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贷款业务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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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业务与管理案例
国有企业改制引起的借款合同纠纷
2000年5月8日,某市农业银行虹口支行的经理王先生正在为一笔由企业改制引发的银行贷款的保全问题苦恼。

这笔贷款合同是2007年5月7日签订的,贷款最高金额9000万元,期限2年,月利率6.3525%。

贷款采用随借随还周转使用的方式发放。

最后一笔贷款本应于2009年5月8日偿还,至今已逾期1年,借款人无力偿还。

最使他苦恼的是,原借款公司已改组成新公司,而新公司表示不承担原有债务,贷款担保人也矢口否认其担保责任,引起了该借款合同的纠纷。

于是,虹口支行将借款人、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重组后的新公司偿还贷款,否则依照合同向贷款担保人索取贷款抵押品。

一、背景
1、借款人——新世纪公司简况。

借款人新世纪公司现已更名为培艺公司,其间经历了两次更名过程。

新世纪公司2002年10月1日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下属7家基层企业,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为七百集团。

2007年拟改组成股份公司。

为此,2007年8月10日,审计事务所对新世纪公司及下属7家企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是:公司全部净资产188.7万元,其中新世纪公司净资产66.2万元(资产13725.5万元,负债13659.3万元)。

2007年10月7日,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将新世纪公司全部净资产188.7万元界定为国家资产,以发起方式组建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

新成立的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股本1000万元人民币,等额分成1000万股,每股1元。

其上级部门七百集团,以其所属新世纪公司的净资产折价和增加投资共认购455万股,占全部股份的45.5%。

经市政府批准,2007年9月21日更名为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有七百集团与12月31日向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2000年3月8日,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又更名培艺公司,市工商局核发了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为自2002年10月起。

至此,上述三公司即新世纪公司、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和培艺公司三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均为13311400-1,注册地、经营地点均为同一城市的四川路136号。

在贷款期间,七百集团曾以现金资产置换出原新世纪公司的实物资产,并恢复设立了新世纪公司。

2、担保人福海公司的情况。

福海公司是新世纪公司与香港后称物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合资经营福海商厦。

新世纪公司在商厦建成后可获得1-3层全部和6层400m2的产权和相关配套部分的使用权。

二、案情
2007年5月8日,虹口支行与新世纪公司、福海公司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简称5022号借款合同。

三方约定由虹口支行向新世界公司发放最高余额9000万元的贷款,期限2年,周转使用。

福海公司为其担保。

担保资产是福海商厦2-3楼5578m2的房屋。

合同签订后,新世纪公司先后四次借款。

法院以“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受理并多次开庭审理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培艺公司辩称:培艺公司是由新世纪股份公司更名而来,与新世纪公司是不同的主体,5022号合同是新世纪公司签订的。

培艺公司并非本案的当事人,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并提供了七百公司2009.11月恢复设立新世纪公司的证据。

福海公司辩称:我公司只为新世纪公司出具抵押担保合同,未对培艺公司进行贷款担保,虹口支行依照5022号合同向福海公司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并认为5022号合同项下的第一笔借款是向虹口支行偿还以前的借款,福海公司不是8550万元贷款的担保人,且不知道贷款是用于偿还旧贷款,因此不承担贷款担保责任。

法院经二审作出最终判决如下:
虹口支行与新世纪公司及福海公司三方签订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形式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虹口支行依据5022号合同约定先后发放了四次贷款,每次贷款用途均为借新还旧,最后一次贷款金额9000万元,借款人到期未予偿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新世纪股份公司是在新世纪公司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与几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

新世纪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新世纪股份公司继承。

新世纪股份公司现已改名为培艺公司,故5022号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9000万元债务应由培艺公司承担。

由于贷款担保合同不是对特定用途的贷款进行的担保,其抵押品是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不构成担保人对5022号合同主债务免责的条件,福海公司作为担保人,理应承担抵押担保之责。

据此判决:
1、培艺公司向虹口支行偿还9000万元借款本金;
2、培艺公司偿还借款利息1112.4988万元
3、如培艺公司到期不能履行上述还款义务,虹口支行对福海商厦2-3楼5578m2的房屋形式抵押权,并优先受偿。

思考题:1、你认为国有企业改制前的债务由谁承担?为什么?
2、福海公司担保责任是否能免除?为什么?
3、银行贷款管理有无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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