
证据的合法性关系到证据的证明力,它是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法律保障。
只有充分理解了证据的概念及要求,交通事故受害人才能提供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用于主张自己的诉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有关证据的质证要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有关证据的质证要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有关证据的质证要点一、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但在实际审判中,时间点的把握可能有出入,有些法院要求医疗费在开庭审判前必须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质证要点1、要求受害人提供其受伤治疗相应的治疗清单或是处方、大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记载时间应相符,发票上的姓名应为受害人本人。
2、相关治疗和用药应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针对其他病症的治疗和用药,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无医院证明自购药品、医疗用具的费用不予赔偿。
4、转院应经原医疗机构同意(需要原医疗机构的转院证)且存在正当理由,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可不予赔偿。
【但是现在的司法解释精神倾向于让赔偿义务人对该转院治疗的不必要性和不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法院还会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计算赔偿额】5、对于后期治疗方案及治疗费用,如果受害人只能提供医生估算的证明,不予认可,赔偿权利人原则上应待实际费用发生之后另行起诉。
但是现在的习惯做法是在庭审中直接申请法院对后续医疗费作出司法鉴定,同已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付。
6、后续治疗费不包括心理治疗费用。
7、对过高的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8、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均不包括任何在美容场所消费的费用。
二、误工费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细说证据收集与调查技巧
交通事故认定细说证据收集与调查技巧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无论是小型的刮擦还是严重的碰撞,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进行认定和处理。
而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充分的证据收集和调查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交通事故的证据收集和调查技巧着手,为大家分享一些实用的经验。
一、证据收集环节1. 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勘查是证据收集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事故现场,应该尽量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不要移动车辆和物品,以免丢失或改变证据。
同时,可以通过拍照或视频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在记录时应尽量全面、详细地描述车辆的位置、损伤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关键细节。
2. 伤者病历和医学证明如果有人员受伤,可以通过伤者的病历和医学证明收集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事故的严重性以及伤者所受到的损害程度。
在收集这些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后续的索赔和处理过程。
3. 目击证人证言目击证人是交通事故认定中的重要证人之一。
他们可以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目击情况和观察,帮助确定事故的责任方。
在采集目击证人证言时,应当仔细记录证人的个人信息,并尽量获取其联系方式,以备后续的调查和询问。
4. 道路监控录像和监控照片现代社会中,许多道路都安装了监控设备,这些设备的录像和照片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
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要求获取事故发生时段的监控录像或照片。
在使用这些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被篡改或缺失的情况。
二、调查技巧1. 及时报备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并向相关交警部门报案。
在报案时,应当如实向警方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情况,以便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并完成相关的调查和记录。
2. 保持冷静和客观在事故发生时,受到事故影响的人可能会产生情绪上的波动,但我们应尽量保持冷静和客观。
在询问相关人员和目击证人时,要追求真实情况,避免主观臆断或引导他人发表有利于自己的言论,以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交通事故认定的关键。
交通事故诉前鉴定材料质证
交通事故诉前鉴定材料质证
一、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和现场勘察笔录
鉴定人可以参考交通事故报警记录和现场勘察笔录,了解当事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和地点,以及当时的天气条件和交通状况等。
二、当事人的证言和证据
鉴定人需要听取当事人的证言,包括对交通事故的经过、自己的行车过程、目击者证言等情况的描述,以了解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同时,还需要鉴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如行车记录仪、监控视频、现场照片、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等等,以帮助鉴定人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
三、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
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和视频也是交通事故诉前鉴定的重要材料之一。
通过现场照片和视频,鉴定人可以了解交通事故现场的道路状况、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的情况等,为鉴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提供依据。
四、车辆行驶轨迹和路线记录
如果当事人携带了行车记录仪或其他类似的设备,鉴定人可以参考车辆行驶轨迹和路线记录来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
此外,鉴定人还可以审查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以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等因素。
五、检查司机体检报告和酒精检测报告
在涉及到司机的安全行车能力时,鉴定人可以参考司机的体检报告和酒精检测报告。
通过体检报告,鉴定人可以了解司机是否存在身体不适或健康问题,造成车辆安全隐患。
通过酒精检测报告,鉴定人可以了解司机是否在驾车前饮酒过量,对驾驶安全产生影响。
总之,交通事故诉前鉴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材料,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质证方法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质证方法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责任的归属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以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能有效支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决策,对证据进行质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
本文将针对交通事故中的证据质证方法进行探讨。
一、现场勘察与拍摄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进行现场勘察与拍摄。
原则上,应由交通警察或者相关机构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在现场勘察中,应清晰记录车辆的停放位置、车辆损伤情况、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现场状况等。
同时,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的拍摄,包括车辆损伤、车辆轨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等。
这些记录和照片将成为后续证据质证的重要依据。
二、事故报告和证人证言事故报告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文件,它记录了车辆信息、事故时间、地点、车速等重要信息,同时也包含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初步结论。
在证据质证中,事故报告可作为一种证据进行使用。
此外,当事人的证言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一部分。
当事人可以就事故发生经过、对方的行为以及对方的任何陈述进行陈述,以增加对事故责任的证明。
三、行车记录仪和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黑匣子)和监控视频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证据形式之一。
行车记录仪能够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影像资料、车速、加速度等信息,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加准确。
监控视频则是通过摄像头拍摄的事故发生过程,可以明确展现事故的发生以及责任的归属。
这些视频资料可以通过专业技术手段进行鉴定并作为质证的重要依据。
四、鉴定报告和专家证言在交通事故中,可能涉及到某些技术性问题,需要专业的鉴定以提供客观、准确的结论。
例如,对于碰撞的速度、刹车距离等情况,可以请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测算和判断;对于损伤程度的评估,可以请车辆损伤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这些鉴定报告和专家证言能够提供科学依据,支撑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五、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证明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在证据质证过程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证明文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交通事故认定证据分析的要点与技巧
交通事故认定证据分析的要点与技巧交通事故认定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参与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过程。
而在这个过程中,对认定证据的准确分析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认定证据分析的要点与技巧。
一、现场勘查证据的分析要点与技巧1. 视察事故现场:要仔细观察现场物证,包括路面状况、交通标志、信号灯等。
同时,对事故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如天气、能见度等。
2. 现场痕迹分析:对现场的刹车痕迹、碰撞痕迹等进行观察记录,并结合现场车辆的停放位置和受损程度,分析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
3. 现场拍照与录像:现场拍照和录像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应该尽可能全面地记录现场的情况,并在后续的分析中参考。
二、交通参与人陈述证据的分析要点与技巧1. 准确收集陈述: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要及时收集交通参与人的陈述,记录其对事故的描述和对方的行为,以便后续分析。
2. 对陈述真实性的判断:应该判断交通参与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结合其陈述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进行综合分析。
三、证人证言证据的分析要点与技巧1. 证人选择与询问:需要选择与事故有关的证人进行询问,并注意询问的方式和问题的准确性。
2. 证人信誉性的评估:需要对证人的身份和信誉进行评估,如确认证人的证件、职业背景等,以判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
四、其他相关证据的分析要点与技巧1. 驾驶员证件和行驶记录的验证:需要核实驾驶员的证件和行驶记录,以确认驾驶员的身份和行驶情况。
2.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的分析:如有监控录像,应对其进行分析,以获取更加准确的事故信息。
3. 交通标志、信号灯等证据的分析:应对交通标志、信号灯的状态进行分析,以确定事故发生时的交通情况。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认定证据分析的要点与技巧包括现场勘查证据的分析、交通参与人陈述证据的分析、证人证言证据的分析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的分析。
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需要准确收集、客观分析、综合判断,以确保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准确可靠。
交通事故证据收集要点
交通事故证据收集要点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事故的责任判断和赔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交通事故证据收集的要点,帮助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正确有效地收集证据。
一、当场证据收集1. 现场照片:首先要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车辆的停放位置、车辆间的相对位置、环境条件(如路况、天气等)以及可能影响事故的因素(如信号灯、标志牌等)。
2. 损坏车辆照片:拍摄车辆的损坏情况,包括车辆的受损部位、碰撞痕迹等,尽量拍摄多个角度的照片,并注意保持照片的清晰度。
3. 视频录像: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录制现场的视频,以全面还原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车辆的行驶状态、驾驶员的动作以及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
二、调取相关证据1. 目击证人:尽量寻找目击事故发生过程的证人,并取得其联系方式。
事故证人可以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等重要信息。
2. 路口监控录像:如果事故发生在有监控设备的交叉路口附近,应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调取监控录像,以获取更直观的证据。
3. 事故快照记录仪:一些车辆安装了事故快照记录仪,可以记录车辆碰撞时的速度、时间等信息,获取这些数据对事故责任的判断非常有帮助。
三、书面材料收集1. 交警事故认定书:在大部分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警察都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上面有详细的事故责任分析、车辆和人员相关信息等,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2. 医疗记录:如果事故导致受伤,及时去医院就诊,并尽可能保存医疗记录、医生诊断书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受伤的程度和治疗费用等。
3. 保险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索赔材料等也是交通事故证据的一部分,包括保险单、索赔申请书、受理凭证等。
四、其他补充证据1. 车辆行驶记录仪:一些车辆装有行驶记录仪,可以记录车辆行驶的速度、路线等信息,在事故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三方证据提供。
2. 事故重建专家报告:在一些复杂的交通事故中,可以聘请专业的事故重建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并出具相应的报告,以提供事故责任的技术依据。
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的关键要点
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的关键要点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用于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过错。
通过系统地梳理和分析证据,可以准确地还原事故发生过程,找出可能存在的责任方及其过错,为司法机关作出公正的判决提供有力的依据。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的关键要点。
一、收集完整的证据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的第一步是收集完整的证据。
领取执法文书、拍摄现场照片、获取事故现场视频、采集车辆行驶记录仪等都是收集证据的方式。
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当及时保护和保存现场证据,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和复原。
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进行有效的证据链分析。
二、分析事故发生过程在收集到证据后,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
这包括分析事故前的交通状态、事故发生时的交通环境、车辆的行驶轨迹、事故后的痕迹等。
通过详细的分析,可以还原事故发生的原委,确定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过错。
三、重点关注关键证据在证据链分析中,要特别关注那些对确定责任和过错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证据。
例如,与事故相关的监控录像、交通信号灯的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
这些证据往往能够提供直接的证据材料,对事故责任的确定起到重要的作用。
因此,必须对这些关键证据进行细致的分析,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综合各类证据形成证据链交通事故证据链分析需要将各类证据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通过证据链的形成,可以将证据进行系统、逻辑地呈现,进一步证明事故的原委和责任。
证据链的形成需要有明确的逻辑关系,对于不同的证据需要进行相关性分析,确保证据链的严密性和完整性。
五、分析证据链中的矛盾与漏洞在进行证据链分析的过程中,还需要仔细分析证据链中可能存在的矛盾与漏洞。
这些矛盾与漏洞可能是由于证据不完整、证据不一致或者是被假造的等问题造成的。
通过分析并找出这些矛盾与漏洞,可以有针对性地采集更多的证据或对已有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以弥补证据链中的不足。
交通事故索赔中的证据要点与技巧
交通事故索赔中的证据要点与技巧引言: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事件,对于受害者来说,索赔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而要有效地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充分收集、保存和使用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索赔中的证据要点与技巧,帮助受害者更好地进行索赔。
一、交通事故索赔相关的法律依据在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前,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侵权责任法》,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特定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与自身的损失。
二、关键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十分重要。
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的要点:1.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尽可能地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
这包括车辆相撞的位置、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交通标志等。
这些照片和视频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交通环境的情况。
2. 车辆损坏照片:拍摄车辆受损的照片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从不同角度拍摄车辆的受损部位,以便让保险公司或法院了解损失的程度。
3. 目击证人证言:如果有目击者在事故发生时在场,应该尽可能地寻求他们的证言并记下他们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这些证人可以提供独立的证词来证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4. 交通事故报警单和事故认定书:如果事故发生后报警并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应妥善保留交通事故报警单和事故认定书。
这些是官方文件,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和责任的认定。
5. 医疗记录和费用证明:如果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应保留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费用证明。
这些可以被用来证明您受伤的事实和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费用。
三、证据的使用技巧除了收集和保存证据,合理地运用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证据使用的技巧:1. 编写详细的事故报告: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编写详细的事故报告。
这包括事故的经过、双方车辆的情况、伤害程度等。
通过详细的事故报告,可以更好地向保险公司或法院描述事故的情况。
2. 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如果您对交通事故索赔的过程和法律不太了解,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认定的关键证据掌握收集技巧
交通事故认定的关键证据掌握收集技巧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当事故发生时,如何准确地认定责任方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关键的证据对于保障公正和公平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认定的关键证据,并提供一些收集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交通事故认定过程。
1. 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该及时了解事故当事人的陈述。
他们可能提供有关事件发生的详细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所涉及的车辆、行驶的速度等。
这些陈述可以作为一个初步的参考,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因为每个当事人可能有不同的立场。
2. 目击证人的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证据之一。
目击证人是指在事故现场目击到事故发生并能提供真实、准确陈述的人士。
他们的证言可以提供客观的观察和描述,对于事故的认定非常重要。
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搜集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并记录他们的证言是非常必要的。
3. 车辆残留和痕迹车辆残留和痕迹作为交通事故认定的重要证据,可从多个方面提供线索。
例如,车辆的刮擦痕迹、变形、玻璃碎片以及车漆颜色的转移都可以帮助鉴定事故的发生过程。
此外,还可以通过收集、保留涉及车辆的照片、视频和相关物品来提供更多的证据。
4. 交通监控录像很多地方的交通路口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这些摄像头可以提供有关事故发生的画面。
如果事故发生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那么相关监控录像将成为有力的证据。
因此,及时调取监控录像,并确保其保存是非常关键的。
5. 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会进行勘查、调查并最终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
这份认定书将清晰地列出事故的原因、责任方以及相应的赔偿金额。
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申诉。
6. 保险公司调查报告如果当事人购买了交通事故的保险,保险公司将会派员进行调查并出具一份调查报告。
该报告根据当事人、目击证人的陈述以及现场勘查所得出的结论,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中的司法鉴定与证据采集技巧
交通事故中的司法鉴定与证据采集技巧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司法鉴定和证据采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们直接关系到事故的判定与赔偿。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中的司法鉴定与证据采集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意义和流程1. 司法鉴定的意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而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科学、客观的评判方法,具有对事故事实的全面、准确鉴定的功能。
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判定责任、评估损失,并为相关方提供司法保护。
2. 司法鉴定的流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鉴定申请: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或法院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司法鉴定申请;(2)鉴定机构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3)鉴定材料准备:鉴定机构会要求事故当事人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事故笔录、医疗记录等;(4)现场勘查:鉴定机构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记录相关的物证、痕迹等;(5)证据分析与鉴定结论:鉴定机构会对事故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和鉴定,最后形成鉴定结论;(6)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报告,并将其送达给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证据采集的重要性和技巧1. 证据采集的重要性交通事故的证据采集是司法鉴定的前提和基础,对于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合理、科学地采集证据可以为鉴定工作提供客观、全面的依据,并确保事故责任的正确判定。
2. 证据采集的技巧(1)现场勘查:在现场勘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技巧:- 保护现场完整性:保持现场的完整性,避免干扰或移动物证,记录好现场照片以及物证的位置和状态;- 确定碰撞点和轨迹:通过勘查对车辆的碰撞点和轨迹进行初步判断,有助于后续的事故分析和责任认定;- 寻找物证和痕迹:仔细寻找和收集现场的物证和痕迹,如车辆碎片、刹车痕迹等,这些物证和痕迹对事故的重建和鉴定非常重要。
法医学在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中的要点
法医学在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中的要点交通事故鉴定报告是法医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
它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的伤情、死因以及责任进行客观、准确的判断,提供给法律机构依据。
本文将从法医学的角度,介绍在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中应注意的要点。
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交通事故鉴定报告的准确性依赖于对交通事故现场的仔细勘查。
在现场勘查中,法医学人员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收集现场证据:包括车辆残骸、碰撞痕迹、物品散落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可以确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
2. 记录交通事故现场的周围环境:包括道路状况、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等,这些信息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推断。
3. 进行测量和标记:需要对现场进行精确的测量和标记,以便后续的分析和重建工作。
二、伤情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是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进行伤情鉴定时,法医学人员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 对伤害程度进行评估:根据受伤者的症状、体征以及医学检查结果,判断伤情的轻重程度,包括损伤程度、恢复时间等。
2. 识别事故导致的特殊伤害: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各种不同类型的伤害,如骨折、内脏损伤、脑损伤等,法医学人员需要准确识别这些伤害,并进行相应的鉴定。
3. 进行伤情鉴定报告:根据法医学的知识和技术,编写详细的伤情鉴定报告,包括受伤者的基本信息、伤情的描述、伤情的程度评估等内容。
三、死因鉴定在某些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可能会因事故而丧生。
在交通事故鉴定报告中,法医学人员需要对死因进行准确鉴定。
以下是死因鉴定中需要注意的要点:1. 进行尸体解剖: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确定死因。
通过解剖,可以确定死者是否因交通事故而死亡,以及死因的具体情况。
2. 收集相关医学证据:如血液样本、组织样本等,进行化验和检测,以了解死者是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3. 编写死因鉴定报告:根据解剖结果和医学证据,编写详细的死因鉴定报告,包括死者的基本信息、死因的描述、死因的原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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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证据质证要点关于证据的三个属性质证:一、证据的合法性。
1、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伤残鉴定结论由不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的也不具有合法性。
2、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7条规定: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应当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否则,即属于证据形式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适用。
3、证据的取得方法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证言系当事人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取得;盗窃取得;贿赂诱买取得;再如: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4、证据经过质证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员在庭审中说明。
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二、证据的客观性。
所谓证据的客观性,又称为证据的真实性,指证据应当是对案件事实真实准确的反应。
三、证据的相关性。
所谓证据的相关性,又称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必然的联系。
索赔证据质证实务一、身份质证1、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核对原件:防止当事人虚假或多增抚养费要求);单位的相关(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证明等)二、事故认定书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2003年3月26日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要正确对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
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交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的事故认定,应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要证据,但不能作为法院分配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依据。
法院在具体审理案件时应根据案件事实结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做出的调查笔录等材料对事故认定书予以全面审查认定。
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界定为证据的一种,它就不具有高于其他证据的绝对效力。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要通过开庭审理时的质证、认证过程予以审查,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否定其效力,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以及其认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纠正或不予采纳。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当事人要否定其效力存在很大难度,这是由于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能力、时机等条件所约束和限制,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力所能及的举证和逻辑分析的质证等方式提出异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的责任三部分,如果在质证过程中,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其认定的事实,或者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其成因分析和责任分配违背了科学原理、社会常识和生活逻辑,人民法院就应该确认该认定书无效或部分无效。
三、损害事实的质证1、直接财产损失的证据质证直接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货物损失、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以及对损失进行评估的费用。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第40条第3款的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警醒。
证明车辆损失的证据包括:车辆定损单和车辆损费数据,两者必须一并提交,否则不能证明车辆损失。
货物损失及随身物品的损失同上。
2、间接财产损失的证据质证通常包括停运损失。
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释〔1999〕5号批复)《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分割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证明停运损失的证据包括:货物运输合同或者旅客运输合同、修理厂出具修理期间证明等。
修理期间证明必须说明在修理厂期间的修理内容,例如修理发动机花费几天,购买零件花费几天等。
如果没有固定的旅客运输合同,如出租车,则应当提交出租车与出租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来确定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
3、对人身损害证据的质证。
(1)、证明医疗费的证据。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医药费、治疗费、转院证明、就近合理原则的证明。
证明医疗费打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住院费明细表、医疗费收据、医疗处方、诊断证明书。
注意:医疗费用收据、明细、处方和诊断证明必须一并提交,否则不能证明所支出的费用与交通事故有关。
对于后续治疗费例如整容费、出院后所必要的康复费因为没有实际支出,所以必须经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才能证明,并且诊断证明书应说明具体费用的数额。
如是急救则不存在选择医院的问题;不是急救,那么应当双方协商选择医院,协商不一致的,根据合理就近(根据伤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附近医院的诊疗水平,附近居民通常选择的医院来确定)。
转院必须要有原诊疗单位出具的转院证明。
(2)、误工费的证明质证。
误工费包括三个方面的误工损失费用:治疗伤情(治疗多少天,必须休息造成的误工费,应当由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伤残鉴定(鉴定一天、取鉴定一天)、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损失。
证明误工费的证据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纳税证明。
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应当说明:误工人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误工人员耽误工作的时间,扣发误工人员各种收入的数额。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或者受诉法院所在地统计局对相同或相近行业上的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统计数字据。
(3)、护理费的证据。
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护理时间、护理人数),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雇佣护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工资证明),家庭护理的,按照证明家属误工费用(同期同地区的护理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提供证据。
(4)、证明交通费的证据。
包括:事故受伤者和必要的护理人员医疗、配置残疾铺助器具,伤残者、死亡者的近亲属参加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
交通费等证据表现为交通费收据,交通费收据应当说明用途,次数,目的。
常见证据问题:发票联号、用途路线不符、日期不符合、目的不清。
(5)、证明住宿费、伙食费的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2款规定,受害人确实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及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
此外,还有受害人家属参加事故处理等所需的住宿费用。
表现为:相关住宿及就餐的收据,但需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证明伙食补助费的证据。
按照住院费收据确定的住院时间乘以当地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各地以10元至20元不等)(7)、证明营养费的证据。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的规定,证据主要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或参照当事人的主张,法官根据经济原则,例如“伤筋动骨一百天”等酌情赔偿)(8)、残疾赔偿金及伤残评定费的证据。
证据表现为:伤残评定结论及评定费收据。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严重妨害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相应调整。
注意:提交受伤人员的职业证明。
例如受伤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9)、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证据。
证据表现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被抚养人的户籍、身份证、受诉法院所在地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统计数据。
注意: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经济来源的成年亲属。
(按照人数、不超每年总额、结合抚养年限计算)(10)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的证据。
可根据法定结合受害人的职业、经常住所地、统计标准确定。
(1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
证据表现为:伤残评定结论,受伤部位疤痕照片等。
一般参照当地高级法院的精神赔偿幅度,按照伤残等级计算确定。
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侵权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时,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有过错的但负次要责任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可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减轻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在受害人有过错并承担主要或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因受害人的过错行为与侵权人相当或作用更大,可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皮有亮案中有体现)。
(12)对鉴定结论的质证。
案例一代理四川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应诉赵XX(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再审人)撤销权纠纷上诉案、申请再审纠纷案案例二代理蒋XX(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应诉段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案例编写人:杨长春案例评析人:杨长春[要点提示]随着生产生活日异繁荣的步伐,各类纠纷的剧增已在日常经营生活中得到体现。
但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鉴定结论等证据持异议的意见或主张等情况,鉴定结论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但作为鉴定结论的“真理性”又是相对的,通过对鉴定结论采信的分析,这就决定在庭审过程中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包括两方面:庭前审查和庭审审查。
质证是司法证明的基本环节之一,也是诉讼活动的一个基本程序。
“质证的本质特征在于‘质’,即对证据的质疑和质问,而且这种‘疑’和‘问’都带有当面对抗的性质。
”这种当面对抗能更好地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形式理性观念和程序正义理念。
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接受诉讼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质证,有着深刻的、重要的法律意义。
作为申请鉴定方的代理律师如何防止相对方滥用权利或申请补充、重新鉴定及作为相对方的代理律师如何保障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证据进行质证等诉权,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是解决此类纠纷的首要问题,也是处理类似案件的首要问题。
以下的几个案例是我在办理类似案件中最具代表性的,对处理日益增多的类似纠纷有着典型的参考意义。
[案情]案例一上诉人赵XX因不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二审法院提交了新证据成衡评报字(2010)第10138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