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散货船扫舱洗舱费管理规定
散货船扫舱洗舱费管理规定针对PANAMA型,CAPE型,和HANDY型散货船的扫洗舱劳务费,公司特作如下规定:1.审批部门:- - -2.劳务费项目及金额:扫舱是指在船舶卸货完毕后,至下航次受载前,由在船船员将货舱清洁干净,以达到适货的要求。
洗舱是指用海水/淡水或清洁剂等清洁后用海水/淡水清洁货舱。
是否需要洗舱,由公司散货船队或者租船人决定,并提前通知船长。
扫、洗舱费标准:在期租模式下,应参照租约的标准执行。
并且按照本规定比例分配。
自营模式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HANDY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PANAMA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CAPE型:扫舱费每舱---美元,如洗舱则每舱另加洗舱费---美元。
-如为装载粮食等干净货物进行备舱,则按以上标准上浮30%;如在装载石油焦等较脏的货物后进行扫洗舱,则上浮50%。
-对于特殊扫洗舱如验舱一次性通过,散货船队可酌情给予适当额外奖励。
-验舱结果的第一责任人为船长。
如验舱未通过,导致重复扫、洗舱,则第一次扫洗舱费按50%发放,第二次和以后的扫洗舱均无劳务费。
3.申请时间:扫/洗舱工作完成并通过验舱后。
4.申请方式:船长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散货船队主管调度。
5.审批:收到船长申请后,公司散货船队船舶调度进行审核,并由各级经理签字后,最后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理批准,并以书面或者邮件方式发船,时间不晚于收到该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
6.审批标准:1)在期租模式下,应按照租约对验舱标准的具体规定审批,如果租约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在自营模式下,则按以下2)- 7)条标准审批;2)货舱应保持干燥,清洁,无杂物,无货物残留及残渣;3)污水井和/或污水沟畅通,清洁,无异味,污水井蜂窝盖用麻袋布包裹;4)舱壁/舱底及顶边柜等无松动铁锈及油漆片;5)舱口围轨道槽、汗水槽及围墙等无杂物,残水及水锈渍;6)要求甲板清洁干净,避免将污物带入或被风刮入货舱;7)原则以通过验舱为前提。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
1.港口基本收费:港口基本收费是指港口对所有船舶和货物收取的基本服务费用,包括停靠费、岸线使用费、码头使用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船舶的吨位和货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
2.港口作业费:港口作业费是指港口对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所提供的服务费用,包括装卸费、装卸劳务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和作业难度进行计算,有时还会根据船舶的尺寸和作业时间进行调整。
3.港口设施费:港口设施费是指港口为船舶提供设施和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码头设施费、船舶设备使用费等。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港口的设施和设备投资额、维护成本以及使用频率进行计算。
4.港口清污费:港口清污费是指港口对船舶进行污水、垃圾等废物处理所收取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根据船舶的吨位和污物产生量进行计算,旨在鼓励船舶减少和合理处理污染物。
5.港口安全费:港口安全费是指港口为保障航行安全提供的相关服务费用,包括强制性安排的港口安全巡查、防火、防爆等检查、安全设备维护等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由港口管理机构根据安全要求和投入成本制定。
6.港口保证金:港口保证金是指船舶在进入港口前需要交纳的一定金额作为保证,以确保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港口的相关规章制度。
这笔保证金通常在船舶离港时返还。
以上是常见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汇总,根据不同的港口和国家、地区的规定,具体的收费项目和费率可能会有所差异。
此外,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还可能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Q/JYH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H 2026107-2012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2012-02-24发布2012-02-24实施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费用结算管理规定Q/JYH 2026107-2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管理,统一费用定额,明晰结算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有效节约成本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分公司、职能部室等劳务装卸、运输、修理业务用工单位。
第三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原料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营销分公司负责公司产品运输业务的结算和管理(电石成品运往氯碱事业部的情况除外),具体执行《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运输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第二章业务分类第四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务、装卸、运输、修理(或清理)业务的管理,按照业务情况分类如下:(一)劳务用工:各单位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涉及产品包装环节、加料、配料、上料、皮带巡检、出灰、出渣、破碎、压滤、卫生清扫、餐饮服务等);(二)原料、成品、废弃物装卸:电煤堆场推煤、倒煤;炭材、白灰、原盐、电石、石灰石等原料装卸和上料;电石泥、盐泥、锅炉灰渣等废旧物资(废弃物)装车外排;产成品装卸。
(三)原料、成品、废弃物运输:煤、原盐、石灰石等原料运输;PVC、电石、纯碱、氯化钙、固片碱等产成品短倒、外运;盐泥、锅炉灰渣、白灰粉、焦炭粉、除尘灰、电石泥、碎石、返沙、返石、外排灰等废旧物资(或废弃物)外运。
(四)废弃物推摊:外排至灰渣(垃圾)堆放场的盐泥、电石泥、除尘灰、锅炉灰渣等废弃物进行推摊、场地平整、进场道路修理等。
(五)修理业务:为使建(构)筑物、公用工程、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其配套系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缺陷,延长使用寿命,恢复使用性能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
(六)清理业务:各类管道、塔器、储罐、储液池、现场等清理疏通,恢复使用性能发生的费用。
船务操作流程
船务文件操作制作船舶动态及箱量动态1.1 船舶动态的用途用以报给计审部门,用以核对我司相关费用的产生。
1.1.1 需要的资料:⑴、 各港口代理所发的《船舶抵离港报》其资料来源:由各个港口的代理在船开后,发至我司。
要求:此资料需要内勤人员在每周星期一下午前收齐,在星期一下午完成。
完成后,发至我司计审部。
各地代理情况:此工作,需要注意平时资料的收集,及时的督促各地代理提供相关信息。
⑵船舶的配载图其资料来源:中国各港口和日本各港口,由青岛内勤统一配出。
请注意:所需要的是,完船以后的配载图纸。
日本进口的配载图—由日本代理发出。
(并不是他在配)。
作用:用以核对《动态》中日本出口的数量和目的港的卸箱量⑶中国各港口的出口数量(按箱型)中国其他各港口,由我司各地办事处提供。
(目前的情况是星期一由我司内勤电话向各个地方要。
希望以后各个地方办事处星期一发过来,写进其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此数量需要要跟我方单证系统核对和船舶抵离港口报的数量核对。
⑷准班的情况需要经过船务部负责人的确认。
⑸其他需要注意的情况:倒箱的数量:A 在日本各港口,倒箱10个以内的(单船舶单航次),不产生费用B 在中国各港口:石岛 倒箱10个以内的(单船舶单航次),不产生费用 ;C 其他中国各港口均产生费用,需要注明数量。
二、 每日船舶动态的维护2.1 每天船舶动态的用途按要求发给公司的各个部门,以保证各个部门能够及时的了解船舶的动态,能够及时的做出各种反映。
2.1.1资料的来源:⑴各地代理发的《船舶抵离港报》⑵船长发出的电报(具体格式见后面)青岛 青岛中远船舶代理 连云港 中海船代和连云港弘扬代理 烟台 烟台中远 天津 天津外代 石岛 石岛外运 威海 威海外运 日本各港 由日本总代理电报大概分:抵港报;离港报;船位电报;申请加油;滞航和续航;(准)予抵电报;以及其他报告。
EXAMPLE://ARR/HAKA TA 0800L/08TH/JAN//BERTHING(MOORING)DIRECTLY/ISLAND CITY NO.6//FINE/SW/05/04//DRAFT FORE/5.51/6.20M185.8/65.6/125.8MT//POB:0900L/08TH/JAN DOP:0930L/08TH/JAN//ETCD.HAKA TA 0400L/10TH/JAN⑶日本各个港口的靠泊计划船开以后,到日本之前,日本代理会把我们各个船舶的靠泊计划发给我们。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88]交财字550号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印发《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88年9月8日(88)交财字550号)上海、广州海运局,长江轮船总公司,大连轮船总公司,黑龙江航运局:根据财政部(88)财工字第224号《关于交通部所属沿海、内河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精神,我部制订了《货轮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劳务,不仅是为货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同时也是企业挖掘生产潜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的重要措施。
因此,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充分重视和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在执行这一办法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以便改进。
货轮船员从事职责以外劳务收入处理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货轮(含客货轮、拖轮、驳船,下同)船员积极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劳务活动,挖掘生产潜力,提高货运质量,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为货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所属的沿海和内河水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货轮船员从事职责范围以外劳务项目为:一、自行洗舱:指应由货主或船方负担费用的洗舱,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洗舱作业。
二、自行洗炉:指应由船方负担费用的船舶锅炉的清洗,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洗炉作业。
三、自行理货:指应由船方负担费用的船舶理货,而委托船员进行的理货作业。
四、自行清舱(特殊清舱):指应由货主或船方负担费用的非一般性清舱,而委托船员进行的清舱作业。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暂行)为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营运效率,鼓励船员提高职业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14.申报、审批自修劳务费的范围1、按“船员自修劳务费项目及奖励标准”中的项目,并符合规定的检修周期。
2、发生非责任性事故,由船员检修,保证适航,根据具体情况可申请奖励。
3、经公司批准的技术革新,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由船员完成可申请奖励。
4、对为船舶做出重大贡献,如为解决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或为了提高管理、降低消耗、减少修、备费用而花了大量脑力和体力劳动的有关人员,为完成公司领导的决策或特殊任务而发生的额外工程的有关人员,为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等均可申请一次性特殊劳务费,并由机务审定劳务费额度和按多劳多得的原则,指定分配方案。
5、原定厂修,因无修期,改为自修的给予劳务费。
6、奖励项目之外,凡属船员职责范围规定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不得申请自修劳务费,如简单的电线拆装,小型马达配合移位,日光灯具更换,电、气焊修补、滤器清洗、分油机清洗、小型油水柜清洗、一般小口径阀研磨,正常的除锈油漆保养、装卸索具的保养、有关设备的加油、活络、保养、钢丝绳加油,门锁修理等。
7、机舱舱底卫生除非在厂修后清洁有奖,平时正常运行中应绐终保持清洁。
15.申请自修劳务费的条件1、各船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实施船舶预防检修制度,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备查,并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按时上交报表。
2、船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正常维护保养好各职责范围内设备,船舶设备应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没有因缺乏及时维修保养而引起的严重损坏、锈蚀等事例。
凡未到检修时间,由于维护保养、或监修不到位导致设备、仪器损坏而致的修理维护,公司不发放自修劳务费。
若影响船舶正常生产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3、必须按时完成设备说明书规定的自修保养项目及有关与船员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海运装船服务条款及细则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海运装船服务条款及细则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海运装船服务概述1.1 服务提供方1.2 服务接受方1.3 服务内容1.4 服务时间1.5 服务地点2. 货物描述2.1 货物品名2.2 货物数量2.3 货物质量2.4 货物包装3. 装船程序与要求3.1 装船准备工作3.2 装船时间安排3.3 装船作业流程3.4 货物固定与加固3.5 装船后的货物检查4. 运输途中的风险与责任4.1 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划分4.2 货物保险4.3 运输过程中的不可抗力4.4 货物交接时的检查与确认5.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5.1 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5.2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5.3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6.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6.1 双方的履行责任6.2 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7. 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协商解决7.2 提交仲裁机构仲裁7.3 向法院提起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方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9.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合同适用的法律10.2 争议解决的方式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翻译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修订历史12. 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2.1 签署人的身份证明12.2 签署人的授权证明12.3 合同盖章的要求13. 合同的份数与保管13.1 合同的副本数量13.2 合同的保管责任14. 合同的生效日期14.1 合同生效的条件14.2 合同生效的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海运装船服务概述1.1 服务提供方服务提供方为(提供方名称),根据本合同约定,为服务接受方提供海运装船服务。
1.2 服务接受方服务接受方为(接受方名称),根据本合同约定,接受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海运装船服务。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海事局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事局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海事协管员,及受岗位和编制数的限制,未纳入海事协管员管理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 **海事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岗位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考核奖。
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第八条津(补)贴。
津(补)贴指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福利。
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14•【文号】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施行日期】2005.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部令2005年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已于2005年7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不包括吉林省的港口)港口向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进出口的货物和集装箱(另有规定的除外)计收港口费用,均按本规则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货物和集装箱运输,除另有规定的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一)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吨按1吨计;以马力(1马力=0.735千瓦)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500吨计收港口费用。
(二)以日为计费单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按日历日计,不满1日按1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的尾数,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的按1小时计。
(三)以千米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千米按1千米计。
(四)以平方米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五)集装箱以箱为计费单位。
可折迭的标准空箱,4只及4只以下摞放在一起的,按1只相应标准重箱计算。
(六)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W)和体积吨(M)。
重量吨为货物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1计费吨;体积吨为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1立方米为1计费吨。
港口计费按重量吨和体积吨择大计算。
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按“货物重量换算表”(表1)的规定计算。
船舶劳务合同文本
船舶劳务合同文本
《船舶劳务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船员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劳务合同:
第一条工作内容和岗位
1.1 乙方将担任甲方公司所属船舶(船名/船号)的(职务/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二条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
2.1 工作地点为船舶所在地或乙方与船舶行驶的航线范围内。
2.2 工作时间以航行期间为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第三条工资和福利待遇
3.1 乙方的工资将按照甲方公司的规定执行,具体工资标准为(具体金额)。
3.2 乙方享有甲方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等。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 乙方承诺在劳务合同期间和解除合同后仍将保守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得擅
自泄露或传播。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乙方如未按照劳务合同履行义务或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第六条合同期限
6.1 本劳务合同自(日期)起生效,至(日期)终止,期满后可协商续签。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如有其他约定,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海员的工资构成 你们都了解吗
海员的工资构成你们都了解吗一、海员的工资的构成1. 岗位职务工资船员登船工作时,会与船东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写明每月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基本工资一般是固定,每月由船东直接打给船员的银行卡。
2. 劳务费每个船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内容。
除了船上的正常工作外,可能还有其他工作需要你的帮助(有些可以选择不做,有些必须要做。
)船东会委托船长向海员支付额外的劳务费。
外派船员一般以美金现金的方式发放,内贸船舶则以人民币发放,这部分与基本工资无关。
3. 退伙费每个船员每天都有一定的伙食标准,标准由船东定制,并不在基本工资内。
东南亚近洋航线的伙食费每人每天8美元,远洋航线的伙食费为每人每天9美元。
为了保证海员的身体健康,船东要求船舶合理安排膳食,提高海员营养,尽可能吃好。
船上合理安排伙食后如果有结余,每天吃不完的,当月都会以美金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船员。
举例来说,一个海员的伙食标准是60元/天,他今天只吃掉了45元,剩余的15元可以取出来。
这就是退伙费。
4. 航次奖船舶在海上按规定的航线航行,由于各部门配合良好,提前航行到目的地了,船东会给每个海员发奖金,也就是航次奖。
5. 其他奖金各公司还会有一些奖金发放,比如:安全奖、节油奖、月度奖、自修奖、季度奖、年度奖等等。
除这些,其他可能的费用有:加班费、过海盗区费、冷箱费(根据每航次冷箱装载量来决定的)。
简单来说,海员的工资构成就是:基本工资+退伙费+劳务费+各类单项奖当然,不同的船舶、不同的航次,船员的工资会出现偏差,另外受现在疫情的影响,船员的工资也会相应波动,有的公司还可能会给每位船员发放一定的疫情补贴。
二、海员领取工资的原则1. 海员的工资都是用的国际通用货币——美金(US dollar)。
2. 不同于陆地,海员上下船日期不定,所以工资是从某个月的一天开始算的,工资金额都是保留两位小数,而且是真的四舍五入。
3. 发工资的日期不定,一般是每月三号左右,如果是节假日,周末就往后顺延。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讲解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船员自修项目及劳务费标准(暂行)为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工作,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营运效率,鼓励船员提高职业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14.申报、审批自修劳务费的范围1、按“船员自修劳务费项目及奖励标准”中的项目,并符合规定的检修周期。
2、发生非责任性事故,由船员检修,保证适航,根据具体情况可申请奖励。
3、经公司批准的技术革新,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由船员完成可申请奖励。
4、对为船舶做出重大贡献,如为解决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或为了提高管理、降低消耗、减少修、备费用而花了大量脑力和体力劳动的有关人员,为完成公司领导的决策或特殊任务而发生的额外工程的有关人员,为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等均可申请一次性特殊劳务费,并由机务审定劳务费额度和按多劳多得的原则,指定分配方案。
5、原定厂修,因无修期,改为自修的给予劳务费。
6、奖励项目之外,凡属船员职责范围规定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不得申请自修劳务费,如简单的电线拆装,小型马达配合移位,日光灯具更换,电、气焊修补、滤器清洗、分油机清洗、小型油水柜清洗、一般小口径阀研磨,正常的除锈油漆保养、装卸索具的保养、有关设备的加油、活络、保养、钢丝绳加油,门锁修理等。
7、机舱舱底卫生除非在厂修后清洁有奖,平时正常运行中应绐终保持清洁。
15.申请自修劳务费的条件1、各船必须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认真实施船舶预防检修制度,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备查,并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按时上交报表。
2、船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正常维护保养好各职责范围内设备,船舶设备应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没有因缺乏及时维修保养而引起的严重损坏、锈蚀等事例。
凡未到检修时间,由于维护保养、或监修不到位导致设备、仪器损坏而致的修理维护,公司不发放自修劳务费。
若影响船舶正常生产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3、必须按时完成设备说明书规定的自修保养项目及有关与船员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船舶劳务合同文本
船舶劳务合同文本甲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船舶劳务服务,乙方愿意提供此类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船舶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的清洁、维护、修理等。
1.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及行业标准。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服务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应提前____天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条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费用标准为____元/小时或____元/天。
3.2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劳务服务后的____天内支付劳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甲方应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劳务费用。
5.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按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天。
6.2 如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重新提供服务或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7.1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7.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船舶卸货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需要将货物从船舶上卸载至指定地点,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船舶卸货劳务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负责将甲方指定的货物从船舶上卸载至指定地点。
2. 乙方负责货物的搬运、堆放、保管等工作。
3. 乙方负责保证货物在卸货过程中的安全,避免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误。
二、服务时间1. 卸货服务时间:自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安排进行。
2. 卸货服务期限:自卸货开始之日起,至货物全部卸载完毕为止。
三、服务地点1. 卸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卸载至指定地点。
四、服务费用1. 乙方提供船舶卸货劳务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在卸货服务开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用。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
2. 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卸货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服务费用的_______%。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备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行出海工作人员海上作业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劳[85]1009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行出海工作人员海上作业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行出海工作人员海上作业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1985年11月19日国海劳(85)1009号)各分局、研究所:我局海洋调查船船员、调查作业人员的津贴制度,系一九八一年九月国家劳动总局以(81)劳总薪字128号文件批准建立的。
实行这项制度对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稳定海洋事业队伍,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四年多来,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需对现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
为此,现将出海工作人员海上作业津贴暂行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远洋调查任务,津贴分为三类:一类为船长,政委,大副,轮机长和正副指挥,正副考察队长,首席科学家,以及副研究员以上高级科技人员,每人每天人民币二元;二类为其他正式干部每人每天人民币一元八角;三类为工人和见习人员,每人每天人民币一元五角。
另外停靠外国港口每人每天加发外汇一点五美元;不靠外国港口每人每天加发相当一美元的人民币,不发外币。
二、执行中近海调查任务,继续执行局(81)国海劳字599号通知规定的标准。
为鼓励出海执行任务,各单位可在当年或上年增收节支提成的奖励基金中给每人每天加发一元。
这一元属奖励性质,所以在每一航次中的发放要从严掌握,按以下几条原则:1、对全船,如发生经济损失较大的责任事故或影响很坏的政治事故不发;2、对部门,发生较大的责任事故,本部门不发,船长、政委扣发一半;3、对个人,发生责任事故的当事人不发,部门领导扣发一半,如还有不服从工作分配、打架斗殴、行窃等严重违犯组织纪律的不发。
三、近中海与远洋划分,见附图。
船舶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船舶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船舶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一、前言薪酬是船舶企业中最重要的一项管理内容。
在合理规划薪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梳理薪酬管理的全过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不仅对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有极大的指导作用,也能有效的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为船舶企业的薪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业的薪酬管理,提高薪酬发放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
三、薪酬管理要素薪酬是由企业向员工提供的经济报酬,是一种经济利益。
薪酬管理要素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及保险等方面。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固定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等因素标准工资、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工资。
其计算要根据岗位工资、年限工资、管理层次工资、特殊津贴及其他各项工资进行组合计算,最终产生员工的基本工资。
(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基于员工对企业的绩效贡献考核而设定的奖金。
一般来说,绩效考核分为量化考核和非量化考核两种方式,主要考核员工在工作中提供的经济效益及管理效益。
(三)福利保险福利保险是企业根据员工要求提供的福利和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补贴、年终奖金等。
这些福利和保险的设置,具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指定和制定。
四、责任制在薪酬管理的全过程中,需确定明确的负责人和责任制度,以保证管理的具体落实。
公司管理层需要对薪酬管理负总责、供应链管理层需要对各工厂负责,工厂负责人需要对具体岗位的薪酬管理负责,以此构建完整的薪酬管理责任链。
五、确定核算周期在确定薪酬管理的考核周期及考核流程的基础上,制订薪酬核算周期。
薪酬核算周期的时间长度可以根据企业各方面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年。
在核算过程中,需制定完整的流程,并建立严格管理制度,确保薪酬管理行为规范合理,有据可查。
六、确定升迁制度在薪酬管理中,升迁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对员工的晋升及薪酬变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员自修劳务费审批与发放
船员自修劳务费审批与发放公司为节支增效,为激励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推进企业和船舶管理,制定了2008年度激励考核办法。
对于各船组,公司提出了如下的考核指标:船舶运行安全(在航率>95%以及各种机务与海务安全、人员安全);安全检查(PSC、FSC、以及船级社的各种检验等的遗留缺陷);体系运行报表与纪录;燃润油成本的控制。
并就相关的指标制定了很详细的要求。
其实有一套好的船员队伍,还有一套规范的船舶方面的管理与激励制度,是企业成本的控制与节约是决定性的因素。
而且,还可防止很多意外的或人为的管理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最大化的利润争取更多的可能。
因此,对与相关的管理与激励,除公司规定的相关的奖惩办法外。
我们还将与自修劳务费挂钩,特规定如下几点:1.备件与物料管理对于备件的申领,原则上是按照SMS文件要求,每年的二月份前根据年底的库存,将全年的计划所需的备件集中申请,便于公司集中采购,以减少额外的采购运输及其他管理成本;当然,一些紧急的所需的小备件,尽量根据库存与前些年的耗量、设备的运行状况,合理申请。
对于物料申领,如果是回国内的船舶,按照SMS规定,原则上是每季度申领一次;对于不回国内的船舶,公司正考虑每半年集中供应一次。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除物料成本之外的其他很多的成本。
另外,对于备件与物料的领耗要控制,不能一味的责怪公司的供应或其他原因。
这就要求我们船舶四长本着主人翁的精神,严格控制,严禁浪费,在申请时尽量写明详细的规格,接收时能仔细核对数量、质量、规格等。
为此,对于备件与物料的控制,船舶机务根据各船的实际情况,出现多次反复无计划的申请或重复申请,将扣当月10%的自修奖。
2.燃润油的管理在实际的设备运行管理中,我们轮机人员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跑、冒、滴、漏的现象,以最经济的油耗为设备管理目标。
另外,对于滑油的管理,在保证滑油分油机运转的同时,按照SMS要求,没三月左右均须取样送检一次(对于取样瓶的索取,可以在前一次的签收单上注明,下次加油时附带油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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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为能增加本公司船舶船员收入水平,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基础和目的
1、履行本职职责是是每名船员的天职,船舶根本利益和每名船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
船舶能安全正常营运,是保证船员利益的最基本前提。
2、公司对船上有关货物操作核定一定的劳务费,旨在一方面有效增加在船船员收益,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另一方面鼓励劳动,多劳多得。
二、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方式和标准
1、船舶货物操作有关劳务费的申请、发放等过程总负责人为船长,大副负责船上参加劳动人员的安排和劳务费的具体申请工作,轮机长监督,轮机部人员参与。
2、船舶货物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理货(垫仓、绑扎等)、平仓、扫舱(清仓)。
3、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标准,如下表:(单位:元)
4、如矿石(砂)等货主负责扫舱、清仓的,钢坯、板坯货主负责理货的,船上不计发平仓、扫舱费或理货费,船上货物操作相关工作必须保证质量,达到托运人对货物装卸、保管等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与发放相关劳务费。
5、船员须正常履行配载,值班,货物统计,点货,监装监卸,开关仓、封仓、盖油布等本身职责。
7、船长是船舶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有权根据船实际工作情况,协调、调度各部门人员参加货物操作工作(原则上,船上所有机工、水手、大厨、实习生均应参加,值班人员的安排由船长会同轮机长根据船上实际情况调派),大副是实际操作的负责人,负责现场货物操作的安排,安全等工作。
三、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流程
1、船舶按月统计本月内完成航次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分航次进行,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于下月1日书面报公司审核;
2、公司主管人员在接到船舶申请后,应根据船舶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审核,并反馈船舶审核后结果,船舶按审核后的意见进行发放。
3、船舶按公司审核后的意见,由船长组织会同两部门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该费用从船上备用金中列支),船上人员按该表领取劳务费并签字。
劳务费的安排和发放,原则上倾向于照顾普通船员。
4、船上备用金管理人员凭签好字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做账报销。
5、对于该费用发放前已离船的船员,船上人员不得代领,大副应及时向公司反应,扣发该费用,由公司指示处理。
6、本规定自发布之月起生效,由公司负责解释。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
核;
船上按公司审核意见进行发放。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表
销备用金。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