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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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领用、报废、封存、清查、盘点等工作制度和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资产管理办法》(2017),公司

4释义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包括:

a)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资产体(指以实物形式存在并为公司带来利益的物质制品,即有形资产);

b)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

c)不同时具备以上所述条件但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1)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能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而整体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该整体应列为固定资产;

2)备用辅机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3)单件价值低于2000元,但是有一定批量,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其原值大于2000元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4)管线、线路。

d)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划为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1)某些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的生产工具;

2)易于损坏的小型设备设施、临时性建构筑物;

3)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以上的维修备件不划为固定资产。

5职责分工

5.1计划财务部

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购入、出售、报废、租赁和折旧等核算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核对、盘存。

5.2设备管理部

负责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公司生产及辅助生产类固定资产的预算、审核、组织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5.3公司办公室

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类(计算机及其软硬件除外)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4物业管理部

负责公司非生产类车辆、房屋、构筑物、管道及沟槽的预算、审核。

5.5技术发展部

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其软硬件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6储运部

负责公司特种车辆固定资产预算、审核、组织相关固定资产报废、租赁及闲置设备处置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5.7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

负责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的日常管理,配合计划财务部对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6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

6.1固定资产分类

6.1.1按固定资产用途划分:

a)生产用固定资产,即参加生产过程和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生产部门和为生产服务的行政部门的房屋;

2)建筑物和构筑物:指为了生产和直接服务于生产的建筑设施,如基础、水池、坑道、隧道、廊道、公路、铁路专用线、桥梁、停车场、油库、酸库、产品堆场、产品库、水塔、堤坝、烟囱、围墙等;

3)各种化工设备,矿山设备、机电运输设备;

4)传导设备及工业设施;

5)大型工具、仪器,生产部门或直接服务于生产的行政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具。

b)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包括:

1)非生产单位、部门的办公用固定资产;

2)道路桥梁、职工宿舍,俱乐部、食堂等使用的生活福利住房、文体卫生设施、生活设施、办公用固定资产。

6.1.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划分:

a)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包括经常使用和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

b)未使用固定资产,包括:

1)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

2)调入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

3)原有设备正在进行改建、扩建、且不够封存条件的固定资产;

4)由于生产任务改变,且不够封存条件,而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闲置固定资产:即已不适合本单位使用,多余闲置,可以进人闲置设备市场出租变卖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因生产任务变更,生产能力过剩,生产流程改造或其它原因暂时退出生产流程,但今后仍可能继续使用,经批准封存的固定资产(不包括建构筑物)。

6.1.3按固定资产性质分类划分为:

a)生产用房屋;

b)非生产用房屋;

c)其他建筑物;

d)通用设备;

e)专用设备;

f) 交通运输设备;

g) 电子仪器通讯设备;

h) 其它固定资产。

6.2 固定资产编码

公司的固定资产编码由两个字符段组成,即:类别号+流水号,如下图所示:

图1 固定资产编码示意图

6.3 固定资产的形成途径及计价

6.3.1 由采办管理部统一采购的资产经计划财务部及设备管理部确认后由使用单位、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6.3.2 各单位、部门经报批自行采购的资产经计划财务部报账后形成固定资产。

6.3.3 因基建、技改形成的资产在竣工验收后统一填报纳入固定资产。

6.3.4 因与上级公司业务往来抵债或其它形式而发生的资产以办理调拨出库手续而形成固定资产。

6.3.5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会计准则》原则进行计价。

6.4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6.4.1 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应明确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核销、新增、转移、调拨、拆迁、盘点、报废、闲置、封存,保管维护闲置封存设备及日常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

6.4.2 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按规定做好台账的增、减,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保证账、卡、实物相符;固定资产发生盈亏时,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6.4.3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改建及改造性大修理以后,应及时报设备管理部、公司办公室或物业管理部,

并会同计划财流水号 类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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