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
危急值修改
危急值修改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加强临床检查“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及时处理,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第一条“危急值”是指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条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条“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病情审核医师审核(单独值班时除外),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值班护士(护理站电话)报告“危急值”,报告完毕后,应立即填写《XX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患者信息、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检查者、审核者以及临床联系人。
2、临床科室值班护士接到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后,复述危急值报告的内容,确认准确无误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xx临床科室危急值登记本》详细记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如为检验科上报的“危急值”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现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报告时,下级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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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危急值管理制度本月修正简版
危急值管理制度
危急值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危急值是指在临床诊断与治疗过程中,一些可能对患者生命健
康造成严重威胁的检测结果或临床表现。为了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
危急值,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急值管理制度,以保障患者的
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制度目的
危急值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
- 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危急值,避免对患者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 提高医疗机构对于危急值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 统一危急值的定义、标准和处理流程,保证各部门之间的协
作和沟通;
三、管理流程
3.1 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基于医学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经过专家讨论和医疗
机构内部一致认可的结果或表现。
3.2 危急值的分类
根据危急值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可以将危急值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危急值:立即处理,可能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的情况;
- 二级危急值:1小时内处理,可能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中等
威胁的情况;
- 三级危急值:24小时内处理,可能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轻微
威胁的情况;
3.3 危急值的识别和报告
在医学检验、临床体征监测和影像学等方面,一旦发现疑似危
急值,相关医务人员应立即将结果报告给临床负责人或科室主任。
3.4 危急值的处理
3.4.1 一级危急值的处理
一级危急值的处理优先级最高,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
告给患者的主治医师、临床负责人、医院急诊科,以及其他相关科室。
3.4.2 二级危急值的处理
二级危急值的处理要求在1小时内完成,并及时报告给患者的主治医师、临床负责人和其他相关科室。
3.4.3 三级危急值的处理
三级危急值的处理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并在患者病历中作出相应记载,以备日后查阅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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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危急值管理制度本月修正2023简版
危急值管理制度
危急值管理制度
简介
危急值是指患者检查结果或者其他医学信息超出正常范围而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危急值的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本文档将介绍危急值管理制度的目的、范围、流程和责任,旨在确保医疗机构高效、规范地处理危急值,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目的
危急值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危急值处理的延误和失误,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水平。通过明确危急值的定义、建立责任和流程,有效地管理危急值的发现、通报、处理和追踪。
范围
危急值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可能出现危急值的科室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影像科、手术室等。对于可能涉及危急值的检查、操作和结果,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流程
发现危急值
1. 患者检查结果反馈:当医学信息系统接收到患者的检查结果,如果检查结果符合危急值定义,则自动标记为危急值。
2. 人工发现:医务人员在审核和分析患者的检查结果时,发现符合危急值定义的情况,及时标记为危急值。
通报危急值
1. 自动通报:医学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标记为危急值的检查结果通报给相关责任人。
2. 方式通知:相关责任人接到危急值通报后,立即通过方式联系医生或相关科室,将危急值情况告知,并要求立即采取行动。
处理危急值
1. 紧急处理:危急值的接收人需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或紧急治疗,确保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2. 记录和追踪:所有处理危急值的操作必须详细记录,并进行追踪和审核,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制度。
责任
1. 危急值指导组:负责制定、评估和调整危急值管理制度,监督危急值的处理流程和质量。
危急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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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管理制度
一.目的
危急值是指在临床诊断、治疗或其他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生命
安全或严重损害可能发生的一种特定情况。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及
时有效地管理危急值,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到危急值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实验室技术人员等。
三.定义和分类
1. 危急值定义:指超出正常生理范围、对患者健康构成严重威
胁的检测结果或医学影像所显示的异常情况。
2. 分类:
a) 常规危急值:指仍然需要及时通知医生继续治疗,但具
有相对较低的临床紧急性的情况。
b) 紧急危急值:指需要立即通知医生或医疗团队立即采取
行动的情况,以防止患者生命安全的威胁。
四.危急值管理流程
1. 发现和确认危急值
a) 临床检验科室或医学影像科室负责监测并发现危急值。
b) 发现危急值后,检验科室或医学影像科室将立即通知责
任医师或医疗团队。
c) 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确认危急值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2. 通知医师和相关部门
a) 检验科室或医学影像科室负责通知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
b) 确认危急值后,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将危急值通知相关
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急诊科等。
3. 处理危急值
a) 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立即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确保患
者的生命安全。
b) 根据具体情况,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可能需要进行进一
步的检查、评估或手术等。
4. 记录和追踪
a) 检验科室或医学影像科室相关人员需及时记录危急值的
情况,包括通知的时间、通知的人员等。
b) 责任医师或医疗团队需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记录危急值
危急值的管理制度
危急值的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影响患者的生命健康和治疗结果的结果值,如高度疑似白血病的患者的外周血
象显示出白血病的白细胞表面标志物,需要立即通报(常规检测结果要在两个工作日异常
报告)。一般来说,危急值的定义应当包括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异常结果连续两次
检查,或者经临床会诊并明确为异常结果。
二、危急值的通报流程
1.实验室检查人员在发现危急值时,应当及时向医务人员通报,并详细记录患者信息、检
查时间、结果值等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接到危急值通报后,应当立即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确定后续处理流程。
3.对于已确认为危急值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流程进行通报,并确保患者
的安全。
三、危急值的接收与确认
1.接收方应当及时回复确认信息,反馈给检查科,并明确后续处理措施,如需开具紧急处方、通知患者到场进行进一步检查等。
2.医务人员应当在确认危急值后,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安排患者住院观察、更换治疗
方案等。
3.危急值的确认应当尽量通过电话联系或实时短信沟通,确保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四、危急值的处理及反馈
1.对于危急值的处理应当由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2.处理后应当及时向检查科反馈处理结果及患者的治疗情况,以便检查科做好相应的记录
和总结。
3.医务人员应当将危急值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患者及其家属,解释原因并提供相关的健
康教育。
总的来说,危急值的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和治疗效果。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危急值的定义、通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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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就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得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得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得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得持续改进得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与报告危急值得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得口头或电话通知得“危急值”或其她重要得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她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与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得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得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与医务处。
6、定期检查与总结“危急值报告”得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得变化,或就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得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就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得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得纠纷与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第三条 临床危急值是指当患者的某项检验或检查结果出现异常,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或导致严重后果时,需要立即通知临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的数值或范围。
第四条 临床危急值管理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危急情况,避免延误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 临床危急值的确定
第五条 临床危急值的确定应根据以下原则: 1. 基于医学科学知识和临床经验,结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 2. 参考国内外相关指南和标准,以及本医院的实际情况。 3. 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临床实践的变化。
第六条 临床危急值的项目和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呼吸频率、体温等。 2. 血常规:如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等。 3. 生化指标:如血糖、血钾、血钠、血钙、肌酐、尿素氮等。 4. 凝血功能:如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等。 5. 血气分析:如酸碱度、二氧化碳分压、氧分压等。 6. 心肌标志物:如心肌肌钙蛋白、肌酸激酶同工酶等。 7. 其他:如淀粉酶、脂肪酶、胆红素、尿蛋白等。
第七条 临床危急值的确定应由医院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质量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后确定,并报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临床危急值的项目和范围应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以便临床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了解和掌握。
危急值管理制度
危急值管理制度
为提高科室工作质量,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院特制订本制度。
“危急值”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差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医技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时,应立即复查并检查室内质控是否,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询问申请医师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确认危急值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检验结果。
临床医师得到“危急值”报告后,一定要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做出判断,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在采取治疗措施前,如“危急值”报告与临床表现不符时,应与护理部门一起确认标本的采集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并与医技科室联系,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送检,如果“危急值”报告发到护士办公室,值班护士必须迅速将结果报告有关医师,严禁推诿现象发生。
医技科室及相关各临床科室应建立医学检验检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报告时间、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区、床号、检查项目、送检人、“危急值”结果,报告人、接收(听)人,处置情况等。
“危急值”的及时报告和处理时间,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十分重要环节,千万不能忽视,危急值一旦出现,必须迅速报告,各科室应当严格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出现“危急值”时,报告单上应有明显标记(红笔注明)。
“危急值”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危急值护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检验检查的“值危急”管理,确保临床医护人员能及时准确掌握患者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验科危急值管理规定
1.在出现“危急值”结果后,检验者首先确认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包括仪器运行状况、试剂质量及批号、校正及质控情况)和相应项目总体检测结果情况,确认有无异常环节。
2.如果无异常环节,核准者应即刻复查,同时告知负责治疗的医务人员,了解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确认“危急值”结果是否与临床病情相符。
3.相符的结果可以发出。
4.与临床病情不符或标本采集有问题,应告知重新采标本复查。(对患者免收复查费)
5.在《危急值结果登记记录》上详细记录,并注明临床反馈信息(是否与临床疾病相符,样本有无问题,是否需要重留标本复查等),保存所有有关危急值的资料,定期总结,以便能够发现检验各个环节缺陷、漏洞,及时整改。
二、临床科室危急值管理规定
1、临床科室应建立“危急值”管理登记本,记录“危急值”结果的处理过程。
2、接获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结果时,接听
电话的医生或护士应告知检验人员其姓名和患者的相关信息(诊断和用药治疗情况),并确认该结果是否符合病情。
3、如与临床病情相符,答复结果可以发出。
4、如与临床病情不符,应考虑标本采集是否有问题,并告知检验科,必要时立即重新采集标本进行复查,复查时应采用原条码,并注明复查项目。
5、接获电话的相关医生必须在科室“危急值”管理登记本中规范、完整的进行处理过程记录。详细记载危急值项目、检验结果、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时间(min)、答复检验科的内容、复查情况等。
新危急值管理制度
新危急值管理制度
一、概述
危急值是指患者检查结果出现异常且可能威胁患者生命的情况。为了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和
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危急值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危急值,防止
因延误造成的不良后果。本文将介绍新的危急值管理制度,包括危急值的定义、分级、通
报方式、处理流程和质控措施。
二、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患者检查结果出现异常且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情况。危急值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血压异常:如高血压导致卒中、心脏病等;
2. 血糖异常:如低血糖导致昏迷、高血糖导致酮症酸中毒等;
3. 血常规异常:如贫血导致心脏负荷过重、白细胞增高导致感染等;
4. 血生化异常:如肝功能异常导致肝衰竭、肾功能异常导致尿毒症等;
5. 影像学检查异常:如X光检查发现严重器官损伤、CT扫描发现肿瘤等。
三、危急值的分级
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检查结果,危急值可分为三个级别:
1. 一级危急值:立即通知主治医生,进行抢救措施。一级危急值包括直接威胁生命的情况,如心脏骤停、严重脑卒中等;
2. 二级危急值:通知主治医生,及时采取治疗措施。二级危急值包括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
情况,如高血压危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3. 三级危急值:通知主治医生,加强监测并规范治疗。三级危急值包括异常但暂未危及生
命的情况,如轻度贫血、轻度肝功能异常等。
四、危急值的通报方式
医疗机构应建立统一的危急值通报系统,包括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多种
方式。医疗人员在接收到危急值通知后,应及时确认接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患
者的安全。
五、危急值的处理流程
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版
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版
危急值是指在医疗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出现急需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患者生命威胁、持续损害其身体功能,或者迅速恶化。因此,危急值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更好地应对危急值的处理,我们需要修订危急值管理制度。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危急值评估标准。这个标准应该包括何种情况被
定义为危急值,例如严重的心脏病发作、严重的呼吸道阻塞、严重的创伤
等等。这样,医务人员在面对这些情况时能够做出统一的判断,并迅速采
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危急值的通知和传递机制。医务人员在发现危急
值后,应立即通知相应的上级,无论是护士长、科主任还是院长,这样可
以促使上级迅速采取行动。同时,在通知中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例如患者
的病情、危急值类型、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等,以便上级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危急值的处理时间要求。危急值处理的时间应
根据危急值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来确定。例如,对于危及生命的危急值,应
要求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其他类型的危急值,应要求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通过具体的时间要求,可以强化医务
人员对危急值处理时间的意识,以确保及时处理。
此外,我们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急值处理记录系统。这个系统应包括
危急值的通知记录、处理措施的记录、处理结果的记录等等。记录系统应
能够对医务人员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并为日后的事后追溯提供依
据。同时,这个系统也应确保危急值的隐私保护,只允许相关人员查看相关信息。
最后,我们还需要在医务人员中进行危急值处理的培训与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针对危急值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以提高医务人员对危急值处理的能力和意识。同时,还应将危急值处理纳入医务人员的考核体系,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危急值处理工作。
危急值管理制度
危(wei)险值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合用范围
1.1 目的:为规范医院危(wei)险值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检验师等。
二、术语与定义
2.1 危(wei)险值:指对患者生命、健康有重大危害的检验结果或者其他诊断结果。
2.2 危(wei)险值报告:指医院接收到危(wei)险值后,按照规定通知医生及时进行处置的过程。
2.3 危(wei)险值采样:指采取危(wei)险值检验样本的过程。
2.4 处理人员:指接收危(wei)险值报告并负责及时处理的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
三、危(wei)险值报告的接收
3.1 检验科室应当及时向医院危(wei)险值中心报告检验结果。
3.2 针对临床重要的检验项目,应当设置自动化危(wei)险值报告系统,确保及时报告。
3.3 危(wei)险值中心接收到危(wei)险值报告后应当及时核实,确认危(wei)险值,并及时通知处理人员。
四、危(wei)险值的处置
4.1 处理人员应当在接到危(wei)险值报告后即将进行处置。
4.2 如果危(wei)险值影响到患者的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处理人员应当即将通知主任医师和相关科室,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4.3 处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危(wei)险值的溯源和跟踪。
五、质量管理与评估
5.1 医院应当开展危(wei)险值管理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进行评估报告。
5.2 医院应当对涉及危(wei)险值管理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危急值管理制度是为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自身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规范危急值报告的制度和操作流程,保证危急值得快速响应和后续处理,从而防止危急值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及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征求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起草工作人员参考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制度草案,完成后进行内部审批和沟通,征集修改意见,确立最终制定方案。
3、由主管领导签批并下发。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劳动法》
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行政管理法》
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各类应急事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危急值事件。
五、制度名称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六、制度内容
1、危急值定义
危急值是指可能给企业生产、财物和员工带来重大威胁的一种状态,是一种紧急情况,需要紧急响应和处置。
2、危急值报告的责任主体
危急值报告的责任主体是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以防范为主的企业安全防范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危急值事件并第一时间上报。
3、危急值报告程序
当值班人员发现危急值事件时,应当立刻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危急值报告处置程序上报至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危急值管理制度
“危急值”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的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查、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查、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目的
(一)“危急值”信息,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三)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一)心电检查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1)心室扑动、颤动。
(2)室性心动过速。
(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二度Ⅱ型及二度Ⅱ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9)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二)医学影像检查
1、CT检查
(1)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脑CT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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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
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9.质控与考核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管理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范围和报告流程。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流程
1.凡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检查、检验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到临床科室。
2.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
3.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4.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对进一步的抢救治疗措施(如用药、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做出决定;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与分);若为住院医师应有向上级医师报告的内容、上级医师查房情况。依据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进行接收、登记、报告,医师接获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并在病程记录中体现。
附: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危急界限值
(一)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二)心电图“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急性心梗(超急性期、急性发展期)
2、急性心肌缺血
首次发现的ST段呈弓背形抬高且伴有对应改变者,T波呈对称高尖或深倒置(倒置>1mv)。
3、致命心律失常:
(1)心室扑动、颤动;
(2)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持续时间>30秒的室速);
(3)心肌梗死后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QT间期>伴频发室性早搏;
(5)预激综合症伴快速心室率房颤;(心室率>180次/分);
(6)心室率>180次/分的心动过速或心室率<40次/分的心动过缓;
(7)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8)短暂的心室停搏/全心停搏(大于3秒长RR间期)或大于2秒逐渐加重的停搏。
4、起搏器严重起搏/感知不良。
(三)超声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或大血管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2、大量心包积液,前壁前厚度大于等于3cm,合并心包填塞。
3、急性心肌梗塞或外伤致心脏破裂合并心包填塞。
4、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5、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羊水指数小于3cm,胎儿心率大于160次∕分或小于120 次∕分。
(四)病理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快速检查为恶性肿瘤,需切除器官者。
2、快速检查与临床诊断不符者。
3、快速检查与石蜡结果不相符者。
4、标本病变与临床描述不相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