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告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4•【字号】信政办[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有效整治和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0〕1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0〕130号)为指导,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采取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控制源头,标本兼治,使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使餐厨废弃物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场所。
1.3 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分类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1.4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体系,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围。
1.5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 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7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8 各级商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餐厨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2.1 餐厨废弃物分为以下两类:(1)食品原料、食品加工废弃物:包括菜叶、果皮、剩菜剩饭、骨头、肉类等。
(2)废弃食用油脂:包括煎炸油、泔水油等。
2.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分别用于收集食品原料、食品加工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
2.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分类收集的餐厨废弃物及时交予具备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进行收运。
2.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交运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交运时间、收运单位等信息,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餐厨废弃物的收运与处置3.1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约定时间、路线和频次对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收运。
3.2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使用密闭、防渗漏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3.3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时间、运输路线、收运单位等信息,并定期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5〕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5〕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9日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依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加工废料、食物残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
本市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
第五条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颁发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并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就餐人员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业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第四条餐饮业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分类与投放第五条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餐厨垃圾收集设施,统一处理。
第六条餐饮业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餐厨废弃物投放容器,标明投放要求,引导就餐人员和企业员工正确投放餐厨废弃物。
第七条餐饮业应当对员工进行餐厨废弃物分类与投放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收集与运输第八条餐饮业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与运输管理制度,明确收集、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等。
第九条餐饮业必须采用密闭化运输工具,确保餐厨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撒落。
第十条餐饮业应当将餐厨废弃物运输至规定的处理场所,并与处理场所建立餐厨废弃物接收和处理记录。
第四章餐厨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第十一条餐饮业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餐饮业应当对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处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三条餐饮业应当关注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处理效果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第五章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管理第十四条餐饮业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餐饮服务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废弃食用油具等。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餐厨废弃物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置。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分开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时间,将餐厨废弃物交予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制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单位等事项。
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餐厨废弃物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置,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用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的容器、包装物收集餐厨废弃物,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收集点。
第九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并取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许可证。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收集单位应当按时到餐饮服务单位的收集点收取餐厨废弃物,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路线将餐厨废弃物运输到处置单位。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过程的安全、卫生,防止餐厨废弃物污染环境。
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记录制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去向、处置单位等事项。
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第十三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条件,并取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证。
邵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邵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12•【字号】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施行日期】2024.09.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邵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2日起施行。
市长华学健2024年8月12日邵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过期食品、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的区域,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餐厨垃圾处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通过实行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单独投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和分类处置,提高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建设,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餐厨垃圾管理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消费,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
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的公益性宣传。
第六条环境卫生、餐饮服务、旅游旅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订行业标准及规范,协助主管部门共同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体系,提高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
第六条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要求和责任。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九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与餐厨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施;(四)有完善的餐厨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运输至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
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做好餐厨废弃物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餐厨废弃物泄露、渗漏、溢出。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第十四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与餐厨废弃物处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四)有完善的。
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收集、运输、处置。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贵阳市中心城区(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经开区)范围内所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餐厨废弃物一律纳入集中无害化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由贵阳市城市管理局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
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与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自觉配合餐厨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使用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设施。
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四、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自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之日起,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未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权的,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85812348 84135740特此通告。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自府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自府规〔202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自贡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废弃食用油脂等,是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不包含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残渣、油水混合物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依法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的原则,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市餐厨垃圾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二)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单位;(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四)审核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拟订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协议,检查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落实餐厨垃圾生产经营申报和台账管理等情况,监督管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情况等。
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浏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浏政函〔2018〕297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浏政函〔2018〕297号根据研究显示,非洲猪瘟病毒在餐厨剩余物(俗称潲水,以下简称泔水)中可长期存活,泔水喂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泔水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62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18〕205号)要求,现就加强泔水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泔水是指酒店、饭店、餐厅、学校、工地及单位食堂和家庭厨房废弃的剩饭剩菜,包括做菜前废弃的蔬菜、鱼、肉等下脚料的混合物。
二、我市泔水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畜牧局、食药工商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监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泔水收运、处置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泔水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台账建立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协调联合执法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养殖者使用泔水喂养生猪行为,严禁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和人员为泔水喂养的生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将泔水交给生猪养殖场(户)。
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以泔水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将监管中发现的收集、使用泔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通报市城管局、畜牧局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规范餐厨垃圾清运通知
规范餐厨垃圾清运通知尊敬的业主们:近日,为了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和更美好的社区体验,我们社区将开展餐厨垃圾清运工作。
诚挚呼吁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绿化环境。
一、餐厨垃圾清运规定1.餐厨垃圾产生后请瓷盘、玻璃碗、不锈钢器皿、餐盒等分类投放进垃圾桶内,切勿直接倒入垃圾桶。
2.食物残渣、菜叶菜根、蛋壳、果皮等垃圾请全部放入垃圾袋中封好后投放进指定垃圾桶内,以免引发异味和杂乱现象。
3.在餐厨垃圾清运特别通知下,业主们须将家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垃圾桶内不得残留厨余垃圾,也不得隔夜留存。
4.请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从落实环保入手,尽量减少垃圾桶内杂物的投放,让他们能够避免干扰和顺利完成清运工作。
二、餐厨垃圾分类的重要性餐厨垃圾是指餐馆、食堂、家庭等场所所产生的未经处理过的厨房垃圾和餐余垃圾。
餐厨垃圾中除有大量易腐有机物质外,还有一定量可焚烧物和可循环利用物质。
在饮食习惯日益提升的今天,如何正确分类产生的餐厨垃圾,成为了一个大家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正确的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可以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减少市容环境的卫生问题,同时推动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切实积极地开展餐厨垃圾分类工作,不仅可以给我们的居住环境带来更多的清新和舒适,也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三、餐厨垃圾清运的意义当餐厨垃圾堆积过多或者清运不及时的时候,不仅会产生异味扰民,还会滋生各种病菌和细菌,给我们的健康带来风险。
因此,对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尤其重要,必须要高度重视。
餐厨垃圾清运是一项集体的、艰苦的劳动,需要各个业主精诚合作,使这项工作达到全面、顺畅、及时、规范的效果。
同时也需要我们每个业主的付出和贡献,齐心协力,共同打造一个更加优美、干净、清新的社区环境。
总之,规范餐厨垃圾清运是社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和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社区一定会变得更加清新、舒适和美好。
2024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3年工作要点》,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全域全量收运处置的实施意见》及《市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区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及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主要工作目标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化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进全区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集中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升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25年,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率达100%o二、组织体系市区垃圾分类及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及管理。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制定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违法查处,协调项目公司规范组建集中收运处置体系。
负责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流向跟踪管理,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协同城管局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公安局: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禁区通行证的审核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协同城管局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生猪养殖户杜绝利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
区商务局: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配合督促6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给资质公司收集、运输和处置。
配合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要求60平方米以上餐饮服务企业规范配备餐厨废弃物投放设施、做好分类投放,配合收运单位规范收运。
2024年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____年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餐饮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食堂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餐饮企业食堂,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餐饮企业应按照废弃物的来源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依法保证废弃物的处置合法、环保。
第四条餐饮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条餐饮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和收集第六条餐饮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废弃物来源和性质将其进行分类,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明确收集岗位和收集频率。
第七条餐饮企业废弃物的分类包括:剩菜剩饭、食材残渣、餐具等有机废弃物;包装物、塑料制品、玻璃瓶、废纸等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固体废弃物等其他废弃物。
第八条餐饮企业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并向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其正确分类废弃物。
第九条餐饮企业应定期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转运,确保废弃物的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十条餐饮企业应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或废弃物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废弃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应优先考虑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切实降低废弃物的产生量。
第十二条餐饮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垃圾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
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遵守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弃物的处置环保合规、合法。
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餐饮企业进行废弃物分类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果。
第十七条餐饮企业应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抽查和排查工作。
第十八条餐饮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环境保护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并可以公开曝光。
食堂餐厨垃圾管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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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厨垃圾管理的告知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规范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餐厨剩余物的处置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分类放置、及时清理,做到目产口清,餐厨剩余物的存放容器应加盖并及时清洁,不得溢出存放容器,必要时进行消毒。
二、餐饮单位应自行购置餐,剩余物收集桶并统一放置在室内固定位置,店内产生的所有餐厨剩余物(含固态垃圾)全部放置餐厨剩余物收集桶内,在统一收运时送出店外,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处置。
三、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剩余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本店餐厨剩余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经手人等信息,并在交由城管执法部门收集处置时由收运人员签字确认。
四、餐厨剩余物交由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收集处置的,餐饮单位必须素取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同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剩余物处置协议书,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五、严禁无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剩余物,严禁餐饮单位将餐厨剩余物交由无收运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拉运,严禁向生猪饲养企业和个人提供餐厨剩余物。
六、餐饮单位不得将餐厨剩余物丢弃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中,不得将
泔水、污水擅自倒入雨水及公共污水井中,不得将其它垃圾倒入餐时剩余物收集桶,一经发现,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2021年9月1日。
餐厨垃圾通报(精编版)
餐厨垃圾通报餐厨垃圾,俗称泔脚,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传播细菌和病毒。
下面给大家带来餐厨垃圾通报,供大家参考!餐厨垃圾通报范文一为维护宝泉岭农垦中心城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减少餐厨垃圾对环境卫生的影响,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告如下:1、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店面餐饮经营的,应当具备上下水设施。
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置,或者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收集和处置,不得排入下水道。
的规定。
2、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要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分类放置,餐厨垃圾倾倒在餐厨垃圾运输车内。
严禁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区下水管网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餐厨垃圾运输车联系电话:李国光3、城管局餐厨垃圾运输车如不及时拉运餐厨垃圾的,可及时向环卫保洁大队举报。
举报电话:关明涛4、违反上述规定,宝泉岭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将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九)未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垃圾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规定处理。
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行为,及时向城管监察大队举报。
年月日餐厨垃圾通报范文二关于开展全区餐厨垃圾执法工作的通知来源:城管局信息复核时间: 20xx-04-07 字体:大中小【内容纠错】各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和《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区依法定程序确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特许经营企业。
从20xx年12月10日起,我区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收运及处理,并在20xx年12月30日前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依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为此,请各街道执法队从12月10日起按《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具体要求如下:1.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或未将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报区城管局备案的违法行为;2.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的违法行为;3.依法查处未采用规定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5.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公共排水设施、公共厕所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的违法行为;6.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查处未按规定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7.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有关事宜的通告-哈政规〔2017〕14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有关事宜的通告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有关事宜的通告哈政规〔2017〕14号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就试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本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行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
二、本通告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
三、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哈尔滨天人瑞合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
(哈尔滨天人瑞合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提供标准的收集容器;按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合同约定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保持车辆密闭、完好和整洁,无沿途洒落,符合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将餐厨废弃物运送到指定处置场所。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环保指标要求,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六、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置,可以与收运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合同,约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等具体事项,并正确使用、保管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配合收运企业完成收运作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通知-平政〔2018〕21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通知平政〔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7月18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6日平顶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及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城市建成区(石龙区除外)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餐厨废弃物主要指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畴。
具体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过期食品等废弃物。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有关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商务、质监、畜牧、环保、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规模化定点集中处置。
厨余垃圾处理的通知
厨余垃圾处理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居民:大家好!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厨余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清洁、卫生、环保的生活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现就厨余垃圾的处理事宜向大家发出通知。
一、厨余垃圾的定义和分类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厨余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食材废料:包括蔬菜、水果、肉类、鱼类等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
2、剩菜剩饭:未吃完的饭菜。
3、过期食品:超过保质期无法食用的食品。
4、瓜皮果核:水果的果皮、果核等。
二、厨余垃圾的危害如果厨余垃圾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和环境带来诸多危害。
1、污染环境:厨余垃圾容易滋生细菌、蚊虫和苍蝇,产生难闻的气味,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
2、传播疾病:厨余垃圾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可能会通过空气、水等途径传播疾病,威胁居民的健康。
3、影响排水系统:如果将厨余垃圾倒入下水道,容易导致管道堵塞,影响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的厨余垃圾处理方法为了减少厨余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应采取以下正确的处理方法:1、分类投放请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在小区内,我们设置了专门的厨余垃圾桶,请大家将厨余垃圾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内。
2、沥干水分在投放厨余垃圾前,请尽量沥干其中的水分,这样可以减少垃圾的重量和运输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后续的处理。
3、避免混入其他杂物请勿将塑料袋、餐巾纸、一次性餐具等非厨余垃圾混入厨余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处理效果。
4、家庭处理如果条件允许,您可以在家中对厨余垃圾进行简单处理。
例如,将果皮、蔬菜叶等进行堆肥,制成有机肥料用于花卉、蔬菜的种植。
四、小区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小区物业将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工作。
我们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厨余垃圾桶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为了确保收集和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大家按时将厨余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不要随意倾倒或堆积。
杜绝浪费粮食通告范文
杜绝浪费粮食通告范文关于消除粮食浪费的通知关于杜绝食堂浪费的通知:近几天,餐厨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浪费有限的餐费,而且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决定从现在起加强餐厨垃圾的管理。
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用餐量,避免浪费。
积极营造“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综合办公室20XX年5月7日关于消除粮食浪费的通知关于检查节粮反浪费工作的通知学校:现将丹凤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食品节废工作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检查检查阶段,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增强师生爱惜食物、节约食物的意识,切实做好食品节约型和反浪费工作。
20XX年4月20日丹凤县教育体育局文件丹交体发[20XX]84号丹凤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检查节粮反浪费工作的通知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中学、职教中心、西街小学、县幼儿园、育才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师生爱惜和节约粮食的意识,就要做好节约和反对粮食的工作浪费劳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据《丹凤县监察局丹凤县节约食品工作指南》县政府指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粮食节约和反浪费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监督检查的通知》(丹交两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一。
检查内容1.加强宣传,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制定了《节约食品和防止浪费工作方案》是否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了哪些措施节约粮食是否落实了各自的职责。
2.节约膳食,科学消费。
食堂有没有“省菜”的牌子他的名言、格言和口号。
要避免暴饮暴食、铺张浪费,特别是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是否超标。
3.加强教育,从小做起。
学校是否将节约食物纳入学生的教育课程,学校关于节约食品和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是否良好这是浪费食物。
二。
检查时间第一阶段(20XX年4月20日-30日)是自查自纠阶段:学校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进行自查自纠。
公告关于水池严禁到厨余垃圾
公告关于水池严禁到厨余垃圾为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有效防止餐厨垃圾收购后违法加工、处理和销售,及部分餐饮企业(户)、餐饮摊位向下水道和雨水收集口偷倒餐厨垃圾,造成河渠污染,管道堵塞,对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不便,且严重影响市容环境。
就改善城区市容环境,保护生态,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餐厨垃圾(俗称“泔水”),是指从事餐饮行业、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杂、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二、即日起,城区内所有餐饮企业(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复印件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注册备案,注册备案通过后所有餐饮企业(户)将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一律存放在自备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备收,环卫处将安排启城公司定时统一上门收运,回收时间为每天9﹕00-22﹕00。
三、严禁将餐厨垃圾交给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或个人处理;严禁将餐厨垃圾交给养猪企业及个人,杜绝泔水猪肉重返餐桌;严禁将餐厨垃圾排入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严禁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倒入生活垃圾箱(斗、桶)内。
四、即日起,将通过日常巡查、调取监控等方式对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严管,并进行源头追溯查处。
凡不按通告要求,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每发现一起,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个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随意倾倒餐厨垃圾并污染环境的,每发现一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经多次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门店及摊位经营者,城乡管理执法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卫生、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整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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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省和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新密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012年12月15日起,城市规划区内的餐厨废弃物由新密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收运和处理。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有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放置餐厨废弃物,及时收运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
三、禁止饭店、宾馆、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
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由住建、公安等餐厨废弃物监管部门对其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收运、处理工具、设备,并处以200-10000元罚款。
五、餐厨废弃物管理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受理公众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查处,根据查证情况对投诉和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XXXXXX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