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职工评先评优方案(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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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中学评先、评优办法
(本方案于2017年10月15日四届一次教代会讨论修订通过)
评先、评优是对辛勤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的充分肯定和主要奖赏方式。每学期、每学年认真工作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是很多的,但表彰名额有限,所以我们只能按规定的指标数进行评比。为了让评先、评优尽量公平、公正,特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考核优秀,学年评先、评优评比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和学年评先、评优都从月考核和工作效果考核两方面进行。年度考核优秀以秋季学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如秋季学期无成绩,按春季学期成绩进行核算)学年评先、评优以春季学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上级划定指标,分为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和音体美、信息、工勤管理人员两大类别,按各类别人员人数划分指标,指标数四舍五入取整数。评比办法相同。
(一)绩效月考核分(分数1)(占60%)
按照《元曲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以每月实际考核得分为标准计算。
分数1=学期每月考核分之平均分×60%
(二)工作效果考核分(分数2)(占40%)
工作效果考核分按《元曲中学教职工工作绩效评定办法》核算工作效果积分为标准计算。
分数2=学期工作效果考核总分×40%。
(三)奖励分
1.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学生竞赛辅导奖除外)
(四)最后考核得分
考核分=分数1+分数2+奖励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和学年评优、评先优秀。
1、任考试科目教师,一学期请假节数超过周课时数的;工勤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五天的。(丧假,婚假,孩子、家属生病住院的护理假,父母生病住院规定护理时间的护理假除外)
2、在师德上存在问题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强制执行、刑拘的;车辆在城区内乱停乱放导致学校被扣分的。在学校QQ群、微信群发表低级下流、
违法违纪、人身攻击、侮辱、诋毁等言论,影响极坏,说服劝解不听的;在校内打架扯皮,相互辱骂影响极坏的。
3、教学质量(年度全县统一检测)所上科目有一科人均分全县排名倒数二十名(含二十名)以内的;(中途接班原本在倒数行列的除外)
4、一年来,无故旷工达2节课(含2节)以上的,工勤、管理人员无故旷工达1天(含1天)以上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中故意刁难学校的;学校安排其他工作任务,找借口推托或不认真完成的。
6、一年来,出现安全、消防、禁毒责任事故的;
7、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规定标准,培训不合格的。
8、校委会认为不应该评为先进、优秀的。
三、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
1.优秀班主任以教育处班主任学年考核总分为评选的唯一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1)一学期财产损坏严重的;
(2)完成学校规定任务不好的;
(3)一学年学生缺勤人次超过班级总人数的;一学期辍学2人以上的;
(4)班级负责卫生区域受到上级批评的;
(5)班级纪律差、管理不好的;
(6)一年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7)校委会认为不应该被评为优秀的;
四、补充规定
1、具有评优评先条件,按所得分数由分数最高人员选择参评,如果参评落选,不得参与其他级别的评优评先。
2、如果有特殊情况出现,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本办法在施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4、本办法从2017年10月10起执行,如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相违背,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元曲镇初级中学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