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预验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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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煤矿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本(四篇)

关于规范煤矿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本(四篇)

关于规范煤矿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来源,其开采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煤矿行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不仅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也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因此,为了提高煤矿安全和环境治理水平,规范煤矿验收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煤矿验收工作机制,促进煤矿安全和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确保煤矿开采与利用的安全和可持续。

2. 原则:(1)科学合理。

根据煤矿行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2)公开透明。

加强信息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煤矿验收的全过程和结果。

(3)精确细致。

采用精确细致的评估方法,全面了解煤矿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4)严格执法。

加强对煤矿行业的监管执法,对不达标的煤矿依法进行处置。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1. 建立统一的煤矿验收标准(1)制定煤矿开采与利用的安全和环境验收标准,包括煤矿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根据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借鉴其他行业的验收标准,确保煤矿验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完善煤矿验收工作流程(1)制定煤矿验收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2)建立煤矿验收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煤矿的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3)加强煤矿验收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向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通报验收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 强化煤矿安全和环境治理工作(1)加强煤矿设施的建设和更新,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运转。

(2)强化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加强煤矿的环境保护,提高煤矿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能力,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 加强煤矿验收的监督和执法(1)建立健全煤矿验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制度概述矿井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工程,关系着矿山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为了确保矿井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是矿井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检验制度,旨在保障矿井工程建设的质量,促进矿山经济效益的提高。

制度内容1. 验收范围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计文件的审核和验收;•工程施工中各种质量控制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和评定合格证书;•工程投产后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 验收标准矿井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同时应结合具体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确保矿井工程建设的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3. 验收程序•预验收:在工程竣工前,应根据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合格性检查和质量评估。

•首次验收:在工程竣工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合格证书。

同时,应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改进。

•维护验收:在工程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维护验收。

包括用途、功能、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4. 验收机构矿井工程质量验收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有专业的检验和评估人员;•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

制度实施为了确保矿井工程建设质量的稳步提升,需要在制度方面加强实施。

对于建设单位和企业,应严格按照验收制度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同时加强质量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制度的意义建立矿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对于提高矿井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验收制度的实施,可以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保证矿山安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促进了矿山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同时也提升了矿井工程建设质量的信誉和可靠性。

矿井验收程序

矿井验收程序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批文 (包括初步设计变更资料);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 件; 3、《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专篇》 及批复文件; 4、《环境监理报告》; 5、《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 告》; 7、《环保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8、《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9、《土地复垦方案》及批复文件; 10、《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及批复文件; 11、《煤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 预案》; 12、环保设施工程质量认证书。
煤炭建设项目竣工联合试运转期间前置验收和专项验收基本流程图
煤炭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逐级上报主管部门按初设审批权限批准进行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 试运转期间,分别做好各专篇验收需要的监测、评估、评价、审计等报告。
前置验收
专项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认证
职业病防护 设施验收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 验收各类人员花名册(表1— 表7); 2、《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 法》备案表1、表2、表3; 3、《山西省煤矿从业人员审 核备案表一》; 4、从业人员参加“五险一金 ”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 险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从业人员年检申报花名册 、审核表及复印件; 7、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劳动 用工合同及审查、鉴定手续; 8、“六长”及副总资质注册 相关材料; 9、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 管理投产验收汇报材料; 10、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 升工程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方案和计划 (正式文件); 11、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 度汇编; 12、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资料; 13、验收当月或上月工表。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及水行政主管部 门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工作总结报告》。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的核心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保障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

验收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验收态度。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整理好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质量评定报告等。

同时,施工单位应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过程中,应由专业的验收小组负责,该小组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第三方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将对井巷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支护结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照明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关键部位的质量与性能。

具体验收标准应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验收小组应对照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小组有权暂停验收工作,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一般性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验收过程、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报告应由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并报送至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为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

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独立的评估和监督,增加验收结果的可信度。

煤矿企业应将验收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井巷工程进行复查和维护,确保长期的安全运行。

同时,企业还应不断完善验收制度,根据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及时更新和调整验收标准和流程。

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

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

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技术管理,规范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工作程序,保证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各系统符合相关规定,根据焦煤办字【2012】75号文《焦煤集团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加强工作面投产验收的组织领导,矿井成立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二、采煤工作面投产预验收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对我矿工作面安装进行协调、指导.(二)针对新安装工作面现场存在的生产、通风、防治水、机电等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三)确保新安装工作面顺利通过焦煤集团验收。

(四)各业务科室验收职责分工:1、生产技术科负责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的验收.2、机电科负责采煤工作面机电、运输、排水、通讯、人员定位、乳化液泵站及液压系统的的验收。

3、通风区负责工作面通风、监测监控、压风自救、防尘及灭火系统的验收。

4、地测科负责工作面地测防治水系统的验收.5、安监科负责采煤工作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验收,并跟踪落实验收中所存在的问题.6、供应科负责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安标情况的验收。

7、煤质科负责工作面原煤防破碎设施系统的验收。

四、工作面投产验收相关要求参照焦煤办字【2012】75号文规定。

五、罚则1、工作面预验收不合格,对采煤队罚款1万元;2、工作面预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焦煤集团验收中,哪个系统出问题致使工作面未通过焦煤集团验收,将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罚.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精细化标准附件:2、矿井采煤工作面预验收表附件1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精细化标准一、工作面及两巷支护、文明生产(一)工作面支护1、初设排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防倒装置应采用小链防倒或夹子防倒装置,小链(夹子防倒装置)的悬挂位置应统一.2、支柱全部编号挂牌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备用梁柱符合作业规程规定).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 (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超过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工作面支柱的手把必须朝向一个方向(原则上朝向工作面上风巷方向),三用阀必须朝向一个方向(使用对棚的,手把和三用阀朝向需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综掘队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综掘队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综掘队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综掘队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掘队的各类工程质量验收活动。

综掘队指综合采掘队,负责煤矿采掘、综合利用和生产等工作。

第三条综掘队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设立质量验收组织,并确定具体的验收方式、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第四条综掘队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在工程建设中遵守相关规定,敬业尽责,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验收组织第五条综掘队应设立质量验收组织,包括质量验收委员会和验收人员。

第六条质量验收委员会是综掘队质量验收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验收计划、审核验收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估。

第七条验收人员应由综掘队技术骨干、质量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

第八条综掘队应建立健全质量验收人员的考核机制,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质量验收工作。

第三章质量验收方式第九条综掘队可以采取现场验收、资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条现场验收是指验收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资料审核是指验收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报告等,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第十二条随机抽查是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四章质量验收标准第十三条综掘队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结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验收程序、验收结果等内容,综掘队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综掘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五章质量验收程序第十六条综掘队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验收程序,包括验收计划、验收组织、验收范围和验收时间等。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必须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确保矿井设备能正常运行,各项生产指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制度,确保矿井设备的安全性和生产能力达到预期标准。

二、制定验收标准1. 安全标准:对煤矿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火灾排雷、通风除尘等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

2. 环保标准:对煤矿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煤矿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尘埃控制等环境问题的解决情况。

3. 生产标准:对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的运行稳定性、生产效率和产量等指标。

三、建立复工复产验收机构1. 成立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由煤矿行业协会、煤炭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2. 培养复工复产验收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复工复产验收队伍,对其进行持续的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1. 联合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共同进行煤矿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完善验收机制:制定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评估方法和标准,建立起科学、公平、有序的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可靠。

3. 制定修复计划:对于未达标的设备和环保设施,煤矿必须制定具体的修复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修复和改善,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 反馈意见和结果:验收专家组将对煤矿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评估,给予指导和建议,并将验收结果向煤矿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1. 建立复工复产验收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布验收结果,保障信息透明。

2. 增加复工复产验收频次,对关键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加强对煤矿复工复产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失职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矿建工程验收方案

矿建工程验收方案

矿建工程验收方案一、前言矿建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矿建工程项目进行最终的检查和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为保证矿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本验收方案,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并为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提供技术和法律依据。

二、验收范围本次矿建工程验收范围包括矿山开发、矿井建设、矿区基础设施、矿区环境保护等相关工程内容。

验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以及矿建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和验收。

三、验收机构本次矿建工程的验收委托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验收机构进行。

验收机构应具备矿建工程验收资质,并由矿建工程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验收依据1. 《矿山开发规划许可证》:对矿山开发的规划设计、矿山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价。

2. 《矿井设计文件》:对矿井的结构、安全性、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价。

3. 《矿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文件》:对矿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4. 《矿区环保工程验收文件》:对矿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5. 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要求:验收依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评价。

五、验收内容1. 矿山开发验收内容:矿山开发区域的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矿山资源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

2. 矿井建设验收内容:矿井的结构设计是否合理,矿井安全设施是否完备,矿井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3. 矿区基础设施验收内容:矿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4. 矿区环保验收内容:矿区环保工程如废水处理、粉尘控制、植被恢复等环保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

5. 安全验收内容: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进行评价,确保工程安全性能达标。

六、验收流程1. 建设单位向验收机构提交矿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验收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抽样等工作。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矿山工程特点,制定出具体的交工验收流程和标准。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组织机构
设立专门的交工验收小组,由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

小组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

三、验收程序
1. 预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资料,提出预验收申请。

2. 初步验收: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提出初步验收意见。

3. 正式验收:交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形成正式验收报告。

4.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验。

5. 终验收:交工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终验收,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 施工质量,包括材料、设备和工艺的合规性;
- 安全生产条件,包括通风、排水、照明等设施的完善程度;
-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等;
- 经济技术指标的达成情况,如投资控制、能耗水平等。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业主单位负责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煤矿前置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说明

关于煤矿前置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说明

关于煤矿前置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说明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程序,根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本着创优发展环境,减少验收环节、服务基层、促进全省按照“六个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现将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的竣工验收工作简化为煤矿竣工前置验收和煤矿竣工综合验收两项验收环节。

一、前置验收的内容及要求将项目工程质量认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通风与瓦斯抽采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四个单项验收合并,作为煤矿竣工前置验收。

二、竣工综合验收将竣工综合验收、信息监测监控等二个单项验收合并,作为煤矿竣工综合验收。

三、关于验收时间1、煤矿建设项目按照初步设计内容及标准建成后,即可进行专项验收。

煤矿建设项目按照初步设计内容及标准建成后,经或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建设单位方可进行单项工程、专项工程及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2、煤矿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期间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即可进行前置验收。

煤矿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期间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按照煤矿竣工前置验收的内容及要求,由煤矿所在地市煤炭工业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组织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煤炭工业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行文上报省煤炭工业厅申请煤矿竣工前置验收。

3、煤矿企业在完成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专项验收和前置验收工作后,即可进行煤矿综合验收。

煤矿企业在完成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专项验收和前置验收工作后,按照煤矿竣工综合验收的内容及要求,由煤矿所在地市煤炭工业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组织煤矿竣工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煤炭工业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行文上报省煤炭工业厅申请煤矿竣工综合验收。

四、竣工验收的组织领导工作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的竣工验收工作由省煤炭基本建设局领导带队。

五、前置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的牵头部门及参加部门煤矿竣工前置验收由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牵头,组织省煤炭工业厅瓦斯防治与利用处、职业教育培训处、人事处、煤矿工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部门参加验收。

矿山工程验收结算制度

矿山工程验收结算制度

矿山工程验收结算制度一、验收准备阶段1. 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组织预验收,整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

2.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对照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预定要求。

3. 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预估结算金额,并准备好相关的计算依据和说明文件。

二、验收执行阶段1. 成立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明确验收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2. 验收小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对矿山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整改完成后,验收小组再次进行检查,确认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三、结算编制阶段1. 根据最终验收结果,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结算报告,包括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材料使用情况、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

2.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双方就结算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协商,对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四、结算审批与支付阶段1. 经过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报告,需提交给项目负责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 双方应保留好所有结算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日后查询或核查。

五、后续服务与保修阶段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矿山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施工单位。

3. 保修期满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双方可签订维护协议,明确后续服务的责任和范围。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2.04.17•【文号】国能煤炭[2012]119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19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煤炭企业: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附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科学开采煤炭,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煤矿新建项目和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以上的大中型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其他煤矿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竣工验收。

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2005)执行。

本办法所称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矿山井下工程验收制度

矿山井下工程验收制度

矿山井下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矿山井下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矿工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验收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工程的建设、改造和扩建工程。

三、验收主体1. 验收主体包括矿山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

2. 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井下工程的验收工作。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支持。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5.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工作,并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验收标准1. 矿山井下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2. 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环保等指标。

3. 验收标准应明确验收范围、验收方法和验收依据。

五、验收流程1. 前期准备(1)组织建立验收组织机构,并确定验收人员名单。

(2)准备相关验收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记录等。

2. 现场验收(1)对矿山井下工程进行实地检查,验证设计文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的符合度。

(2)对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设备完好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工程环境、安全设施、防灾预案等进行审查。

3. 结果评定根据现场验收情况,验收人员对矿山井下工程进行评定,包括通过、合格、不合格等等。

4. 整改复验对于不合格的部分,需要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5. 验收报告验收组应编制矿山井下工程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并向相关方提供。

六、验收责任1. 矿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矿山井下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2. 设计单位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工作,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七、附则本验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已建成的矿山井下工程,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进行整改。

对于已验收的工程,遇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矿建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矿建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矿建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明确矿建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建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竣工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三、组织机构竣工验收工作由企业设立的专门机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验收小组应由工程技术、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自行组织预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整改不合格项目。

2. 申请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企业或委托的验收机构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3. 文件审查:验收机构对提交的工程资料、图纸、施工日志等进行审查,确保资料齐全、真实。

4.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工程质量、设备安装、安全防护措施等。

5. 问题整改: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6. 正式验收:整改合格后,验收小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明确工程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五、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应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设备安装准确,运行良好;- 安全生产设施完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环保措施到位,污染物排放达标;- 工程资料完整,包括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六、责任与义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且质量达标。

验收机构应公正、客观地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或拖延。

七、后续管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入生产运营阶段,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维护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师煤矿安全保证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差不多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农六师管辖的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煤矿。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差不多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在本方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比本方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方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

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方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农六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验收工作。

矿井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验收申请书、自检报告、系统设计(或补充设计)及批复文件、系统布置图。

第五条检查验收程序:矿井完成“六大系统”1个子系统→煤矿自检(合格后)→向所在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专家组,在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由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附验收表复印件)报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评分方法: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比评分方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的,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附表6。

(GBJ-)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第号)

(GBJ-)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第号)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施工准备 (2)第一节一般规定 (2)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3)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5)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7)第一节一般规定 (7)第二节表士施工 (7)第三节基岩掘进 (8)第四节永久支护 (10)第五节井筒注浆 (12)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 (16)第七节工程验收 (18)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20)第一节一般规定 (20)第二节冻结法施工 (21)第三节钻井法施工 (25)第四节沉井法施工 (29)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 (32)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34)第一节一般规定 (34)第二节保护设施 (35)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35)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37)第五节井筒的恢复 (38)第六章巷道施工 (38)第一节一般规定 (38)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 (40)第三节巷道掘进 (41)第四节巷道支护 (42)第五节探、放水 (46)第六节工程验收 (47)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 (5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 (51)第三节硐室施工 (53)第四节工程验收 (56)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 (57)第一节一般规定 (57)第二节梁的安装 (58)第三节罐道的安装 (59)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 (60)第五节工程验收 (61)第九章辅助工作 (64)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64)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 (68)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 (69)第四节通风 (70)第五节排水 (72)第六节压风 (72)第七节信号与通讯 (73)第八节供电 (74)第十章工业卫生 (75)第一节一般规定 (75)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 (76)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 (77)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 (78)第五节井下照明 (78)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78)附录二围岩分类 (79)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 (80)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 (81)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 (81)附录六名词解释 (82)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84)附加说明 (8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矿建工程验收制度

矿建工程验收制度

矿建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矿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特制定本矿建工程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矿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的单位和个人。

3. 矿建工程验收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矿建工程验收小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

2. 验收小组负责编制验收计划、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 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配合验收小组进行工程验收。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

2.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验收小组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验收。

3. 验收小组根据申请,制定具体的验收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4. 按照验收计划,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5. 如发现问题,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6.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

3.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应完整、真实。

4. 工程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5. 工程环保措施应得到落实,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五、法律责任1. 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矿建工程,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 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矿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2024年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2024年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2024年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____年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矿井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保护矿工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的矿井工程项目,包括建设、改建、扩建等各阶段的矿井工程。

第三条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分为预检、中检和后检三个阶段。

第四条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应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应以科学、公正、公平、便捷为原则,依法保护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检第六条矿井工程预检应在矿井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内容包括矿井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等。

第七条矿井工程预检应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矿井工程预检应根据矿井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预检指标和方法。

第九条矿井工程预检应对矿井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第十条矿井工程预检评审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中应包括矿井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方案的评审结果及意见。

第三章中检第十一条矿井工程中检应在矿井工程开始施工后适时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过程监督、质量抽查、安全检查等。

第十二条矿井工程中检应由专业的工程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机构应依法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三条矿井工程中检应根据矿井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中检计划和方案。

第十四条矿井工程中检应对矿井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抽查,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第十五条矿井工程中检应对矿井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任何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矿井工程中检验收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中应包括矿井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督和质量抽查结果及意见。

第四章后检第十七条矿井工程后检应在矿井工程竣工后进行,内容包括矿井工程的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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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预验收实施办法
依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晋煤办发【2016】78号)和《太原市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并煤基发【2016】42号)的要求,制定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预验收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预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司成立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预验收委员会及工作组。

(一)竣工预验收工作委员会
主任:郭元平
副主任:魏胜利
成员:杨继祥鲍建国王芝广易力陈锦绣
毛德庆韩小增曲海清亢开锋王德干
王互祥
委员会的职责:
1、听取并审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检查工程建设和联合试运转情况;
4、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和中介机构的基建审计报告;
4、审查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5、组织预验收工作并对各验收工作组的意见进行审查;
6、协调、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7、起草预验收鉴定意见书。

(二)预验收工作组
依据矿井验收内容和职责,验收委员会下设综合资料组、地面组及井下三个专业组。

1、综合资料组
组长:亢开锋
成员部门:建设部技术部转产办财务部
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竣工验收相关事项,了解掌握矿井建设、联合试运转及专项验收进展情况,汇总地面、井下工作组意见,草拟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2)对所涉及到的矿井建设依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等相关技术审批文件、专项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等支持性文件及资料,以及剩余工程情况进行核查;
(3)核查签字项:竣工验收标准表一:1-4、6、8-13项。

(4)技术部(设计)1人,建设部(矿建)1人,转产办1人,财务部1人,共4人
崔兆华陈玉桥胡福桃亢开峰
2、地面组
组长:鲍建国
成员部门:建设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安全部
核查内容:
(1)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的机构、人员配备、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及保障,有关安全的基本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隐患排查;
(2)地面主要生产系统、生活设施及构筑物、给排水、供热及相关的环保、生态设施的到位情况;
(3)对劳动用工管理、备案及原煤生产人员准入进行检查;
(4)核查签字项:竣工验收标准表二、表十、表十一、表十二、表十四、表十五1-5项、表十六;
(5)安全部1人、土建1人、人力资源部1人技术部(环保)1人,共4人。

张兴、鲍建国陈锦绣王霆宇殷龙强
3、井下组
组长:杨继祥
成员部门:生产运营部调度中心技术部安全部
验收内容:
(1)矿井开拓及采区巷道布置,采掘作业及“三量”匹配情况;
(2)井下机电设备布置及各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工作面劳动组织及设备满负荷试生产情况;
(3)矿井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粉尘及职业病防治、防治水、安全设施等;
(4)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产量监控系统、应急救援系统等;
(5)签字核查项:表一5、7、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三、表十五-6、表十六;
(6)技术2人(通防、防治水)、运营部1人、调度中心1人、信息中心1人、机电2人、安全部1人,共9人王岩森冯小勤曲海清韩小增孟正印毛德庆
王德干赵永城
二、验收条件及依据
(一)验收条件
1、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基本建成,满足设计和生产要求;有剩余工程的,剩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
2、单项工程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工程质量合格;
3、安全设施按规定验收合格,通过专项验收;
4、联合试运转运行正常,达到预期效果,联合试运转报告已编制完成;
5、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核;
6、档案专项已通过验收。

4+1安全质量标准化 2 职业病通风 4水土环保取水消防
(二)验收依据
1、有关煤矿建设法律、法规、规章;
2、有关煤矿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产业政策;
3、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或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5、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说明书。

三、预验收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材料预审
预验收前两周,转产办对拟验收矿井的汇报材料(含ppt)及自查准备情况进行预审,矿应准备如下资料,装订成册。

(1)矿井开办及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及批复;
(2)煤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3)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评价报告;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
(7)安全设施验收批复;
(8)竣工决算报告及审计材料;
(9)安全质量标准化测评批复;
(10)档案验收批复;
(11)大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检测报告;
(12)联合试运转报告;
(13)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变更和职业病防治效果控制评价报告等设计文本;
(14)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机电设备布置及监测监控布置图;
(15)矿自查签字验收表。

(二)预验收人员培训
验收前2周,由转产办对各部门参加预验收人员(含验收矿井的陪检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3个小时,培训内容:(1)《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太原市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山西华润煤业矿井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

(三)工作安排
验收时间:一天半。

具体安排如下:
1、召开验收预备会
时间:第一天下午2.30—3.3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郭元平
参会人员:(1)验收委员会全体人员;
(2)各专业组组长及验收组成员;
(3)验收矿井班子全体人员。

会议主要议程:(1)通过预验收委员会人员名单
(2)讨论确定验收分组人员名单;
(3)明确验收程序及有关的事项
2、召开预验收汇报会
时间:下午4.00-6.0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魏胜利
参加会议人员:1)公司参加预验收的人员;
2)验收矿井参加验收人员;
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

会议议程:1)验收矿井汇报矿井建设、试运转、专项验收情况;
2)设计单位汇报工程项目设计评价情况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竣工情况
4)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监理情况
5)参加预验收人员对汇报情况进行询问,并进行
答疑
6)宣布成立预验收委员会组成名单、预验收分组
名单及矿陪检对接人员;
7)宣布验收要求
8)郭元平总讲话并安排预验收事宜
9)会议结束。

(3)现场核查
第二天上午,由各小组进行现场核查,矿陪检对接,下午三点前各小组形成小组意见报预验收委员会审查。

召开预验收委员会会议
时间:第二天15:20-16:20
地点:矿会议室
主持人:魏胜利
参加会议人员:预验收委员会全体人员,各专业组组长
会议内容:1、各小组提出预验收意见;
2、讨论煤矿竣工预验收鉴定意见书
3、通过竣工预验收鉴定意见书
4、预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
(四)召开预验收通报会
会议时间:第二天16:30-18:00
主持人:魏胜利
参会人员:1、公司预验收全部人员;
2、验收矿井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
3、施工单位、建立单位、监理单位人员
会议议程:1、各验收小组汇报预验收意见(依此为综合资料组、地面组、井下组);
2、宣读竣工预验收鉴定意见书;
3、验收矿矿长表态发言;
4、预验收委员会主任讲话。

四、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标准以及省、太原局有关矿井验收的规定认真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质量;
2、参加验收人员要提前进行有关的业务学习,熟悉竣工
验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及业务知识,保证验收的准确客观。

3、验收过程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提出,不许隐瞒,以利于矿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市局验收。

4、验收矿井要按照竣工验收的要求,提前做好迎检资料、图纸、测试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安排好对接人员、拟定验收行走路线、各小组集合地点,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3、转产办要做好有关的验收签字记录及验收鉴定书,并
负责向太原局申报正式验收。

附件1 :山西华润煤业煤矿竣工预验收责任分工
附件2: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资料组
(3)核查签字项:竣工验收标准表一:1-4、6、8-13项。

(4)技术部(设计)1人,建设部(矿建)1人,转产办1人,财务部1人,共4人
崔兆华陈玉桥胡福桃亢开峰
地面组
4)核查签字项:竣工验收标准表二、表十、表十一、表十二、表十四、表十五1-5项、表十六;
(5)安全部1人、土建1人、人力资源部1人技术部(环保)1人,共4人。

张兴、鲍建国陈锦绣王霆宇殷龙强
井下组
5)签字核查项:表一5、7、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三、表十五-6、表十六;
(6)技术2人(通防、防治水)、运营部1人、调度中心1人、信息中心1人、机电2人、安全部1人,共9人王岩森冯小勤曲海清王京龙孟正印毛德庆
王德干赵永城
矿准备的资料
1、申请表
2、自验收签字表
公司需要的资料
1、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表;
2、三个组的验收意见
3、综合预验收鉴定书
4、现场核查签字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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