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GB2893-2008安全色
安全色(GB2893-2008)解读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色(GB2893-2008)资料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色(GB2893 2008)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
不符合要求
有可能发生触 电危险的电器设备 和线路。如:配电 室、开关等。
易发生爆炸危 险的场所。如:易 燃易爆物质的生产、 储运、使用或受压 容器等地点。
不符合要求
易造成手部伤 害的作业地点。如: 玻璃制品、木刨加 工、机械加工车间 等。
厂内车、人混 合行走的路段、道 路的拐角处、平交 路口、车辆出入较 多的厂房、车库等 出入口处。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安全环境的安全标记。
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45度,每种颜色 不能少于两条 。
安全线
工矿企业中用以划分安全区域与危险 区域 的分界线.厂房内安全通道的表示线, 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都是常见的安全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线使用白色,宽 度不小于60mm.在生产过程中,有了安全线 的标示,我们就能区分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 有利于我们对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认识 和判断.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国家标准
安全色 GB2893— 2008,代替GB2893— 2001 安全标志GB2894— 2008,对现行国家标准 GB2894— 1996《安全标志》、GB16179— 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GB18217— 2000 《激光安全标志》进行合并、修订。 2009年10月01实施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由 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 字构成。 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 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 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 是带斜杠的圆环,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 色,背景用白色,图形符号用黑色绘画。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docx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色,根据GB2893-2008 《安全色》的规定,安全色适用于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业以及仓库、医院、剧场等公共场所。
但不包括灯光、荧光颜色和航空、航海、内河航运所用的颜色。
为了使人们对周围存在不安全因...安全色,根据 GB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安全色适用于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业以及仓库、医院、剧场等公共场所。
但不包括灯光、荧光颜色和航空、航海、内河航运所用的颜色。
为了使人们对周围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设备引起注意,需要涂以醒目的安全色,提高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警惕。
统一使用安全色,能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借助所熟悉的安全色含义,识别危险部位,尽快采取措施,提高自控能力,有助于防止发生事故。
安全色有红、黄、蓝、绿四种。
( )基本概念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义。
正确使用安全色,可以使人员能够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作出尽快的反应; 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发生。
安全色用途广泛,如用于安全标志牌、交通标志牌、防护栏杆及机器上不准乱动的部位等。
安全色的应用必须是以表示安全为目的和有规定的颜色范围。
安全色应用红、蓝、黄、绿四种,其含义和用途分别如下: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
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车、刹车装置的操纵把手、仪表刻度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条带及文字,危险信号旗等。
禁止坐卧禁止携带托运有毒物品及有害液体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
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
当心触电当心感染。
(GB2893-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代替GB2893-2001安全色Safety colours自2009-10-1 起执行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27
2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
或文字构成。
3.2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3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 警告标志
黄色 各种警告标志(参照GB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中警戒标志;警告信号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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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20
B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蓝色 各种指令标志(参照GB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中指令标志。 绿色 各种提示标志(参照GB2894);机器启动按钮;安全 信号旗;急救站、疏散通道、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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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20
B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4 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
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30
22.04.2020
B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4.1 禁止标志(40个) 4.1.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
是带斜杠的圆边框,如图1所示。 4.1.2 禁止标志基本型式的
参数:
外径d1=0.025L; 内径d2=0.800d1; 斜杠宽c=0.080d1; 斜杠与水平线的夹角a=45°; L为观察距离(见附录A)。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 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T 10001(所有部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10436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 10437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5566(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安全色红黄蓝绿分别表示什么
一、安全色红黄蓝绿分别代表什么安全色(safety color)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
颜色常被用作为加强安全和预防事故而设置的标志。
安全色要求醒目,容易识别,其作用在于迅速指不危险.或指示在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的器材和设备的位置。
安全色应该有统一的规定。
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采用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颜色作为安全色,并用蓝色作为辅助色,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规定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一般用于指令标志;(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警戒标志、行车道中线等;(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等。
简单来说,红色是禁止,黄色是警示,蓝色是指令,绿色是通行。
这四种颜色是全国通用的安全色,是安全信息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义,只要正确使用,就能够让工作人员或行人准确辨别健康安全的威胁,并且能够及时提醒人们,防止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二、含义用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很多国家都对安全色的使用有严格规定。
我国已制订了安全色国家标准。
规定用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作为全国通用的安全色。
四种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如下: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
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车、刹车装置的操纵把手、仪表刻度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条带及文字,危险信号旗等。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
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如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色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完整版)GB2893-2008-安全色
GB2893-2008 安全色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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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5 安全标识 5.1 危险标识(强制性条款) a)适用范围: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b)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 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c)表示场所: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边长a=0.025L, L为观察距离(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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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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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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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4.4.4 提示标志的方向辅助标志: 提示标志提示目标的位置时要加方向辅助标志。按实
际需要指示左向时,辅助标志应放在图形标志的左方;如 指示右向时,则应放在图形标志的右方,如图5。
28
2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3.7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 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8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标志种类代号:H。 3.9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标志。 标志种类代号: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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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第二部分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 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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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的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2 定义 2.1 识别色 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2.2 识别符号 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2.3 危险标识 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2.4 消防标识 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
易造成手部伤 害的作业地点。如: 玻璃制品、木刨加 工、机械加工车间 等。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厂内车、人混 合行走的路段、道 路的拐角处、平交 路口、车辆出入较 多的厂房、车库等 出入口处。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須做出某种 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 几何图形是圆形,背景用蓝色,图形符号及文 字用白色。
▪ 竖写时,文字辅助标志写在标志杆的上部。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均为 白色衬底,黑色字;标志杆下部色带的颜色应和 标志的颜色相一致。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安全标志使用规定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 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 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 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 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主要内容
安全色的使用
安全标志的使用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安全色
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 色,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 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安全色
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 种颜色为安全色。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由 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 字构成。
适用于公共场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 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哪几种颜色各表示什么含义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哪几种颜色各表示什么含义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
它的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预防发生事故。
我国安全色国家标准《GB2893-2008》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
同时规定安全色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颜色范围内,不能褪色、变色或被污染,以免同别的颜色混淆,产生误认。
安全色的定义:
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感和刺激性。
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险、禁止、停止。
用于禁止标志。
机器设备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扭以及禁止触动的部位通常用红色,有时也表示防火;
蓝色: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在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即必须遵守;
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表示警告和注意,如厂内危险机器和警戒线,行车道中线、安全帽等;
绿色:绿色的视认性和注目性虽然不高.但绿色是新鲜、年轻、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远、生长、安全等心理效应.所以用绿色提示安全信息,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
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2893
可动火作业区
经有关部门划 定可使用明火的区 域。 (设置在动火区
内。)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便于安全疏散 的紧急出口处,与 方向箭头结合设在 通向紧急出口的通 道、楼梯口等处。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提示标志的方向辅助标志
▪ 提示标志提示目标的位置时要加方向 辅助标志。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国家标准
▪ 安全色 GB2893— 2008,代替GB2893— 2001 ▪ 安全标志GB2894— 2008,对现行国家标准
GB2894— 1996《安全标志》、GB16179— 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和GB18217— 2000 《激光安全标志》进行合并、修订。 ▪ 2009年10月01实施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具有明火设备 或高温的作业场所。 如:动火区、各种焊 接、切割、锻造、 浇注车间等场所。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易造成事故或 对人员有伤害的场 所。如:高压设备 室、各种污染源等 入口处。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戴手套易造成 伤害的作业地点。 如:旋转的机械加 工设备附近。
指令标志标准图形有16个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以下为常见的指令标志
易伤害手部的作
业场所。如:具有
腐蚀、污染、灼烫、
冰冻及触电危险的
作业等地点。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3
噪声超过85dB 的作业场所,如: 铆接车间、织布车 间、射击场、工程 爆破、风动掘进等 处。(设置在作业 区入口处或附近。)
安全色红黄蓝绿分别表示什么
(1)红色,表示禁止和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
(2)蓝色表示必须遵守的说明和规定。
通常用于指示标志。
(3)黄色,表示警告和注意,用于警告警告标志,车道中心线等。
(4)绿色,用于指示安全状态和通过状态,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交通标志等。
扩展数据:1,含义和目的:1.红色这意味着禁止,停车,灭火和危险。
禁止,停止和危险的设备,设备或环境应标记为红色。
禁止标志,交通禁止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止,制动装置的控制手柄,仪表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旋转部件的外露部分,液化石油气罐车的带和文字以及危险信号标志等2.黄色这意味着注意和警告。
需要警告的设备,设备或环境标记为黄色。
例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道路标志,皮带轮的内壁及其防护罩,砂轮罩的内壁,楼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台阶前部,防护栏杆和警告信号标志等3.蓝色这意味着必须遵守的指令或规则。
例如指示标志,交通标志等4.绿色这意味着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
交通或安全状况以绿色标记。
如通过指示,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标志等。
黑白通常用作安全色的对比色,主要用作上述各种安全色的背景色。
例如,安全标志板上的背景颜色通常为白色或黑色。
2,国家标准:1.国家根据《安全色》(GB2893-2001)规定传输安全信息的四种安全色。
红色表示禁止和危险;红色表示禁止和危险。
黄色表示警告和关注;蓝色表示指示和遵守规定;绿色表示通过和安全。
2.根据“安全色”(gb2893-2008),红色:传输禁止,停止,危险或及时消防和设施的信息;蓝色:传达必须符合规定的强制性信息;黄色:传达注意和警告信息;绿色:传达安全提示信息。
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将红色,黄色和绿色用作安全色,将蓝色用作辅助色。
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规定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是安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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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93-2008 代替GB2893-2001安全色Safety colours自2009-10-1 起执行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颜色表征5 技术要求6 测量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3 使用要求A.4 检查与维修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参照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色 safety colour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安全标记 safety marking采用安全色和(或)对比色传递安全信息或者使某个对象或地点变得醒目的标记。
3.4色域 colour gamut能够满足一定条件的颜色集合在色品图或色空间内的范围。
3.5亮度 luminance在发光面、被照射面或光传播断面上的某点,从包括该点的微小面元在某方向微小立体面内的光通量除以微小面元的正投影面积与该微小立体角乘积所得的商。
3.6亮度因数 luminance factor在规定的照明和观测条件下,非自发光体表面上某一点的给定方向的亮度L vs 与同一条件下完全反射或完全透射的漫射体的亮度Lvn之比。
亮度因数以βv表示。
3.7亮度对比度 luminance contrast对比色亮度L1与安全色亮度L2的比值,其中L1大于L2。
亮度对比度以k表示。
3.8逆反射 retroreflection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返回的反射。
当入射光线的方向在较大范围内变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
3.9光强度系数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I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平面的光照度E┷之商,即:式中:R——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1);I——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E┷——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3.10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度系数R除以它的面积A之商,即:式中:R'——逆反射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cd•lx-1•m-2);R——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1);A——试样被测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I——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E——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E——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d——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离,单位为米(m)。
4 颜色表征4.1 安全色4.1.1 红色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
4.1.2 蓝色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指令性信息4.1.3 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
4.1.4 绿色传递安全的提示性信息。
4.2 对比色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按表1规定搭配使用。
4.2.1 黑色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
4.2.2 白色白色用于安全标志中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4.3 安全色与对比色的相间条纹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45°。
4.3.1 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禁止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位置的安全标记。
4.3.2 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表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记。
4.3.3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指令的安全标记,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
4.3.4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安全环境的安全标记。
5 技术要求安全色的色度范围应如图1和表2所示。
满足精确颜色要求的安全色色度范围应符合表3的要求。
磷光色的对比色和亮度因数应如图1和表4所示。
含有逆反射材料的最小逆反射系数如表5所示。
对于透照材料,x和y坐标应在表2所给出的颜色范围内,亮度对比度应在表6所给出范围内。
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安全色不符合要求:a)使用中的逆反射材料(表5):光度值降低到所要求最小值的50%以下,或者色度坐标落在表2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b)使用中的荧光材料:色度坐标落在表2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
6 测量方法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色度性能测量方法见6.1,光度性能测量方法见6.2。
6.1 色度性能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色度性能按GB/T 3979中规定的方法测出试样的各角点色度坐标。
6.2 光度性能6.2.1 测量装置测量原理如图2所示。
采用GB/T 3978规定的标准A光源,光探测器应符合V(λ)的要求。
光探测器安装在光源上方并与光源处于同一平面内。
试样参考中心对光源孔径张角及对光探测器孔径张角应分别不大于12'。
试样整个受照区域内的垂直照度不均匀性小于5%,试样参考轴相对于光源轴的入射角(β)应能在0°~40°范围内变化。
观测轴相对于照明轴之间的观测角(α)应能在0.2°~2°范围内改变。
6.2.2 测量过程a)光探测器置于试样参考中心上正对着光源,测得试样面上的垂直照度 E┷b)再将上述光探测器置于图2的位置上,移动光探测器使其观测角为α,转动试样使入射角等于β,测出α和β角上试样的照度E;c)测得试样参考中心平面与光探测器孔径面间的距离d和被测试样的面积A;、E、d和A分别代入式(4)和式(5)中,计算出不同观测角d)最后将上述E┷和入射角条件下的逆反射系数R'。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色的使用导则A.1 安全色A.1.1 红色各种禁止标志(参照GB 2894);交通禁令标志(参照GB 5768);消防设备标志(参照GB 13495);机械的停止按钮、刹车及停车装置的操纵手柄;机械设备转动部件的裸露部位;仪表刻度盘上极限位置的刻度;各种危险信号旗等。
A.1.2 黄色各种警告标志(参照GB 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警告标志(参照GB 5768);警告信号旗等。
A.1.3 蓝色各种指令标志(参照GB 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指示标志(参照GB 5768)等。
A.1.4 绿色各种提示标志(参照GB 2894);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急救站、疏散通道、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等。
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A.2.1 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应用于交通运输等方面所使用的防护栏杆及隔离墩;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条纹;固定禁止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2 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应用于各种机械在工作或移动时容易碰撞的部位,如移动式起重机的外伸腿、起重臂端部、起重吊钩和配重;剪板机的压紧装置;冲床的滑块等有暂时或永久性危险的场所或设备;固定警告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设备所涂条纹的倾斜方向应以中心线为轴线对称,如图A.2所示。
两个相对运动(剪切或挤压)棱边上条纹的倾斜方向应相反,如图A.3所示。
A.2.3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应用于道路交通的指示性导向标志(如图A.4);固定指令标志的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4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应用于固定提示标志杆上的色带(如图A.1)等。
A.2.5 相间条纹宽度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的条纹宽度应相等,即各占50%,斜度与基准面成45°。
宽度一般为100mm,但可根据设备大小和安全标志位置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宽度,在较小的面积上其宽度可适当的缩小,每种颜色不能少于两条。
A.3 使用要求使用安全色时要考虑周围的亮度及同其他颜色的关系,要使安全色能正确辨光源;在黑暗的环境中为认。
在明亮的环境中照明光源应接近自然白昼光如D65避免眩光或干扰应减少亮度。
A.4 检查与维修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每半年应检查一次,应保持整洁、明亮,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围,逆反射系数低于70%或安全色的使用环境改变时,应及时重涂或更换,以保证安全色正确、醒目,达到安全警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