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赛题
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2016年第十四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政府机构和个人均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以本案原告和被告、第三人的代理人角度撰写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参加本模拟一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书面意见中的诉讼请求可以与现有材料中起诉状和答辩状有所不同;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参赛代表队分别代表一审原告和一审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模拟一审法庭辩论;4.本案一审原告和被告、第三人所提交的现有材料均已经过质证并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从中获取;5.双方对于本案当事人资格、管辖权等程序问题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6.由于本案中未提及行政执法文书,庭审中不需要被告对此先行确认,故口头辩论阶段依然由原告首先陈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件背景: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遏制药品采购领域中的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2月9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简称“7号文”),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第五届“公安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办
辎
赛 颁 奖 仪 式现 场
竞 赛 现 场
颁 奖
2 0 1 7 年6 , E J 3 目至4 日,第五届 “ 公 安杯 ”全国大学生榭 以 法庭 竞赛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举 办 ,全 国高校2 0 支代表 队的3 O 0 余名选手参加了竞赛。经过激 烈角逐 .中国政法大学等2 支代袭
队获得一等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4 支代表队获得二等 镪; 西北政法大 学等5 支代表队获樽三
相对 、据理力争 .充分展现 了选手 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能力。
“ 公安杯 ”全 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举 办五届以来 ,社会效益 日益显著 ,在全 国法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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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 的 影 响 力 不 断 扩大 , 已 经 形 成了 品 牌, 对 于各 高 校的 法 学 教 育 改 革, 尤 其 是 实 践 教 学 改 罐
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至 了 毫
来 自全 国 高 校 的2 O 支 代 表 队参 加 竞 赛
等奖;中山大学等9 支代表队获得优秀奖。竞赛还评出7优舞牿导教师奖、最佳辩手奖和最佳
书 奖 等 奖 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 、校长曹诗权 出席竞赛 闭幕式 .为获奖代表队颁奖并致辞。 他指 出.本届 大赛 的举办恰逢法学界 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 总书记 在考察 中国政法大学和会见全
国公安英模 立功集体 代表时发表的重霉讲话 时 间节点上应 时、P 2 , 景 、应势。> - - 3 近平总书记 的重要讲话 对本届大赛具有直接 的、现 实的指导意 义 本届大赛 富有了强烈的针对性和现实 性。对参赛师生们来说,更具有新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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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的活动方案
Emotion is also an invention, and it needs constant improvemen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的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及意义为了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帮助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马克思主义学院于9月21日———12月18日开展模拟法庭比赛。
二、活动方案比赛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班预赛阶段(各任课教师负责)1、各自然班,分成二组,分别设计一次模拟法庭。
2、各小组在教师指导下确定主题并撰写剧本。
3、模拟法庭时长不超过1小时。
4、预赛阶段比赛必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复赛阶段比赛(张在兴负责)1、由任课教师推荐4次模拟法庭进入复赛。
2、复赛阶段比赛评委:樊卓华、张在兴严亮华辜尊涛、李艳华。
(暂定)3、复赛时间: 11月24、27日下午。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立德楼T1-2)。
4、推荐参与复赛数量:4支(暂定)樊卓华 1 张在兴1 辜尊涛1 钟美玲1第三阶段全校总决赛阶段(樊卓华负责)1、决赛时间为12月4日下午,地点:经管学院模拟法庭2、要马克思主义学院展播,由学生评定。
三、活动保障(一)组织保障1、活动执行小组总负责:胡伟菊成员:樊卓华、张在兴、严亮华、辜尊涛、李艳华、钟美玲、黄丽娟、成国春、蒋贤宝、幺泉杨、王诗宜。
2、活动指导傅琛3、活动工作人员陈华鄢文强(二)经费保障(三)宣传保障本活动宣传活动由红色读书协会完成。
本活动新闻报导由活动指导小组完成。
附件一:评分标准一、主题(30分)(1)主题鲜明(10分);(2)能够弘扬正能量(10分);(3)与教材内容结合紧密(10分)。
二、制作(20分)(1)剧本撰写优秀(10分);(2)结构合理(10分)。
三、组织(50分)(1)能够体现合作精神(10分);(2)有创意、有创新(15分);(3)有学校特色(15分);(4)能够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0分)。
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doc
编号
获奖学校
参赛队员名单
一等奖
1
中国政法大学
蔡佳宏、王元义、霍东方、张瑄、周易秋、陈晨
2
北京建筑大学
朱丰、刘婉嫕、孙强、王琛、黄凌梅、张欣
3
北京师范大学
宋玥婵、徐芳、杜勇贤、宛如锦、刘志远、许晨夕
4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高金科、余前亮、刘禹、张泽钰、杨洋、杨爽
二等奖
7
北京邮电大学
许访、孙铭阳、泽仁卓嘎、龚琼、杨春、谢仁淼
8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蒋星星、付烨铭、徐爽、吴雪莹、孙乙丹、仇帅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张文、郑思漪、黄珣、李云帆、许源华、郭泽铭
10
华北电力大学
鲍志超、陈恩、崔舒雅、李旭东、于家琪、赵英鹏
11
国际关系学院
焦若阳、侯昕卓、李冠通、刘逸、郑智中、戴天歌
12
12
北京化工大学
王琳、李晓、张悦、刘蓉、袁霖、李洋
13
中华女子学院
张学双、刘晓航、蒲婉娇、张弛、李仟仟、张黎
14
北京工商大学
杨奕、黄振文、黎萍、张斯汀、刘文超、尹绪梅
15
中国地质大学
李仙、王艺丹、王雅琳、袁铭、杨万里、刘慧
16
首都经贸大学
郭广英豪、黄琰、崔恩东、张倩、李沛霖、王蕾
三等奖
1
中国农业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周荣超、李婷婷、邓雯宇、刘宏扬、邱佳妍、周敏婷
最佳文书奖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优秀指导教师
编号
获奖学校
指导教师姓名
1
中国政法大学
孙邦清赵天红
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doc
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名单编号获奖学校参赛队员名单一等奖1中国政法大学蔡佳宏、王元义、霍东方、张瑄、周易秋、陈晨2北京建筑大学朱丰、刘婉嫕、孙强、王琛、黄凌梅、张欣3北京师范大学宋玥婵、徐芳、杜勇贤、宛如锦、刘志远、许晨夕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高金科、余前亮、刘禹、张泽钰、杨洋、杨爽二等奖1中央财经大学孙超、孙全富、陈灵峰、刘思宇、马君慧、秦英2北京交通大学李若柳、武慧、李明阳、赫欣、施韵、马国洋3北京联合大学谭冬梅、徐俊哲、李斌、周昕宇、赵世豪、郭凯丽4北京物资学院张立志、罗顺意、郑壮、杨蕊、王静欣、刘缘5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王天一、赵佳伟、于昊、符燕培、林芮、周佳丽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叶聪颖、杨鹏杰、曾彦、杨怡欣、车佳美、路少华7北京农学院陶曦月、黄婉迪、张龄方、张影、鲁静娴、邢杰8北京中医药大学邢翰林、余道轩、方乐、张光卉、王舒、冯亦浓9北京工业大学高雅、张依林、魏依人、李嘉锋、杨雪、宋璇10北京理工大学王露梦、苏明珠、于文奇、龙天鸣、丁雨晴、张可馨11中央民族大学马辰哲、王凡丹、陈美君、李楠楠、司琳琳、高铭12北京化工大学王琳、李晓、张悦、刘蓉、袁霖、李洋13中华女子学院张学双、刘晓航、蒲婉娇、张弛、李仟仟、张黎14北京工商大学杨奕、黄振文、黎萍、张斯汀、刘文超、尹绪梅15中国地质大学李仙、王艺丹、王雅琳、袁铭、杨万里、刘慧16首都经贸大学郭广英豪、黄琰、崔恩东、张倩、李沛霖、王蕾三等奖1中国农业大学孙晓辉、王浩天、许佳慧、于航、陈泽杰、白雨薇2中国传媒大学徐亚立、刘荣俊、王晨、惠多、刘敏、李华莲3中国矿业大学王航、刘茜、倪铭婧、张清芳、赵石诚、冯依闻4北方工业大学毕克菲、汪一凡、李佳欣、孙银龙、王珊、赵凯丽5外交学院刘昕平、李蕊、高旭、施忆、侯雨桑、陈响宇6北京印刷学院黄璜、冯楠、童漪、张紫依、李昊、刘典宗7北京邮电大学许访、孙铭阳、泽仁卓嘎、龚琼、杨春、谢仁淼8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蒋星星、付烨铭、徐爽、吴雪莹、孙乙丹、仇帅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文、郑思漪、黄珣、李云帆、许源华、郭泽铭10华北电力大学鲍志超、陈恩、崔舒雅、李旭东、于家琪、赵英鹏11国际关系学院焦若阳、侯昕卓、李冠通、刘逸、郑智中、戴天歌12首都师范大学周荣超、李婷婷、邓雯宇、刘宏扬、邱佳妍、周敏婷最佳文书奖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优秀指导教师编号获奖学校指导教师姓名1中国政法大学孙邦清赵天红2北京建筑大学王俊梅袁力3北京师范大学廖明韩婷婷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洪欣申洁。
第七届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修改版)
第七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一轮比赛赛题B案例说明1、请参赛队根据下列案件材料及法律规范,控方以“刘旭涉嫌抢劫罪”为基准提起公诉,如控方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增加罪名提起公诉。
2、控方与辩方必须遵循下列“基本案情”和证据材料中所述内容发表意见,被告人供述不能超出案例材料内容范围。
3、本案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4、本案所有程序及证据取得视为合法,材料中不再显示;5、本案中,每次询问、讯问前,侦查人员均已告知相关人员权利、义务;6、本材料中所有证据材料均应视为原始材料,所有签名、印章、指印等均为真实有效,除非有特殊说明;7、本材料所有人物、姓名、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等均为比赛需要之虚拟,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8、所有证据材料的签字均视为手写签字。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刘旭,男,22岁,回族,身份证号码23013,1992年12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康街114号4楼1室,高中文化,无业。
因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9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9月28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基本案情2015年8月30日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旭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西三区16号楼409室其群租房住处内,以索要押金为由,强行抢走赵青刚(男,25岁,黑龙江人)的苹果牌5型手机一部及现金1200元,所抢手机价值人民币2940元。
9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旭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世界手机市场出售涉案手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证据证据清单序号名称页数备注1被告人刘旭的供述与辩解32被害人赵青刚的陈述33赵青刚的辨认笔录14马永红的证言25到案经过16拘留证17110接警记录18扣押决定书19扣押物品清单110涉案手机照片111工作说明112诊断证明113房屋租赁合同(节选)114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115涉案财产价格鉴定书116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1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赛题【最终版】
向他人借钱,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和借款期,借款期自签订合同日起 算,每月返还月利息,最后一个月返还本金及该月利息,借款人由被告人签 字,并加盖恒太公司的公章。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被告人乔桥在 广东省广州市沙河镇美丽新村,先后向高京荣、李连营等一百余人借款共计人 民币 1300 余万元,其中少数借款归还,后被告人乔桥逃匿,实际未还借款共计 人民币 1100 余万元。
到了 2010 年的时候,我把原来合同中的利息改为本金的一部分,即改后的 本金为三个月的利息加上乙方借给恒太公司的钱数。后来有很多人介绍别人来 找我签订借款合同,并借给我钱,我就按借款数额返还给介绍人 20%的好处 费。借钱的具体流程就是对方将借款存到我个人的账户上,拿着存款凭条到介 绍人处签合同,介绍人拿着债权人签好的合同到我这来签,我签完后,介绍人 再把合同给债权人,之后我返给介绍人 20%的好处费。刚开始时我都按期还 款,到了 2009 年年中,我已经没钱了,就只还部分利息,还款没有凭证。借我 钱的人有的我认识,有的我不认识,不认识的都是介绍人带着他们到恒太公司 去参观,介绍我们认识,由我来接待,介绍恒太公司的情况,并称恒太公司扩 大经营,高利息借款。借款后我买三台包装设备、六辆金杯、两辆小公共汽车 加上车间改造共花了两百万元,还款还了三四百万元,我花了一二十万元,公 司开销花了三四百万元,这些都没有凭证。恒太公司所有的借款汇到我个人账
币,还让乔桥从我家里拉走了价值 1 万元的安利产品。中间还给我过 2 万余 元,所有实际损失 67 万余元。
签名:程玮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13 年 10 月 20 日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赛题
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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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菅桂英证人证言
姓名:菅桂英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46 年 6 月 11 日 民族:满 籍贯:辽宁抚顺市 系原峰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纳。 王明亚与 2006 年 9 月 22 日、2007 年 5 月 9 日的证人证言:
我曾在峰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出纳,公司是魏敏出资创建的,望花区 高阳路 419 号的房子是公司的房产,冯卓到公司后一直由冯卓居住,1993 年望 花区检察院检查公司的帐目时将魏敏吓跑,魏敏走时对该房产没有交代,公司只 留下我和冯卓以及王明亚留守配合检察院查帐。后因魏敏一直不回来,我与王明 亚也离开了,望花区高阳路 419 号的房子就只有冯卓自己住了。
二、基本案情 1999 年 11 月至 2000 年 4 月间,被告人冯卓谎称峰元实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高阳路 419 号房产的房屋所 有权证丢失,并伪造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材 料,骗取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为其补办了新的房产 证。2002 年 9、11 月间,被告人冯卓虚构其本人系该房屋合法持有 人的事实,骗取被害人吴汉洋的信任后,欲将此房出售,为顺利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被告人冯卓又伪造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股东承诺书 等材料,并与吴汉洋商定采取签订虚假的房屋抵押借款协议,通过法 院诉讼的形式转移房屋所有权。被告人冯卓用此方法从吴汉洋处骗取 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整,且赃款未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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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据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名
称
被告人冯卓的供述与辩解 被害人吴汉洋的陈述 阮鹏证人证言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时间与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时间与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编号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报告摘要: 北京市高校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北京市高校联合承办的模拟法庭竞赛,旨在促进北京市地区高校的法学教学方式改革,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而我校在历年比赛中都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本文就这些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新的备赛模式,旨在为促进我校模拟法庭竞赛水平献一份力。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务;新模式一、项目背景模拟法庭一直被全国各大高校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
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包括梳理案情、分析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和当庭辩论等的能力。
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北京市高校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北京市高校联合承办的模拟法庭竞赛,旨在促进北京市地区高校的法学教学方式改革,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开阔科学视野,提高创新和实践能力,从200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
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充足的理论知识对于初出校门的大学生而言已经远远不够,丰富的实战经验才是与数十万法学毕业生竞争的硬本领。
在学校内不断接触模拟法庭和联合校外高校竞赛正好对我们的专业知识进行很有必要的补充。
而我校在历年比赛中都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本文就这些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加之提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备赛模式,旨在为促进我校模拟法庭竞赛水平献一份力。
二、研究内容以下是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课程设置的天生缺陷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举办时间为每年十月底十一月初,原则上参赛者可以是在校任一年级的学生。
就我校来说,虽然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但是这门课开在大三下学期,这样会出现两种可能:如果参赛同学是三年级或以下的,那么他们都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却在比完赛之后又要再次选修这门课程;而学习过这门课程的大四同学由于要实习或考研,虽然已经上过课但一般不会选择参赛。
模拟法庭大赛赛题
赛题:模拟法庭大赛一、背景介绍本次模拟法庭大赛旨在提高参赛者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其辩论、沟通、组织和领导等综合素质。
比赛将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参赛者需组成团队,通过案例分析、法律研究、辩论等环节,展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
二、比赛流程1. 报名阶段: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每个团队由3-5名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可跨年级、专业和学院。
2. 初赛阶段:组委会将提供一系列案例供参赛团队选择,每个团队需选择一个案例进行研究。
初赛阶段包括案例分析报告和书面陈述两部分,评审团将根据参赛团队的案例分析报告和书面陈述进行评分,排名前30%的团队晋级复赛。
3. 复赛阶段:复赛阶段采用辩论形式进行,评审团将根据参赛团队的辩论表现进行评分,排名前10%的团队晋级决赛。
4. 决赛阶段:决赛阶段将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担任评委,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篇关于案例的法律论文,并进行现场答辩。
评审团将根据参赛团队的法律论文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最终决出冠、亚、季军。
三、评分标准1. 案例分析报告(满分30分):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
2. 书面陈述(满分20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重点突出、无错别字。
3. 辩论表现(满分30分):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表达清晰、反驳有力、团队协作。
4. 法律论文(满分20分):选题独特、观点新颖、论证严谨、结构合理、无抄袭现象。
5. 答辩表现(满分20分):内容熟悉、表达流畅、应变能力强、态度诚恳。
四、注意事项1. 参赛团队需遵守比赛规则,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 参赛作品需为原创,如有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3. 参赛团队需尊重评审团和其他参赛团队,保持良好的比赛风气。
4. 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保密处理,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擅自公开传播。
五、奖项设置1. 冠军: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奖杯。
2. 亚军: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奖杯。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 终版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齐笙洁,女,39岁,身份证号码:371325************,山东省临沂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秀水大街明珠小区南区4栋211室。
被告张家铭,男,30岁,身份证号码:370102************,山东省济南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历下段窑头小区1号楼3单元201室。
二、基本案情原告齐笙洁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期间,夏天、王美君(两人系夫妻关系)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陆续借款900,000元。
债权到期后夏天、王美君均无力偿还借款。
2011年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约定抵消”原则,夏天、王美君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聚鑫旺园小区7号三单元1002号的房屋租赁给原告三十年,以折抵被告欠款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原告齐笙洁与夏天、王美君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2500元,房屋租赁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41年1月31日止,共计三十年,房屋租金总额为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夏天、王美君给原告出具一张一次性交付租金900,000元的收条。
2011年2月原告朋友开始居住此租赁房屋。
2010年12月,夏天、王美君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租赁房屋卖给被告人张家铭。
2011年6月15日张家铭与居住房屋的原告朋友就腾退租赁房屋发生争执,还报了警。
当天原告联系夏天、王美君,他们说房子是因为他们欠张家铭的钱,作价2,400,000元卖给张家铭了,也没有实际给钱。
但是之后原告再给夏天、王美君打电话显示已停机,原告已联系不到二人。
现夏天、王美君二人下落不明。
三、证据清单Array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4 四、证据(一)借条 借条今借张家铭现金人民币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元整)借款人:夏天2009年9月30日(二)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王美君夏天(出租人)乙方:齐笙洁(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七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轮竞赛赛题A
公安部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人:温实初(签名)
宋慈(签名) 李时珍(签名) 2015 年 8 月 25 日
15
询问笔录
时间 2015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 16 时 35 分
双下肢尸块。双大腿及双小腿上段皮肤及肌肉缺失,仅双小 腿下段及双足皮肤附着。左下肢自股骨颈处离断,断面整齐。右 下肢自股骨中上段离断,断面不整齐。左内踝皮肤可见小片状挫 伤 1 处。
缺失器官:胃、脾脏、肝脏。 2.解剖检验:
胸、肋骨未见骨折,肋间肌未见出血。膈肌可见破口,胸腔 内未见异常积液。心包完整,心脏外膜光滑,未见出血点。心脏 未见损伤,沿血流方向剪开心脏,心脏内空虚,各瓣膜未见明显 病理性改变。双肺未见病理性改变,肺被膜下未见出血点,可见
说她可不是一般的小姐,是黑社会的,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很多人弄死 6
我。然后我们就面对面站着吵起来了,当时她背对着卫生间门,我脸 冲卫生间门,我背对着一个洗衣机。吵着吵着,她就用力推我,我摔 倒了。但是她身上有浴液,一推我她自己也滑到了,她倒下去的时候 面部先磕在了马桶对面的墙上,然后反弹回来后脑勺又磕在马桶水箱 盖上,然后继续向下滑,后脑勺又磕到马桶边缘上,最后仰面躺在地 上,头朝洗衣机,脚朝卫生间门,眼睛闭着,没有任何反应,一动不 动,但是身体也没有什么地方出血了,我以为她在吓唬我,就拍她脸 并喊醒醒,大约十分钟没有反应,我觉得她可能死了。之后我回到屋 里喝瓶酒,一直到凌晨 3 点,期间我六七次去卫生间,每次都是用手 拍她脸,喊她,但是她都是没有任何反应,我觉得她应该是死了。我 没有对她采取什么施救措施,因为我不会。
模拟法庭大赛 赛题
模拟法庭大赛赛题为了更好地培养我国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我国每年都会举办各类模拟法庭大赛。
这类比赛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锻炼他们在实际法律事务中的沟通、辩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对模拟法庭大赛的赛题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参赛选手更好地备战比赛。
一、赛题类型1.案例分析:这是模拟法庭大赛中常见的一种赛题类型。
案例分析题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阅读一份案例材料,并针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这类题目主要考察选手的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2.法律文书撰写:选手需要根据给定的案例素材,撰写一份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等。
这类题目主要考察选手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辩论赛:辩论赛要求选手就某一法律问题展开辩论。
选手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逻辑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辩论赛不仅考验选手的个人能力,还需要选手之间的默契配合。
4.角色扮演:选手需要扮演律师、法官、原告、被告等角色,根据给定的剧本展开表演。
这类题目主要考察选手的角色塑造、表演能力和法律知识运用。
5.法律咨询:选手需要针对给定的法律问题,为虚拟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这类题目主要考察选手的法律知识普及能力和沟通技巧。
二、备战策略1.扎实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要想在模拟法庭大赛中取得好成绩,选手需要扎实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这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2.提高法律实践能力:选手需要通过实际操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这包括学习法律文书撰写、法律咨询技巧等。
3.增强团队合作意识:模拟法庭大赛需要选手之间密切配合,因此选手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在备战过程中,可以组织模拟比赛,培养选手之间的默契。
4.锻炼口才和逻辑思维:选手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能力,以便在比赛中能够条理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可以通过参加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方式进行锻炼。
5.关注历年赛题:分析历年赛题,了解比赛题型和命题趋势,有助于选手更好地备战比赛。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 终版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齐笙洁,女,39岁,身份证号码:371325************,山东省临沂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秀水大街明珠小区南区4栋211室。
被告张家铭,男,30岁,身份证号码:370102************,山东省济南市人,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历下段窑头小区1号楼3单元201室。
二、基本案情原告齐笙洁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期间,夏天、王美君(两人系夫妻关系)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原告陆续借款900,000元。
债权到期后夏天、王美君均无力偿还借款。
2011年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约定抵消”原则,夏天、王美君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聚鑫旺园小区7号三单元1002号的房屋租赁给原告三十年,以折抵被告欠款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原告齐笙洁与夏天、王美君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2500元,房屋租赁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41年1月31日止,共计三十年,房屋租金总额为900,000元。
2011年1月31日夏天、王美君给原告出具一张一次性交付租金900,000元的收条。
2011年2月原告朋友开始居住此租赁房屋。
2010年12月,夏天、王美君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租赁房屋卖给被告人张家铭。
2011年6月15日张家铭与居住房屋的原告朋友就腾退租赁房屋发生争执,还报了警。
当天原告联系夏天、王美君,他们说房子是因为他们欠张家铭的钱,作价2,400,000元卖给张家铭了,也没有实际给钱。
但是之后原告再给夏天、王美君打电话显示已停机,原告已联系不到二人。
现夏天、王美君二人下落不明。
三、证据清单Array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受理人:受理时间:4 四、证据(一)借条 借条今借张家铭现金人民币壹佰伍拾萬元整(¥1500000元整)借款人:夏天2009年9月30日(二)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王美君夏天(出租人)乙方:齐笙洁(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审理评析
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审理评析为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同时为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优秀参赛选手,由文法学院主办的北京科技大学第三届模拟法庭竞赛顺利展开。
在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参与下,本届模拟法庭竞赛圆满完成了前两轮竞赛。
本次模拟法庭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休庭合议四个阶段。
各位选手积极准备,查找相关法律资料,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在与对手交锋中展现了充分的自信。
其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人提问的环节更是将每场模拟法庭的氛围推向高潮。
本次活动在法律知识的传播的同时,选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前两轮选取的是有一定关联的案例。
第一轮选取了于医疗相关的案例。
被告人陈晨案发前系北京市昌平区999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
2020年2月19日许,被告人陈晨在对头部受伤的被害人梁敏实施开颅手术。
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在未确认梁敏死亡、未征得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摘取被害人的眼角膜,并于次日移植给被告人的女儿陈佳。
在被摘取眼角膜后,被害人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被害人双眼眼角膜被摘除,该伤情依法被认定为重伤。
被害人家属发现被害人遗体眼角膜缺失情况,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于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就对陈晨的罪名展开了相应的起诉和辩护。
在第二轮的案主是医院的麻醉师金旭。
陈晨联系到金旭来给自己的女儿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金旭欠了一笔贷款被债主威胁生命,而富商白金刚之前联系过金旭,能否插队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他愿意多出钱给自己的女儿治疗。
于是就假借给陈晨女儿做手术的名义,诈骗了陈晨所获的眼角膜和好处费。
此前,陈晨并不知道被做手术的人不是自己的女儿。
了解事实后,陈晨接受金旭建议,伪造女儿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的病历材料,并收受了金旭20万。
控方和辩方就金旭的罪名进行了相应的起诉和辩护。
在这两个相关的案例中,同学们积极寻找法律资料,进一步了解案件。
无论是赛前还是赛中,同学们都秉持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夯实了所学知识,丰富了法律实战经验,对之后的法律学习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第五届法律案例分析大赛(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激发青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热爱,提升其法律思维和案例分析能力,第五届法律案例分析大赛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次大赛以“探寻法律智慧的光芒”为主题,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一、大赛背景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分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另一方面,法律实践与理论脱节,导致学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以运用所学知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法学教育界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其中法律案例分析大赛成为一项重要的赛事。
第五届法律案例分析大赛由某知名法学院主办,得到了教育部、司法部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次大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支队伍报名参赛,参赛选手涵盖了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部分法律工作者。
二、大赛流程1. 初赛阶段:各参赛队伍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评委根据报告质量、案例分析深度、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分,选拔出进入复赛的队伍。
2. 复赛阶段:进入复赛的队伍进行现场答辩,评委根据答辩表现、案例分析深度、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分,选拔出进入决赛的队伍。
3. 决赛阶段:进入决赛的队伍进行现场辩论,评委根据辩论表现、案例分析深度、法律适用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案例分析主题本次大赛案例分析主题涉及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 刑法案例:如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2. 民法案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等;3. 行政法案例: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4. 国际法案例:如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争端等。
四、大赛成果通过本次大赛,选手们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案例分析能力,还锻炼了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以下是本次大赛的部分成果:1. 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的青年人才;2. 推动了法学教育改革,提高了法学教育质量;3. 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赛 第一轮 赛题B 【最终版】
被告人李涛,男,1983 年 6 月 4 日生,身份证号码 142201198306040012, 汉族,出生地山西省,高中文化,农民,住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齐村 11 号。因 涉嫌犯爆炸罪于 2013 年 4 月 9 日被羁押,同年 5 月 1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湖南 省岳阳市云溪区看守所。
其中一个是可疑爆炸装置,另一个为可疑纵火装置。可疑爆炸装置由两个可疑 爆炸物组成,外侧用透明胶带缠裹。两个可疑爆炸物的引线黑线绑在一起,可 疑爆炸物上绑有一根白色电线,电线中间部分有铜线裸露,裸露的铜线部分与 可疑爆炸物的导火线缠绕在一起,两个可疑爆炸物中间有一根蓝色电线。
11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 3
我们在 2013 年 3 月 18 日中午 11 时 20 分左右发现了爆炸装置,爆炸物在我 开的车上装着(车是蓝色五菱之光,车号:湘 FA0927),有两个炸药桶装物绑在 一起,有几根电线装在我车的座子下面,有两汽油瓶在油箱边绑着,还有一个点 火器,炸药是电线接在启动器上面的。是云溪区路口镇汽配城修车的工人发现的。
我在陆城村租了一间房子。租完房子以后,我就开始着手准备做这个东西。 我做的这个东西的工具有电打火、两个二踢脚、电话线、铁丝、手套、三个瓶子、 汽油、胶带、纸片。
我当时是在晚上 12 点多去的,到了以后看到他的车在,就趴在驾驶员座位 下,用手机照着亮安装的爆炸装置。我想平时都是他开着那辆蓝色五菱之光,别 人没人开,顶多是有人坐他的车子。他的车平时就是拉工具或者拉他家的工人, 也就两三个工人,我和他的工人没有矛盾,我在想报复他的事,没想到他车上还 要拉工人。我没有做过爆炸试验,只是试着做,觉得有可能爆炸,也是碰运气的。
我们和别人也没有什么矛盾,有矛盾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原来的妹夫叫 赵国平,另一个人是原来给我们干过活的李涛。
模拟法庭竞赛实训-教学大纲
《模拟法庭竞赛实训》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00632B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基础课总学时:32讲课学时:2实验(上机)学时:学分:2适用对象:法学专业(专业名称)先修课程:实体法、程序法一、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模拟法庭完整展现法庭审理的全过程,结合课堂讲授和庭审现场展现,使学生能体会、掌握法庭审理中的法律实务方法和法律实务技巧,提高学生的法庭能力;通过对模拟法庭中原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证人、法官等角色的模拟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从而使学生毕业后能尽快适应司法实务工作。
目标1:了解模拟法庭的课程目的、价值意义;目标2:掌握庭审中的各个角色的职责以及在庭审中的作用;目标3:熟练运用庭审技巧;目标4:形成法律人的职业思维。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基本内容:选择相应的庭审模拟案例,以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的评审标准作为本课程的培养依据,安排学生扮演法庭审理中所需的全部角色进行全程模拟法庭审理,指导教师指导并监控整个庭审过程。
课堂教学。
在模拟法庭庭审中,通过具体模拟案例,着重学习如何阅读笔录和书写起诉书、代理词、答辩状、辩护词、公诉词、案情陈述、证据方法、办案策略的选定、庭前准备、庭审技巧、法庭论辩技巧、法律职业道德等专题研究,使学生体会、掌握庭审实务技巧;着重考核学生在庭审中的程序是否合法、操作是否规范、法律运用是否规范、说理是否透彻、语言表达是否流畅、临场应变是否自如、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是否规范娴熟。
授课方法:模拟法庭竞赛实训适用角色模拟并运用模拟法庭重现庭审全过程开放性互动性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由学生全面负责组织、管理、扮演模拟庭审,教师仅进行间接指导。
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模拟庭审、角色扮演、角色点评、学生互评、指导教师总结考核等方法。
由学生分组组成并扮演庭审中所需的各种角色,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模拟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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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
受理人:
受理时间:
-3-
四、证据
(一) 被告人乔桥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乔桥于 2008 年 9 月 8 日、10 月 17 日、10 月 18 日的供述与辩解:
1999 年的时候,我注册成立广东恒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我担任法人代 表,主要经营朝鲜小菜、冷面、豆制品,注册资本 50 万元,2000 年恒太公司 的所在地要拆迁,我就将公司搬到美丽新村了,一直正常经营,直到 2003 年 底,公司扩大经营,资金周转不开,我就想到高息借款,开始向我的朋友借 钱。我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甲方是恒太公司,乙方是借给我钱的债权 人,乙方借给甲方的钱数,借款期为三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月利息为 10%,月利息按月返还,第三个月返还本金和第三个月利息,甲方由我代表签 字,并加盖恒太公司公章,乙方由借给恒太公司钱的人签字。
签名:朴子慧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9-
(六)被害人程玮的陈述 姓名:程玮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5 年 2 月 21 日 民族:汉族 籍贯:浙江省 住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御花园 7 单元 8077 2005 年 2 月 21 日到 4 月 9 日期间,我分七次共借给恒太公司 69 万元人民
1
1
12
搜查笔录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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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物品清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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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登记表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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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借款明细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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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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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交易明细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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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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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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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收据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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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审核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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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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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局证明材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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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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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美丽新村村委会证明
1
1
到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乔桥始终予以配合,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 跑行为。
接收到案人员,越秀区刑侦支队侦查员于民欣、李浩辰。
广州市越秀区刑侦支队 侦查员 于民欣 李浩辰
2008 年 9 月 7 日
- 14 -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认定函
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银监发[2005]25 号
签名:马依琳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4 年 1 月 3 日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省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府前路罗村花苑 3 单元 1111 2004 年 7 月份,我经李荣阁介绍认识了乔桥,乔桥跟我说他的厂子要扩大 生产,想要打入广州超市市场,对我提出想跟我借两三百万元。2004 年 8 月 1 日,我借给乔桥 8 万元,之后两个月领到利息 16000 元,实际损失 64000 元。 我还介绍朴子慧投资 3 万元,王世洪投资 2 万元,苗英投资 3 万元,于丽婷投 资 3 万元,沈悦投资 12 万元,周春媛投资 2 万元。总计人民币 25 万元。我在 恒太公司领取的几千元好处费大部分都还给这些借款人了。
-4-
户后,我都没有入到恒太公司的账户上。 我的公司是在沙河镇美丽新村租的场地,土地面积为 20 亩,租赁期为 50
年,我公司每年向其缴纳 7 万元租金。但我从 2001 年到 2006 年只支付了 7、8 万元租金,欠了 27.2 万元未付,后来美丽新村委会通过法院诉讼解除了土地租 赁合同。我公司在 2003 年底时,在借款之前的规模有 300 平米的平房的办公 区,1000 平米平房的员工宿舍区,2160 平米平房的生产车间,一台锅炉。借款 后公司的经营扩大了,买了三台包装设备,六辆金杯面包车,两辆小公共汽 车。包装设备是给泡菜包装,车用来送货。购买设备和车大约花了七八十万 元。
2004 年 4 月份,我的朋友于杰告诉我说,恒太公司的老板乔桥要扩大生 产,但缺乏资金,想要借钱,就借三个月,每月返还本金 10%的收益,三个月 后本息还清。当时于杰就劝我说,投资这个比干活强多了,投入一万元,一个 月就能得到一千元。我就给乔桥汇了 44500 元。我汇钱后,于杰给了我两张乔 桥签的借款单,一张金额是 30000 元,另一张是 20000 元,到了 2005 年 7 月份 前后,于杰说得用借款单找乔桥换合同,就把我的借款单拿走。我给乔桥打电 话要过钱,他说暂时没钱,等贷款下来马上就还我钱,我去恒太公司找到乔桥 老婆徐慧子,她说法和乔桥一样。
币,还让乔桥从我家里拉走了价值 1 万元的安利产品。中间还给我过 2 万余 元,所有实际损失 67 万余元。
签名:程玮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 10 -
(七)被害人林冬倩的陈述 姓名:林冬倩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7 年 3 月 24 日 民族:汉族 籍贯:湖南省 住址:广东省韶关市顺德区沙洲一路 7 号华园花园 6 单元 201 2004 年 8 月 1 日、8 月 29 日,我通过我的朋友王柏章分两次一共借给恒太
乔桥负担该车各项费用,后乔桥不按约定为该车付款并逃匿。2008 年 6 月 29 日,我在番禺区找到自己的汽车。
签名:阚永利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 13 -
(十)到案经过 到案方式:刑事传唤 线索来源:侦察调查 到案过程:2005 年 7 月,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接到报案,称犯罪嫌疑人乔
到了 2005 年的时候,我把原来合同中的利息改为本金的一部分,即改后的 本金为三个月的利息加上乙方借给恒太公司的钱数。后来有很多人介绍别人来 找我签订借款合同,并借给我钱,我就按借款数额返还给介绍人 20%的好处 费。借钱的具体流程就是对方将借款存到我个人的账户上,拿着存款凭条到介 绍人处签合同,介绍人拿着债权人签好的合同到我这来签,我签完后,介绍人 再把合同给债权人,之后我返给介绍人 20%的好处费。刚开始时我都按期还 款,到了 2004 年年中,我已经没钱了,就只还部分利息,还款没有凭证。借我 钱的人有的我认识,有的我不认识,不认识的都是介绍人带着他们到恒太公司 去参观,介绍我们认识,由我来接待,介绍恒太公司的情况,并称恒太公司扩 大经营,高利息借款。借款后我买三台包装设备、六辆金杯、两辆小公共汽车 加上车间改造共花了两百万元,还款还了三四百万元,我花了一二十万元,公 司开销花了三四百万元,这些都没有凭证。恒太公司所有的借款汇到我个人账
关于广东恒太食品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活动处理意见的通知
针对广东恒太食品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期间,广泛向社 会不特定多数的主体吸收存款之行为,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47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 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非法集资的,属非法金融业务活 动。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广东恒太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进行引诱的 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定期给付高额利润的行为,属于非 法集资行为。
桥涉嫌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间,先后向一百余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 民币 1300 余万元,后逃匿。案发后,引起本局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经市局相关 业务部门配合多次组织抓捕,我队侦查员于 2008 年 9 月 7 日 7 时 15 分许,在 广州市双曲大道与金岭北路交汇处汇和超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该人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第五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第二轮比赛赛题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乔桥,男,54 岁,1959 年 7 月 3 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福建省,身
份证号码 350102195907030830,初中文化,广东恒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恒太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 276 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 2008 年 9 月 7 日被羁押,同年 10 月 15 日 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签名:安国辉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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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证人阚永利的证言 姓名:阚永利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4 年 4 月 7 日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省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沙河镇下新村 2004 年 9 月 13 日,我因家庭经济拮据将胜利牌普通客车出借给乔桥,由
公司 12 万元,之后得到分利息给过我 19000 元,但实际损失 101000 元。
签名:林冬倩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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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害人安国辉的陈述
姓名:安国辉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7 年 5 月 4 日 民族:汉族 籍贯:江西省 住址:广东省赤坎区南方路 54 号培英苑 E 幢 5003
签名:苗英 询问人:民警 李东慈
马怀石 200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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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害人朴子慧的陈述
姓名:朴子慧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75 年 9 月 12 日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省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 38 号玫瑰名园 G 区 3302 我记得是在 2004 年 8 月份,我的朋友姜娜娜告诉我,有一个恒太公司,说 是很大的一个公司,介绍我投资,说是有高利息。后来我就向恒太公司投资了 3 万元,我也不记得领了具体是 2000 还是 4000 元回来,所以实际损失了 28000 元或者是 26000 元。
二、基本案情 被告人乔桥于 2003 年底,以恒太公司扩大经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由,
向他人借钱,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和借款期,借款期自签订合同日起 算,每月返还月利息,最后一个月返还本金及该月利息,借款人由被告人签 字,并加盖恒太公司的公章。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6 月期间,被告人乔桥在 广东省广州市沙河镇美丽新村,先后向高京荣、李连营等一百余人借款共计人 民币 1300 余万元,其中少数借款归还,后被告人乔桥逃匿,实际未还借款共计 人民币 1100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