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专题讲座学习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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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家务事,人人有权制止它
告诫书和人身保护令
《反家暴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 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 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 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 构可以代为申请。
案例 :
• 荥阳女子不堪家暴提申请 获批河南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再婚丈夫以妻子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 为由,经常对母女二人恶语相向,动手打 人。在妻子提出离婚期间,妻子向法院提 请人身保护令。
3月4日下午,荥阳法院法官来到申请 人张女士家中,亲自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交 到张女士手中,并将裁定书送到申请人丈 夫住所地派出所、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 门,以监督其丈夫的行为。这不仅是荥阳 第一个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 《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实施后我省的 第一个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 李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离婚判决。
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二)
花季少女李云
李云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在医院接受治疗
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二:
2016年4月份,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 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 李云称,目前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
他们在经历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之后,还要面对周遭的冷遇,社会救 助体系的匮乏和无法可依的尴尬。
思考: 家庭是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是不是家务事?
经过多年酝酿,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终于迈 出实质性步伐。2015年8月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 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 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 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已于 今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向家庭暴力说:不!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前言
15年前,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红遍大 江南北。该剧的热播引发了观众对家暴的热议。
他们的“专制”观念严重。认为妻子就得听自己的,只要妻子有一点不顺自己 的意,或者自己不高兴,就可以拿妻子出气,如何打骂都有理
对外
• 据2013年10月全国妇联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 结果显示,24.7%的女性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10~17岁未成年人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比例分别为43.3%和 43.1%,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中,则有14%在调查前一年 内遭遇过家暴。更有统计指出,我国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 暴而解体。
• 1、什么是家庭暴力? • 2、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 3、实施家庭暴力有什么法律后果? • 4、观看微电影——《门背后的眼睛》
1、什么是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 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 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 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雇佣关系, 如保姆,月嫂;同居关系,如同居男女朋友之间)
2、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
(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 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 当给予帮助、处理;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
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 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上述机构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 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
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一)
案例一:
• 2011年8月底,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妻子李金(Kim)在微博上公开曝 光李阳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公布了数张照片为证引发热议。
• 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的“李阳家暴门”离婚案有了结果。法院 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离婚,李阳向李金 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回顾董珊珊死前生活的种种细节,不得不让人心存遗憾。这起案 件中拥有的真相是,为了争取生的权利,董珊珊有过8次报警(其 中董珊珊主动报警4次),其本人亦曾向法院申请离婚一次、向询 问伤势的医生表述过其被殴遭遇2次。
反家暴立法背景
在中国,董珊珊、李云等等家庭成员是家庭暴力中受害者的缩影。 去年年底,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透露,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 25%的女性正在或曾经遭受家暴。
对内
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 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 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 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 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 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则高达47.1%。据资料统计,目 前,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
校园暴力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 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 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 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 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 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 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 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 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 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 审法院维持原判。
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获悉,该案类别为故意伤害,嫌疑 人龙某某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 。
反暴力法的立法背景(案例三)
案例三:
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被其丈夫殴打致死。 2010 年7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一审判处其夫 王光宇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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