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
法硕法学题型
法硕法学题型
1. 论述型题目:在法学中,论述型题目要求考生对某个法律问题或法律理论进行全面的论述和分析。
例如:请论述刑法中的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和关系。
2. 定义型题目:定义型题目要求考生对某个法律术语或概念进行准确的阐述和解释。
例如:请定义法律人格。
3. 判断型题目:判断型题目要求考生对某个法律问题或案例进行判断和评价。
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和量刑,是否应充分考虑犯罪动机?
4. 分析型题目:分析型题目要求考生对某个法律问题或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例如:在网络时代,如何界定在线侵权行为的执法标准?
5. 案例分析题目:案例分析题目要求考生根据一个具体的法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解读和判断,并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例如:根据某起离婚案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具体操作步骤。
这些都是法硕法学考试可能出现的题型,考生可以通过对不同类型题目的准备和训练,提高自己的法学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理学.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理学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2、法的要素历年试题:6.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
[2005]A.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B.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C.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D.法律规则所包含的社会关系10.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5]A.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教会法B.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代表着某种利益C.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相互关联,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D.法律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但是必须超越社会的文化发展6、只有法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000判断]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2002]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
[2002判断] 43.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其要素。
[2002简答]29、在构成法律规范的条件、模式、后果等三种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模式。
[2003判断]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2004]A、假定B、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概念3、法的渊源与分类历年试题:8.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05]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14.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历年考研法律硕士真题解析.doc
历年考研法律硕士真题解析一、2016年的真题分析。
考试分析三大规律:第一重者恒重:考过一定还会再考,第二新增必考或者热门必考,以前叫新增考点,今年几乎没有涉及,今年考的都是的热门话题,比如郭美美事件,比如“飞车抢夺”都是考查的热点。
第三是综合创新,比较偏的题或者综合题题目的考查。
1、法理(1)法学法的继承强调两点,第一时间先后跟空间没有关系,第二跟法的移植区分,时间加空间是移植,时间是继承,解答题今年考了,2017年选择题肯定还会涉及。
第二关于法律的论证,是法学独有的考点,非法学考点没有只有法学有的,我在讲50题,讲三小时的一定关注法律论证,最后压中了,试卷中确实有考查。
(2)法制史法制史今年两道古文都比较偏,因为往年主要考的是《唐律疏议》,而今年考的是宋代的一个制度,叫翻异别推制,就是翻口供让别的司法官看一看,古文的内容是课上讲过,宋代的材料,是上课时重点提示过的内容。
从这道题可以告诉我们,看完唐律要关注宋朝,也许明年会有元、明、清的内容。
法学考的西周的婚姻制度,这个是考试热点,上课讲的唐朝的婚姻制度,但其实跟西周的婚姻制度是一模一样的,七出三去和六礼是一模一样,考西周的婚姻制度其实也是在考唐律。
(3)宪法宪法中我们押中了“人身自由’这道题,人身自由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身体自由;二,人格尊严;第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去年考查了宗教信仰自由,当时预测今年会考人生自由,果不其然,我们压中了。
另外一道题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们最后3小时并没有没有提及宪法基本原则,但是我们强调宪法基本原则相关内容,如果听过课之前的课程的话,宪法的四大基本原则肯定没有问题。
(4)民法民法部分第一是格式条款,这个是书上明确讲到,格式条款有特例谁提供谁做不利解释。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是在最后老师整的主观题补充材料中提到的,物权有三大原则,其他两个都考过,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应受到考生的关注。
后面重点内容诉讼时效单选21题,单选24题也考,包括宣告死亡没有压到,宣告死亡是重中之重,我们压的是区别,没有压到这个题目。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014年真题)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
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A.甲B.乙C.丙D.丁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占有的类型。
依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否则即为他主占有。
所以属于他主占有的是乙,甲、丙、丁均为自助占有。
故本题选B。
知识模块:民法学2.(2018年真题)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
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A.许可使用B.法定许可C.强制许可D.合理使用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属于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艺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过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并且不需要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
《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具体的合理使用的使用方式。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法定许可是除了合理使用外对著作权的又一限制。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本题中,乙杂志社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故本题选D。
知识模块:民法学3.(2013年真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A.“仙山”牌药品商标B.“奔月”牌电脑商标C.“耐用”牌家具商标D.“暖阳”牌毛巾商标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商标权。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测试试卷及解答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测试试卷及解答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B.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 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D.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本质与特征。
选项A正确,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是法的一个重要特征;选项B正确,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这是法的本质属性之一;选项C正确,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选项D不正确,虽然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其显著特征之一,但并非所有行为规范都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如道德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因此,正确答案为D。
2、在刑法理论上,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某误将乙某当作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丙某进行防卫,致乙某轻伤。
甲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B. 丙某为抢劫而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投入被害人食物中,丙某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C. 丁某欲杀害李某,朝李某开枪,但未打中李某而打中了其身边的张某,致张某死亡。
丁某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D. 戊某欲盗窃一般财物,却误将枪支当作一般财物而窃取,戊某的行为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打击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
选项A,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甲某误将乙某当作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丙某进行防卫,致乙某轻伤,甲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但假想防卫不是事实认识错误的一种类型。
因此,A选项“甲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表述错误。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2年单选9)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一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正确答案:B解析: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
立法包括法的废止,故选项A 错误。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
因此,本题应选B。
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又足多层次的。
故选项C错误。
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
因此,选项D认为立法也是社会组织的活动,是错误的。
2.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
(2010年单选9)A.立法体制的核心问题是立法权的分配B.修改和废止法律是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C.立法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无关D.有关国家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广义的立法正确答案:C解析:立法是有权制定法律或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是人的活动,当然与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关。
故选项C错误。
3.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2010年单选7)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正确答案:B解析:“不知者不为罪”,是不成立的;若该论断成立,则任何人违法后均可主张不知法而免责。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对甲应当( )。
(2011年单选1)A.直接驱逐出境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适用A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甲仅是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故排除B项。
根据《刑法》第6条第3款,甲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故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项应选,并排除D项。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必须经审判由人民法院作出,并在主刑执行后实施。
故A 项排除。
2.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A国公民乙后逃回A国,被A国法院判处3年监禁。
甲刑满后来到我国。
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 )。
(2010年单选1)A.属人管辖原则B.属地管辖原则C.保护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甲并非中国公民,故我国对甲的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并非基于属人管辖原则;甲的抢劫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故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
选项B应选。
甲的行为并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故也非基于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3.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
法硕真题汇总及答案解析
法硕真题汇总及答案解析导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法学研究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法学研究生的招生考试被认为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法律知识的全面考察。
在备考期间,了解过去的真题可以有助于考生更好地理解考试内容和命题方向,为顺利通过考试做好准备。
本文就法硕真题进行了汇总和答案解析,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民法1. 2018年真题问题:请论述担保合同的解除与担保责任的追偿。
解析:担保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保证人通过承诺担保债务来增加债权人信任债务人的行为。
担保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自然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自然解除是指因合同约定的目的达成、期限届满、债务人履约完毕等原因,本合同自然而然地终止。
法定解除是指担保合同的某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其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解除担保合同后,债权人有权依法追偿。
追偿的方式主要包括:1)向债务人追偿,即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2)向保证人追偿,即要求保证人履行其提供的担保责任。
2. 2017年真题问题:请阐述我国民法关于物权性质的规定,并结合案例加以分析说明。
解析:我国民法对物权的性质作出了明确规定,物权属于绝对权利。
物权的特点是:1)物权与人身权利相对立,物权是可以对客体物进行行使的权利,人身权利则是对自身权益进行行使的权利;2)物权是主体不变就能持续存在的权利,与特定主体无关;3)物权是以具体物或物的价值为对象的权利。
具体案例分析:某甲与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了乙。
在合同生效后,乙便成为该汽车的合法所有人,享有该汽车的所有物权。
二、刑法1. 2019年真题问题:盗窃罪是刑法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请列举盗窃罪构成要件并加以解释。
解析:盗窃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要件:犯罪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但仍有意实施窃取行为,以占有他人财物;2)客观要件:犯罪行为应是实施盗窃,即窃取他人财物;3)结果要件:犯罪行为应导致财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即被窃取的财物所有权从原所有人转移到了犯罪人。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l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
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
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
(2011年单选11)A.孙某盗窃耕牛的行为B.耕牛被盗事件C.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D.钱某返还价款的行为正确答案:B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故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耕牛被孙某盗走”,据此,B项应选。
2.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此案撤销的根据是( )。
(2012年单选5)A.违法行为B.事件C.免责事由D.事实构成正确答案:B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
导致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的根据是甲死亡。
故属于“事件”,本题应选B。
3.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2010年单选11)A.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B.追究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只能是狭义上的法律C.有些情况下,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D.设定法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正确答案:C解析: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
(2012年单选11)A.一般法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正确答案:C解析: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I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
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领域,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故排除选项A。
按照法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法可以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是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是为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规定的程序的法,如诉讼法。
故排除选项B。
按照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的不同,法可以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
根本法是宪法;普通法是宪法以外的其他法。
故本题应选C。
按照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可以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
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等。
故排除选项D。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实施方式的是( )。
(2010年单选15)A.法的制定B.法的适用C.法的执行D.法的遵守正确答案:A解析: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
法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法的制定,即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
(2008年单选45)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隐私权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名誉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荣誉权(《民法通则》第102条),故本题应选C。
选项A、B、D属于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益。
2.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
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奖励。
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的“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
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
(2009年单选44) A.名誉权B.荣誉权C.姓名权D.信用权正确答案:B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以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荣誉权的剥夺通常由授予单位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洪某原为“市优秀学生干部”,被市教委降格为“市三好学生”,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形下剥夺“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故本题选项B。
3.自然人开始享有荣誉权的时间是( )。
(2010年单选44)A.出生时B.取得荣誉称号时C.年满18周岁时D.年满18周岁且取得荣誉称号时正确答案:B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分则)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分则)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分则)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分则)发布时间:2006-05-13总述罪名为考察重点,每年试题的重复率相当高,这些罪名是一定要掌握的。
在以下的分类中,我将不再采取总则那样一个一个知识点的讲解,而是着重解说这些重点罪名。
1、罪状:罪状分为四类即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空白罪状。
要注意某一法律条文的罪状认定,以外的法条分析都是必考的,但是这两年的法条分析换了考法不再考这个知识点了。
但是还是要了解的。
2、法定刑,记住我国刑法中基本都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有少部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2000判断]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
只要实施了放火或者爆炸的行为而又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考试的时候肯定以放火罪或爆炸罪论处。
1、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
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千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
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
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
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
丁问丙哪来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千元钱退回。
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
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
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
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
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
丙见火越烧超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
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格,未造成其他后果。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分类解释(刑法总则)
总述刑法分则历来是刑法试题的重点,几乎占了刑法分数的70%,而且考试所涉及到的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刑法总论知识点。
所以,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把总论部分弄懂弄透。
这个复习辅导我个人认为最好9月份以后再看。
对所有知识点我都没有详细讲解,这里的理解留给大家自己看书解决,当然对于一些相对难的我会做简单的解说。
另外,这些不完全包括所有的历年试题,基本都是以选择题为主。
至于其他题型我个人认为都是在选择题的基础上一种转化,只要理解了其它题目都是一样做的。
我认为,做这样一种归类主要的目的是要大家掌握每个知识点,了解考试会怎么样出题目,至于大题的解答,更多是一个方法问题。
我将另外讲解。
如果大家对这样的归类有什么意见,希望大家提出来,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个归类,肯定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所有的题目我都没有给出答案,而且所有的选择题都是不定选择题,这样可以加大一些难度。
如果有人或者大家一起来作出一个答案或者另外找出答案帖上来,我会很是感激的哦。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基本上属于记忆的题目,主要是要注意如何认定题目中给出的例子属于那一项原则。
历年试题:1、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20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罪责自负、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3、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有()。
A.罪刑法定原则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刑法的效力(包括空间、时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就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
主要是要看《刑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这四条分别规定了我国刑法的属地、属人、保护管辖原则以及普遍管辖原则。
法硕法学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法硕法学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绪论法硕法学历年真题是法学考研备考过程中的重要资料,通过对历年真题的解析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考试内容、熟悉考试形式,从而提高备考效果。
本文将围绕历年真题进行解析和讲解,希望对法学考生有所帮助。
二、法学综合能力题法学综合能力题是法硕法学考试中的重点部分,涵盖了法学的各个领域。
在历年真题中,这一部分题目一般要求考生综合运用法理知识、法条解释和案例分析,以解决实际问题。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去年的一道综合能力题如下:案例:小明是一名在校学生,在访友过程中意外捡到一只交通手势停车信号灯。
小明经过一番折腾,最终将交通手势停车信号灯安装在自家附近的十字路口,并在信号灯下方张贴了一张写有倒车指示的标语。
事后,交管部门发现了这一情况。
请问小明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吗?对于这道题目,考生需要综合运用相关法条和法理知识进行分析。
首先,考生应当查阅相关交通法规,并找到与此案例相关的法律依据。
然后,考生根据找到的法条,结合法律解释和判例,对小明的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估。
最后,考生需总结得出结论,并对其原因进行解释。
三、法理学和法条解释题法理学和法条解释题是法硕法学考试中的常见考点,考生需要通过对法理学和法条的深入理解,进行准确的解释和运用。
比如,去年的一道法理学和法条解释题如下:题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撤销和解除应当依法真实、合法地进行。
请解释什么是“依法真实、合法地进行”?对于这道题目,考生需要结合《合同法》的相关条文,解释“依法真实、合法地进行”的涵义。
同时,考生需参考相关法理学知识,对该概念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在法硕法学考试中占有一定比重,考生需要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提取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并采用法学知识对问题进行解答。
举一个案例分析题的例子:案例:A、B两人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B将某房屋售卖给A,并约定B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付给A。
法学法硕的题目类型
法学法硕的题目类型法学法硕专业涉及的题目类型可以分为案例分析题、论文写作题和实践研究题三大类。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一类的题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一、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法学法硕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
这类题目会给出一个实际的法律案例,要求考生对该案例进行分析,并回答一系列问题。
在回答问题时,考生需要结合相关法律理论和法规,运用法学知识,分析案例中的争议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案例分析题的一个例子:案例分析题:某国家的一项新法律规定,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
违反该法律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
某互联网公司因为泄露用户个人信息而被网民质疑,公司方面宣称是技术问题导致,但用户们仍然担心自己的隐私安全。
请分析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 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否应对此负责?2.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技术问题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公司如何降低用户的担忧并恢复声誉?二、论文写作题论文写作题是法学法硕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根据所给的主题或问题,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
在论文中,考生需要运用法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所给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结论。
以下是论文写作题的一个例子:论文写作题:法律适用于各个社会领域,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存在对法律的不了解和误解。
请撰写一篇论文,探讨普通民众对法律的认知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实践研究题实践研究题是法学法硕考试中较为特殊的一种题型。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并能将实践经验与法学理论相结合,进行深入研究。
考生需要选取一个实际的法律问题或案例,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以下是实践研究题的一个例子:实践研究题:近年来,某国家发生了多起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
请选取其中一起案例,并进行调查和研究。
分析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你认为合理的解决方法。
总结:以上介绍了法学法硕专业中常见的题目类型,包括案例分析题、论文写作题和实践研究题。
法硕真题及解析
法硕真题及解析导言: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简称LL.M.)是法学研究生学位的一种,主要是为本科法学毕业生提供进一步深造的机会,培养具备法学研究和实务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法学硕士考试是法学研究生入学的门槛,因此熟悉并掌握法学硕士真题及其解析对于考生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法学硕士真题及解析的相关内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战法学硕士考试。
一、民法真题及解析1. 民法的基本属性是什么?请简要阐述。
解析:民法是调整和保护民事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 民法中的合同的要素有哪些?请详细说明。
解析:民法中的合同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目的和合同形式。
二、刑法真题及解析1. 刑法是什么?其目的和功能是什么?请简要叙述。
解析: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规定刑罚并建立刑罚执行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
其目的是保卫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其功能是预防犯罪、惩罚犯罪和社会教育。
2. 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请详细解释。
解析: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对象;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人的犯罪故意或过失。
三、行政法真题及解析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简要叙述。
解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公平原则、自由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责任原则。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制运作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自由原则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正原则是行政行为的重要准则,效率原则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原则,责任原则是行政行为责任的制约和追究。
2. 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分为哪些类型?请详细说明。
解析: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分为:命令、决定、通知、指示、批准、许可和奖励等类型。
结语:通过以上对法学硕士真题及解析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法学硕士考试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备战法学硕士考试需要广泛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真题及其解析,加强知识的系统化整理和梳理,提高答题能力和解题能力。
法硕考研去年真题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去年真题答案解析作为研究生考试的一部分,法学硕士考研是许多法学爱好者所追求的目标。
对于许多考生来说,了解去年的真题答案解析是备考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针对去年的法硕考研真题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文章将分为三个部分:Ⅰ.选择题解析;Ⅱ.名词解析;Ⅲ.论述题解析。
Ⅰ.选择题解析选择题是法硕考研中的必考题型,并且占据了一定的分值比例。
在选择题中,考生需要通过阅读题干和选项,并从中选择出正确的答案。
在解析选择题时,重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仔细阅读题干。
通常,题干中会包含一些关键信息,考生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信息,以便正确回答问题。
其次,要注意选项之间的差异性。
通常,正确答案与其他选项之间会存在细微差别,这就需要考生在选择答案时进行差异性分析。
最后,要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选择答案。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加强对各个法学领域的知识积累,这样才能在选择题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Ⅱ.名词解析名词解析是法硕考研中的一道常见题型。
考生需要对给定的名词进行解释,展示自己对法学专业术语的掌握程度。
在解析名词题时,考生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首先,要注意名词的定义。
在回答这类题目时,考生应该运用自己对法学概念的理解,准确地解释名词的定义。
其次,要对名词进行分类。
有时候,几个名词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考生可以根据这些关联性,对名词进行分类讨论,并进一步完善名词的解释。
最后,要进行案例分析。
在解析名词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将名词的定义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以深化对名词的理解。
Ⅲ.论述题解析论述题是法硕考研中的一道较难的题型,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分析能力。
在解析论述题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论述的主题。
论述题通常要求考生对一个具体的问题进行阐述,因此,考生首先要明确论述的主题,以避免偏离题干。
其次,要提出合理的观点。
考生在解答问题时,应提出有理有据的观点,并进行充分的论证,以使得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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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
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
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
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
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历年试题: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2005]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2005分析]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
[2001判断]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001判断]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2002判断]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
[2002]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2003]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娜C.卢梭D.康德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2003]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2003判断]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
[2003判断]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A、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2、法的要素历年试题:6.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
[2005]A.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 B.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C.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D.法律规则所包含的社会关系10.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5]A.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教会法B.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代表着某种利益C.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相互关联,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D.法律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但是必须超越社会的文化发展6、只有法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000判断]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
[2002]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
[2002判断] 43.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其要素。
[2002简答]29、在构成法律规范的条件、模式、后果等三种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模式。
[2003判断]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2004]A、假定B、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概念3、法的渊源与分类历年试题:8.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05]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14.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05]A.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系等都可以看作是对法的分类13、法律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源流。
[2000判断]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是()[2004]A、判决书B、地方性法规C、规章D、国际惯例53、关于普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4]A、普通法是英国在11世纪后逐渐形成的一种判例法B、普通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普通话适用的法律C、普通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D、普通法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4、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历年试题:13.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
[2005]A.行政法 B.宪法 C.社会保障法 D.民法11、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我国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2000判断]2、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2004]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系5、法的效力历年试题:4.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5]A.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还包括共产党的政策的效力B.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C.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些法律不仅在国内生效,而且根据国家主权原则还适用于国外发生的特定事件和行为D.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的问题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2000判断]3、法律效力的一般原则是不溯及既往。
[2000判断]18、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律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2001判断]五、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每题10分,共30分)[2003]52、某法学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提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
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仅有范围大小之别,无内容和效力之异。
”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对该讲授内容进行分析。
6、法律关系历年试题:48.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34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房,银行每月从某甲的工资存折上扣划1300元,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某甲和银行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属于()。
[2005]A.基本法律关系 B.隶属型法律关系 C.相对法律关系 D.普通法律关系17、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000判断] 15、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2001判断]2、有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2003]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7、法律责任历年试题:50.因果联系原则是法律责任归责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的含义是()。
[2005] A.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确认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B.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确认行为主体的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C.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确认行为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行为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D.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15、行政处分包括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
[2000判断]7、法律后果就是法律制裁。
[2001判断]12、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一样,都是法律制裁的方式。
[2001判断]14、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惩罚措施。
[2001判断]五、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每题10分,共30分)[2002]44.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
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请对两警察在法律推理方式上的区别作出分析。
4、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2003]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B.有效补偿C.自愿协议D.不可抗力30、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逻辑上的联系,追究法律责任都要通过法律制裁。
[2003判断]50、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
[2003简答]7、王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罚款50元,这种处罚属于()[2004]A、刑事制裁B、行政制裁C、违宪制裁D、民事制裁二、法的运行1、立法历年试题3.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2005]A.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7.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后,该法律()。
[2005]A.自通过之日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B.在公布之前不产生法律效力C.必须自公布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D.只对赞成其通过的人具有法律效力11.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这段话表明()。
[2005]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的体现12.关于技术法规的表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