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考录办关于更改考试地点信息的通知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
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西藏的考生注意了!小编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西藏已正式开展2023年4月自学考试转、免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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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藏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入及课程免考条件考籍转出条件考生如需将考籍从我区转至外省(市)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全部课程的;2.已在转入省(市)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成绩的;3.没有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4.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考籍转入条件考生如需将考籍从外省转至我区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须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2.满足外省转出条件的。
课程免考条件具备以下资格证书以及具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考试科目。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736实践)》课程。
西藏教育考试院: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导语】⾼考频道从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西藏⾃治区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规定》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认真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等学校(以下简称⾼校)招⽣⼯作,保障⾼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校招⽣⼯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招⽣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少数民族考⽣实⾏单独划线。
(三)根据《中共西藏⾃治区委员会西藏⾃治区⼈民政府关于促进⾼校毕业⽣就业创业的若⼲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校招收学⽣毕业后按照劳动者⾃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励创业的⽅针,双向选择、⾃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报名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按照《西藏⾃治区普通⾼等学校招⽣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关于西藏⾃治区普通⾼等学校招⽣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和《西藏⾃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普通⾼等学校招⽣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藏教厅〔2020〕32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治区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 (1)区内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少数民族户籍在藏的; (2)我区⼲部、职⼯⼦⼥户籍在藏的; 我区⼲部、职⼯指在西藏⾃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正式在编⼲部或职⼯,含援藏⼲部、曾在我区⼯作过的⼲部或职⼯、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部或职⼯。
(3)除在藏⼲部职⼯⼦⼥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2020年7⽉31⽇前迁⼊)、西藏所属⾼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属⾼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 (4)符合《西藏⾃治区普通⾼等学校招⽣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其他考⽣; (5)三年来,经各地(市)招⽣办审核属实参加过我区普通⾼考的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各地(市)、县(区)政府要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要汇全区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加快推进我区扶贫开发进程。
(十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扶贫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对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
建立定点扶贫和援藏扶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通报机制。
逐步建立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科学、透明的扶贫监测评估体系。
建立符合西藏特点的扶贫项目招标采购、社会组织征信、第三方评估、审计等相关制度,推动参与扶贫的社会组织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信力、扩大影响力。
●区政府办公厅文件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房灵敏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李秀珍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升昌教育厅厅长达娃教育厅副厅长委员:韩向阳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综合执法总队队长廖波区党委保密办(局)主任(局长)王念东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格桑平措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洪力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布其格安全厅副厅长江娟民政厅副厅长尹分水财政厅副厅长刘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索朗群佩交通运输厅巡视员果吉尔锑卫计委副主任李迎春工商局局长尼玛多吉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白玛次仁西藏大学副校长范春文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张文龙西藏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王天祥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主任裴新民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世成教育考试院院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由陆世成同志兼任,负责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35号(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33。
考点变更通知
考点变更通知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在即将到来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因故需要对考试的场次和考点进行调整,现将此次变更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涉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所有考试场次和考点。
二、调整原因
此次考点变更是由于部分考点在建设或维修中,无法投入使用,部分场次考点考场容量无法满足考生应考需求,无法保证考生应有的考试条件和场所。
经国家教育部和服务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领导同意,根据考试工作安排和保障考试质量的要求,特调整考试场次和考点。
三、调整时间
此次调整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0日。
请考生注意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考试前的准备时间。
四、关于退换考试费用问题
考生原定考试地点发生变化的,由所在高校统一退还报名费用,考生无需主动申请。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XXX-XXXXXXX。
谨此通知,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此致
敬礼
XX省教育考试院
二OXX年X月X日。
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一、招生计划和范围1. 招生计划: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各高校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与学校实际情况相适应。
2. 招生范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西藏自治区户籍和非户籍考生。
二、招生方式和科目要求1. 招生方式: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采取综合评价招生和高考录取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高考录取则根据考生在高考中的成绩进行录取。
2. 科目要求:考生在高考中必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和一门文科或理科的考试科目。
具体科目要求根据各高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而定。
三、招生政策和优惠1. 特殊类型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等特殊类型考生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2. 艺术特长生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给予特殊招生政策,考生需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和面试。
3. 体育特长生招生: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对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给予特殊招生政策,考生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和面试。
四、招生录取和报到1. 录取方式: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方式分为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
统一录取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则根据考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和面试结果进行录取。
2. 录取公示:各高校在录取结束后,将公示录取名单,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学生的申请和确认。
3.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手续办理,逾期未报到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1. 招生咨询: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各高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官方网站等渠道获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
2. 招生宣传:各高校将通过宣传册、招生简章、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全面准确的招生指南。
省公务员笔试地点在哪
省公务员笔试地点在哪省公务员笔试是每年都会进行的一项重要考试,考生需要提前了解笔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
本文将介绍省公务员笔试地点的相关信息。
笔试地点公告省公务员笔试地点通常会在考试前发布公告,公告会明确标注笔试地点。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笔试地点信息:1.官方网站:省公务员考试的官方网站会发布笔试地点的公告,考生可以定期浏览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2.短信通知:考生在报名时填写了手机号码,考试部门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笔试地点。
3.邮件通知:部分考试部门会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考生笔试地点,请考生留意邮箱信息。
查询方法如果考生没有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笔试地点:1.联系考试部门咨询:每个省份的考试部门都设有相关咨询电话,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来获取笔试地点信息。
2.官方网站查询:官方网站通常会提供查询功能,考生可以在官方网站上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3.前往考试部门:如果以上方法无法查询到笔试地点,考生可以直接前往考试部门咨询窗口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在查询和确认笔试地点后,考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地点核对:在考试前一天,考生应仔细核对考试地点,确保没有误差。
2.交通规划:考生应提前规划好交通路线,确保准时到达考试地点。
3.准备充分:考生在考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复习考试内容,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如身份证、准考证等。
4.注意时间:考生应提前了解考试时间,避免因误解考试时间而错过考试。
其他考试信息除了笔试地点,考生还需要了解其他考试信息,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这些信息包括: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通常会在笔试地点公告中同时发布,考生应注意考试日期和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2.考试科目:省公务员笔试通常包含多个科目,考生需要提前了解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3.考试规则:考生需要了解考试规则,包括考试时间、答题方式、作弊规定等,以避免违规行为导致考试失效。
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导读: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已经公布。
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20日-6月22日。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认真做好我区2017年高中、中职(含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证高中、中职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按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实施课程计划类别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在内地部分省(市)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0〕5号)精神,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报考高一级院校深造。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为区内初中应届毕业生投放的招生计划中农牧民子女占70%、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占10%,具体报名条件:(1)世代聚居(二代以上含二代)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其它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藏;(2)农牧民子女考生,必须为非城镇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须为农牧民;(3)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且填报有相应志愿,没有志愿不予录取;(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户籍在藏且其父母一方必须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截至当年4月30日)。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其父母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是否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1.19•【字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宣教科、西藏民大附中、拉萨中学、西藏军区八一校:现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藏政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高中教育实际,研究制定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一、重要意义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出现严重偏科现象;有利于教师准确了解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普通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依据,逐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强化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学反馈和指导功能,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指导教师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齐开足课程,避免偏科教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引导各级政府努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加大对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高中教育教学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2024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一、考试对象凡报考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2021级九年级(初三)学生,并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2024年起所有考生体育考试均使用电子智能仪器设备进行考试(以下简称体育机考)。
二、考试时间(一)在校生(含西藏初中班〈校〉)体育考试5月20日开始,原则上6月20日前完成。
社会考生(含借考生)体育考试在7月文化课考试结束后进行。
(二)缓考时间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缓考区外不设考点,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附中如有缓考考生则到拉萨市参加考试,西藏初中班(校)和借考生如有缓考则回户籍所在地(市)参加考试。
(三)各地(市)、西藏初中班(校)、借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场地、分组等情况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含缓考),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需于5月1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标准考试内容、考试规则、测试方法、评分标准、免考缓考等须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方案(试行)》(藏教厅(2021)183号)文件。
四、考试组织(一)体育考试由各地(市)教育局、格办、西藏民族大学,各西藏初中班(校)统一组织。
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体育科、师资科、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为成员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西藏初中班(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体育组、教务科、德育科等部门为成员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体育的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下设体育考试办公室。
(二)各地(市)教育局、格办、西藏民族大学,各西藏初中班(校)须成立考务组,考务组在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下工作。
体育教师不得少于9名。
另须安排10至15名引导员,引导员可由考点学校(项目校)或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教师)担任。
《考务组人员职责分工》将另行公布。
考务组设组长(总考务长)1人,副组长2人。
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考务组组长、副组长安排名单(详见附件2)须于5月1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23•【字号】藏政发[2001]16号•【施行日期】200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1〕16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关于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意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2001年3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区2000年不包分配毕业生624名,其中,区内院校毕业生564名(大专40名,中专524名),区内生源区外院校毕业生60名。
社会各界对这批毕业生的就业十分关注,通过各种方式反映,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就业问题。
指导2000年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长远,政策性强。
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这批人才资源,更好地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确保我区社会局势的稳定,探索一条适合我区实际的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制,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办法》(人发〔1996〕5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范围我区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户口在西藏,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全国统考,未达到计划录取分数线、经计划部门批准被区内外高中等院校录取,通过学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学历,毕业后国家不负责分配的毕业生。
二、就业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的方向,积极探索我区大中专毕业生多渠道建业的路子和办法,稳妥推进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步伐,合理配置和使用毕业生资源,逐步与国家毕业生就业制度接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7•【字号】藏政办发[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1〕66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方案为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的重要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明确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要求:“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上岗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行政执法证件。
”《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主席令〔1997〕第3号)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统一考试和考核。
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的,方可上岗执法;未经执法培训或者考试、考核不合格,未取得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上岗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事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基本方略在我区的具体实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保障和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西藏异地高考报考政策_异地高考报考政策
西藏异地高考报考政策_异地高考报考政策2022西藏异地高考报考最新政策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2年以上(含2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含3年)、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
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
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2022西藏高考加分总体情况有符合第49条、50条、51条政策加分的考生,可在其高考卷面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49条至51条加分可以累加;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9.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卷面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
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西藏优师招生规章制度
西藏优师招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西藏自治区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西藏优师招生工作,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服务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西藏优师招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是本规章制度的主管机构,负责制定优师招生政策和具体方案,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
第四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规章制度的落实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区的优师招生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优师招生政策、招生对象、招生条件、报名流程、考试规则、录取办法、培训安排、奖助政策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优师招生政策第六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教学能力和教育情怀的优秀教师。
第七条招生计划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部门的要求确定,招生人数、招生专业、招生范围等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招生方式分为定向招生、公开招生和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
第九条招生对象为在西藏从事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第十条招生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系统和相关机构、培训机构等单位的教师。
第三章招生条件第十一条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教学设计、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等方面。
第十二条笔试内容根据教师招生专业要求确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生须知等具体安排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考官由专业教师、教育专家和招生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教学展示和专业讨论等环节。
第十四条招生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按照招生计划确定。
第十五条招生条件包括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等方面要求,具体条件由招生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西藏考区2022年国考考点安排
【导语】2022国考公共科⽬笔试时间为:2021年11⽉28⽇上午 9:00—11:00 ⾏政职业能⼒测验和2021年11⽉28⽇下午14:00—17:00 申论布。
以下是整理的西藏考区2022年国考考点分布详细信息,以供各位考⽣参考。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治区⾸府和个别较⼤城市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有效居民⾝份证(与报名时⼀致)参加考试。
8个⾮通⽤语职位的报考者在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治区⾸府。
选择考点城市:照⽚上传成功后,点击“下⼀步”按钮,跳转⾄“选择考点城市”页⾯,只有⼀个考点城市的省(⾃治区、直辖市),系统会⾃动选中,点击“下⼀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
多个考点城市的省(⾃治区、直辖市),报考⼈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报考⼈员选择其他考点城市。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22⽇0:00⾄11⽉28⽇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站打印准考证。
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通知考试地点调整通知
通知考试地点调整通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
经过我们的认真考虑,为了更好地保障考生的考试权益,本次考试地点调整如下:
原定考试地点:XXX体育馆
调整后的考试地点:XXX会展中心
新的考试地点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可以更好地满足考生的考试需求。
为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
2.请准时到达考场,并按照指定座位就座。
3.请自备好本次考试所需的考试材料,如笔、橡皮、计算器等。
4.请在考试前查看好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以免出现考试失误。
5.请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在考试过程中交流或做出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特此通知,望考生们共同遵守并按时到达新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祝考生们本次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
敬礼!
XX考试中心。
外省转入西藏自治区的考生怎么办理报名手续?
外省转入西藏自治区的考生怎么办理报名手续?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西藏自治区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市)办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区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再凭外省(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2023西藏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3西藏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2023西藏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2023西藏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考试时间素描(12月22日9:30—12:30)速写(12月22日13:00—13:30)色彩(12月22日15:00—18:00)2023西藏音乐学类统考考试时间基本乐理(12月21日15:00-16:00)视唱练耳、声乐演唱、舞蹈与器乐展示(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西藏舞蹈学类统考考试时间舞蹈基本功、模仿与即兴、自选舞蹈表演(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西藏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试时间自备文稿朗读、才艺展示、指定稿件创作、即兴表达、即兴主持(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3西藏美术统考考试地点拉萨考区:江苏实验中学(教育城蔡公堂乡规划路112号)昌都考区:第四高级中学(卡若区俄洛镇四高)山南考区:第二高级中学(乃东区泽当镇安徽大道32号)日喀则考区:第三高级中学(桑珠孜区拉萨北路17号)那曲考区:市高级中学(色尼区文化中路10号)阿里考区:噶尔县中学(噶尔县狮泉河镇中学路1号)林芝考区:第二高级中学(巴宜区巴吉西路)西藏民族大学考区:民大附中(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加试的考生,必须于12月1日至2日在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选择填报考区。
考生原则上须在报名点所在考区参加考试,区内报名考生因学校未开学、疫情分流返乡等原因可就近选择其他考区参加考试;西藏民族大学考区仅允许本地报名考生和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参加考试,考区填报后不允许修改,未填报考区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2023西藏音乐学类统考考试地点基本乐理(拉萨市江苏实验中学,教育城蔡公堂路112号)视唱练耳、声乐演唱、舞蹈与器乐展示(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2023西藏舞蹈学类统考考试地点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2023西藏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试地点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如以上所有考试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公务员调整考场通知截止时间
公务员调整考场通知截止时间尊敬的考生:根据近期公务员考试的安排,现将公务员调整考场通知的截止时间公布如下:一、考试调整安排根据相关考试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考点资源调整情况,为了确保各位考生的考试权益和顺利进行考试,将对公务员考试考场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1. 考试调整时间考试调整时间将从原定考试时间的基础上,顺延至2021年x月x 日进行。
考生需留意与原考试时间的偏差,提前调整好时间安排,以免错过考试。
2. 考试调整地点调整后的考场地点将统一通知于考生,不再按照原定的考场地点进行考试。
考生无需前往原考场地点,务必留意接到的考场调整通知。
调整原因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考生的考试需求和提供更好的考试环境。
二、调整通知截止时间为了保证各位考生能够及时了解考场的调整情况,在此公布公务员调整考场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x月x日,截止时间之后将不再受理任何考场调整请求。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查看并确认自己的所在考场。
三、注意事项1. 考场通知方式考场通知将通过考试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和短信方式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同时,请注意查看垃圾短信箱,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2. 考生准考证核验请各位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务必核对个人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考点地点等信息。
如有变动或错误,请及时联系考试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和更正。
3. 考点规定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到达考点,并按照考点规定和要求进行考试准备和安排。
请注意考点要求的相关规定,包括携带个人准考证、考试工具等。
四、总结公务员调整考场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x月x日。
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查看并确认自己的考场调整情况。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考试安排,请及时联系考试主管部门。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公务员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公务员考试管理中心日期:2021年x月x日。
2022年西藏考区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务员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西藏考区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务员考试考前温馨提示2022年西藏考区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务员考试目前已经完成了考试报名,而目前仍然有一大批报名成功的考生没有选择考点,各位考生一定要抓紧时间及时补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西藏考区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务员考试考前温馨提示,快来看看吧!关于2022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考试温馨提示各位考生:截止2022年11月14日09:00,仍有535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未进行考区选择,请以上考生在11月15日24:00前登陆报名系统按步骤进行考区选择。
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选择考区,系统将按照现居住地自动选择考区,区外考生则自动选择拉萨市考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务员的考试内容有哪些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
行测主要考语言理解与表达,推理判断,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主要是考考生的写作能力和分析能力。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申论考试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当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达到要求后,就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候会是结构化面试,也就是有很多面试官给你面试,主要考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的分数是怎么算的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3、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藏人社厅发[2015]81号【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发布日期】2015.05.21【实施日期】2015.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5〕81号)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笔试将于5月30日在区内外12个考区24个考点同时举行。
此次公开考录笔试参加考试人数达1.6万多名,涉及考试科目多且复杂,考务工作任务重。
为切实做好此次笔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考务工作此次笔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考录办统一负责。
自治区考录办设在自治区公务员局,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共同做好此次笔试考务工作。
其中,区外各考区的考务工作由自治区考录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各考区的考务工作由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笔试考务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务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人员职责。
要加强公安、无线电管理、消防、电力、保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防火、防干扰、防泄密、防停电等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加强保密意识,确保考试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试题在开考至评阅卷前属绝密级,考试结束后属机密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