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布置与检查制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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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检查制度

(讨论稿)

布置作业是落实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学生作业的检查是实行教学监控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的检查,全面提高我院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作业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为达成学习目标而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对课程教学的有效巩固和补充。高职学生的作业具体包括课程作业(含实训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社会调查等形式。

二、任课教师对所任课程,原则上每次上课都应布置作业,对每位学生的作业每学期批改不低于3次,并做好成绩记录。

三、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布置的作业,按分数或等次给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作业的批改可以是课堂集体批改、分组抽查批改、或全批全改,作业的批改结果必须做好记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学生的平时作业成绩应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20-30%。

四、对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的检查,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和学期结束时进行。检查结束后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任课教师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的任课教师进行批评并责令整改。检查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

五、对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学生完成作业的检查,由任课教师所在教学系、部的领导、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学院领导、教务处(督

导室)在听课或中期、期末检查的时候,可以随时抽查全院所有任课教师布置和批改的作业。

六、学生课堂作业评阅后成绩册交任课教师所任课程的教学系、部存档。

七、本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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