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参数管理办法》(银国库〔2010〕13号)附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参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TCBS)的参数管理,确保TCBS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国库会计数据集中业务处理办法(试行)》(银发【2008】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库对TCBS参数进行维护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TCBS参数是指依据TCBS运行要求以及业务处理规定编制的具有一定规律和控制能力的各种数据变量集合,是TCBS正常运行的核心和基础。

第四条TCBS参数管理遵循“统一管理、集中维护、监督控制、依法合规”的原则。通过对TCBS参数设计验证、申请审批、维护授权、监督检查的全过程管理控制,实现对各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高效、安全处理和科学管理的目标。

第五条TCBS参数维护应根据制度规定、有关文件或下级核算主体的申请等合法有效信息进行。

第六条TCBS参数设置实行“双签制”,即系统管理员负责进行维护操作,国库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审批确认。

第七条TCBS参数按生效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时生效参数和申请生效参数。新增或修改申请生效参数前,必须在测试环境进行测试,验证准确后,在TCBS生产系统内新增或修改。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国库局会计数据中心(以下简称TCBS中心)和各核算

主体是参数的管理、维护部门。

第九条TCBS中心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订TCBS参数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发有关参数变更的文件、通知及版本说明,确认投产使用的参数模板等;

(三)负责向开发单位提交参数表开发、优化需求;

(四)负责TCBS中心参数和各核算主体体制分成参数的维护和管理,审批基层核算主体提交的参数维护申请;

(五)负责设定参数生效批次,并按批次进行生效;

(六)负责组织核算主体进行参数测试和验证;

(七)负责对参数日常维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工作;

(八)负责汇集、分析参数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省级核算主体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辖区参数管理、维护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审核所辖核算主体提交的参数维护申请;

(三)负责向TCBS中心报送参数维护申请;

(四)负责本级参数表的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向TCBS中心报备承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体制分成参数维护、测试和验证工作的国库工作人员;

(六)负责对所辖核算主体参数日常维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汇集、分析和报送参数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省级以下核算主体的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管理需要,及时维护相关参数;

(二)负责审核所辖核算主体提交的参数维护申请;

(三)负责报送需上级核算主体审批的参数维护申请;

(四)负责汇集、分析和报送参数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TCBS中心系统管理员岗工作由TCBS中心工作人员和各省级核算主体向TCBS中心报备的国库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省级核算主体应根据辖内体制分成参数维护、测试和验证的工作量,确定向TCBS中心报备人员的数量,不得多于5人并保持相对稳定。报备人员由TCBS中心设置为TCBS中心系统管理员,参数设置工作接受TCBS中心统一领导,承担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体制分成参数的维护、测试和验证工作。

省级核算主体需填写《TCBS中心系统管理员岗报备人员信息表》(见附1),国库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报TCBS审批、设置生效。

各省级核算主体向TCBS中心报备的人员,在其所属核算主体的角色不受此影响,仍按有关规定确定其操作岗位。

省级及省级以下核算主体系统管理员岗应配备2名以上管理人员,实行A、B制。人员配备及其变动情况应报上级核算主体备案。

第十三条参数管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二)熟悉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精通国库会计业务、各级财政体制和TCBS业务流程,从事过参数编制、维护及管理工作;

(四)熟悉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日常操作。

第三章参数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TCBS参数的维护可以根据参数管理范围和生效时间的不同采用手工录入或电子文档导入两种方式。

第十五条即时生效参数由TCBS中心或各核算主体管理,申请生效参数由TCBS中心统一管理。

即时生效参数包括TCBS中心运行时刻表、支付通讯辅助参数表、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定时提交参数、支付系统节假日参数、法人账号、法人代码、出票单位、征收机关简码、日终批量生成报表文件参数、TCBS用户相关信息等。

申请生效参数包括核算主体代码、国库主体代码、预算科目代码、会计科目代码、会计账户信息、类款项目长度参数、录入复核参数、表外对应关系参数、辅助标志对照表、征收机关与国库对应关系参数、体制分成顺序参数、共享分成参数、预抵税收返还参数、体制上解参数、总额分成参数、日间自动转账参数和日间转账流水参数等。

第十六条即时生效参数维护流程:

TCBS中心或各核算主体系统管理员进行即时生效参数维护,国库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审批确认后生效。

第十七条申请生效参数维护流程:

(一)T CBS中心参数维护流程:

TCBS中心需变更申请生效参数时,由系统管理员填写《参数变更申请书》(见附2),注明参数变更内容、维护主体、生效日期等内容,交会计主管审核签章;

系统管理员根据参数变更内容、申请的批次号和相关规定做好参数维护,经会计主管审批确认后,提交TCBS定时生效。必要时,还需编制《参数变更通知书》(见附3)以传真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省级核算主体。

(二)核算主体参数维护流程:

核算主体变更申请生效参数时,需填写《参数变更申请书》,按照“逐级申请、逐级审核、中心审批、统一生效”的原则逐级报批。

1.申请

需变更申请生效参数时,由本核算主体系统管理员填写《参数变更申请书》,经本核算主体会计主管审核签章确认后,以传真方式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