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几个关键问题第2页
建筑工程施工司法鉴定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司法鉴定范围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是建筑工程领域中常见的问题,也是司法鉴定的一个重要领域。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及材料问题、设计问题、监理问题等。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问题涉及面广,会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安全性、外观等方面,因此对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司法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工艺及材料问题的鉴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及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是
至关重要的。如果施工工艺不当或者材料质量不达标,就会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
2. 设计问题的鉴定:建筑工程的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础,如果设计存在问题,就会影
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3. 监理问题的鉴定:监理是建筑工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
程进度等情况。如果监理存在问题,就可能会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司法鉴定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
节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的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是建筑工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也是司法鉴定的一个重要领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施工作业安全问题、施工设备安
全问题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涉及到劳动安全和生命安全,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的司法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的鉴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环境,如果施工现场安
当前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问题探析
当前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的问题探析
[摘要]文章以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为研究对象,针对该类司法鉴定中容易引起争议的法律问题,如鉴定主体、程序不规范,鉴定依据不足的问题等进行思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各地经济大开发,我国建筑业得到高速发展,企业效益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成就显著,背后带来的因建设工程纠纷而导致的民事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随着引发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审判实务中,由于法官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有限,对于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业问题不能依照举证责任原则进行判定,于是把争议焦点全部通过司法鉴定方式解决,把鉴定结论作为判决主文直接采信,以鉴代审,实际把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权转移由鉴定机构行使,引起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
一、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概念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就某项专门性问题,委托特定的鉴定机构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等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做出科学、客观的分析,并提出结论性意见的活动。这种结论性意见就是鉴定结论。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设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在工程结算司法鉴定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鉴定机构的选定:根据法院或仲裁庭的委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机构,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当事人应该对鉴定机构的选定发表意见,避免出现不公正的情况。
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申请人为司法鉴定的提起人,因此对鉴定事项具有主要的举证责任。鉴定结果也是案件审判的重要依据,申请人需要尽其所能,提供完整的鉴定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招标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单及签证、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工作联系函以及其他与鉴定结果有关的材料。
及时与鉴定机构沟通:虽然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是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但因其并没有实际参与工程的施工等事项,计算工程造价时可能存在瑕疵或错误。因此申请人及时与鉴定机构就工程造价中容易忽视或发生错误的问题及时与鉴定人员交流。
遵循回避原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中第六条明文规定:“司法鉴定的原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确定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并通知委托人方能进行。在勘验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克服送鉴材料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完整、表达不清楚、有矛盾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澄清。
总之,工程结算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各方当事人的配合和协作,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工程结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代理要点及实务解析
1. 引言
工程质量是一个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则是
评估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手段。在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中,工
程质量司法鉴定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了解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代
理要点及实务解析对于建筑行业和法律界的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2.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要点
2.1 法律依据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鉴定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前述法律法规的
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也是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2.2 鉴定标准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需要依据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相关标准来进行评估。对于建筑工程而言,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
进行鉴定。
2.3 专业人员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鉴定人员参与。这
些鉴定人员通常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背景,同时还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方面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2.4 鉴定程序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申请接收、证据调查、鉴定中断、鉴定结果评定等多个环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鉴定,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实务解析
3.1 案例分析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实际操作过程。某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经过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后得出了客观的鉴定结论,为法律程序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2 专家访谈
采访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领域的专家和从业者,了解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对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司法鉴定逐渐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然而,司法鉴定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司法鉴定费用不透明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需要从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两个方面入手,综合减少司法鉴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程序不完善
1、法律规定不完善
当前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法律规定不完善,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司法鉴定的遴选、审批、评估、监管以及管辖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比较空泛,法律界面对司法鉴定人员的具体操作缺乏明确规定,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困难。另外,存在的问题还包括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与审判的衔接和协调等。
2、管理规范不明确
司法鉴定过程中的管理规范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有的司法鉴定部门的管理制度不规范,未设立完备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标准化操作流程、内审制度等,导致行为标准无法统一或管理缺乏教育、规范不到位等,这为司法鉴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增加了司法判决的不确定度。
对策
要加强司法鉴定制度的建设,完善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建立好司法鉴定的标准规定,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
1、司法鉴定人员素质不高
在常规司法鉴定中,由于高端人才的欠缺,审判人员往往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判决。这样,一些司法鉴定人员力不从心,难以完成他们应该担负的责任。此外,由于司法鉴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差别很大,社会责任心、职业态度等等也会呈现出很大不同,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违规操作,甚至有的司法鉴定人员行为不当,损害了司法公正的形象,使得司法鉴定质量参差不齐,出现了许多争议。
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几个疑难问题的思考
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几个疑难问题的思考
作者:周吉高点击次数:5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工程款纠纷,一类是工期纠纷,还是一类是工程质量纠纷。此外,若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的损害,还存在侵权纠纷。而要处理好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到四类鉴定,分别是工程造价鉴定、工期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安全事故鉴定。而工程质量鉴定,除了需要鉴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还要鉴定修复方案,以及修复方案之工程造价。
是否需要鉴定,实施哪些鉴定,以及实施鉴定后的鉴定意见,往往决定着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笔者曾经中途代理一工程款案件,按照财务交接会议纪要,被告需要支付原告工程款500余万元,但是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意见,原告需要返还被告800余万元工程款,正反相差1300余万元。法官审理案件、代理人代理案件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司法鉴定展开。人们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而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言,打官司就是打“司法鉴定”。
但是,决定着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裁判结果的司法鉴定却存在众多疑难问题,各地法院、仲裁委对这些疑难问题往往缺乏统一的认识,造成同案、类案不同鉴、不同判情况,进而,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
笔者结合十多年来专门从事建设工程诉讼代理的经验,总结了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十多个疑难问题,并归纳了这些疑难问题的主要观点,在此基础上,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司法鉴定依当事人申请还是依职权启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程质量司法鉴定
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正在不断的加快,开发商或者是国家都在不断的建设新房,⽴交桥等。但是其中也不乏有质量不好导致发⽣不好的事故,这⼀般都会引起国家的重视。我们可以申请法院给我们提供司法鉴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接下来,店铺⼩编为⼤家介绍相关知识。
⼀、建筑⼯程司法鉴定:
建筑⼯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受司法机关或当事⼈委托,运⽤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建筑⼯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持,同时也担当了⾯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盾,重则会影响⼈⾝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个重要因素。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程质量评定、⼯程质量事故鉴定、⼯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司法鉴定程序:
1.司法鉴定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
3.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范围
司法鉴定技术
司法鉴定现场(通知相关⼈员到场-现场鉴定⼈-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
鉴定意见(标准套⽤-原因分析-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咨询
鉴定时限
终⽌鉴定
4.司法鉴定⼈出庭作证
建筑⼯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受司法机关或当事⼈委托,运⽤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程相关的问题进⾏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程质量评定、⼯程质量事故鉴定、⼯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建筑⼯程司法鉴定必须依据现⾏的标准规范,使⽤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法对⼯程进⾏现场检测,并由当事⼈或司法机关相关⼈员进⾏数据确认,然后,对现场确认的数据进⾏处理,通过分析和计算,对⼯程整体做出鉴定结论,并出具《某某项⽬建筑⼯程司法鉴定报告书》。
建设工程质量和造价司法鉴定相关问题解析
例, 间接 费 、 润 和税金 分摊 于分项 工程单 价 中 , 利 这些 在
全球经 济一体化 冲击和 日益激 烈 的国际竞 争之 时 ,仍 没 有符合市场 的工程造价管理 体制 。我 国T程造价管 理 的
工程 产品 的真 正的市场价 格 , 既开 放各种 工程价格 , 又开 放各企业 的利润 率和费率 , 让利润和取费 由市场决定 。价 格体 系应 以市 场形成价格为主 。只有对 “ 定额” 实行“ 管量
价格 、 税收、 利率政策调整和城市规划等手段引导和信息 指导, 指导私人投资方向和区域。 杜绝和防止概算超估算、
预算超概算 、 决算超预算 的“ 三超” 现象 和“ 资膨胀 、 投 效益 不 高 、 资失控” 投 等现象 。同时 , 加快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信
息网的建立 , 区域和部 门实行 网络管 理 , 按 资源共享 , 通过 网络发布 围 内外有 关信息 ,为政府 和社会 投 资或参 与建
润最大化,可能是为了以后更大的盈利。按国际惯例, 要 把生产经 营成本 、 福利性 质和工资性 质的支 出 , 再从税 不
后利润 中支付 , 全部列入 工程成本。 而是
一
、
工程造价 中的管理 问题
市场 经济 的计价模式 , 做到 “ 制量 、 价 , 要 控 放开 政府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常见问题及对策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对策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造价争议案件也越来越多。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然而,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时会影响到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本文将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常见问题进行逐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鉴定方法不科学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鉴定方法的科学性是保证鉴定结果准确的基础。然而,现实中常常出现鉴定方法不科学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收集不完善:鉴定依赖于大量的数据,如果数据收集不完善,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的偏差。
对策:应当加强数据收集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可以通过专业的调研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数据收集,以确保鉴定过程的科学性。
2. 鉴定方法简化:一些鉴定机构或专家可能会采用简化的鉴定方法,
以减少工作量或者提高效率,这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的不准确。
对策:应当对科学的鉴定方法进行推广和宣传,提醒鉴定机构和专家
在实施鉴定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问题二:鉴定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鉴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然而,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鉴定人员培养不足等原因,导致鉴定人员的专业
素养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1. 专业知识水平不够:由于工程造价领域的知识体系庞杂,有些鉴定
人员在某些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不够充分。
对策:应加强鉴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可以通过开展岗位培训、举办专业论坛等方式来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方案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方案
1. 简介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通过对建筑工程相关案件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提供司法机关所需的技术鉴定结论的一项工作。它在维护法律权益、促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档将针对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2. 方案目的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建筑工程相关诉讼案件中存在的
争议和纠纷,通过科学、准确的技术鉴定,提供客观、权威的鉴定结论,为司法机关的判决提供依据,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结果。
3. 方案内容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3.1 鉴定范围
明确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合同履行、价款支付等方面的鉴定。
3.2 鉴定流程
3.2.1 受理与登记:受理相关鉴定委托,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包括案件信息、鉴定申请人信息、鉴定请求等。
3.2.2 调查与取证: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证据保全等。
3.2.3 专家鉴定: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进行鉴定工作,并组成鉴定组。
3.2.4 鉴定报告:根据鉴定过程及现场调查、取证等结果,编制鉴定报告,明确鉴定结论和依据。
3.2.5 资料归档:将鉴定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保存至档案中,以备后续参考。
3.3 专家要求
明确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需的专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资质认定等方面的要求。
3.4 鉴定意见
对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结论的表述方式和格式进行规定,确保鉴定意见明确、清晰并符合法律要求。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内容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在建筑工程引发纠纷中,如果纠纷的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有关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内容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
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难点及对策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难点及对策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由法院依法组织的专家进行的对工程
造价进行评估、鉴定的过程。由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涉及复杂的技术和法律问题,常常会
面临一些难点。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
策。
难点一:技术难点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并对工程施工、材料质量、工艺
等进行全面了解,同时需要掌握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和规范。对于大部分法官来说,他
们并非具备此类专业知识,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技术难题。
对策一: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法官在审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案件前,应接受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可以邀请专业的造价师、工程师等进行培训,或组织法官参观考察一些典型工程项目,加
深对工程施工、材料质量、工艺等方面的了解。
对策二:设立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
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负责进行技术鉴定。在法官所组织的鉴定过程中,引入这些专家为法庭提供技术支持和鉴定意见,确保鉴定的
科学性和准确性。
难点二:证据收集难点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需要大量的证据支持,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支
付证明、记账凭证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证据可能难以获取,难以保全或难以认
定。
对策一:加强证据保全
法院应加大对于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证据的保全工作。可以在纠纷发生时,建立相应
的证据保全制度,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并做好存档工作,以备后续鉴定使用。
对策二:广泛听证取证
在鉴定过程中,法院可以广泛开展听证取证工作。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请专家
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
一、背景介绍
司法鉴定是指法院依法委托专家对争议案件中的技术、科学、专业问题进行鉴定,以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支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司法鉴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司法鉴定的权威性问题
1.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一些鉴定人员素质低下,专业知识不足,对案件
进行鉴定时缺乏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导致鉴定结论不能令人信服。
2.鉴定结果的一致性问题: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件的鉴定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差
异,这给法官和当事人的判断带来不确定性,甚至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三、司法鉴定的独立性问题
1.鉴定机构的依赖关系:一些鉴定机构与相关部门有合作关系,可能受到政府
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导致鉴定结论被怀疑是否真正客观独立。
2.鉴定过程中的干扰:可能存在一些干扰因素,如当事人的压力、利益冲突等,
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四、司法鉴定的程序问题
1.鉴定范围的界定问题:在一些案件中,鉴定范围的界定模糊不清,容易引发
争议,甚至造成不公正的判决。
2.鉴定过程的公开性不足:鉴定过程缺乏公开透明,鉴定结论的形成没有公众
监督,容易引发法外施权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五、司法鉴定的证据问题
1.证据收集的不足:一些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导致
鉴定结论不准确。
2.证据鉴定的主观性:鉴定人员对证据的解读可能存在主观偏见,导致鉴定结
论不客观。
六、司法鉴定的成本问题
1.鉴定费用较高:一些案件需要鉴定,但由于鉴定费用较高,一些经济困难的
当事人无法支付,影响了其正当权益的保障。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1. 司法鉴定申请2. 司法鉴定机构3.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3.1 司法鉴定协议书3.2 司法鉴定范围3.3 司法鉴定技术3.4 司法鉴定现场3.4.1 通知相关人员到3.4.2 现场鉴定3.4.3 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3.5 鉴定意见。
在建筑工程竣工以后,建筑单位需要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鉴定需要专业的部门进行,确定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评定。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的内容。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程序
1. 司法鉴定申请
2. 司法鉴定机构
3. 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
以上的内容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以及在进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经过哪些步骤的规定。对于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结果的规定您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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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 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在建筑工程中,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各种纠纷和争议。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司法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存在与否,以及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归属。鉴定过程通常包括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查和检测,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实验分析和测试,最终出具鉴定意见。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通常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了解。鉴定机构或人员应该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鉴定工作,不受任何利益和压力的干扰。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结论来确定责任和索赔的依据。同时,鉴定结论也可以帮助建筑工程参与方改进工程质量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它能够通过专业的鉴定来查明真相,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和可靠。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工作范围经验交流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工作范围经验交流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由法院委托,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对
涉及建筑工程的争议或纠纷进行鉴定,以提供法院判决所需的技术依据。其工作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如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等。
2. 鉴定建筑工程事故原因:包括工地施工事故、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等,通过调查、分析和检测,确定事故的起因,找出责任主体。
3. 鉴定建筑工程造价和经济损失:包括建筑工程造价计算和工程经济损失的评估,通
过测算和分析,确定工程造价和相关经济损失。
4. 鉴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合同履约问题、合同违约责任、工程索赔等问题,通
过查阅合同文件、勘察工程现场和调查当事人陈述等方式进行鉴定。
在进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1. 综合素质:鉴定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从技术、
工艺、设计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地鉴定。
2. 数据调查:鉴定人员需要通过勘察工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
收集相关的证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3. 验证方法:鉴定人员应掌握各类鉴定手段和方法,如物证鉴定、实物鉴定、取证和
检测等,能够准确判断问题的性质和原因。
4. 结论表达:鉴定人员应能够将鉴定结果通过书面报告或口头陈述等方式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来,便于法院作出判决。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工作范围涉及面广泛,需要鉴定人员具备较强的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经验积累和不断学习更新是提高鉴定水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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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几个关键问题第2页
举例来说,笔者曾经接到一份委托:对某冷库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寥寥几字,表达十分简单。那么从字面意思来分析,本次鉴定可能至少存在以下两种可能:一是对该楼主体结构的重要参数进行检测并用设计图纸的相关参数
进行判定,这包括构件的钢筋分布、截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二是对该楼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两者的工作量和所需要的鉴定费用相差较大。笔者通过委托方(法院)提供的卷宗,经过与鉴定申请方进行深入沟通后,了解到:鉴定申请方仅怀疑柱、梁、板的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因此,经过沟通统一后,委托鉴定事项就应明确为:对柱、梁、板的钢筋分布进行检测,并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为了确保报告结论的严谨,避免日后因委托鉴定事项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因此笔者请法院重新发函对此事予以明确,然后才开展检测鉴定工作。所以在委托时就明确委托事项,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
三、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方法和规范的选用由于原被告双方对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不熟悉等原因,在委托
书(也包括当事人的鉴定申请)中关于所检测参数和鉴定结论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范往往不明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合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合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这只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到鉴定实践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笔者从自身的工作实践中,举2个例子;
例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某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若司法鉴定协议书对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范未有明确约定,会出现以下几个可能情况:(1)采用回弹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回弹法检测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2)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3)采用钻芯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采用以上3种检测方法,很可能会有3种不同的检测结果,这对最后的司法鉴定结论会有决定
性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论,所以司法鉴定人采用何种方法、规范进行检测鉴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斟酌,并与委托方进行良好沟通,以确保结论的公正与客观。
例2: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回迁楼进行工程结构鉴定。同样司法鉴定协议书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第一,选用什么规范?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以采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也可以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采用不同的规范会有不同的司法鉴定结论,违背实际条件地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则可能激化加剧原被告矛盾。所以委托方需要和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明确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所依据的检测规范。第二,选用哪个规范版本?旧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是采用新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还是采用老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显然选用前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选用后一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能够满足规范要求。若从双方关心目前回迁楼结构是否安全的角度,笔者认为宜选用现行规范。同样,为了避免以后由于鉴定结论而产生不利影响的一方对采用的规范有异议,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与委托方沟通后进行明确。
因此,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的司法鉴定中,
对选用的标准和规范一定要慎重。
四、结语建筑工程建设涉及的因素非常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原因也是很复杂的。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辛苦的司法活动,它不仅要运用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还要进行细致的科学分析,才能够得出一个科学、客观、公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