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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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各街道、有林单位请求救助或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开发区、街道及国有林管理单位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二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开发区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各街道及国有林管理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街道及国有林管理单位应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启动《预案》的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组织领导
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田东泉担任,副总指挥由管委会副主任洪波、延江、曲保国、预备役高炮一师师长胡德山担任,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成员单位包括开发区安监局、林业局、管委会办公室、宣传部、监察局、经发局、财政局、旅游局、民政劳动局、农工局、建设局、社会局、执法分局、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某山景区管理公司、某山文化产业集团、植物园、森林公园、满堂街道办事处、高坎街道办事处、望滨街道办事处、英达街道办事处、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东陵区人民检察院。
指挥部下设1室9组,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组、扑救指挥组、后勤保障组、救护安置组、安全保卫组、扑火监察组、火案调查组、宣传报道组、综合材料组。
本预案启动后,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即为扑火“前指”,是某山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组织指挥尽快扑灭火灾。
2.2职责任务
总指挥: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工作。
总调度长:负责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开发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开发区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具体工作。
专家组:由火场扑救专家、扑火安全专家、应急事件处置专家、气象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启动《某山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Ⅱ级和Ⅰ级响应时,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问题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指导与建议。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
关规定、预案、制度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及时反映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各类防火业务培训与演练、教材编审等工作。
扑救指挥组:由开发区林业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景区管理公司、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组成。主要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扑火措施及火灾扑灭后的检查验收。其中,林业局负责指挥、调度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并负责勘查火灾现场、调查火灾损失等工作。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参加火灾扑救,负责火灾区域的治安管理,组织侦破火灾案件。交警大队负责火场周围交通管制。消防大队负责出动消防官兵、消防车辆扑救森林火灾。市容环境管理中心、景区管理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调集洒水车参加火灾扑救。预备役高射炮兵第一师根据需要调集所属部队官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后勤保障组:管委会办公室、林业局、财政局、执法分局、经发局、旅游局、农工局、建设局、火灾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国有林管理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火场所需的扑火工具、扑火设备、食品、被服、油料等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其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调配与协调工作;协调、沟通市气象局,向指挥部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做好人工增雨扑火工作。开发区林业局协调、调动扑火物资。开发区财政局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执法分局负责扑火人员、扑火器材、扑救物资的运输工作。经发局、旅游局、农工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