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姜德启、王丽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姜德启、王丽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17【案件字号】(2021)云04民终3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卢伟吴析咛段娟【审理法官】卢伟吴析咛段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姜德启;王丽;云南建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澄江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晨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友明【当事人】姜德启王丽云南建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澄江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晨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友明【当事人-个人】姜德启王丽高友明【当事人-公司】云南建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澄江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晨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启北京大铭(昆明)律师事务所;杨丽梅北京大铭(昆明)律师事务所;杨阳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何亚菊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廖吉波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启北京大铭(昆明)律师事务所杨丽梅北京大铭(昆明)律师事务所杨阳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何亚菊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廖吉波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启杨丽梅杨阳何亚菊廖吉波【代理律所】北京大铭(昆明)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姜德启【被告】王丽;云南建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澄江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晨投工程项目【本院观点】本案高友明代表姜德启班组与王丽签订《施工协议》,该协议所涉的模板安装及钢筋绑扎工作经结算劳务费合计166447.32元,姜德启作为施工协议的相对方,应承担支付劳务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特别授权反证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各方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叶召全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叶召全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11【案件字号】(2021)豫01民终123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泽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叶召全;王国宋;王志文;陈作珍;刘修林;秦日亮;郭鹏飞;刘运江;刘连有;雷咸发;河南省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叶召全王国宋王志文陈作珍刘修林秦日亮郭鹏飞刘运江刘连有雷咸发河南省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叶召全王国宋王志文陈作珍刘修林秦日亮郭鹏飞刘运江刘连有雷咸发【当事人-公司】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绍泉、张猛河南豫剑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绍泉、张猛河南豫剑睿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绍泉、张猛【代理律所】河南豫剑睿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叶召全;王国宋;王志文;陈作珍;刘修林;秦日亮;郭鹏飞;刘运江;刘连有;雷咸发;河南省诚达建筑工程有【本院观点】关于鑫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支付案涉劳务费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实际履行过错合同约定基本原则共同诉讼反证证据不足自认质证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鑫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支付案涉劳务费的问题。
刘修林等十被上诉人受诚达公司雇佣,在鑫泰公司发包给诚达公司案涉郑州正商双湖湾碧鑫苑项目从事劳务工作,诚达公司出具的结算单等证明拖欠上述十被上诉人劳务费,诚达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并无异议,鑫泰公司虽对此不予认可,但并未提交相反证据,鑫泰公司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实际履行管理职责,且其与诚达公司之间并未进行结算,根据相关规定,刘修林等十农民工工资应当得到保障,鑫泰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在与诚达公司之间的结算中予以扣除或追偿,原审法院已赋予鑫泰公司合法救济权利,综上所述,河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与陈海龙、宋海龙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与陈海龙、宋海龙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滨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11【案件字号】(2021)鲁16民终25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琦王杰邵佳宁【审理法官】吴琦王杰邵佳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陈海龙;宋海龙;郑前程【当事人】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陈海龙宋海龙郑前程【当事人-个人】张伟陈海龙宋海龙郑前程【当事人-公司】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邵兆井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周锐博河南家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邵兆井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周锐博河南家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邵兆井周锐博【代理律所】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河南家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被告】陈海龙;宋海龙;郑前程【本院观点】一、上诉人张伟的上诉主张,不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罚款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1 22:18:00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伟与陈海龙、宋海龙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16民终252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志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田园新城片区B-5沿街商业1号楼1-203。
法定代表人:吕露,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兆井,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伟,男,196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锐博,河南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陈海龙,男,1990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
刘相军、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相军、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20【案件字号】(2021)鲁13民终92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骏刘瑞娟武威【审理法官】马骏刘瑞娟武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相军;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红专【当事人】刘相军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红专【当事人-个人】刘相军李红专【当事人-公司】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宋玉民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许子涛山东国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玉民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许子涛山东国续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玉民许子涛【代理律所】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山东国续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相军【被告】山东圣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红专【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规定,本院二审诉讼过程中仅针对刘相军上诉请求范围进行审查,无争议的问题不予审查。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代理合同书证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客观性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的规定,本院二审诉讼过程中仅针对刘相军上诉请求范围进行审查,无争议的问题不予审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上诉人在二审中明确此次诉讼请求的是2014年5月到2015年是12月份的工资,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在此期间其与被上诉人之间构成劳务关系,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2021年劳务合同范本(15篇)
2021年劳务合同范本(15篇)劳务合同范本1甲方(雇主)乙方:(雇员)甲乙双方就甲方雇佣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项目1、甲方雇佣乙方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在华强电子世界从事_________劳务,每天从______点至______点,一日共_____小时。
并履行以下职责。
2、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听从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
二、报酬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劳务提供以下报酬:1、每日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2、每次发薪时,从乙方报酬中扣除应缴之个人所得税金额,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报酬结算方式按算账户,乙方保证提供银行账号的真实性,并同意甲方一旦将款项转入下述银行账户,即视为乙方已经全部收到,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主要劳务地乙方主要劳务地为______________,但根据甲方业务性质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内其他地区履行职责。
五、保险和医疗费雇佣期间,乙方自行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如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发生伤亡疾病等情况,所有费用均由其自行或其家属、亲属等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食宿、交通及其他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紧急情况的通知乙方在出现重病、死亡或其它紧急情况时,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联系到相关人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责任1、因乙方之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因乙方之过错,造成他人损失或损伤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终止合同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对方后随时解除或终止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有很多的小细节我们要多多注意一下哦。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
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1劳务分包备案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务分包备案合同1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就兰州老街的砖砌体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本工程采用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在内。
四、承包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砖体砌筑,门过梁制安,构造柱,外墙窗台压顶,所有圈梁,卫生间返边装模,捣砼等。
不仅限于以上内容的所有工作在内,甲方验收成品,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及验收。
五、现场施工要求,及材料机械设备配置1、甲方仅提供垂直运输、机砂浆机一台,其他一切大,小型工具由乙方包干(单价已含此部分费用在内)2、甲方负责提供主轴线,各层柱提供水平点,乙方负责墙体施工放线工作3、因设计图纸变更或小量修改返工,一次改动在二个工日内的(或不超过2m3工程量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按实际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节省材料,当天砂浆要用完,当天下班前一定要把场地清理干净,砖块整齐堆放,做到文明施工,每天下班未清理的,违者按每次处罚200元,并承担甲方派人清理的一切人工费(合同内甲方扣乙方人工费小工按__________元/天,大工按__________元/天计算)。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分包合同1发包方:巴中广厦建筑工程窘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钢筋制作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1)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firs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violated, the contract is evidence that the other party seeks justic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1)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
“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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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篇【一】甲方:____乙方: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工程地点:____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第三条工程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天;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招投标文件;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2021年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5篇)
2021年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5篇)劳务合同范本1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务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三、工资待遇1、本着节约的原则,工作期间所需的清洁工具及清洁药具等,折合成现金每月发放,即工具费元/月,工具费节约、浪费归己。
2、月工资=工资+工具费3、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四、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完成劳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劳务或未达到用工单位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减少支付相应劳务报酬。
3、甲方因经营情况化变化、调整,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
4、合同期内甲方不可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应按时以现金方式支付。
5、如有工作失职,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工资直至解除此劳务合同。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及用人单位交付的保洁任务,不故缺勤、旷工。
2、工作标准严格遵守用工单位要求及公司《保洁员管理制度》,做到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干净整洁、卫生间无明显异味。
3、在保洁工作过程中,乙方在符合甲方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自行负责安全事宜。
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提出辞职单方中止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工作,如有违约所造成损失,则有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商业秘密。
6、乙方可享受用工单位承诺所发放的福利及休息日。
六、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义的,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力。
七、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版本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版本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二、工程承包范围 (1)三、合同工期 (1)四、质量标准 (2)五、合同价款 (2)六、项目经理 (2)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2)八、词语含义 (2)九、承诺 (3)十、签订时间 (3)十一、签订地点 (3)十二、补充协议 (3)十三、合同生效 (3)十四、合同份数 (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5)1. 总则 (5)1. 1 定义 (5)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8)1. 3 语言文字 (9)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9) 1. 5 通讯联络 (9)1. 6 工程分包 (10)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 (10)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0)1. 9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1)1. 1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2)1. 11 事故处理 (12) 1. 12 专利权 (12)1. 13 联合的责任 (13)1. 14 保障 (13)1. 15 财产 (13)1. 16 交通运输 (14)2. 发包人 (15)2. 1 发包人工作 (15)2. 2 发包人代表 (15)2. 3 发包人人员 (16)2. 4 材料设备的提供 (16)2. 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6) 2. 6 发包人支付合同款 (16)2. 7 组织竣工验收 (16)2. 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17)2. 9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 (17)3. 承包人 (17)3. 1 承包人工作 (17)3. 2 项目经理 (17)3. 3 承包人人员 (19)3. 4 承包人劳务 (19)3. 5 承包人现场查勘 (21)3. 6 承包人实施工作 (21)3. 7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 (21) 3. 8 承包人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 (21)3. 9 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其责任 (21)3. 10 承包人为发包人的人员提供配合 (22)3. 11 履约担保 (22)3. 12 承包人未尽的义务 (22)4. 监理工程师 (22)4. 1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授权 (22)4. 2 监理工程师职权 (23)4. 3 监理工程师职权限制 (23)4. 4 监理工程师指令 (23)4. 5 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 (24)4. 6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4)4. 7 监理工程师职权委托 (24)4. 8 监理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24)5. 造价工程师 (25)5. 1 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授权 (25)5. 2 造价工程师职权 (25)5. 3 造价工程师职权限制 (25)5. 4 造价工程师指令 (25)5. 5 承包人执行造价工程师指令 (26)5. 6 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26)6. 工程质量 (26)6. 1 质量的管理 (26)6. 2 质量目标 (26)6.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7)6. 4 检查和返工 (28)6. 5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28)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8)7. 1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8)7. 2 职业健康 (30)7. 3 环境保护 (31)8. 工期和进度 (31)8. 1 施工组织设计 (31) 8. 2 进度计划和报告 (31)8. 3 开工 (32)8. 4 放线 (33)8. 5 工期和工期延误 (33)8. 6 不利物质条件 (34)8. 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5) 8. 8 暂停施工和复工 (35)8. 9 加快进度 (36)8. 10 竣工日期 (37)8. 11 误期赔偿 (37)9. 造价 (37)9. 1 资金计划和安排 (37)9. 2 工程量 (38)9. 3 工程计量 (38)9. 4 暂列金额 (39)9. 5 计日工 (39)9. 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40)9. 7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 (40)9. 8 工程数量的偏差 (41)9. 9 工程变更 (41)9. 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42)9. 11 后继法律、法规、规定引起的调整 (43) 9. 12 支付事项 (43)9. 13 预付款 (44)9. 1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45)9. 15 进度款 (45)9. 16 索赔 (47)9. 1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48) 9. 18 质量保证金 (49)10. 材料与设备 (49)10. 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9) 10. 2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50) 10. 3 样品 (51)10. 4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52)10. 5 材料、设备的检验 (52)11. 验收和工程试车 (52)11.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52)11. 2 竣工资料 (53)11. 3 竣工验收 (53)11. 4 工程试车 (54)11. 5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55) 11. 6 施工期运行 (55)11. 7 竣工退场 (55)12. 缺陷责任与保修 (56)12. 1 缺陷责任期 (56)12. 2 质量保修 (56)13. 违约 (57)13. 1 发包人违约 (57)13. 2 承包人违约 (58)13. 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0)14. 不可抗力 (60)14. 1 不可抗力的因素 (60)14. 2 不可抗力处理程序 (60)14. 3 双方对不可抗力引起损伤的承担 (60)14. 4 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 (61)15. 保险 (61) 15. 1 工程保险 (61)15. 2 工伤保险 (61)15. 3 其他保险 (61)15. 4 持续保险 (62)15. 5 保险凭证 (62)15. 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62)15. 7 通知义务 (62)16. 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62) 16. 1 合同争议 (62)16. 2 合同解除 (64)16. 3 合同解除的支付 (65)16. 4 合同终止 (66)17. 其他 (67)17. 1 缴纳税金、规费 (67)17. 2 保密要求 (67)17. 3 廉政建设 (68)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69)1. 总则 (69)2. 发包人 (71)3. 承包人 (73)4. 监理工程师 (76)5. 造价工程师 (76)6. 工程质量 (77)8. 工期和进度 (77)9. 造价 (78)10. 材料与设备 (82)11. 验收和工程试车 (83)12. 缺陷责任与保修 (83) 13. 违约 (84)14. 不可抗力 (85)。
2021年劳务用工合作协议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劳务用工合作协议是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下文是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欢迎阅读。
甲方:乙方:签发日期: 年月日甲方:xx-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经双方协商,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与甲方结成工程施工合作伙伴,为甲方提供劳务保障。
为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双方责任承担责任如下:第一条:甲方工作1-1、甲方指定xx-x为法人劳务协议委托人,本协议书内的所有通知、变更、签证必须有甲方的法人委托人签字后生效,甲方的委托人如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2、甲方在各施工项目开工前一周内,向乙方通报该工程项目全部的内容、概况、要求。
1-3、甲方负责与建起方(业主),总包方,监理公司的接洽,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1-4、甲方在协议期内,有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指导、帮助的权力。
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违纪及违反协议书条约的行为,可有权终止协议。
1-5、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作业完成额情况,计发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乙方工作2-1、乙方按甲方要求承担施工作业项目,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限期退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符合《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___[(xx)x建设字423号],《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___[(xx)x建设字第xx号],和《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___[(xx)x建设字第xx-x号]的要求,如乙方未按上述文件要求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2-3、施工前三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乙方搭建临建必须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应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施工。
2-4、乙方在现场施工中,不得损坏周围建筑、设施及水、暖、电、地下管线,若有损坏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并在劳务报酬中扣除。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韦振华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韦振华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23【案件字号】(2021)桂13民终14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永魁邓媚黄月秀【审理法官】侯永魁邓媚黄月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韦振华;杨伟【当事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韦振华杨伟【当事人-个人】韦振华杨伟【当事人-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被告】韦振华;杨伟【本院观点】杨伟系案涉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其提供的该份证据载明了农民工的工作量,且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对此予以认可,故本院予以采信。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撤销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书证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再依法进行追偿。
本案中,上诉人将案涉项目分包给栋豪公司,栋豪公司又分包给杨伟,而杨伟聘请农民工韦振华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故杨伟与韦振华形成劳务关系,杨伟应按双方确认的劳务费数额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
2021年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逐条解读--1
【条文】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 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 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 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 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 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 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 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的规定,认定无效。
【解读】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无效的具体情形的规定。本条以《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制度为基础,同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对2004年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了整合。
2.条文表述更加精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将 2004年解释第一条中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修改为“建筑业企业 资质”;将第四条中的“非法转包”修改为“转包”,以表明转包 在行为上的违法性;
3.删除了“法院收缴”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本条概括规范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无效情形的体系要求以及原《民法通则》第134条关于人 民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的规定已被《民法典》第 179条修改,实践中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产生的“管理 费”“挂靠费”等非法所得,人民法院不再收缴,通过司法建议或 移交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处罚。
【解读】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范围及按照中标合同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46条 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
2021年施工合同书15篇
2021年施工合同书15篇施工合同书1(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二、本合同施工范围: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进行建设。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总造价为610万元,增减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的30%,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总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后再付款10%,保修期满后付清所有尾款,保修期为________年。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各方权力及义务:1、甲方的权力及义务:(1)、甲方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5)、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
(4)、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劳务合同中的误工费案例
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公司,乙为一名建筑工人。
2021年3月,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约定乙在甲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程项目上从事钢筋工工作。
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甲方应按照每天500元的标准向乙支付误工费。
2021年5月,由于甲方提供的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乙的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乙多次与甲方沟通,要求甲方赔偿误工费,但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二、案例分析1. 误工费的定义误工费是指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从而造成劳动者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在劳务合同中,误工费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一般有以下几种:(1)按照实际损失的收入计算:如果劳动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劳动者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劳务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本案例中误工费的计算在本案例中,甲乙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每天500元。
因此,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按照每天500元的标准向乙支付误工费。
4. 误工费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误工费。
三、法院判决在乙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标准,甲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支付误工费。
同时,由于甲公司提供的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乙的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甲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支付误工费共计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启示1. 劳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责任承担。
劳务合同问建筑公司要钱
您好!我代表本人,就近期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款项问题,向您提出以下书面请求,恳请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妥善解决。
一、背景说明自2021年3月起,本人受贵公司委托,参与了位于XX市XX项目的劳务工作。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已就劳务内容、工作期限、报酬标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劳务合同。
然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部分款项未能及时支付,给本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二、具体款项问题1. 工资款项:根据劳务合同约定,本人每月应得的工资为人民币XX元。
自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共计10个月,本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至今尚未收到全部工资款项。
根据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在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工资,但实际支付时间已超过合同规定,导致本人生活陷入困境。
2. 误工补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贵公司原因,本人多次遭遇停工、工期延误等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应给予本人相应的误工补贴。
然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本人尚未收到任何误工补贴款项。
3. 技术指导费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本人多次为贵公司提供技术指导,根据合同约定,贵公司应支付相应的技术指导费用。
但实际支付情况与合同规定存在较大差异,本人多次催促,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三、请求事项鉴于以上情况,本人特向贵公司提出以下请求:1. 请贵公司尽快支付本人自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的工资款项,共计人民币XX元。
2. 请贵公司支付本人因误工而产生的补贴款项,共计人民币XX元。
3. 请贵公司支付本人技术指导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
4. 请贵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本人后续工资及各项费用。
四、结语本人深知,劳务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
在此,本人恳请贵公司能够重视上述款项问题,尽快给予解决。
如贵公司能够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本人将不胜感激。
如有任何疑问,本人随时欢迎贵公司来电或来函沟通。
最后,祝愿贵公司业务繁荣,事业蒸蒸日上!敬请予以关注并妥善解决。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税率
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劳务分包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工程劳务分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合同税率1. 本合同约定的税率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执行。
2.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报酬收入按照以下税率进行计算:(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以20%的税率;(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以20%的税率;(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21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具体如下:-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在20210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20210元至495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21;- 超过495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率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税率计算及缴纳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 乙方应在收到劳务报酬后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等事宜。
四、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税率计算、申报、缴纳税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 如乙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群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群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19【案件字号】(2021)鲁03民辖终1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晓梅侯康刘宁【审理法官】胡晓梅侯康刘宁【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群;胡家铭【当事人】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张群胡家铭【当事人-个人】张群胡家铭【当事人-公司】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张群;胡家铭【本院观点】原告张群在本案中依据合同向两被告主张劳务费用,一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劳务合同纠纷,并无不当,本案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专属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群在本案中依据合同向两被告主张劳务费用,一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劳务合同纠纷,并无不当,本案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两被告住所地均在淄博市临淄区,故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4 22:31:38【二审上诉人诉称】山东海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称:请求撤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21)鲁0305民初506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是特殊管辖,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合同签订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合同履行地很明确为灵武市,被告胡家铭也长期居住在灵武市,因此临淄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顶管、工作井劳务合同2021-7-7
顶管、工作井劳务合同甲方:重庆永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将界石南部新城配套管网WN96至WN97截污顶管施工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队伍施工,以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顶管劳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工作井及接收井挖方:1、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开挖工作内容包含:乙方自己提供机械设备和生产过程中的维护工作。
人工土石挖方以实际收方图纸设计量计价,水磨钻综合单价260元/m3,水磨钻护壁另计,乙方提供模板,模板安装70元/m2,浇筑混凝土30/m3。
人工开挖土方综合单价205元/m3,出渣到井外,工作井和接收井钢筋800元/吨,按技术交底收方计价。
工作井使用模版和辅材费用包含在土石方的综合报价中。
2、竖井(工作井、接收井)施工挖方浇筑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模板安装,涂脱模剂和混凝土入模、振捣、拆除及堆码均包含在挖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外计量。
乙方根据图纸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质量(包含外观质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及相关单位的要求。
3、工作井龙门吊由甲方购买,乙方协助安装,协助安装人工费包含在土石方的综合单价中,不给予计价。
设备调试合格后交给乙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损坏产生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由甲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是人为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顶管施工的钻孔机械、液压顶等机械设备全部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租赁并把渣料出到井外、顶管的安装按项目部技术交底施工,顶管的管径为d1000的人工掘进跟管施工单价为1500元/延米。
跟管距离满足技术交底及设计要求,乙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施工的条件下可向甲方协商跟管距离,按实际收方计价。
5、动力电安装变压器出来到井处配电箱、电线及配电箱材料购买及安装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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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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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
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
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
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
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16662.8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
(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