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的休妻制度
古代休妻到底有多严格 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休妻呢
古代休妻到底有多严格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休妻呢本文导读:首先要犯这7条中,任意一条,比如说首先是这个不是公婆就不孝,这公婆不好,第二叫无后,无后包括女儿一定要清楚说不能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你可以纳妾,但是你不能修我,我生了女儿你就不能修我,我不生孩子,你要等到我50岁了无后才能修我。
我到50岁,但你知道那个时候在中国古代很多朝代,这人平均来才30多岁,37岁38岁这样,他到50岁没生孩子,这已经成了,那修你修他干嘛,俩人都过一辈子。
所以一定要无后的,一定要是无儿也无女,到50岁才能修。
在第三个就是叫淫,淫就不用说了,淫就在古代相当于是犯罪了,犯了民法,这个淫是要极为严厉,如果你通奸,那在古代很多时候是要处死的,所以这处死都不用到到衙门里去处死,你知道通奸族长就可以把他召集起来,就奸夫淫妇都关在猪笼里一块8块石头沉江,所以淫是可以修的。
口舌,这点要注意了,作为老婆的同志们,如果在古代,你口舌就是嚼舌头,到处就东家常,李家管我们家什么去说,这可以修,这是一个有一些O型血的妇女同志容易犯的毛病,妒忌这个很重要,妒忌是可以修的,这妒忌是妻的一条。
妒忌我就可以修,你所以在家里如果有气要对妾好一点,如果有婢这也不能天天打人家,那叫婢当然不能叫奴婢了,婢就是丫鬟也不能那么吃醋,天天打人丫鬟的或者什么也不行,你这妒忌也可以出。
还有其中一条妻不出的盗窃这就不用说了,你偷家里东西,你作为管家的人,你作为家里老大,你作为跟丈夫齐的这个妻,然后你偷东西那不行,然后最后一条就我觉得不太人性了,前几天我就还能理解叫恶疾!但是你要想到古代的医疗条件的情况下,你也还能理解这恶疾就是得传染病那一家子没办法了,那只能把你休了休回家去,但是这妻条只是说修你的前提还有三道闸门在后面叫三不去,就说不犯,这起草是根本就不能修的,如果即使犯了这妻条,你要修他,如果他符合后面三不去的其中一条,你也不能修他三不去。
首先叫做无所归不去,什么叫无所归不去就娘家没人了,你像要修她娘家把都死了,然后哥哥弟弟都找不着了,娘家没人是不能修的。
浅谈古代“七出三不去”制度
浅谈古代“七出三不去”在我国古代先人有过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休妻,什么样的情况下不可休妻,这就是所谓的“出”或“不去”。
“七出三不去”最早见于《大戴礼记》,之后正式作为法律进入《唐律疏议》。
其实不仅如此,宋、元以后,关于休妻的条例越来越完善,休书上需写明休妻的原因,并交由官府审验。
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两代。
由西周至唐至清,漫长的两千多年,正是中华法系形成、鼎盛到消亡的过程。
出于礼、被法律承认并赋予法律的效力,“七出三不去”历经两千年依然被使用,足见其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西周《大戴礼记》规定,“七出”包括:一,“不顺父母”,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
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二,“无子”,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世”。
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
三,“淫”,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
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四,“妒”,指妻子好忌妒。
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为妻纲”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而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五,“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
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
在传统中国,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带来的影响虽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六,“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
理由是“离亲”。
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发表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窃盗”,指妻子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三不去”是指:一是“有所取无所归”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与更三年丧”指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妻。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总结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中国古代婚姻十分注重形式,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只有符合制度才算是合法婚姻,受到法律保护。
但其实法律上除了“三不出”外,并没有起到保护公民权益的实际内容。
因为除了婚姻的缔结必须具备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外,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遵守完整的离婚制度。
由于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特别是在离婚问题上,虽也有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等形式,但休妻是最主要的离婚方式,丈夫有休妻的特权,而妻子无离婚的自由。
“义绝”与“和离”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古代男女地位差距,对后代的婚姻法律和风俗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深刻分析该制度能够对后世的男女等级认识和婚姻法律有较强的反鉴作用。
古代离婚制度内的离婚类型有多种分类方法,有分为强制离婚和合意离婚的,也有分为离和断离的。
在此以后者为例阐述古代的离婚类型:出妻制度也称弃妻、去妻,宋代以后也称休妻,与弃妻并称“休弃”。
在周代,离婚现象是较为随意的。
周代丈夫离弃妻子的现象十分普遍,方式也很随意,谈不上什么手续,只是由媒氏记录下来罢了,叫做“书之于版”,不管他们为什么离异。
先秦时男子离弃妻子也不需要理由,直到汉代,出妻的理由逐渐归纳为七条,做妻子的触及其中任何一条,都可以被丈夫合法的抛弃掉。
这就构成弃妻的法定理由叫“七出”,也叫“七去”。
“七出”,原来是礼制上的规范,最早见于《大戴礼记·本命》,内容如下:“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妻子如果犯了其中的一条,丈夫就可以把妻子休弃。
七出制度实际上反映了包办买卖婚姻把妇女当作私有物,是片面的强加给妇女的枷锁。
七出与其说是解决男女双方之间的对抗,不如说是靠牺牲妇女的利益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保全宗法孝道、保证男方传宗接代。
“七出”的规定在法律上做了不许随意出妻的限制,使夫妻离异要有一定的根据。
恐怕也引导男子去找出妻的根据。
它片面要求妻子,其苛刻有时甚至也是违背丈夫的意愿的。
浅谈七出三不去制度
浅谈七出三不原则蔡嘉瑞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法学N152 491487073@【摘要】:七出三不去作为一个古代中国特色离婚原则,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
是维持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的一个工具。
七出,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三不去,是对丈夫休妻的三种限制。
七出和三不去共同你了中国古代法定离婚的条件。
【关键词】:七出三不去起源发展前言中华法系独具特色。
作为中华法系的婚姻制度的七出三不去原则,更是一个中国特色。
七出三不去制度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还影响了周边其他国家。
即使是在现代社会,七出三不去虽然已经退出了法律层面,但是仍然作为一种传统思想存在夫妻关系中。
一、七出三不去的起源以及发展(一)、七出三不去的起源最早“七出”制度源于礼制上的规范,在《仪礼·丧服》的“出妻之子母”条中记载“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1但是这个时候七出只是作为一种指导性规范,约定俗成的原则,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到了周朝,婚姻制度以礼的规范为知道,贯穿宗法伦理道德精神,以维护男尊女卑的等级制的家庭关系为基本原则。
无论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者解除,都必须合乎礼的规范要求。
据《大戴礼记·本命篇》所载:“妇幼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多言,去;窃盗,去。
”“有所取无所归,不去,有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此时,七出三不去有了成文法上的意义。
(二)、七出三不去的完善和发展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整个国家的精神导向。
儒家思想强调伦理道德,遵从严格的等级制度。
男尊女卑成为了社会的主流,并且深入人心。
恰好迎合了时代主流的七出三不去原则受到了的重视,并成为了一般人休妻的理由。
如杨雄在《答刘歆书》中记载到“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
唐朝休妻书
唐朝的休妻书是一种离婚协议书,用于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朝“放妻书”(离婚协议书)中,有这样一则:“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
解冤释结,更莫相憎。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
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这则放妻书表达了夫妻之间的离别之情,也提到了财产分配和祝福对方的美好愿望。
在唐朝,休妻是一种单方行为,通常由丈夫单方面决定,而妻子则需要遵守休书中的内容。
休妻的原因可能包括夫妻感情不和、妻子犯罪或者家庭矛盾等。
在休妻书中,通常会写明休妻的原因和条件,以及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唐朝的休妻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离婚后,夫妻之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要按照休妻书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虽然唐朝的休妻制度与现代的离婚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它们都反映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方式。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卑的等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
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个基本原则:⼀夫⼀妻制、同姓不婚、⽗母之命媒妁之⾔,适婚年龄的规定。
0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夫⼀妻制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是严格的执⾏⼀夫⼀妻制,即⼀个男性只能有⼀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别,嫡长⼦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
然⽽,在中国⼏千年的⼀夫⼀妻制中,⼀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的在于确⽴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
所以,准确地说⼀夫⼀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夫⼀妻多妾制。
(⼆)同姓不婚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不娶同姓⼥除了是为了壮⼤家族⼒量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
当时的⼈认为同姓⼥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为妻是有悖⼈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
(三)⽗母之命、媒妁之⾔周礼规定男不亲求,⼥不亲许,⼀般是男⽅主动请媒⼈提亲。
孟⼦也指出:不待⽗母之命,媒妁之⾔,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母国⼈皆贱之。
不奉⽗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的地位只能⽐同于媵妾。
⽗母之命,媒妁之⾔是婚姻关系成⽴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观念⾄今在我国依旧有很⼤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史料记载先秦令:男三⼗⽽娶,⼥⼆⼗⽽嫁;战国齐桓公令:男三⼗,⼥⼗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七;汉惠帝令:⼥⼗五;晋武帝令:⼥⼗七。
孟子休妻的故事的启示
孟子休妻的故事的启示
“孟子休妻”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以下几个启示:
重视家庭关系:婚姻和家庭关系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需要认真对待。
孟子休妻的故事告诉我们,家庭关系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需要用心去经营和维护。
重视个人修养: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个人的修养和品行非常重要。
孟子休妻的故事中,孟子之所以要休妻,是因为他的妻子在言行上存在不符合礼仪的行为。
这表明,个人的修养和品行对于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至关重要。
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
在孟子休妻的故事中,孟子的母亲对于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视,这使得孟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这也告诉我们,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重视社会舆论:社会舆论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孟子休妻的故事中,孟子的行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赞扬和支持,这表明社会舆论可以促进个人和家庭的道德行为和社会责任感。
总之,“孟子休妻”的故事告诉我们,婚姻和家庭关系需要认真对待,需要用心去经营和维护。
同时,个人的修养和品行、家庭教育、社会舆论等方面也需要得到重视,才能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
从小说中浅谈我国古代婚姻制度
传统小说中的法律论文从小说中浅谈我国古代婚姻制度摘要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两性的结合,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的要求和社会文化的特点。
婚姻制度原则的: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姻缔结的六礼程序,婚姻解除的休妻、义绝和协议。
在古代宗法社会,婚姻不是当事者的个人行为,而是关乎两姓宗族利益的大事,因此,男子与其说是为个人娶妻,毋宁说是为宗族娶妇。
关键词: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在古代中国,婚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被纳入礼的范畴,婚礼是中国文化的有形部分。
《礼记》中说:礼是“始诸饮食”,“本于婚”。
“饮食”包括物质的生产和分配的方式,“婚”是人本身的生产,包括男女交往方式和婚姻的方式。
婚姻沟通着物质与观念、道德与法律,折射出社会的风尚和礼仪。
《二度梅全传》,是清初的章回体通俗长篇小说,作者以唐代肃宗年间为背景写的是梅、陈两家悲欢离合的故事。
其中,写到了陈春生的故事,他父母被捕入天牢,姐姐被逼和番,奸相卢杞对他进行追捕的情况下,历尽艰辛,被渔家所救,被丘公收养,最后中了榜眼,与周玉姐结为伉俪。
我就结合此故事浅谈一下古代婚姻制度。
首先,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原则。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以礼的规范为指导,以宗法伦理道德精神为宗旨,以维护男尊女卑的家庭的等级原则为目的。
关于婚姻关系的成立,我国古代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一夫一妻制下的一妻多妾制。
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我国古代允许取妾的初衷并非为了男子享乐,而是为了确保家族的延续。
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往往会使继承人的存在成为问题。
因此,为了“上事宗庙,下继后世”这一婚姻的根本目的不致落空,就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合法补充形式—胺妾制度i。
但是,妻妾的地位是不同,妾的地位很低。
很多朝代都明文规定不准乱妻妾位。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诗·齐风·南山》中说: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
这说明我国很早就有婚姻必须秉承“父母之命”,经过“媒灼之言”才能缔结的习俗。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三纲、孝、贞、仁义、知报、贵和等古代文化元素,是休妻制度的主要社会背景及休妻制度产生的文化土壤和引领休妻制度发展、变化的道德力量。
“七出三不去”作为中国古代休妻的主要内容,无不体现着这些古代文化元素的道德要求。
批判地认识中国古代休妻制度,深刻揭示其中贯穿的家族本位主义、父权本位主义、男权本位主义等传统封建思想,对于当今社会离婚领域剔除糟粕与移风易俗有着重要指向意义。
在中国古代社会,由于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特别是在离婚问题上,虽也有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等形式[1],但休妻是最主要的离婚方式,丈夫有休妻的特权,而妻子无离婚的自由。
中国古代休妻制度在我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深刻分析其生产、发展的社会文化背景,全面认识其主要内容,对于我们批判地认识休妻制度,指导离婚领域剔除糟粕与移风易俗十分有益。
古代休妻制度的形成和长期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
三纲、孝、贞、仁义、知报、贵和等古代文化元素,构成了休妻制度的主要社会背景,形成了产生休妻制度的文化土壤和引领休妻制度发展、变化的道德力量。
(1)三纲。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原则,自然也就内化为休妻制度的灵魂。
《韩非子·忠孝》载:“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三纲的核心在于“阳尊阴卑”,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
[2]为维持阳尊阴卑的关系,臣、子、妇必须将君、父、夫奉为“天”,以明天地之别。
将三纲的精神适用于离婚领域,又形成了以保护男家尊长特权与男性权威的男子专权离婚。
(2)孝、贞。
孝的道德早在商代即已出现,及至周代,孝已成为流行的道德观念。
孝的内容依时代的不同而繁简不同,但孝的基本要求是对父母要生养死葬、敬爱顺从,对家庭要延续血脉,传宗接代。
古代休妻制度
古代休妻制度
1. 古代休妻制度啊,那可真是太复杂啦!就好比在走一条布满荆棘的路。
像唐朝的张某,因为妻子多年无子就把她给休了,这多无情啊!
2. 你知道古代休妻制度有多严格吗?简直像一座难以翻越的大山!比如汉朝的李某,仅仅因为妻子与婆婆不和就休妻,这合理吗?
3. 古代休妻制度,哎呀呀,那真的是让人又无奈又感慨!就像一个紧箍咒套在女子头上。
像宋代的王某,以妻子善妒为由将其休掉,这多让人心酸啊!
4. 古代休妻制度啊,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东西!就如同一张大网束缚着女子。
像明代的陈某,只因妻子娘家落魄了就休妻,这多现实啊!
5. 古代休妻制度,那可真是够厉害的呀!好比一把尖锐的刀。
比如清代的赵某,觉得妻子不够温柔就给休了,这多荒唐啊!
6. 你说古代休妻制度是不是很残忍呢?简直像冬天的寒风刺骨!像春秋时期的孙某,因为妻子生病后容貌变了就休妻,这也太过分了吧!
7. 古代休妻制度呀,这可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如同迷雾一般。
像战国时期的钱某,以妻子不擅女红为由休妻,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8. 古代休妻制度,哇,那真的是太有门道了!好像一个神秘的盒子。
比如西晋的吴某,只因妻子偶尔说错一句话就休妻,这也太夸张了吧!
9. 古代休妻制度,这可真是让人无语啊!如同沉重的枷锁。
像南北朝的周某,因为妻子回娘家次数多了就休妻,这是什么破理由啊!
10. 古代休妻制度啊,真的是太让人唏嘘了!就像一场无情的风暴。
比如隋朝的郑某,以妻子没有生男孩为借口休妻,这不是重男轻女吗?
我的观点结论:古代休妻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对女性极为不公平,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落后和残酷。
浅谈家谱之八——休妻、再嫁等如何表述
浅谈家谱之八——休妻、再嫁等如何表述在古代原配没有儿子、寡妇再嫁、休妻等等都是有的,但家谱上这样的记载几乎是没有的,可是你对家谱研究到一定层次,你就会明白家谱上这样的记载很多。
有的人也看过一些家谱,纸上谈兵是可以的,但真正的要修一部好家谱出来,则是很难的,因为现实当中很多事情要避讳,体现在传世的家谱当中更是如此,而且很多谱例都规定了很多条条框框。
比如原配没有儿子,由侧室、小妾生的长子就会直接记在原配名下当儿子,这是通行做法;原配没有儿子,按照应继、爱继立的继子,记载在谱上,等于也有了儿子;真正没有儿子情况很少的,一般都生过儿子,可是从小就死了,那么谱上就写:生一子,殇或生几子,俱殇。
被休,七出最主要一条是无出,因此写无出的,一般就是被休的。
生过小孩,因另外原因被休的,其小孩归到继配者名下。
很多家谱都有这样的记载:配某氏,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失。
这种很多都是改嫁的。
也有的改嫁后,老了再回到儿子这边,但家谱上依然不准记载的。
娘家的家谱上女子只准写一个女婿,改嫁情况不准写的,称“再蘸者不书”妾的娘家情况是不准写的,一般就写:妾某氏。
一些大家族也有一些人穷苦人贪图钱财,把小孩给人家当小老婆,这样的情况一般就是“直削不书”轿夫、和尚、尼姑之类也是如此。
除了不准写,祠堂里还会开祠堂门进行惩罚,一般是鞭打、罚跪或罚钱等,当轿夫之类基本都开除宗籍。
未婚先孕怎么写呢,一般结婚不到7个月出生的小孩都算来历不明,宗法森严的家族,又严禁异姓入继的,则绝对禁止入谱,前几年有些家族修谱,接纳了一些人进谱,他们祖上就属于这类原先不准进谱的。
也有允许入谱,但名字里有雷、桃等字,表明他们是结婚几个月出生的(五月桃、五月雷),还有直接注明:来历不明等等,并且祠堂里对当事人要进行惩罚。
家谱里立传的都是好人好事,家规祖制规定的都是立世存身的条条框框,中国古代家庭、家族的恒定不变就是靠这样条条框框在维系,有的人斥责古代的做法,其实纵然现在时代不同了,我们修谱可以写一些新东西,但坐牢、枪毙等有损家族颜面的还是不写的,写了遗臭万年。
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 -回复
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回复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是古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现象。
根据古代风俗礼仪,丈夫有权利随时休妻,而妻子则没有权利离婚。
然而,如果妻子遭遇不幸或不满意的婚姻,她可能会通过休书来请求丈夫解除婚姻关系。
以下,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的问题。
1. 什么是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是妻子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而向丈夫写的一封信。
在信中,妻子列举出了七种情况,即七出,包括丈夫贫困、重病、不孝、傲慢无礼、恶言相向、家暴以及前妻尚在。
通过七出之条休书,妻子请求丈夫同意离婚。
2. 为什么古代妻子会写七出之条休书?在古代中国,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妻子往往没有选择的权利。
由于妻子没有权利离婚,有些女性可能会遭受不公正的对待或不满意的婚姻。
为了解除这种情况,妻子会利用休书请求丈夫同意离婚。
七出之条休书是一种方法,通过列举丈夫不履行自己的责任或对妻子不公正的行为,妻子可以合法地请求离婚。
3. 丈夫是否会接受休书并同意离婚?丈夫是否接受休书并同意离婚取决于他的个人意愿和家庭观念。
在古代社会,丈夫通常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决策权。
然而,如果妻子的理由充分,并且事态已经严重到无法挽回,丈夫可能会同意离婚。
此外,有时候丈夫可能会为了维护面子而拒绝休书,这样妻子可以向官府或族中的长辈申请离婚。
4. 古代妻子有没有其他解决婚姻问题的途径?在古代中国,妻子除了写七出之条休书外,还有其他解决婚姻问题的途径。
例如,妻子可以向自己的父亲、兄弟或者族中的长辈寻求帮助,请求他们干涉解决。
另外,妻子还可以向官府申请离婚,官府在某些情况下会介入解决争议。
然而,无论妻子选择哪种途径,离婚仍然是一个相对困难的过程。
5. 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是否起到了保护妻子权益的作用?尽管古代休妻七出之条休书起到了一定的保护妻子权益的作用,但是妻子的离婚权利仍然受到限制。
妻子需要通过丈夫的同意或官府的干涉才能离婚,这使得妻子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整理课件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 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 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 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就是即使妻子 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 弃。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 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
格,其余的都只能处於从属的地位。
整理课件
二、古代婚姻礼仪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 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 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 《周礼》,但是其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整理课件
1、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 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 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 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 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 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 物另有规定。
窃盗去。”
整理课件
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 的欢心,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 由。(就像《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陆游与表 妹唐婉)。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法律规定“四 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 淫,即指妻子与人通 奸。妒忌,在古代社会,丈夫还可以纳妾。如果女 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 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 据考证,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 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历史0601 沈丹虹
整理课件
对 此 你 了 解 多 少 呢
整理课件
一、一夫一妻多妾制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 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 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 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 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 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 娘。
休妻的礼节
休妻的礼节
休妻在古代被称为“出妻”,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休妻,妻子故而得“七出”之名。
这七条理由分别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多言、盗窃。
以下是不同阶层的人休妻的礼节:
- 如果是诸侯休弃夫人,要派使者将夫人送回本国,沿途仍以夫人之礼相待。
使者通过主国官员传话说:“敝国国君不才,没有能力跟随夫人一道祭祀宗庙社稷,特派使臣某某将这些情况报告您的左右。
”主国国君通过官员回答说:“敝国国君本来一开始就说过没有把女儿教调好,现在闹到这个地步,敝国国君敢不恭敬从命吗?”于是跟随使者前来的办事人员就按规矩把夫人的陪嫁器物陈列出来,主国的办事人员也按规矩点收。
- 如果是大夫、士、庶民休弃其妻,就派人把妻送回娘家,并致词说:“某某不才,不能和她一道祭祀祖宗,特派我冒昧禀告左右。
”主人回答说:“我的女儿不好,不敢逃避责罚,敢不恭敬从命。
”使者退出,主人以礼相送。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也有三种情况是不能离婚的,叫做“三不去”。
“三不去”的内容包括:第一“有所取无所归”,指妻子无娘家可归,说的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女方父母去世,休妻等于让妻子无家可归。
第二“于更三年丧”,指的是妻子曾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者母亲
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第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不能被休。
唐朝人的休妻书,一份流传千年的离婚声明文案
唐朝人的休妻书,一份流传千年的离婚声明文案
来源:法眼观察
休书,不是乱写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唐朝明确规定了能休和不能休妻的具体情形,即“七出三不出”
《唐律·户婚律》:“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三不顺父母;四口舌;五盗窃;六妒;七恶疾。
”
《唐律·户婚律》:“三不夫(去):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休妻书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
反目生怨,故来相对。
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
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
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某某谨立此书。
孟子休妻故事
孟子休妻故事
孟子是我国战国时期的一位伟大哲学家。
他的思想和学说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然而,在孟子的生平中,还有一件让人感到惊讶的事情——他在壮年时休了自己的妻子。
据传说,当时孟子的妻子在家里招待客人,孟子却因为忙于学问而没有回家。
等到孟子回家后,妻子早已离开,客人也已经走了。
孟子十分生气,认为妻子不应该不等他回来就离开。
于是,他决定休掉妻子。
孟子的举动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一些人认为他太过严厉,不应该因为一时的怒气就休掉妻子。
但是,孟子并没有改变自己的决定。
他认为,妻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责任,不能容忍。
有人认为,孟子的休妻之举虽然看起来很残酷,但却体现出了他的高尚品德和对生活的追求。
他认为夫妻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的感情。
只有这样,夫妻间的关系才能真正稳固和幸福。
事实上,孟子并没有一直保持着休妻的状态。
据说,他在妻子向他道歉并表达了改过之意后,又重新接纳了她。
这表明,孟子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他也能够理解和宽容他人的错误和过失。
总之,孟子休妻的故事虽然有些耐人寻味,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道德的一种风尚和儒家思想对于家庭伦理的重视。
这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和价值观念也有着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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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婚姻离异不像现代社会这么自由,更重要的是,离异权是掌握在男性手中的。
古代男子休妻讲究“七出”,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也就是说,休妻是不能随便休的,得按照这个规范来,这个规范既具有习俗的性质也具有法律的色彩。
在汉代,虽然在礼制中已经有了“七去”的说法,也成为一般人休妻的重要准则,文献中记载的离婚例子,大多以七去为休妻的理由,但一直未成为具有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不按照七出原则而离婚的例子仍经常出现。
一直到唐代的唐律之中,才把“七出”列入法律规定之中,规定不符合七出或其他离婚理由包括义绝、和离、违律成婚等而离婚者为违律必须受罚,表现出对男子行为的一定约束。
到宋、元以后,离婚规定的实行逐渐变得更严格。
宋代的士大夫,逐渐开始认为离婚对于家庭或个人来说,都是不名誉之事,而且婚姻契约也普遍使用,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
休妻制度呈现出对女性的完全压迫和对男性行为的一些微小节制。
那么,“七出三不去”则稍微有些人性化。
三不去主要是:一,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这可能只是人道主义的一点体现罢了,但毕竟对女性是有一定的关怀和照顾的;二,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总结起来,休妻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休妻虽是夫妻关系的
破裂,在很大程度上却是父子关系的反映,例如“七出”里的“不顺父母”、“无子”都体现出父子关系重于夫妻关系,为协调夫妻关系,就必须要调整夫妻关系来与之相适应。
「1」
二、休妻是维护男性利益的需要,是对女性的残酷压迫。
如西汉的王吉,他的妻子因为爱护丈夫采摘了邻居家的枣子给他吃,结果他因此把妻子给休了。
可笑的是,邻居看不下去,反而来劝说他。
王吉休妻是因为妻子行为失德,丢了他的面子,于他的名誉是有损害的。
这在今天看来荒唐的举动,在那个时代却冠冕堂皇,因为它符合“七出”的条件。
但也完全体现出“七出”维护男性利益的作用和对女性的压制。
三、“七出”制度有一定的伸缩性,因为它的解释权在男性和男性家庭中。
很多时候,男性在“七出”制度之外依然可以毫不犹豫的背弃妻子。
例如著名的外交军事家班超,因为同僚说他沈溺于家室之乐,就愤而休妻。
可见“七出”对男性的约束有限。
四、休妻制度是在礼法体制下的,它的依据最初道德性质多一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色彩也有所上升,这是一种进步。
因为法律色彩的加大,男子想要休妻就不那么随便了,例如陈世美遗弃了妻子后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也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至少,这在观念上也是一种进步。
五、休妻制度表现出一定的对女性的人到关怀,这主要体现在“三不去”的内容。
总之,古代这个的休妻制度的建立是维护男性利益,针对的是女
性。
文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