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制度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如下: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立一支____至____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
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七、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村级组织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责任制:村级组织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村级组织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明确各岗位、各责任人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2. 灭火设备和消防设施管理:村级组织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新更换,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并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识。
村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村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村庄消防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村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村庄消防安全工作要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中心,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领导负责原则:村委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划定职权范围。
3.全员参与原则:全体村民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责任,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村庄的消防安全。
4.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机构1.村委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统筹协调村庄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安全员:由村委会任命,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3.全体村民:负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义务。
四、消防设施1.检查与维护:村委会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村庄内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安全出口:村庄内的重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合适的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3.灭火器材:村委会要按要求配备和储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五、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1.隐患排查:村民应定期对自家住宅、院落和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村委会报备。
2.安全教育培训:村庄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隐患整改:村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村庄的消防安全。
六、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理2.报警后处理:村委会要即时组织人员前往事发地点扑救火灾,并调度消防队伍进行支援。
3.疏散和救援:在火灾发生时,村庄要组织疏散被困人员,并及时调度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七、处罚措施1.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罚等。
2.对村民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村委会要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对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问责等。
农村防火防盗工作制度
农村防火防盗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农村防火防盗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农村防火防盗工作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防火防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村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条防火工作1. 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火知识。
2. 火灾预防(1)村民不得在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堆放易燃物、杂物。
(2)村民家中应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禁止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4)禁止在房屋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 火灾扑救(1)村民应掌握基本的火灾扑救方法,积极参与火灾扑救。
(2)建立火灾报警制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扑救。
4. 火灾事故处理(1)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条防盗工作1. 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防盗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盗意识。
(2)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盗知识。
2. 防盗措施(1)村民家中应安装防盗门、窗,配备适当的防盗器材。
(2)村庄应设立治安岗哨,加强夜间巡逻。
(3)村民外出时,应关闭电源、水源、燃气,确保家中安全。
(4)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禁止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3. 盗贼处理(1)发现盗贼,村民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制止。
(2)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捉拿盗贼。
(3)对盗贼依法进行处理,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
第五条法律责任1. 村民违反本制度的,由村民委员会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 村民故意隐瞒火灾、盗贼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乡镇消防所工作制度
乡镇消防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消防所的建设,规范消防所的工作,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消防所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职责。
第三条乡镇消防所工作应当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预防为主、执法为民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乡镇消防所由所长、消防员、消防文员等组成。
所长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消防员、消防文员由乡镇人民政府配备。
第五条乡镇消防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文件管理。
办公室应当设置消防档案、消防设备、消防宣传资料等。
第六条乡镇消防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消防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乡镇消防所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及时上报火灾情况和消防安全信息;(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八条乡镇消防所应当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乡镇消防所应当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条乡镇消防所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乡镇消防所应当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乡镇消防所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扑救第十三条乡镇消防所应当建立健全火灾扑救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设施,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村居消防责任制度
村居消防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村居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村居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及相关人员。
三、消防安全责任
1. 村居委员会主任是村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村居消防安全工作。
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成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 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
4. 保障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居民消防安全责任
1.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消防安全管理。
2. 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
3. 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电器。
4. 不在居民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5. 定期检查家中的电气设备、燃气设备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奖惩制度
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全体居民和相关单位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村居消防安全。
[村居名称]
[日期]。
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职责
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职责农村消防工作制度职责: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职责分工1.农村消防队伍的组建和管理:(1)负责制定农村消防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2)开展农村消防队伍招募、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队员具备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3)加强对农村消防队伍的日常管理,确保队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消防警报,开展火灾扑救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农村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1)负责协调农村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达到要求;(2)加强对农村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3.农村消防宣传和教育:(1)开展农村消防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2)制定和印发农村消防宣传资料,加强对农村消防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4.农村火灾预防和控制:(1)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和计划;(2)加强对农村火灾预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5.应急救援:(1)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火灾事故,开展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农村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农村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必须加强对各级单位和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发现问题的处理如发现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加以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农村消防工作的成效将通过常规检查和统计工作来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15号)等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应成立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组(以下简称“消防工作组”),负责本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工作。
消防工作组组长由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员、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居(村)委会负责人、驻社区(村)大型单位负责人和居(村)民代表共同组成。
第三条消防工作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固定的办公室,办公室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配置消防工作档案柜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具等;(二)悬挂张贴社区(农村)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图及社区(农村)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职责等。
第四条各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应建立社区(农村)安全消防站(以下简称“安全消防站”),结合现有的保安、联防等综治队伍,负责社区(农村)防火宣传、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有条件的社区应建立和发展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
安全消防站应配备固定的办公室、值班休息室以及车库、器材库等设施。
第五条安全消防站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强对辖区各类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
(二)接到报警、上级或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出动命令时,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出动到场。
(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和体能训练,专兼职义务消防员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六条社区(农村)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一)消防组织配备三轮摩托车或皮卡车等简易的消防车辆,以及灭火救援的基本装备和器材;(二)社区(农村)内设有治安亭的,治安亭内设置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防烟面罩、消火栓板手等器材;(三)居(村)民家庭应配备灭火器材;(四)社区(农村)内的公共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损坏,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乡村居防火安全公约(消防工作相关制度职责)
乡村居防火安全公约(消防工作相关制度职责)消防工作相关制度职责xx乡村居防火安全公约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农村消防活动,认真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本村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各村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居民对住宅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不在住宅区内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本村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圈占、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等设备。
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障碍、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五、各村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本身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工作。
六、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用火等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七、不乱扔烟头,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用具。
八、各村各单位按标准配置灭火器,并固定设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装修材料要采用不燃材料。
九、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和扑救。
xx乡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群众住宅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本公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消防活动,认真做好群众住宅消防安全工作。
二、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要做到人走灯灭。
三、安全使用民用燃气、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断气源。
四、住宅内不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六、各村不燃放烟花、爆竹,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
七、家庭装修要执行消防规定,居民住户要配置手提灭火器。
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4篇)
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村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村消防安全检查是指通过实地巡查、隐患排查、信息收集等方式,将消防安全隐患纳入日常管理范围,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常态化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
第五条村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参与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善于协同配合,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第七条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进行整改。
第八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九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目标是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目标是:1. 建立健全村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 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开展非法用火、违法乱建、私拉乱接电线、堆放易燃物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5. 建立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防火门等。
2. 检查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管理情况,包括油料、气瓶、酒精等。
3. 检查用火用电安全情况,包括非法用火、乱拉乱接电线、私拉电缆、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4. 检查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疏散通道设置和使用情况、防火门窗的状态等。
5. 检查违法乱建行为和违法堆放易燃物的情况,包括乱建房屋、私改建筑结构、堆放大量易燃物等。
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定了以下的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加强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2.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范围包括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火灾应急处置等各方面。
二、职责和权限:1.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应急救援部门:负责组织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消防设施建设:1.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对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鼓励各单位和个人自愿安装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自动灭火设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安装服务。
四、消防宣传教育:1.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群众应对火灾的能力。
2.配合公安机关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针对重点单位和区域进行定期检查。
五、火灾隐患排查:1.各乡镇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并逐季度或年度组织排查工作。
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寻求指导和支持。
六、火灾应急处置:1.各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3.对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置,保护现场证据,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
七、监督和考核:1.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对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中国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中国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中国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乡镇的消防关乎民生的,这是需要用制度来保障的。
下面就是啦店铺给大家整理的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层、打牢消防工作基储促进乡镇、街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9]126号)要求,区政府出台了乡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以贯彻《消防法》为指导。
以建设“平安南川”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完善消防安全服务网络体系,延伸和扩展消防安全触角,强化和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在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雇用一名合同制消防员,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委会消防工作小组。
二、建立消防组织机构(一)建立健全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是乡镇政府的非常设议事机构,其主任由乡镇政府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担任,其主要任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乡镇可以单独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也可以依托综治办办公。
并应该做到“六有”。
(三)建立健全村(居)消防工作小组。
村(居)消防工作小组为消防工作自治组织,由村(居)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区域的防火自救工作。
三、明确消防工作职责乡镇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是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检查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消除火灾隐患;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四、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乡镇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单位,部署来年消防工作。
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负责乡镇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火灾防控、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消防检查执法等制度,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宣传教育第四条乡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五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六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学生、教职员工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第三章火灾防控第七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
第八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应当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九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消防安全达标。
第四章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第十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备维护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各类建筑物、场所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消防检查执法第十三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对乡镇范围内的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乡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令改正,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等惩罚措施。
第六章应急救援第十五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二篇)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镇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居民楼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定期检查,发现并排除乡镇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乡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本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乡镇消防中队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
第五条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七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消火栓等;(二)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隐患;(三)电器设备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章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四)场所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储存安全措施;(五)乡镇村居和居民楼是否存在防火堵漏措施,是否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六)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等。
第八条检查工作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一般不少于半年一次,重点单位和场所可以缩短至三个月一次。
第九条检查工作应尽量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记录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随后进行整改跟踪。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十条消防安全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或场所,并与其负责人达成一致,约定检查时间和内容。
第十一条检查应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应包括乡镇消防中队、相关部门和专家。
第十二条检查工作应由检查组成员逐个到位,逐一检查,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检查时,应先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情况,再检查场所内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和程序。
第三条村消防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村消防安全检查的原则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全面、公正、有效。
第五条村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消防通道的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的检查等。
第六条村消防安全检查由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消防站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
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村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村级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第九条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向社区公开,并报告上级消防部门。
第二章村消防安全检查程序第十条村消防安全检查应根据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计划进行,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第十一条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层级逐级进行,先进行组织架构的检查,然后进行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检查,最后进行消防器材设备、消防通道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的检查。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由有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并着制服。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公正地记录检查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应当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已整改完成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复查。
第十八条消防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及时编制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公开,并报告上级消防部门。
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制度(通用10篇)
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制度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制度(通用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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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制度1为了确保我所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明显位置,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或调换存放位置。
3、消防标志要清楚。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更换或送修。
5、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定期对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7、严禁擅自乱拉、乱扯电线及私自改造线路,严禁各室内、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及消防部门明令禁止的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9、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存储,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10、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纸箱、纸盒、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500ml)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11、发生火警、火灾时,要迅速、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并同时报警。
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制度2(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卫生所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镇街消防安全责任
镇街消防安全责任是指镇街属地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的法定和行政责任。
以下是镇街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内容:
1.制定消防安全规划:负责制定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规划,明确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和措施。
2.组织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消防安
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3.监督检查落实: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建筑、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监
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以提
高应对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的能力。
5.协调联络合作:与公安、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
享,互通有无,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合力。
6.防控火灾风险: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推动重点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区域的
消防安全工作,提升辖区内的火灾防控能力。
7.处理火灾事故: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包括疏散人员、调派消防力量、
协调救援资源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建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督导检查,
及时进行隐患整改,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镇街作为基层政府单位,承担着维护本辖区内公共安全的责任。
在消防安全方面,镇街需要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组织管理,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社区环境。
乡镇居民消防管理制度
乡镇居民消防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消防安全意识教育是乡镇居民消防管理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只有居民具备了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自觉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患于微。
因此,乡镇居民消防管理制度应当注重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加强。
首先,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乡镇居民应当了解基本的火灾预防知识、逃生自救方法、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等。
可以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册、举办讲座等形式,向居民传递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其次,应当开展定期的消防安全演练。
乡镇居民应当在日常生活中了解消防应急逃生通道的位置,并且掌握逃生技能。
可以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让居民熟悉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和逃生效率。
最后,应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可以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宣传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也可以通过社区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消防安全知识传播给更多的居民,确保广大居民都能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二、消防设备设施建设消防设备设施建设是保障乡镇居民消防安全的基础保障。
必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善和有效性,才能更好地应对火灾灾害。
首先,应当加强乡镇居民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建设。
应当合理规划和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
同时,还应当配备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设施,提高居民的自救逃生能力。
其次,应当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
乡镇居民区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作用。
对于发现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应当及时修理或更换,避免发生火灾时无法使用的情况发生。
最后,应当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可以建立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台账,对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居民的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培训,让居民了解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备设施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乡镇居民消防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农村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农村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各类单位、家庭以及个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工作队、农村私营企业等。
第三条农村地区单位、家庭以及个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应急能力,为消防队伍的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四条省、市、县级消防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五条乡镇、村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做好日常的消防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消防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消防设施的建设水平,加强灭火救援力量的培训与配备。
第七条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应当与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相结合,形成统一的灾害防控机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农村地区各单位和家庭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第十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记录消防检查、演练、事故处理等信息,做好消防资料的保管和备份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和家庭应当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十二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用电用火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加强对员工和家庭成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意识。
第十四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建立消防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
第十五条单位和家庭应当建立消防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第三章救援与处置第十六条农村地区的消防队伍应当做好日常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反应速度。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开展消防工作。
应当根据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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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双节”及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抵御火灾综合能力,改变消防工作的薄弱现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其村、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到本单位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部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XX乡(镇)村民防火公约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村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村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1、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村消防组织的管理,杜绝违法违章行为。
2、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3、村民严禁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出口。
4、不违章进行装修、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
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5、不得乱拉乱接电气路线,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6、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气设备
7、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重点监护。
8、如若发现有着火点请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XX乡(镇)人民政府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