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件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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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件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
7.1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超声波检测和缺陷等级评定,不适用于奥氏体粗晶材料的超声检测,也不适用于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环形和筒形锻件的周向横波检测。
7.2检测工艺卡
7.2.1检测工艺卡由具有II级UT资质人员编制,工艺卡的编制应与所执行的技术规范及本检测作业指导书相符。
7.2.2检测工艺卡由具有UTIII资质人员或UT检测责任师审核批准。
7.3检测器材:
7.3.1仪器
选用数字式超声波检测仪或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检测仪,其工作频率范围为0.5-10MHz,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
7.3.2探头
选用双晶直探头频率为 5 MHz,晶片面积不小于
150mm2;单晶直探头,频率为2-5 MHz,圆晶片直径为14-25mm。
7.3.3试块
采用纵波单晶直探头时采用JB/T4730-2005规定的CSI 试块;采用纵波双晶探头时采用JB/T4730-2005图8-5规定的CSII标准试块;检测面是曲面时采用CSIII试块。
7.3.4耦合剂:化合浆糊或机油。
7.4检测时机:原则上安排热处理后,槽、孔、台阶加工前进行。若热处理后锻件形状不适合超声波检测时,也可在热处理前进行,但在热处理后仍应对锻件进行尽可能完全的检测。
7.5检测方法
7.5.1执行检测工艺卡的规定
7.5.2锻件一般应进行纵波检测,对筒形锻件还应进行横波检测,但扫查部位
和验收标准应根据JB/T4730-2005.3附录C的规定。
7.5.3在纵波检测时,原则上应从两面相互垂直的方向进行检
测,尽可能的检测带锻件的全体积,但锻件厚度超过400mm 时,应从两端面进行100%的扫查。
7.6检测灵敏度确定
7.6.1纵波直探头检测灵敏度的确定
当被检部位的厚度大于或等于3倍进场区时,原则上选用底波计算方法确定基准灵敏度,也可以采用试块法确定基准灵敏度。
7.6.2纵波双晶直探头灵敏度确定
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直径的平底孔试块,并依次测试一组不同检测深度的平底孔(至少三个),调节衰减器,使其中最高回波达到满刻度的80%。不改变仪器参数,测出其他平底孔回波的最高点,将其标在荧光屏上,连接这些点,即得到对应于不同直径平底孔的双晶直探头的距离—波幅曲线,并以此作为基准灵敏度。
7.6.3检测灵敏度一般不得低于最大检测距离处的φ2mm平底孔当量直径。
7.6.4缺陷当量的确定:
除非设计图纸另有规定或用户另有要求外,应按JB/T4730-2005标准执行。
7.8检测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七年,七年后若用户需要可移交用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