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职责

合集下载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所称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死亡的孕产妇。

三、组织机构1.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

2.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流程1.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2)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2.信息报告(1)各级医疗机构应将高危孕产妇的信息及时上报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级医疗机构。

3.妊娠风险管理(1)对低风险孕产妇,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较高风险孕产妇,加强监测和随访,必要时转诊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

(3)对高风险孕产妇,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急救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1)对产后孕产妇进行常规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填写《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

(2)对产后出现并发症的孕产妇,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五、质量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3.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4.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记录5.高危孕产妇随访登记表6.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流程图七、工作职责1.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和高危孕产妇。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遵循早期识别、早期评估、早期干预的原则,实行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评估应当根据孕产妇的年龄、孕次、分娩史、家族史、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和紫色表示。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高危孕产妇的基本情况、筛查结果、评估分级和救治情况。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并纳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对低风险和高风险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孕产期保健计划,并定期进行随访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较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和干预,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和分娩管理,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安全的救治。

第五章高危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十四条高危孕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进行产后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高危孕产妇的产后管理应当包括定期随访、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内容,以促进孕产妇的身心健康。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为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制定本规范方案。

二、管理原则1. 早期识别、早期评估、早期干预。

2. 以孕妇为中心,尊重孕妇意愿,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3. 加强多学科合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水平。

4. 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机制,确保母婴安全。

三、管理对象和内容1. 管理对象:所有高危孕产妇。

2. 管理内容:(1)基本情况:年龄、体重、身高、既往病史、家族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早产、围产儿死亡、先天异常等。

(3)妊娠合并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4)妊娠并发症:胎盘异常、胎儿生长受限等。

(5)环境和社会因素: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经济状况等。

四、管理流程1. 筛查和评估:通过产前检查、孕妇自我评估等方式,筛查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风险评估。

2. 追踪和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类管理,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3. 干预和救治:对出现并发症或紧急情况的高危孕产妇,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进行救治。

4. 转诊和急救:对于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5. 随访和结局评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评估管理效果,不断完善管理方案。

五、管理措施1. 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档案,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管理过程和结局等。

2. 加强孕妇学校建设,提供孕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孕妇自我管理能力。

3. 加强医疗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评估和救治能力。

4. 加强多学科合作,建立高危孕产妇救治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高危孕产妇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母婴健康。

六、组织实施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的落实。

2.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产房工作制度一、产房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孕产妇,并认真做好分娩准备和相关记录。

二、保持产房内保暖、降温、灭菌设备齐全,功能良好。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C—26°C,相对湿度为50—60%。

三、产房内应设有产程中所需的用品。

药品、抢救器械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呈备用状态。

四、产科医生应熟悉三个产程的护理及处理.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常规监护胎心及产程、绘制产程图。

五、严格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七、接产后,产科医师应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产科医师职责一、对待孕产妇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

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二、认真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时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真实、工整。

四、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产后出血、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发生。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对危重患者或诊断、治疗上困难或超范围执业的产科病人,及时会诊或提出转院意见。

六、对所管辖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上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病员重点交班。

七、随时了解孕产妇的思想、生活情况,给于人文关怀,并征求孕产妇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宣讲安全分娩及产褥护理知识,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九、发现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及时报告。

助产人员工作职责一、在护士和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待产室和产房财产,药物保管,清点补充。

三、做好产房各种用物及消毒.四、负责产程观察及画产程图,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接平产,及时填写好分娩各种纪录.六、执行产房医嘱,协助医师接难产和新生儿窒息抢救及危重病人的转院。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1、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医院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对本院内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自查。

(二)妇产科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将评估日期、评估结果等详细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来自于省外的就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内容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或病历上。

(三)首诊医师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

(四)对于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师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师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五)本院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范围: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妇,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诊疗指南,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6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孕妇以及胎儿面临较大风险的情况。

高危妊娠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对于高危妊娠的管理至关重要。

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孕妇及胎儿的生存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高危妊娠是指孕妇本身或胎儿在妊娠期间出现某些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的一种状态。

高危妊娠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孕期糖尿病、孕期高血压、多胎妊娠、胎膜早破、胎盘早剥、胎盘前置、胎儿生长迟缓等。

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需要及时干预和管理。

二、高危妊娠管理的重要性高危妊娠的管理工作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及早发现高危妊娠的征兆和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处理,可以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生存率。

同时,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可以保障孕妇的生命安全,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促进胎儿良好发育,增加新生儿的存活率。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内容1.建立健全的高危妊娠筛查机制。

孕妇在怀孕初期进行系统的孕期筛查,包括产前检查和孕产保健等内容,及时发现高危妊娠的迹象和风险因素。

2.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

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高危妊娠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运动、用药、定期检查等内容,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3.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

建立由产科、内科、儿科、麻醉科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高危妊娠管理团队,协同合作,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4.强化孕妇健康教育。

对高危孕妇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加强孕期自我管理和保健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不良影响的发生。

5.及时干预和处理高危情况。

对于出现高危情况的孕妇,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和处理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干预等,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6.建立健全的产前诊疗服务网络。

建立健全的产前诊疗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机构等,提供规范、便捷的产前保健服务,全面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医院内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内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实现高危孕产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和早期干预,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3. 规范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

3. 医师、助产士、护士等医务人员应具备高危孕产妇识别和救治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1. 筛查与评估:孕妇在孕早期进行高危孕产妇筛查,根据筛查结果进行评估分级。

2. 建档与随访:对高危孕产妇建立专案管理档案,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

3. 诊断与治疗: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必要时转诊上级医院。

4. 产后评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评估,确保母婴安全。

五、具体措施1. 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2. 完善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提高筛查率。

3. 规范高危孕产妇诊疗流程,确保诊疗质量。

4.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孕产妇满意度。

5. 定期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总结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本医院将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

产科高危孕妇管理制度一、产科高危孕妇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综合评估:对产科高危孕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孕妇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孕妇患病的程度和对胎儿的影响。

2. 个体化管理:根据产科高危孕妇的具体情况和病情进行个体化管理,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3. 多学科合作:产科高危孕妇的管理需要多学科的协作,包括产科医生、内科医生、心脏科医生、肾脏科医生等,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4. 重点监测:对产科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测,包括血压、血糖、心电图、肾功能、胎心监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

5. 及时干预:一旦发现产科高危孕妇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防止病情进展。

6. 安全分娩:对于有条件的产科高危孕妇,应尽量选择适合的分娩方式,以确保母婴安全。

7. 产后护理:产科高危孕妇生产后仍需进行密切监测和护理,以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二、产科高危孕妇管理的具体内容1. 高血压疾病:对于孕妇患有高血压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血压,并根据血压的情况调整药物治疗,如ACEI、ARB等药物在孕期禁用,应选择安全的降压药物。

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早产或剖宫产。

2. 糖尿病:对于孕妇患有糖尿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血糖,并进行合理的饮食控制和胰岛素治疗,以确保母婴健康。

孕期糖尿病容易诱发巨大胎儿和胎儿宫内缺氧,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3. 心血管疾病:对于孕妇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心电图、心肌酶等指标,并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治疗,以预防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的发生。

4. 肾脏疾病:对于孕妇患有肾脏疾病的情况,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根据肾功能的情况选用合适的药物治疗,以防止肾功能进一步恶化。

严重的肾脏疾病可能需要进行透析治疗。

5. 感染:对于孕妇患有感染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抗感染治疗,以预防感染对胎儿的影响。

对于孕妇患有严重感染的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紧急分娩或切除子宫以挽救母婴生命。

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职责

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职责

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职责
1、产科人员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的首诊负责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对每例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并实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同时,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并按时上报同级妇幼保健院,对急、危、重症即使电话上报,随后补填上报“高危妊娠报告际”。

2、产科人员要针对每位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查、监护与处理,严密观察其病情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检查日期,转诊或收入高危妊娠病房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置。

每次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的产前检查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母子保健服务手册》。

3、产科人员要及时转诊高危孕妇至高危门诊进行管理,并协助高危门诊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分和记录,确保高危孕妇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治疗。

4、产科人员要加强高危孕妇的孕期保健教育,引导孕妇正确饮食、合理运动和心理调适,同时积极预防孕期并发症,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5、产科人员要定期参加高危孕产妇管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妇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高危妊娠的筛查和评估通过对孕妇进行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了解孕妇的病史、家族史以及身体情况,筛查出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

在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中,要对孕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血压、血糖、尿常规等指标的检测,以及行B超检查等。

通过这些方法,及时发现孕妇存在的高危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二、高危因素的识别和分类根据孕妇存在的高危因素,将孕妇进行分类,并确定高危妊娠的级别。

常见的高危因素包括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妊娠病、早产等。

对于不同级别的高危妊娠,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三、高危妊娠的管理措施针对高危妇产妇,需要综合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病史、高危因素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对于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孕妇,需要加强监测,控制血压和血糖的水平。

对于有妊娠病或早产倾向的孕妇,需要规范化地进行产前检查和监测,控制孕期的高危因素,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高危妊娠的产科管理在高危妊娠的产程中,需要加强对孕妇的监测和护理工作。

在产程中,产科医生和护士需要密切关注孕妇的生命体征,以及胎儿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并发症和突发情况。

五、高危产后管理在高危妊娠的产后阶段,需要对产妇进行全面的产后护理工作。

产后护理包括对产妇生理、心理的恢复,以及对乳房护理、产褥期并发症的预防等工作。

对于高危产后妇女,还需要加强产后复查和随访工作,确保产妇身体的恢复和胎儿的生长发育。

六、高危妊娠的团队合作在高危妊娠的管理中,需要建立多学科的团队合作机制。

产科医生、内科医生、心脏科医生、营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需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高危妊娠的管理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总之,高危妊娠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病史以及高危因素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多学科的团队合作,才能有效地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一、目的为确保孕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的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及孕产妇。

三、职责分工1. 医疗机构(1)建立健全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孕产妇安全。

(2)定期开展孕产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孕产妇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孕产妇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孕产妇高危因素。

(4)严格执行孕产妇诊疗规范,确保孕产妇诊疗质量。

(5)定期开展孕产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医生(1)严格执行孕产妇诊疗规范,确保孕产妇诊疗安全。

(2)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3)密切关注孕产妇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孕产妇高危因素。

(4)严格执行孕产妇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3. 护士(1)严格执行孕产妇护理规范,确保孕产妇护理安全。

(2)密切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

(3)做好孕产妇心理护理,缓解孕产妇焦虑、紧张情绪。

(4)严格执行孕产妇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4. 分娩室(1)严格执行分娩室管理制度,确保分娩环境安全、舒适。

(2)为孕产妇提供优质的分娩服务,确保孕产妇分娩安全。

(3)加强分娩室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分娩室安全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分娩室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感染。

5. 产房(1)严格执行产房管理制度,确保产房环境安全、舒适。

(2)为孕产妇提供优质的产房服务,确保孕产妇产房安全。

(3)加强产房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产房安全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产房消毒隔离制度,预防感染。

6. 其他部门(1)配合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加强对孕产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四、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孕产妇诊疗规范,确保孕产妇诊疗安全。

2. 加强孕产妇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孕产妇高危因素。

3. 定期开展孕产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产科高危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高危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高危门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产科高危门诊的工作效率,确保孕产妇和胎儿的安全,规范高危妊娠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孕产妇身心健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 坚持预防为主,早期识别、评估和干预高危妊娠。

3. 坚持团队合作,加强多学科沟通与协作,确保孕产妇安全。

4. 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高危门诊管理小组,由产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等组成。

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高危门诊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等。

3. 管理小组负责对高危门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

四、工作内容1. 接诊范围(1)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

(2)孕妇身高不足140厘米,体重不足40千克或超过85千克。

(3)既往孕妇有异常妊娠史,如流产、输卵管妊娠、早产、死胎、死产、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等。

(4)孕妇此次妊娠并发症,如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等。

(5)孕妇患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急性病毒性肝炎、贫血、肺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等。

(6)可能发生分娩异常(难产)的因素,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双胎妊娠,骨盆狭窄或畸形、软产道异常等。

(7)胎儿胎盘功能不良等。

2. 工作流程(1)孕妇首次就诊时,由护士进行初步评估,根据孕妇情况将其分至相应门诊。

(2)医生根据孕妇的病史、体检结果,对其进行详细评估,确定高危因素。

(3)医生为孕妇制定个体化的孕期产检计划和分娩方案,提供相应医学建议和医疗措施。

(4)护士负责预约、登记、宣教等工作,确保孕妇按时就诊。

(5)定期对孕妇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6)孕妇分娩时,由高危门诊医生参与全程监护,确保母婴安全。

3. 应急预案(1)建立急救组织及组织职能:人员、设备、药品、血源等。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妇幼高危产妇管理制度

妇幼高危产妇管理制度

妇幼高危产妇管理制度一、引言妇幼高危产妇的管理是医疗卫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危产妇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对于妇幼高危产妇的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高危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降低孕产妇及胎儿的死亡率,保障母婴健康。

二、概述妇幼高危产妇是指在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因身体、孕产妇自身疾病、先天畸形、病理生理改变、胎儿异常等原因,孕妇及胎儿有丧失生命、健康危险的情况。

高危产妇需要及时监测和干预,以减少并发症发生,降低死亡率。

妇幼高危产妇的管理包括对高危孕妇的筛查、诊断、监护、干预和处理等一系列工作。

三、妇幼高危产妇管理制度的建立1.领导机构及分工医疗机构需要建立领导机构,明确高危产妇管理的责任和分工。

领导机构应包括院长、副院长、护士长、产科主任等,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制定高危产妇管理的规定,包括高危产妇的定义、诊断标准、处理流程、监护要求、转诊机制等内容。

规定要详细明确,简单易懂,便于医务人员执行和操作。

3.建立高危产妇信息库医疗机构应建立高危产妇信息库,对高危孕妇的基本信息、孕产妇疾病史、孕检记录、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进行系统化管理。

信息库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形式,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开展高危产妇筛查工作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孕妇的系统化筛查工作,及早发现潜在的高危产妇。

筛查工作应包括问询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内容,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加强产前检查和监测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高危产妇的产前检查和监测工作,定期复查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产前检查和监测应包括B超检查、胎心监测、胎儿心电图等内容,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6.开展产前教育和指导医疗机构应根据高危孕妇的具体情况,开展个性化的产前教育和指导工作,告知孕妇孕期保健知识、营养调理、行为习惯调整、生产准备等内容,帮助孕妇有效管理孕期。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

(3)其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

门诊高危孕妇管理制度

门诊高危孕妇管理制度

门诊高危孕妇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现代社会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妇产科疾病的筛查和治疗能力不断提升,以及人们对生育健康的重视程度愈来愈高,高危孕妇管理问题也逐渐受到重视。

高危孕妇是指在孕期可能出现严重并发症,危及孕妇生命和胎儿健康的孕妇,需要特殊的检查、监测和处理。

为了确保高危孕妇的生命安全和胎儿的健康,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分娩的成功率和母儿平安率,制定门诊高危孕妇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高危孕妇的门诊管理流程,提高高危孕妇的关怀水平和医疗质量,降低高危孕妇和胎儿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具有高危孕妇诊断和管理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产科门诊、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等。

四、管理原则1. 科学、合理、严格与人性化相结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

2. 尊重高危孕妇的人身权益,尊重患者选择医疗手段和方式的权利。

3. 严格遵循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4.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配合程度。

5. 强调团队合作,医护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环节。

五、管理流程1. 高危孕妇诊断和筛查(1)产检:建立孕妇建档,定期进行产检,及时发现高危因素。

(2)病史询问:了解孕妇的病史、家族史、孕产史等,判断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3)专项检查: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相关专项检查,如超声检查、CT、MRI等。

(4)高危因素筛查: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进一步筛查,如糖耐量试验、高危妊娠蛋白筛查等。

2. 高危孕妇监测和干预(1)定期产检:高危孕妇需定期到医院产检,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2)动态监测:对高危孕妇的病情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个体化处理:对不同类型的高危孕妇进行个体化处理,制定专门的护理计划。

(4)信息沟通:与患者及家属保持信息沟通,解答疑问,提供专业指导。

3. 高危孕妇处置和转诊(1)急难产通道:对出现急难产情况的高危孕妇,实施急救处置,以保证母婴平安。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职责(一)、制度:1、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2)、掌握危重孕产妇发病动态和流行趋势;了解危重孕产妇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实施危重孕产妇(包括早产、巨大胎儿、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等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3)、评价危重孕产妇预防控制效果,为防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对辖区内危重孕产妇调查和随访调查,负责掌握本单位门诊、住院病人就诊和确诊情况,危重孕产妇新发病例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核实及上报。

(4)、负责对危重XXX反馈的新确诊的患者和死亡病人核实并及时核查登记上报。

(5)、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

(6)、参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基于生命健康科学和创新的生物技术所取得的快速发展,面临医疗、科学技术、卫生政策迅速发展所带来一系列生命伦理问题,医院伦理委员会在提升以病人为中心的效劳和在触及人体生命的道德与伦理问题的实践中发挥积极紧张的作用,增强医学伦理道德扶植,促进生命伦理学原则与现代生物医学实践紧密结合,是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为发展在本医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咨询机构。

第二条医院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第二章构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伦理委员会由一定数量(7-11人)的医、护、药、医技科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医学心理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必要时可聘请社会及宗教工作者)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委员若干人。

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成立文件

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成立文件

XX县人民医院文件
关于成立高危妊娠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高危妊娠管理小组.
一、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XX(妇产科主任)
副组长:刘XX(妇产科副主任)
万XX(妇产科护士长)
成员:由妇产科副护士长、医生及助产士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杨XX任办公室主任,刘XX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高危孕妇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进行高危孕妇评分筛查。

(二)高危妊娠孕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
实行专案管理。

(三)未按月来诊时,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以掌握病情和治疗情况。

(四)发现有高危因素,需在高危情况栏目拟似填写高危孕周,详细记录。

(五)对筛查的高危孕妇,按其规定应向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六)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需要转诊、转院应填写转诊单。

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七)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计划生育知识指导。

(八)对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XX县人民医院
2015年1月29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危孕产妇产科人员工作职责
产前门诊工作人员:
1、产前门诊,必须填写“高危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孕
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

不承担建册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可
以不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本”,而用门诊登记本代替。

2、所有的产前门诊都需填写《母子保健服务手册》,建册应在孕妇
妊娠12周前,对前来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高危妊娠筛查,并分别于学12周前、28周、37周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
(降消项目要求)进行评分,如系高危孕产妇应增如评分次数。

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转至危门诊进行管理。

3、高危妊娠门诊要有专用“高危妊娠”印章,对筛査出的高危孕
妇要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首页的右上角印上“高危妊娠”
标记,并将每次评分结果记录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中。

4、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要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系
统保健管理登记本”,对首次发现的每例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实
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附件1),特别是孕妇姓名、地址、
联系电话等信息。

每星期按时将“高危妊娠报告卡”上报同级
妇幼保健院,对急、危、重症即使电话上报,随后补填上报“高
危妊娠报告际”。

对复诊的高危孕妇不予重复上报。

5、高危妊娠门诊要针对每位孕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査、监护与处
理,严密观察其病情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检査日期,
转诊或收入高危妊娠病房进行严密监护和处置。

每次对筛查出
的高危孕妇进行的产前检査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母子保健服
务手册》中。

6、各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妊娠门诊对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
行电话追踪,对预约追访2次未来诊者要及时上报同级妇幼保
健院,由保健院负责采取相应措施,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
访。

产科人员:
1、对高危孕产妇住院治疗好转未分娩的出院者,产科医生应将相
关治疗内容填写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上,并对存入住院病案中的相关检查单复印后粘贴在《母子保健服务手册》上,对未曾上报过的高危孕产妇,应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报予保健机构。

2、对于分娩后出院仍有高危因素的产妇,需填写“助产机构高危
孕产妇转诊登记表”,电话通知产妇居住地的乡卫生院同时填写“高危孕产妇出院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报同级妇幼保健院,一份由产妇带回交予当地保健员,保健员及时将“高危孕产妇出院转诊单”交乡妇幼专干乡妇幼专干及时对该产妇进行产后访视。

3、对自己要求出院、但病情严重不允许出院的孕产妇,特别是高
危孕产妇,应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院领导,直至卫生行政部门,动用一切力量,保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4、负责转运高危孕产妇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
的能力。

转诊时转诊单位要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与病人一同交予上级接诊单位。

上级接诊单位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效率。

5、对每一位住院分娩的《母子保健服务手册》进行质控,并将质
控结果填写在《孕期保健控制表》上。

将此表每月上报统计妇幼保健院
6、应对本院高危妊娠病例的处理及管理情况定期进行讨论,总结
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质量。

按时报“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转院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