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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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防范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重视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其中,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督导员、安全员等。

3.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贯彻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期安排、物料堆放、临时用电等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管理:要求工地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6. 安全检查与监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 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规定了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8. 安全奖惩和激励机制: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激励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可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效率。

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试行稿〕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推行工程经理负责制的意见 "和院积累的工程管理经历,拟对院总承包工程实施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方法。

目前,总承包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拟采用两种式:式一:根本保持目前运行式,对工程经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签订"工程目标责任书"。

"工程目标责任书"对工程制定并细化8个考核目标,其中本钱考核采用"工程费用目标控制指标"及工程部管理费包干式, 8个目标考核按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程部管理费结算依据。

式二:鼓励院属各处、公司员工参预经营拓展业务,承接工程自主承包。

工程承接人自接到承接业务信息后,个人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评估后确认,由工程承接人或者院指定工程经理与工程承接人共同责任承包,工程本钱参照本方法或者由院长办公会确定。

1.1工程部管理费用容(1)工程现场发生的与工程管理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现场办公场地及设施的建立或者租赁费用、办公费用、通信网络费用、车辆使用费用、员工根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社会保险)、工地伙食与津贴、款待费用、协调费用等。

(2)为配合工程管理和本钱控制的设计人员、辅助生产的奖励结算时并入工程管理费用,不占用控制指标。

1.2工程管理费用标准工程部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根据总承包合同额及工程情况商议计算,总额由工程经理包干使用。

工程管理费用=((建造、安装、其它费用)×K1+设备购置费×K2)+M。

其中: K1、K2为包干系数; M为调节值,原则上只调整特殊情况。

(1)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上的合同: K1取值为4% ,K2 取值为1%。

(2)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下的合同: K1取值为5% ,K2 取值为1%。

(3)上述系数合用国电厂建立工程,送变电工程乘 0.7系数,其它工程参照此方法经院长办公会确认后执行。

⑷工程部现场管理费为上述工程管理费60%,其余40% 为间接参预工程管理费用,由工程主管部门领导掌握分配。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的承包。

3.职责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以项目经理或以项目经理为主承包人的项目班子集体承包(项目班子原则上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并依据项目规模情况,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或相应减少),是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实行承包风险抵押、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的。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承包、补充完善办法、合同、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

公司和承包人权责如下:3.1公司权力、义务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选派项目书记,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班子;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协助承包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权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协调,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按照“三体系”和“达标管理”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主承包人。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的;3.1.6.4环境事故的3.1.6.5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有损企业信誉的;3.1.6.6中饱私囊的;3.1.6.7有违约或经营性亏损的;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3.1.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规定的其它权力。

3.2承包人权力、义务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必须做好优化施组,做到科学组织施工,施工中作好变更设计和索赔签证补差创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并及时验交工程和竣工结算,坚持项目管理持续改进;3.2.4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费用;3.2.5承包人应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并按市场现行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施工中需新采购且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当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严禁隐瞒不报;3.2.7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搞好施工“三线”建设,坚决维护企业信誉;3.2.8承包人要积极支持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作好智力储备;3.2.9有清收工程款,回收债权,支付债务的义务;3.2.10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上级规定交齐各种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文、图、声像档案);3.2.11在法定代表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12在公司各项规定范围内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及分包合同签订权(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13有完成承包指标获得奖励权和超额完成利润在规定范围内独立分配权;3.2.14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务工作。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

工程包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 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二、组织管理1. 业主方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整个工程的施工活动。

2. 施工单位应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日常的施工管理和与业主、监理的沟通协调。

3. 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监理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合同管理1. 所有参建单位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费用支付等条款。

3.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质量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业主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严重问题,可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五、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故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通知各方协商解决。

七、成本管理1. 施工单位应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成本,防止浪费。

2. 业主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3.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经过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支出。

八、竣工验收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预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标准要求。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范本一、引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通过规范项目质量管理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把控和质量问题的及时解决。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总则1.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2.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三、职责与义务1.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工程造价、进度安排、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

2. 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个环节,并承担工程质量的整体责任。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设计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并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工艺符合质量要求。

6. 进场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四、质量控制1. 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各方应当密切配合,确保质量标准的达到。

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并提供有关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3.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5. 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质量责任追究1. 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相关责任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2. 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经责任方协商或依法确定责任后,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对于致使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检查1. 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进一步推行项目法施工,提高工程项目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工程项目承包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工程项目成本否决、自负盈亏原则;(三)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全面考核、项目部全员参与的原则;(四)工程项目成本单独核算原则;(五)工程项目承包和监管并重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队(以下均简称“项目部”)都要推行项目承包制。

本规定中所称“承包人”,可以是项目经理个人,可以是由项目经理牵头的二人及以上的承包集体。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建及管理体制第四条项目部是针对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组建的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组织、施工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实体。

根据公司现行项目组织情况,将项目部分为两种类型:(一)全面管理型项目部:针对单项工程成立,既有施工管理职能,又有经营管理职能,对项目盈亏负有全面责任。

(二)专业施工实体:以年度承包为主的、主要从事专业工程分包的固定性项目管理组织,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能。

第五条全面管理型项目部是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伊始建立,在工程竣工并具备竣工审计条件后,项目部进入解体程序;非正常履约项目解体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专业施工实体可设为长期管理组织机构,执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进行设置,目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分五个等级。

第七条在满足公司各专业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办法本着高效、精干、一岗多职的原则,实行优化组合,确定各类型、级别项目部的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作为两级公司新开项目部定员定编、进行现场管理成本测算的依据。

第八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程序确定项目经理、承包人。

选聘程序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现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项目管理层人员岗位工资水平按人力资源部下发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

其中中标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公司组织承包,但须报公司核备。

3.职责工程承包经营按照“项目经理承包、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

其双方的权责如下:3.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权责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单位组织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聘任项目书记和委派项目财务负责人;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有权监督、检查,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项目领导班子。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3.1.6.4中饱私囊的;3.1.6.5亏损超过抵押金的。

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

3.2项目经理权责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在上级规定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4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上级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及分包合同签订权(但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上一级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5项目对采购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上一级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必须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优化施组、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创效工作;3.2.7当发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联合体中标项目管理办法(一)联合体牵头方职责联合体牵头方是EPC联合体中标项目的监督管理主体,依据联合体协议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并与其他联合体成员企业就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对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建设期间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牵头方分工范围内的任务和项目部的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及采购工作合法合规;2.负责分工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确保合法合规;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设计、EHS、质量、进度、成本管理等工作;4.负责配合华润环保、总公司的检查、考核及评价工作;5.负责履行分工范围内其他事项。

(二)项目部职责EPC联合体中标项目部是开展EPC联合体中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成立的临时管理组织机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组建并联合发文成立(见附件28)。

根据项目类型,项目部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移交等工作。

工程移交完毕后,项目部予以撤销。

项目部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合同范围内资金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确保合法合规;3.负责项目设计、EHS、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工程款申请支付等工作;4.负责配合总公司的检查、考核及评价工作;5.负责内外部沟通协调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6.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其他事项。

(三)人员配置1.EPC联合体中标项目根据需要配备项目经理、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财务、质量、安全、商务、行政等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测量员、实验员等岗位人员,并明确所设置岗位职责。

2.EPC联合体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组织联合体各成员方协商确定人选,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依据分工由各成员方选派,人员资格需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发包人、项目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3)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4)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5)具有良好的信誉。

单位工程承包规章制度

单位工程承包规章制度

单位工程承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工程承包行为,促进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单位工程的承包行为,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承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合同的约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条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活动时,应当注重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第二章承包单位的资质第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具体标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和财务状况,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丰富的工程承包经验,并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力和施工队伍。

第八条对于特殊工程的承包,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经验。

第三章承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承包单位与工程业主签订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工程的范围、工程质量、工程时间、工程费用等重要内容。

第十条承包合同应当是平等互利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合理保障。

第十一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责任和风险的划分,对于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承包合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章工程管理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工程业主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档案和资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工程质量第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质量可控。

第十九条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跟踪和评估机制,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责任承包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承包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承包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 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应选择合格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负责,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标准。

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质量管理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交底,确保施工单位准确理解设计意图。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

4.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实施重点监控。

四、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一道工序的质量。

3.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封闭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4. 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建设单位有权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采取停工、返工等措施。

3. 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关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单位资格与选择第四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认证,并按照资质和资格认证要求开展业务。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技术先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总承包单位。

第三章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合同应明确总承包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负责。

第四章工程总承包管理内容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工程总承包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权归XXX部门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按照相应程序发布施行。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活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一、总体管理方案1.建立完善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包括施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2.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和管理。

3.建立健全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

通过系统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在招投标阶段,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评标体系,选取合适的承包商。

与承包商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5.在施工前期,进行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编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控制计划、安全防护措施等。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序进行。

二、施工进度管理方案1.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工期和顺序。

同时,制定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定期汇报和评审施工进度。

2.强化施工组织管理,保证各专业协调配合,解决工程进度中的问题。

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期的顺利推进。

3.建立健全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体系,保证供应及时、质量可靠。

及时发现材料和设备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期。

4.提前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清理整理和施工现场设施的安装完善。

避免因为施工条件不具备而延误工期。

三、质量管理方案1.制定和实施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流程。

强调各专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和监督。

2.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建立质量问题反馈和整改制度,确保质量不合格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进行质量验收和评估,确保工程交付后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制定质量保修期限和责任分工,对质量问题进行保修和修复。

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经济委员会(已撤销),劳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3.03•【文号】•【施行日期】1983.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法规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88年5月9日实施日期:1988年5月9日)废止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一九八三年三月三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克服敞口花钱,吃“大锅饭”的弊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是指对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材料消耗包干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三条凡是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建设包干经济责任制。

已经确定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项目应尽快实行。

第四条实行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计划和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要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来节约投资,缩短工期,而不能高估多算,或降低工程质量。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包干工作的领导。

按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选拔懂业务、善管理的人员组成包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对工程建设包干负责到底。

第六条实行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的有关各方,要通过协议、合同或其他合法手续,明确规定包保的内容、条件、责任和经济权益,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包干任务。

第二章包干形式第七条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可采取不同的包干形式,如:⒈建设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⒉施工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包干;⒊下级主管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⒋工程技术较简单,需要劳力较多的工程,如铁路路基、公路、水利及民用房屋建筑等工程,可由地方组织统建包干;⒌综合开发单位或设计单位对主管部门包干;⒍有条件的,也可对地区、部门实行不指定具体项目的建设任务大包干。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个人所应承担的任务和义务,是确保工程项目圆满完成的基础和保障。

第三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办、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能力和特长,合理确定,确保可完成。

第五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确定应公开、公平、公正,相关部门和个人要积极承担责任,共同完成工程项目。

第六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全面地记录和汇总,形成责任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修改和调整应经过审批,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责任目标的实施到位。

第二章责任目标的确定第九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确定应基于工程项目的总体计划和目标,细化到各个阶段和环节,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个人的任务和义务。

第十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设定目标难易程度。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确定应与相关部门和个人的实际能力相匹配,避免目标过高或过低,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应具体、量化,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做到有计划、有依据,易于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责任目标的确定应形成责任目标书,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执行依据。

第三章责任目标的履行第十四条责任目标的履行应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各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完成。

第十五条责任目标的履行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做到不拖延、不推诿,积极主动。

第十六条责任目标的履行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

第十七条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目标的顺利达成。

领导包工程制度

领导包工程制度

领导包工程制度一、总则为更好地规范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包工程概念包工程是指由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工程标准及工程质量要求,对工程的全过程承担责任并按一定的价格对工程进行承包的一种形式。

四、包工程的管理1.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负责包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2.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了解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包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3.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做好包工程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期的达成;4.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认真制定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5.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做好包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的经济效果和利润;6. 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报告包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情况,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五、包工程的责任1.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承包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并保证工程的使用性能符合要求;3. 承包方应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4.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取报酬,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造价;5. 承包方应认真履行包工程合同,保证工程项目交付和验收。

六、包工程的监督1. 公司内设包工程监督组,负责对包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2. 包工程监督组应定期对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3. 包工程监督组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包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进展;4. 包工程监督组应对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七、包工程的验收1. 包工程项目完成后,需经过验收方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2. 验收方应根据包工程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程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3. 验收报告应明确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并对承包方进行评价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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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为适应当前的公司发展趋势,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度,公司自行成立项目部*个,项目部直属生产部统一管理,承包项目的分配由生产部统一协调。

一、权利与责任
项目部主要由项目经理及公司指派工程师具体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人员安排等。

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人员及项目资金可进行支配。

公司为项目部制定质量、工作标准,项目部只能高于标准进行施工及管理。

项目经理及工程师对项目应有充分的了解,自负盈亏。

项目部为公司下属单位,为确保工程质量,若有总包工程,公司负责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若遇运转资金问题公司可有偿借予项目部。

项目部所需施工机具可向公司申请,由生产部统一协调分配,但相关使用费用公司概不负责。

二、具体要求
项目部为独立运作单位,成立初期需缴纳元诚信保证金。

项目经理不再发放工资,从项目承包中获取利润。

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公司财务调用项目资金,不得私建账户,如有发现立即撤销项目部资格。

三、承包形式
厂内加工设备分类别,以包工形式按吨价计算。

公司负责加工制造所需一切条件,项目部只负责人工。

工程采用安装承包的形式,公司按工程总价 %收取管理费用或一次缴纳元。

公司负责提供施工机具、开具发票、技术支持等外部条件。

项目部负责工程机械使用、人工、辅材、生活、员工工资、车辆使用、内部协调等。

总承包工程去除材料或设备部分外安装部分再按此比例执行。

外项目部根据项目部施工能力、业绩及项目情况决定承包形式。

指派工程师实行基本工资加项目工资制度,项目工程师负责监督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完善工程资料。

四、施工管理
1.工程开工管理
1、项目中标后,应由商务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事宜。

商务部负责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图纸技术资料等交予技术部和生产部共同分析并指定项目部施工,签订具体承包协议。

2、内部承包合同签订时,公司指派具体工程师与项目经理配合,项目经理应认真阅读本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主要事项:
①了解工程合同、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并按要求执行;
②确认施工人员及配备施工机具;
3、公司指派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工程质量,了解工程技术要求,完善工程技术资料。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将施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履行相关手续。

工程前期资料按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准备齐全,并已在公司相关部门备份留存。

5、项目部开工前可从公司领取安全帽、标牌等安全用具。

使用完毕归还。

6、工程正式开工,项目部应通知公司派遣人员负责检查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项目部对检查人员提出整改要求要认真及时地整改,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否则公司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

2.工程施工管理
1、公司派驻的工程师有权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要求,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否则其根据公司赋予的权限给予处罚。

2、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及生产计划安排、工程施工资料),如发现不能满足合同或质量要求,公司有权调换项目部或项目经理。

3、项目部应按公司要求向公司生产部上报每月的完成情况和下月的计划(或工程施工月计划安排),以便公司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做好监督、服务工作。

不能按时上报并不予重视长期不报的,生产部将根据情况给予元人民币的罚款。

4、项目部应积极主动的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在出现质量隐患、质量事故、技术事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以便公司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不得推诿隐瞒,否则取消项目部资格,扣除保证金。

5、项目部独立完成工程项目,可通过公司名义,由公司协助谈判并具体签订合同,最终承包形式由商议决定,但不得私自承接或签订工程,如发现,将取消项目部资格,扣除保证金。

3.工程竣工管理
1、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通知公司生产部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以确定是否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和条件。

2、项目部应及时办理工程验收手续,与业主进行工程决算,否则不予办理最终竣工结算。

3、项目部随工程进度及结算情况支取工程款。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内部承包协议中明确。

六、违约责任及处罚
1、承接工程的所有签署合同、协议等行为均以公司法人公章为合法印章。

承包方不得越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公司或项目部名义签署任何文件、合同、协议或借(欠)款凭据。

自行假借公司名义行为一律无效,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等责任。

视越权行为的情节、后果严重程度,公司将给予承包方处罚,直至终止合作。

2、由于承包方缺乏有效判断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严重延误、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以及发生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和责任除由其自行负责。

3、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有关人员指令、警告或责令整改通知并造成后果的,公司有权给予承包方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并于工程款兑现处罚金。

5、工程竣工合格后,因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款被有关单位(个人)追诉的,由项目部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检查表
年月日编号:
说明:各项检查情况填写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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