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体系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
移动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移动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移动涉密载体的管理,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在涉密领域使用移动涉密载体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移动涉密载体是指具有存储、传输、处理等功能,且存储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移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四条移动涉密载体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类管理、层级审批、严格授权、多重保障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移动涉密载体的分级管理第五条移动涉密载体分为机密级、秘密级、内部资料等级,根据其存储的信息内容和对信息安全的重要程度确定。
第六条机密级移动涉密载体包含国家秘密、重要商业机密等信息,由国家机关、重要部门使用,采取严格权限管理。
第七条秘密级移动涉密载体包含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由相对较重要的部门和个人使用,采取适当权限管理。
第八条内部资料等级移动涉密载体包含一般业务资料等信息,由普通员工和部门使用,采取相对灵活的权限管理。
第九条不同级别的移动涉密载体在使用时应当明确信息的属性和保密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措施。
第十条用户在使用移动涉密载体时,应当按照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权限等级,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移动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移动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依法合规,用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移动涉密载体的用户应当进行资格审核和审核,确保其具备使用权限和保密责任,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移动涉密载体的使用需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定期清理无效或过期信息。
第十四条对移动涉密载体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范信息泄露和损坏。
第十五条移动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严格限制外部网络访问,防止病毒攻击和黑客入侵,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公司涉密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涉密资料(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人民银行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如:
1、技术信息:包括关键工艺、技术改革关键技术文档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
容等。
具体见《XX商业秘密事项一览表》,定密工作由总经理主持,定密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员,涉密文件资料包含纸质档和电子档。
第三条涉密资料的知悉范围体现在《XX商业秘密事项一览表》中。
第四条商业秘密的借阅管理
(1)商业秘密归档采用在保密办于档案管理员当面封存的方式,封存前在内页盖“秘密文件”章,封存后在信封或档案袋封口处盖“秘密文件”章,封存的档案存放于行政部保密办文件柜内;
(2)知悉范围内人员借出商业秘密资料时,应确认文件为封存未开启状态,如发现文件已开启,即刻通报保密办领导、启动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涉密资料须当天归还,不得私自复印、扫描,不得带出公司,如发现违规,当事人记大过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3)使用商业秘密资料,应当办理借阅、登记、签收手续,档案管理员应确保随时在公司能掌握资料的去向。
(4)电子档涉密资料须设置文件打开、修改密码。
第五条与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签订涉密人员(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企业明确的各项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保密办公室所有。
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循依法治密,创新驱动、综合防范,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第五条公司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六条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第七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体制。
第八条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副主任由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
2.落实上级保密机构和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3.制定和完善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4.负责对各单位保密工作监督、指导、检查。
5.负责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6.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员工保密意识。
7.对失泄密事件给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设在公司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牵头起草和修改保密制度,对保密人员进行管理,对上级机关下发的标有国家密级的涉密载体进行管理等。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物质载体,如文件、电子数据、光盘等。
为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涉密载体分级保护制度1. 机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高的信息载体,应划定机密级别进行管理。
机密级涉密载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涉密载体的存储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使用密封柜、保险箱等。
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外移动涉密载体时,应加密或采用特殊包装材料进行保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秘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低的信息载体,应划定秘密级别进行管理。
秘密级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相对机密级稍宽松,但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应按照相应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涉密载体的存储可以采取普通文件柜等设施,但同样需要进行合理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密码锁等,以防止未授权人员的获取和窃取。
3. 内部级涉密载体管理内部级涉密载体是特指内部使用的需要保密的信息载体,如会议纪要、内部报告等。
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但也需要严格管理以防止泄密。
内部级涉密载体可采取普通的管理措施,如加密存储、限制访问等。
二、涉密载体的使用规范1. 限制使用权限各级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需要知道的原则,限制涉密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权限。
只有在特定需要的情况下,经过授权和审批,才能使用涉密载体。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记录制度,确保使用行为可追溯。
2. 安全传输原则涉密载体在传输过程中容易遭受窃听、损坏等风险,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传输措施。
对于电子数据,可以使用加密传输通道或者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对于物理载体,可以使用专业的密封包装材料进行保护。
3. 定期检查和整改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改。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一: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严格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涉密存储载体的统一管理,具体涉密部门、部位应当指定人员从事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由各院统一购买,配置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有关保密规定。
采购国(境)外进口设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安全技术检查、检测。
第四条涉密存储载体使用前应当统一登记并建立台帐,内容包括:购买日期、密级、编号、载体类别(软盘、硬盘、光盘、闪存盘、磁带等)、型号、产品序列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签字等。
第五条制作涉密存储载体,须在本院的保密工作机构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
所制作的涉密存储载体应表明密级、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
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涉密材料应及时销毁。
第六条收发涉密存储载体,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七条原则。
第八条外活动。
不得擅自携带涉密存储载体外出、出境或参加涉涉密存储载体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第九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场所或部位的密码保险柜中,绝密级载体应当专柜专放,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入柜上锁,并确保门窗闭锁。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涉密工作体系-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保密教育培训制 ................................................... ................................................. 2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 ............................................. 4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 ........................................... 11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4)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 ................................... 16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 ........................................... 18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 ........................... 19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 ................................................... ........................................... 20 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 ........................................... 24 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制度 ................................................... ............................... 27 第十一章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 . (29)第一章保密教育培训制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企业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在企业涉密信息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应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企业涉密信息的分类管理、涉密载体的管理、涉密信息的传输、存储和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管理机构,明确涉密信息的管理责任,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以确保全员知晓并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涉密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第二章涉密信息的分类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信息四个等级,并进行标识和备案。
第七条绝密信息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机密信息为对企业经济利益和商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九条秘密信息为对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运作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泄露可能会损害企业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一般信息为不属于绝密、机密和秘密范围的信息,可以自由传播和使用。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的标识应明确信息的密级和涉密载体的安全等级,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的备案应建立详实的档案,包括信息的分类、责任人、存储位置等内容,以备查档。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储、传递和处理涉密信息的各种载体,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涉密信息的登记和借阅制度,对所有涉密信息载体进行明细登记,并实行借阅登记和归还制度。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的借阅应遵守借阅申请、审批、使用、时限和归还等规定,严格控制借阅人员的权限。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自己使用的涉密信息载体进行定期清查和监管,发现遗失或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涉密信息载体的保管制度,确保存储设施的安全性和灵活性,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接受商业秘密知识培训。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商业秘密的认定、定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措施;二、商业秘密的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三、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处理程序;四、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和违约责任;五、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物理和管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的使用和保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档案,包括商业秘密的认定、定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措施等信息,以备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泄露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X所有。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XXX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同时废止。
商业秘密的定密应由密源单位申报。
经营秘密的管理由各分厂、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和计划销售处等部门负责。
根据具体划分,各单位主管不同的秘密事项。
规划发展处负责公司有关战略发展规划、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改革改制、价格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党群工作处负责公司有关广告策略商业秘密的管理。
公司办负责公司有关计算机软件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财务管理处负责公司有关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财务报表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涉密载体。
第三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
第四条所有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义务。
第二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一般要求第五条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秘密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外传、擅自复制、篡改、损毁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载体的存放、传输、使用等操作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管理软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需经过合法授权,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所有工作人员在使用涉密信息系统时,应当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第三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存储设备应当安装密封标识,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不得外借或私自擅用。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应当安装安全软件,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软件等安全防护系统。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设备应当设置专用的网络管理,对外部网络进行访问权限控制,保障网络的安全。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备份制度,确保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超越自身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系统及其载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推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事件上报和处置流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三、保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等级的规定》,将秘密载体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四、保密责任1. 所有接触秘密载体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将秘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对于绝密、机密和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必须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查看、复制或传递,严禁私自携带离开工作场所。
3.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妥善管理,不得外传。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绝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采取严格的防盗、防火、防泄密等措施,确保安全性。
2. 对于机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
3. 对于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置密码保护,并在传递过程中进行加密处理。
4.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定期备份、归档,并避免丢失或损坏。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罚款、降职或开除等。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泄密行为,违法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监督检查1. 保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部门主管应当对秘密载体的存储、处理和传递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性。
以上为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保护国家重要信息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涉密载体使用管理。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在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文件、硬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四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的原则,依法保护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国家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重视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原则,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信息的等级划分和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强化涉密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信息资产管理的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涉密信息保密责任,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与纪律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利用涉密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章保密要求第九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各类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划分等级,并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的划分等级规定,并根据信息的保密等级分别设置不同的存储设施、存储介质和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规范涉密信息的流转和传输,采取必要的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和恢复。
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十四条对于新建设的信息系统、设备和软件,及其涉密信息的存储和处理设备,应当进行涉密载体审查和安全评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使用和传输的审批制度,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流转。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内容及密级管理第四条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
(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
(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涉密载体是指已知含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物理媒介,包括文件、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打印纸、照片、胶片、磁带等。
为了保护这些涉密载体的安全和机密性,特定组织和个人需要遵守一定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
一、涉密载体的分类根据涉密载体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机密文件类:包括机密级文件和绝密级文件,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要决策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2. 商业机密类:包括商业秘密、竞争策略以及重要商业数据等,涉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个人隐私类: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务信息、健康信息等,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畴。
4. 科研成果类: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报告、实验数据等,是科研工作者的重要成果。
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原则1. 需要知悉原则:只有获得涉密载体使用权限和知悉权的人员才可以接触和使用涉密载体。
2. 分级保护原则:根据涉密载体的等级和性质,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3. 需要-to-知道原则:仅在工作需要的时候,授权人员可以获取和使用涉密载体,离岗时需妥善保管和归还。
4. 责任追究原则:对于涉密载体的泄密和丢失,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和行政责任。
5. 密标密级原则:以明确和一致的方式标注涉密载体的密级,并按照相应的管理流程进行存储、传递和销毁。
三、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措施1. 存储措施:a. 物理存储:采用专用保密柜、保险柜等设施,保证存储环境符合涉密载体的保密要求。
b. 密级标识:所有涉密载体必须进行明确标识,清晰标注密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有效期等信息。
c. 存储记录:建立存储档案和登记制度,记录涉密载体的出入库情况、移交和接收记录等,以便日后追溯和核实。
2. 传递措施:a. 信息加密:对涉密载体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在传递过程中不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b. 用途审查:在传递涉密载体之前,对接收方进行严格审查和确认,确保接收方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涉密载体的管理、传递、存储和销毁等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等重要信息的各类物品和电子数据载体。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和标识第五条公司将涉密载体分为三个等级:核心涉密载体、重要涉密载体和一般涉密载体。
第六条对涉密载体进行标识,核心涉密载体标识为“核心涉密”,重要涉密载体标识为“重要涉密”,一般涉密载体标识为“一般涉密”。
第七条超出工作需要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归还或销毁,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使用和传递第八条任何员工在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载体传递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必须确保信息传递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传递和接收涉密载体的员工应当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传递的对象符合接收条件。
第十一条涉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应当及时追踪和记录传递情况,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存储和保护第十二条涉密载体的存储位置应当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不得存放在公开场所或易被盗窃的地方。
第十三条对于涉密载体,应当采取密码加密、实体锁定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数据涉密载体,应当进行定期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遗失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员,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销毁和处置第十六条涉密载体达到保存期限后,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涉密载体销毁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涉密载体销毁的记录应当详细完整,并备存相关材料备查。
第十九条对于涉密载体的处置,应当经过公司管理人员审核批准,确保信息泄露风险的最小化。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涉密载体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光学、磁性等介质。
三、涉密载体分类1. 国家秘密载体:指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管理。
2. 企业商业秘密载体:指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
四、涉密载体管理职责1.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涉密载体的整体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涉密载体的保密措施,包括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使用、保存等环节。
五、涉密载体管理措施1. 制作与复制(1)制作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
(2)制作场所应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采取防电磁泄漏保密措施。
(3)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4)复制涉密载体,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 收发与传递(1)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2)传递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3)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4)向驻外机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3. 使用与保存(1)使用涉密载体,要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
(2)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3)保存涉密载体,应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4)对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及时销毁或按照规定上交保密部门。
六、监督检查1. 公司保密委员会定期对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障国家安全和单位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涉密载体指的是载有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的各种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移动存储设备、电子信息系统等。
3. 所有接触和处理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登记,并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
3. 对于涉密信息的传输和访问,实行权限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三、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1. 涉密载体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仅限于授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
2. 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转借给他人。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涉密载体的传递与携带1. 涉密载体的传递应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在非安全的环境中传递。
2.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时,必须经过保密管理部门审批,并由指定人员负责。
3. 在涉密载体的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加密、封装等。
五、涉密载体的销毁与报废1. 对于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根据其敏感程度采取相应的销毁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恢复。
2. 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记录销毁的时间、方式和结果。
3. 对于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报废的涉密载体,应同样按照销毁程序处理。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一旦发现涉密载体丢失、被盗或泄露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2. 同时,应向上级保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3.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与培训教育1.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 (3)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标志 (6)第五章商业秘密的变更和解除 (8)第六章保护措施 (10)第七章奖励与惩处 (14)第八章附则 (15)附件1 (17)附件2 (18)附件3 (19)附件4 (20)附件5 (21)附件6 (22)附件7 (23)附件8 (24)附件9 (26)附件10 (27)附件11 (28)附件12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是指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五条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九条公司、国内二级单位、境外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作为本级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保密办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内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保密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 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商业秘 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参照执 行。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 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
企业的共同职责。
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 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 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职能部门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 理职责的部门、分厂;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 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 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 或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包括职 能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子公司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 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 的管理及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本单位商业秘密管理 和保护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实体U!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组,职能挂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在公司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 落实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二)组织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有关管理制度;(三)组织制定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四)管理公司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组织审批公司普通商业秘密和核心商业秘密;(五)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文件的归档管理;(六)组织落实对公司各部门、分厂、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七)牵头组织商业秘密工作的奖励和表彰;(八)组织落实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的技术条件;(九)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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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加强与规范涉密载体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流失,根据《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特制定《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股东以及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释义: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商业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4、涉密载体实行集中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涉密载体的制作、标识、移交、保管、使用、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二、涉密载体的标识5、商业秘密密级一经认定,应当立即在其所有涉密载体上做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在同一涉密载体上附载着多个密级不同的商业秘密的,按照最高的密级做出标志。
6、涉密载体的标志,分为“绝密级商业秘密、机密级商业秘密和秘密级商业秘密”三种。
作为移动存储使用的磁介质涉密载体(以下简称:移动存储介质)的标志为“商业秘密存储专用+启用时间+编号(01、02……)”。
7、涉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标识:7.1.纸介质的涉密载体,在其封面或首页的右上角加以标识,内页采用“文字水印”作为背景,文字水印的式样为“文字:XXXX商业秘密,字体:华文行楷,尺寸:自动,颜色:深灰色、透明,版式:斜式”;7.2.磁介质的涉密载体,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标志;7.3.涉密电子文档及其文件夹比照纸介质涉密载体加以标识;7.4.有包装的涉密载体,还应当在其包装上加以标识。
8、涉密载体不宜标识的,应当制发《未标识涉密载体明示通知书》,明确该载体的涉密性质。
9、涉密载体所附载的商业秘密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当在原标志后面或下方做出标识,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
解密的标志为“解密”字样。
10、非涉密载体,严禁以任何形式标识涉密载体标志。
三、涉密载体的移交和保管11、商业秘密一经认定,商业秘密管理员应当立即按照《商业秘密信息表》所列涉密人员,逐人收集涉密载体,并填写《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定稿、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
12、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与涉密载体一并移交。
移交后,剩余的电子文档必须在商业秘密管理员见证下,以不可逆转的方式予以删除。
13、商业秘密认定后,涉密人员需要制作新的涉密载体,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提出制作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制作。
制作完成后移交商业秘密管理员集中管理。
14、非纸质且不便于集中管理的涉密载体,应当制发《涉密载体保管通知书》,明确告知该涉密载体持有人承担保管责任。
15、移动存储介质由商业秘密管理员集中管理,并专门用于涉密电子文档的收集和传递。
16、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集中存放涉密载体的部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密码文件柜。
17、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保存在涉密计算机中,涉密计算机应当采取断开互联网、设有开机秘密、对涉密文件进行加密处理等保密措施。
四、涉密载体的使用18、涉密载体的使用分为查阅、借阅、复制三种。
19、查阅可以随时进行,但必须在商业秘密保管场所和商业秘密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涉密载体查阅记录表》。
严禁对商业秘密信息进行摘抄。
20、借阅涉密载体的,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提出借阅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严格限制借阅期限,涉密载体必须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并不得超过下列时间:⑴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当日归还;⑵机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3日内归还;⑶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10内归还。
21、复制涉密载体的,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提出复制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严格控制复制件的份数,秘密级商业秘密复制件不得超过5份,机密级商业秘密复制件不得超过3份,绝密级商业秘密禁止复制,涉密电子文档原则上不得复制。
严格限制复制件的归还期限,归还期限遵照本《办法》第20条第2款执行。
22、涉密载体的复制应当使用指定的办公设备,复制行为按以下程序办理;⑴商业秘密管理员填写《涉密载体复制申请单》,交由办公设备管理员备案;⑵商业秘密管理员在办公设备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复制;⑶办公设备管理员核实复制件的份数,并在《涉密载体复制申请单》上签字。
办公设备管理员应当拒绝非商业秘密管理员对带有“XXXX商业秘密”水印文件的复制要求,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汇报法务部门。
23、涉密载体复制件实行编号管理,并将编号标识在复制件上。
编号方式为:绝密(或机密、秘密)级商业秘密+复+01(或:02、03、04、05)。
24、严格限制非涉密人员使用涉密载体。
因工作需要,非涉密人员必须使用涉密载体的,应当经认定人在《商业秘密信息表》中将其增加为涉密人员后,方可进行上述三种使用行为。
25、借阅或复制涉密载体后,有可能使非涉密人员知悉该商业秘密的,涉密载体使用人应当在提出申请时予以说明,并由认定人在《商业秘密信息表》中增加涉密人员后,方可允许其使用。
26、涉密载体或其复制件的交付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⑴商业秘密管理员根据《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或《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开具《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一并交付;⑵能够直接交付的,直接交付给涉密载体使用人;⑶因涉密载体使用人不在涉密载体保管地而不能直接交付的,商业秘密管理员通过传真的方式交付,传真的办理程序参照本《办法》第22条执行;⑷涉密电子文档的交付通过移动存储介质或“Lotus Notes”系统传递。
使用“Lotus Notes”系统传递的,必须启用“回执”功能,邮件名称必须表述为“XXXXXX(商业秘密名称)——商业秘密”字样;⑸禁止通过国际互联网传递商业秘密信息。
27、涉密载体或其复制件交付后,涉密载体使用人当然成为该涉密载体的保管人,与商业秘密管理员承担同样的保管责任。
28、严格限制涉密载体的使用范围。
使用人必须在《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中记载的范围内使用,超范围使用、超期限使用的应当作出说明,并承担不利后果。
29、使用涉密载体是为制作新载体之用的,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13条规定的程序。
30、申请使用的涉密载体需要携带外出的,应当在提出申请时予以说明,并保证涉密载体始终处于使用人保管之下。
禁止携带绝密级商业秘密外出。
携带秘密级、机密级商业秘密外出须由两人以上同行,并且同行之人与使用人承担同样的保管责任。
本条所称之“外出”,是指携带涉密载体脱离保管地办公区域的行为。
五、涉密载体的存档31、商业秘密管理员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涉密载体进行一次梳理,对已经办理完毕或者长期内不会使用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移交后,单档案室当然成为涉密载体保管人。
32、移交时,应当特别申明涉密载体的商业秘密性质。
档案室应当出具《涉密载体档案移交记录表》交商业秘密管理员留存。
33、档案室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商业秘密管理员,履行本《办法》及其他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职责。
34、立卷归档的涉密载体,应当在档案卷宗封面或者首页上做出与卷内相同的涉密载体标志,卷内有多份涉密载体的,按其最高密级标识。
六、涉密载体的销毁35、商业秘密管理员按照本《办法》第31条的规定对涉密载体进行梳理后,对不需要存档且没有保留必要的涉密载体,应当填写《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认定人批准后,进行销毁处理。
36、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复原。
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的,应当采用焚烧、碎纸机粉碎等方法处理。
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的,应当采用物理(如消磁、粉碎处理)方法彻底销毁。
37、销毁涉密载体实行监销制度,原则上由认定人和商业秘密管理员两人共同销毁,商业秘密管理员个人不得销毁涉密载体。
38、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清理,并填写《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
39、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七、附则40、本《办法》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法务部)负责解释。
41、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行。
附件一:未标识涉密载体明示通知书附件二:涉密载体保管通知书附件三: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附件四:涉密载体查询记录表附件五: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附件六: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附件七: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附件八:涉密载体复制申请单附件九:涉密载体传真申请单附件十: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附件十一:涉密载体档案移交记录表附件十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附件四:涉密载体传阅记录表89附件五: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附件六: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附件七: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存档人:存档时间:年月日接收人:说明:1、“形式”为载体的物质形态,分别为文件、磁盘、光盘、U盘、录音带、录像带等;2、此表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3、接收人应为档案室商业秘密管理员。
15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16批准人:批准时间:销毁人:监销人:销毁时间:当我被上帝造出来时,上帝问我想在人间当一个怎样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世人皆知的人。
于是,我降临在了人间。
我出生在一个官僚知识分子之家,父亲在朝中做官,精读诗书,母亲知书答礼,温柔体贴,父母给我去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李清照。
小时侯,受父母影响的我饱读诗书,聪明伶俐,在朝中享有“神童”的称号。
小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才思敏捷,小河畔,花丛边撒满了我的诗我的笑,无可置疑,小时侯的我快乐无虑。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青春的我如同一只小鸟,自由自在,没有约束,少女纯净的心灵常在朝阳小,流水也被自然洗礼,纤细的手指拈一束花,轻抛入水,随波荡漾,发髻上沾着晶莹的露水,双脚任水流轻抚。
身影轻飘而过,留下一阵清风。
可是晚年的我却生活在一片黑暗之中,家庭的衰败,社会的改变,消磨着我那柔弱的心。
我几乎对生活绝望,每天在痛苦中消磨时光,一切都好象是灰暗的。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千古叠词句就是我当时心情的写照。
17最后,香消玉殒,我在痛苦和哀怨中凄凉的死去。
在天堂里,我又见到了上帝。
上帝问我过的怎么样,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的一生有欢乐也有坎坷,有笑声也有泪水,有鼎盛也有衰落。
我始终无法客观的评价我的一生。
我原以为做一个着名的人,一生应该是被欢乐荣誉所包围,可我发现我错了。
于是在下一轮回中,我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
我来到人间,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既不着名也不出众,但我拥有一切的幸福:我有温馨的家,我有可亲可爱的同学和老师,我每天平凡而快乐的活着,这就够了。
天儿蓝蓝风儿轻轻,暖和的春风带着春的气息吹进明亮的教室,我坐在教室的窗前,望着我拥有的一切,我甜甜的笑了。
我拿起手中的笔,不禁想起曾经作诗的李清照,我虽然没有横溢的才华,但我还是拿起手中的笔,用最朴实的语言,写下了一时的感受:人生并不总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如意的地方。
这就需要我们静下心来阅读自己的人生,体会其中无尽的快乐和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