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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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思考

□城市生态专题调研组

本文结合在新加坡实地学习、现场考察了解的情况,谈谈对新加坡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感受和体会。

新加坡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经验

新加坡城市生态环境和保护工作成就卓越,连续十年成为亚洲最适合人居城市,细究成功之道,关键在于其实行的预防、执法、监督、教育为一体的系统模式,仔细剖析,主要特点体现在机构设置、法规体系、两规融合、产业转型、绿化行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保护、执法和监测、教育和宣传、政企合作等方面。

(一)健全的法规体系、严格的环境标准

1.环境法律体系

新加坡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采取的方法是立法先行。从1960年代开始,新加坡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并不断提高和完善,其中环境及水源部负责执行49部法律和条例,主要包括环境公共卫生法、环境污染控制法、污水道和排水道法、有害废物(进出口及转移控制法、虫害与农药控制法、氰化氢(熏蒸)法、传染病法、食品销售法、冒烟(特定地区禁止)法等。比如,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从1980年开始,发电厂、炼油厂等主要空气污染源只准使用硫磺含量不超过2%的液态油发电。对在空气中散布污染物的工业,必须安装特别设备以确保散发出来的气体符合国家标准。在工业污水处置方面,规定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污染控制方法有两种:第一,制定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允许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第二,监测排水口,防止污染,在生产废水排放处安装自动监测装置,超标排放时,闸门自动关闭,非环境部人员无法启动闸门。在公共卫生方面,注重提升街边小贩和食物供应商的卫生标准,从1966年开始实施的新小贩准则,规定所有小贩必须领取执照,随后小贩逐步被责令迁至有适当污水处理和排水系统装置的小贩中心营业。四政府设立了一个虫害控制单位,专门负责监察和研究蚊子等害虫的滋生和控制。

2.绿化管理规定

新加坡为了保护绿化资源,制定出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包括(1)法律上规定5%的国土要保持自然状态,绝不允许破坏;(2)颁布《公园和树木条例》、《公园和树林规则》等;(3)责任分明。城市道路两旁绿地、树木由国家公园局建设、管理,新镇中小区公园、邻里公园、袖珍绿地等由开发商建设,社区理事会维护、管理,各单位负责自己用地内的绿地建设和管理,各学校负责周围公园、绿地的种植和养护;(4)奖惩严明。每年在城市美化绿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总统亲自授予勋章,以资鼓励。但对破坏树木者处以非常严厉的惩罚,如乱摘花草者罚款500~1000新币,随意砍伐树木者坐牢,并处以较大数目的罚款等。(二)两规的融合协调、完善的规划管制

1.基于生态城市的规划理念

一是集中、高密度的城市发展模式。在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中对每寸土地的使用性质、强度都进行了严格地限制。基本上建筑成片、集中、密集地建设,且向空中发展,留出地面空间进行美化绿化,保留足够的发展用地和自然保护区。二是大幅度提升绿化标准。新加坡现有绿地7500公顷,人均25m2/人,名列世界城市绿化指标前矛。公园绿地由沿岸公园、自然公园、水库公园、城市公园、新镇公园、邻里绿地和组群绿地构成。三是建立完善的生态绿化系统。绿化系统以海岸线成片绿地和风景区、中央水源森林保护区为主,以市区公园、植物园、街头绿地和快速公路道路旁的绿带为辅,以楼前屋后的绿地及建筑的窗口、阳台、屋顶及人行天桥上的花卉为点缀,扩大水域空间,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2.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环境管制要素

市区重建局是新加坡的土地规划与发展管制机构,主要负责全国土地规划、拟定概念蓝图以

及发展指导蓝图,并把环境管制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其中环境管制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内容:一是确保足够的土地来作为环保基础设施,如排水用途、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等。二是保护集水区。受保护的集水区占全国总面积的5%,保留为自然生态保护区,不允许任何开发;不受保护的集水区占全国面积的60%,土地的开发程度和用途受管制,只允许无污染工业与轻工业用途,所有发展项目都设有污水管道。三是确保土地用途的互容性。在工业区与住宅区之间设置缓冲区;在高污染工业或高危险工业厂房地带设置卫生安全缓冲区等。3.各类工业项目的合理选址

一是制定明确的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和保护距离要求。新加坡将工业用地分为四类:包括无污染工业(包括软件开发、服装设计、装配及修理家用电器等)、轻工业(包括纸质品业、产品研究与发展、印刷业等)、一般工业(包括电镀厂、修车业、食品业、酿酒厂等)、另类工业(包括发电厂、化工业、炼油业、晶圆厂等)。各类工业与住宅之间设置足够的缓冲区,轻工业、一般工业、特殊工业与住宅区之间的缓冲距离分别为:50m、100m、500—1000m,缓冲带内允许布局非工业、非住宅类用地,如绿地、停车场等。二是合理的工业用地布局。把无污染工业与轻工业用地设置于住宅用地的附近;把一般工业与特殊工业用地设置于远离住宅用地的裕廊工业区、大士工业区或裕廊岛上;下水道延伸到所有工业地段等。三是详细审核工业用地的申请。工厂只能在工业用地内;推行无污染科技,尽量减少使用化学药品及产生废料;使用不危害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化学药品;确保所排放的废气与废水能符合标准;确保所产生的废弃物能安全处理等。

4.工业项目的建筑管制

一是建筑方案审查。在工业项目的开发计划得到批准后,开发商可以进行报审工作,将建筑蓝图提交到公共事业局的建筑控制署,以及环境和水资源部的技术部门如中央建筑规划部,中央建筑规划部从技术角度出发,对规划中的环境卫生、排水装置、污水处理,特别是对建筑设计中环保设施的使用做出审查。只有当所有的技术要求都得到满足,建筑控制署才会批准该项建筑规划。二是建筑工程验收。在建筑物完成后,环境和水源部和其他技术部门将对建筑物进行审查。审查开发商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在处理完所有问题后再通知建筑控制署,给开发商颁发临时验收证或合法竣工证明。

(三)推动产业的转型,提升工业集约水平

为了减少工业“三废”的污染,使自然环境持续发展,新加坡政府积极引导,制定出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吸引投资商从事高附加值、无污染、占地少的现代高科技工业,而将劳动力密集型的工业引向周边国家发展。为节约土地,政府严格控制用地的布置,提倡建多层厂房、共用式立体交通,要求建筑外观体现高科技、运用现代建筑材料。并且强调用地内进行绿化,各种植物搭配得当,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美化家园”运动、周密的绿化方针

1.开展“美好家园”运动

新加坡城市绿化运动起步于196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认为改善城市环境是树立国家形象吸引投资的关键。1973年成立了花园城市行动委员会,由公园康乐局、环境卫生局、市区重建局等组成,每月开会一次,视环境美化之需要来制定新计划和方法,并由国家公园康乐局付诸实施。1990年代初政府将每年11月第1周定为全国“清洁/绿化周”。活动开始时,国家总理、部长等带头植树、清扫环境,国民积极参与。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美化家园的活动。“美化家园”运动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尝试阶段(1970年代),成长阶段(1980年代),成熟阶段(1990年代)。2.详细周密的绿化方针

新加坡在环境美化绿化方面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方针:(1)每一条巷道必须种植花草树木;(2)人行道两旁种植灌木和乔木成为林荫步道,使行人和车辆完全隔离;(3)美化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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