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理论与实务4 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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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指定定密责任人授权书

5.1-4  指定定密责任人授权书

指定定密责任人授权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的定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密责任人制度,
********公司法定定密责任人,授权为指定
定密责任人,依法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定密职责。

一、定密具体职责:对承办人拟定的定密意见进行审批;对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决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二、定密权限:被授权人具有确定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
项的权力,此权限不可再授予他人。

三、授权人可以改变或撤销被授权人的定密权限,并对具体定密事项具有最终的定密决定权。

四、本委托书的权责将随着被授权人职务更换而自行变更、终止。

法定定密责任人:指定定密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是保障国家机密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和强化定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定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二、定密范围和级别划分1. 定密范围定密工作制度首先明确了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政治秘密、经济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定密。

2. 定密级别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定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程度。

三、定密责任和权限分工1. 定密责任定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包括定密负责人、定密审核人和定密人员等。

每个人员在定密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定密权限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制度规定了各个级别人员的定密权限。

不同级别的人员只能处理相应级别以下的定密事宜,以确保信息的控制和管理。

四、定密流程和程序1. 定密流程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定密的具体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定密审查、定密决定、定密实施和定密监督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 定密程序制度明确了定密的具体程序,包括定密的申请要求、审核要点、决定依据和实施要求等。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表格来记录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定密保密措施为了保证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

1. 人员保密制度要求定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定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定密信息外泄,确保信息的安全。

2. 物理保密制度规定了对定密场所和设备的保密要求,包括门禁制度、视频监控、保密设施等。

通过物理手段来保护定密信息的安全。

3. 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了对定密信息的技术保护要求,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隔离等。

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定密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定密知识技能模拟试题【第二部分】参考答案

定密知识技能模拟试题【第二部分】参考答案

推荐和任聘保密管理专业人员模拟考试试题定密理论与实务【二】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2分,总共25题)1、静态定密是指国家秘密在使用中对其重新确认的操作过程。

(×)2、动态定密与静态定密过程不同的是:界定的时机不同,界定的主体不同,界定的方式不同。

(∨)3、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包括: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标志国家秘密载体等四项内容。

(∨)4、如果国家秘密仅仅是保密价值和利用价值的强弱和范围发生了变化,需要调整该事项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就是国家秘密的量变。

(∨)5、党政机关的公务员都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

(×)6、由于某些国家秘密事项存在着潜在的保密价值,因此当内外条件变化后,潜在的保密价值会显现出来,国家秘密的密级也就会随之升高。

(∨)7、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应当依法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8工作秘密事项是公开或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又尚未达到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程度的事项;、(∨)9、政务外网属于非涉密网络。

(∨)10、对涉密人员应当实行分级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实行分类管理。

(×)11、谋取单位或个人私利的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可以确定为工作秘密事项。

(×)12、对贯彻实施范围较广的国家秘密载体,还应当标志国家秘密的要点。

(∨)13、与国家利益关系甚远的企业商业秘密,只能作为一般商业秘密,譬如一般个体工商户的商业秘密等。

(∨)14、国家科技秘密必须按照产生单位申报,省以上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实施定密。

(∨)15、解除后的国家秘密事项除批准公开外,将转化为工作秘密事项继续保密。

(∨)16、保密管理技术是应用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实施安全防护,信息安全技术则是应用技术手段对涉密行为实施保密监管。

(×)17、必须严格按照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法定公开信息的权限、法定公开信息的程序和遵守四个不得危及的要求合法、安全地公开信息。

定密理论与实务第四章

定密理论与实务第四章

设备及其它实物(包括研究方案、实验数据、
研究报告、论文、各种图纸资料等)中的国家
秘密事项。
定密工作的对象
一.本机关单位的定密对象
(3) 本机关单位涉密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
资料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笔记本上记录的
国家秘密、手稿、草图上记录的国家秘密、电
脑中输入或存储的国家秘密、各种软盘、优盘、
体形式;
个人生成的国家秘密事项:涉密人员在工作中形成
的非正式文件、资料中的国家秘密事项,此类
国家秘密事项通常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文本,而
是散存于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手稿、草
定密工作的对象 产生过程中的国家秘密事项:指某些国家秘密事项 在内部酝酿、研讨、征求意见、逐步完善过程 中形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雏形或半成品,其载
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事项。
定密工作的对象
一.本机关单位的定密对象
(1) 以本机关或单位的名义制发或转发的文件、资
料(包括上报、下发、转发、 联合制发的各类
文件资料的正式稿、初稿、草稿、清样、打印
校对稿、征求意见稿等)中的国家秘密事项。
定密工作的对象
一.本机关单位的定密对象
(2) 本机关单位研制开发的科研成果及其相关产品、
体形式通常表现为文件资料的草稿、初稿,征
求意见稿等;
最终形成的国家秘密事项:指已形成有正式文件资
料、会议报告中的国家秘密事项。
定密工作的对象 二.不属于本机关单位的定密对象 所有外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都不属于本机关单 位的定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5类: 1. 上级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2. 下级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3. 同级其它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
在一般情况下,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

定密与涉密人员管理

定密与涉密人员管理

定密与涉密人员管理一、什么是定密?1.定密的概念定密,就是把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每一具体秘密事项,按照国家划定的“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下来,并通过相应的法规制度予以保护,从而达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

2.3.定密的基本类型原始定密,指机关、单位依法确定某一事项为国家秘密的初始行为。

派生定密,指机关、单位执行上级机关或办理其他单位定密事项,根据已定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定密的行为。

二、定什么?检察工作保密范围1.决定应否定密目的、可保性、理由合法正当2.确定密级注意定密依据(1)原始依据——检察工作保密事项范围(高检会(2015)4好,秘密长期):绝密8项,机密13项,秘密15项。

主要包括:——案件线索——内部考虑及相关信息——证据材料及相关信息(移送审查起诉前)——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的研究意见及相关信息(强制措施执行前)——检察监督的内部敏感信息及相关情况——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及相关信息——方针政策、规划部署和司法解释(公布前)——内部措施、特殊手段及相关信息——涉密网络和系统(2)派生定密——已定密信息,文件汇编按照收进文件的最高密级来定,传达提纲引用密件的内容等3.确定保密期限注意法定期限和“长期”比如死刑案件统计数据的保密期限是长期。

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

4.确定知悉范围养成习惯表明保密的期限,除了时间外,还有解密期限。

确定知悉范围的原则:工作需要最小化越少人知道保密就越安全5.标注国家秘密标志注意标注时间、形式、方法一经产生即开始起草时就要标注秘密级别,不要等到形成后再标注。

有的白头件,最后就是机密件。

过程稿没有定密,最后定稿定密,那么过程稿就是泄密。

定密就是经办人的事情和责任。

泄密处罚最重的是起草人。

在光盘上要标注秘密字样(用油性笔)三、谁有权定密?1.定密授权国家上收了定密权后的救济措施——县级机关无原始定密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无绝密定密权限、——企事业单位非经授权无权定密——定密授权由国家保密局规定例外: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不受限制派生定密授权主体: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d市、自治州授权方式授权原则授权形式授权监督2.定密责任人的确定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负责人,即一把手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可以是机关定密责任人的条件:第十四条机关、单位指定的定密责任人应当熟悉涉密业务工作,符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基本条件。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定密工作范围: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机要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2. 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包括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和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定密责任人的人员,即机关、单位负责人。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是由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指定、具体承担定密职责的人员。

3. 定密程序:一般来说,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做出标志,以及审核批准等环节。

4. 定密监督:主要是指对定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定密工作的检查、审计、考核等。

5. 定密培训:主要是指对从事定密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定密责任追究:指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定密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定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 定密工作档案:是指对定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以备查验。

以上就是定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或单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定密理论与实务4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定密理论与实务4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的基本框架,明 确了定密责任人的确定、职责及履职方式。
定密责任人的种类
1.法定定密责任人
主要是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机关、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党政一把手
2.指定定密责任人
被确定为法定定密责任人的机关、单位负责 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员具体负责定 密工作,并对定密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指定定密责任人一般来说没有层级上的限定, 可以是党政副职,也可以是机关、单位中层 工作人员,还可以是机关、单位内部政治可 靠、业务精通、熟悉定密工作的一般工作人 员
贯彻执行定密权限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关于定密权的申请办理方式
◆要准确理解把握“经常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 ◆要求获得相应定密权的,必须向享有授权权力的机关
提出申请 ◆必须以书面形式履行手续,不能口头申请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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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定密权限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关于定密权的授权限制
◆只能在权限范围内授权。
俄罗斯的定密责任人
定密人员是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初步拟定在国 家权力机关中赋予确定国家秘密信息清单的 公职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的名取上报给俄罗斯 联邦总统,经总统批准任命,并且这些人员对 其做出的将某些本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决 定负有个人责任
定密异议---追责
在美国保密管理的总统令中规定,当原始定 密官“运用本命令定密标准是表现出轻率、 不谨慎态度,或出现错误的个人,部门长官、高 级官员或其他监察员至少应立即取消定密 权”。
5
定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 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 期限和知悉范围
对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 密进行年度审核,作出维持、 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 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 拟定密级

定密管理工作制度

定密管理工作制度

定密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规范定密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机密保密工作的效率和保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定密管理职责的机关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等。

三、定密管理职责1、机关和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定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不被外泄,并对定密机构负责。

2、定密机构负责制定定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国家机密的管理负责。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密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持续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4、全员要维护国家机密,做到知悉且知行合一四、定密原则1、需要定密的信息应当具备国家秘密标识,明确其保密等级。

2、定密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积极防范泄密风险。

3、定密应当本着保密与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公民和法人依法取得合法权益。

五、定密体系1、设立定密机构,负责定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

2、建立定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定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的存储、利用、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4、建立定密培训制度,不定期组织定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5、建立定密审批制度,确保定密决策科学、合理,并留下相应的凭证和记录。

六、定密流程1、定密申请:定密文件或信息的提请者向定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审查评估:定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涉密信息进行评估。

3、定密决策:定密机构根据审查评估结果,确定定密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决策。

5、传递控制:定密机构对定密文件或信息进行传递和控制,并确保只有获得相应许可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这些信息。

6、定密存储:定密机构应当设立严格的定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定密文件或信息进行安全存储,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

7、定密销毁:定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对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或信息进行销毁,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七、保密措施1、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定密理论与实务

定密理论与实务

定密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7选5)1. 定密:《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2. 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解释,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 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是一种法定的文字与符号标识,用以表明所标识的载体、设备和产品等承载的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并提示其密级和保密期限。

保密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4. 定密依据:定密依据是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根据、标准和来源。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依据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定密。

对派生的国家秘密,应当依据所执行或者办理的国家秘密事项定密。

5. 定密授权:定密授权,是指具有法定的定密权的机关,即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授予有关机关、单位国家秘密定密权的行为。

6. 定密权:是指机关、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进行确定,以及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权力。

7. 工作秘密:一般认为,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一旦泄露会直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和信息。

简答题:(6选4)1. 什么是保密事项范围?保密事项范围,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是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保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对各行业、各领域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作出的具体规定。

保密事项范围是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具体化,是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最直接、最主要的依据。

2. 定密不当哪几种情形?(1)权限不当,即没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定密,或者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超出权限范围定密;(2)依据不当,即未按照有关保密事项范围定密,如保密事项范围明确规定应当定密而没有定密,或者与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密级、保密期限明显不符;(3)程序不当,即未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密程序定密,如定密未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4)内容不当,即在确定密级时未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5)标志不当,即国家秘密标志不完整、不规范。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之二)关于定密授权的几个主要问题(上)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之二)关于定密授权的几个主要问题(上)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解读(之二)关于定密授权的几个主要问题(上)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什么是定密权和定密授权定密权是指机关、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进行确定,以及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权力。

定密权有两种类型:即法定的定密权和授予的定密权。

法定的定密权是指依据保密法直接享有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权力。

授予的定密权,是指通过授权途径获得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权力。

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定密权或者没有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有关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申请定密授权。

同时,具有法定定密权的机关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主动作出定密授权。

区分法定的定密权和授予的定密权,对于机关、单位明确自身权限、做好定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法享有定密权的机关,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定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作出定密授权。

没有法定的定密权,但实际工作需要定密的机关、单位,或者已有定密权,但实际需要的定密权限超出现有权限的,应当依据保密法规规定申请定密授权,以便及时开展定密工作。

为什么要开展定密授权工作定密权是确定国家秘密的一项重要行政权力,是定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规定了定密授权制度,为不具备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单位通过授权方式取得定密权,依法开展定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新修订保密法公布实施以来,由于缺少统一要求和操作性规范,定密授权制度未能全面实施,一些机关、单位定密权限不明确或者定密权不落实,影响了定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新出台的《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定密授权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规范了授权的主体、条件、形式和程序,为定密授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具体制度。

开展定密授权工作,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利于提高保密依法行政的意识。

如何制定定密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定密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定密管理制度一、定密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资料和其他事项。

定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确保国家秘密不被非法获取和利用,维护国家安全。

2. 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

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指对单位经营活动有重大价值的技术、科研成果、管理经验、商业信息等。

定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确保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维护单位的竞争优势。

3. 规范秘密管理工作。

定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加强对秘密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提高秘密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定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定密标志。

确定国家秘密、单位商业秘密的定密标志和用途,规定定密标志的种类、颜色、大小等。

2. 定密权限。

明确单位内定密工作的权限范围,规定哪些人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定密,以及定密权限的等级和程序。

3. 定密流程。

规定定密工作的整个流程,包括秘密资料的归口管理、定密审批、登记备案、传递送达、销毁处理等。

4. 定密责任。

明确各级组织的定密责任,规定定密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等。

5. 定密保管。

规定秘密资料的保管要求,明确秘密资料的存放位置、存储设备、访问控制等。

6. 定密培训。

规定定密工作者的培训要求,明确各级组织的定密培训目标、内容、方式等。

7. 定密检查。

规定定密管理工作的检查程序和内容,明确检查的频次、范围、责任主体等。

8. 定密违规处理。

明确定密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措施,规范定密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纠正。

三、定密管理制度的制定步骤1. 收集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

制定定密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收集国家有关法规、单位内部制度和国际标准等相关文件,了解国家和单位的秘密管理要求和现状。

这些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有关文件和管理制度。

2. 召集定密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组。

确定定密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组的成员,包括定密管理工作的领导者、法律专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定密理论与实务4 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定密理论与实务4 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现。定密权限依附于定密权而存在,如果
定密权被撤销,相应的定密权限也随之自 然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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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家秘密必须遵守定密权限 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范围及其定密权限 无定密权的机关单位的定密问题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定密权限问题
俄罗斯定密中的权限示例
国家权力机关、企业、机构和组织定密权限
获取(制定) 需对其进行保密的信息文件资料; 对将其划定为国家秘密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将理由充足的建议提交给行业、部门所属的国家权力机关领导人, 及 被赋予对国家秘密信息文件资料拥有定密权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 审查呈报上来的建议, 对它们进行评估鉴定; 作出关于将信息文件资料划定为国家秘密的决定, 并为此承担个人责 任; 制定行业( 各大部委、主管部门) 应被保密信息文件资料的详细清单, 并注明这些信息文件资料的秘密等级。这些大部委和主管部门是指被 赋予了对这些信息文件资料实施支配管理职权的部委和主管部门 向跨部门保护国家秘密委员会提交编制全国公开性的国家秘密信息 文件资料清单的建议
俄罗斯的定密责任人

定密人员是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初步拟定在国 家权力机关中赋予确定国家秘密信息清单的 公职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的名取上报给俄罗斯 联邦总统,经总统批准任命,并且这些人员对 其做出的将某些本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决 定负有个人责任
定密异议---追责
在美国保密管理的总统令中规定,当原始定 密官“运用本命令定密标准是表现出轻率、 不谨慎态度,或出现错误的个人,部门长官、高 级官员或其他监察员至少应立即取消定密 权”。
《保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密行政管理 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 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规 定》中规定了失泄密时对领导的追责

定密理论与实务第三章

定密理论与实务第三章
第三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第三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我国确定国家秘密的法律依据
1
依据国家秘密 法律定义制定 国家秘密及其 密级具体范围 的规定。
承上启下,
是桥梁和
中介
2
保密范围 依据保密范围确
定国家秘密的具 体事项。
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内容
1
制定保密范围的法律依据
2
保密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法律依据
3
保密范围的制定程序和法律效力
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第十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确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依据
保密范围与国家秘密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该保密范围中规定的某类国家秘密事项是抽 象的事项,既没有特定的时间概念,也没有特定的 空间概念,而单位产生的同类国家秘密事项则有特 定的时空概念,是具体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危害后果判断的适用范围危害后果判断的深层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危害后果判断的可操作性国家保密局曾于为了进一步提高危害后果判断的可操作性国家保密局曾于1994年印发了关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定义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定义群的通知以下简称定义群其目的就是要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法律定义在的通知以下简称定义群其目的就是要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法律定义在8项危害后果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项危害后果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40项危害后果的判断形成定义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新的定义群体
第一节 制定保密范围的法律依据
第五页,编辑于星期五:六点 一分。
危害后果判断的法律依据
根据《保密法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某一事项泄漏后
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 具体范围”:

定密权行使的边界和限制

定密权行使的边界和限制

定密权行使的边界和限制定密权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权力。

获得定密权是机关单位对原始产生事项进行定密的前提。

但是,获得了定密权并不意味着机关单位可以任意决定一个事项要不要定密、定哪个密级。

定密权的行使有严格的边界和限制。

定密权的边界定密权的获得有法律法规授权、有权机关授权两种途径,分别限定了不同的边界。

定密权与其说是一种“权力”,不如说是一种“权限”。

保密法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来说,定密权有不同密级的边界。

根据保密法第十三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只能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定密权也有不同密级的限制。

这些机关无论是定密还是对外做出定密授权,都必须在自身定密权限范围内进行。

对有权授权的机关单位来说,定密权不仅有密级的限制,还有范围、期限的限制。

根据保密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定密授权以行业授权为主的原则,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作出授权;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权。

同时要求,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被授权机关单位的名称和具体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

因此,被授权机关单位不是获得了定密授权就可以对产生的所有事项进行定密,只能在被授予的权限、规定的事项范围以及期限内进行定密。

定密权行使的依据保密法律法规为定密权划定边界的同时,又为定密权的行使作出了另一道限制:遵守定密依据。

根据保密法第十三条,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定密管理制度和要求

定密管理制度和要求

定密管理制度和要求关于定密管理规定《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定密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具体问题。

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对其中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并给予明确解答。

1.关于定密授权期限的设定依法具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对承担本机关单位涉密科研、生产或其他涉密任务的机关单位主动授权的,授权期限应当与该涉密科研、生产或涉密任务的保密期限一致。

对因申请,向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授权的,授权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考虑到保密事项范围定期审核修订、工作形势发展变化等因素,建议此种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授权期限即将届满,被授权机关单位仍需获得定密授权的,可以再次向授权机关提出申请。

2.关于指定定密责任人的数量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对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职级、数量、权限没有作出限制。

根据定密工作最小化、精准化原则,指定定密责任人的数量应当参照本机关单位实际产生国家秘密的数量、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数量,以实际工作需要为据确定。

原则上,指定定密责任人不必按照机关单位内部管理层级层层设置,数量不宜过多。

一般包括机关单位分管涉密业务的负责同志和办公厅(室)负责同志。

必要时,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其他同志也可以被指定为定密责任人。

承担专业性较强的涉密科研、生产或涉密任务的单位,可以指定项目组负责同志为定密责任人,确有需要的,也可以指定项目组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

3.关于定密责任人之间定密权限的区分法定定密责任人的定密权与所在机关单位的定密权一致。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定密权由法定定密责任人确定。

按照定密工作权责明确的要求,不同定密责任人的定密权限可以作出区分。

一是区分不同密级的定密权。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定密权可以与法定定密责任人一致,也可以小于法定定密责任人。

不同指定定密责任人之间可以明确不同密级的定密权。

二是区分行使定密权的范围。

法定定密责任人有权对所在机关单位产生的所有国家秘密事项行使定密权。

定密的基本概念解析

定密的基本概念解析

定密的基本概念解析1.定密的定义:定密是指依法对国家秘密的级别、范围、保密期限等进行确定,并通过明确的手段和程序,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的过程。

这是一种对国家秘密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的制度性措施。

2.定密的对象:定密的对象主要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对泄露可能造成危害的信息。

这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军事单位、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内部产生、掌握的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

3.定密的标准:定密标准是依法对信息进行定密的依据,主要包括信息的涉密程度、影响程度、泄密可能性等方面的评估标准。

标准的制定要考虑信息的实质性特征,确保对国家秘密的划定具有科学合理性。

4.定密的级别:国家秘密根据其涉密程度和重要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

绝密最高,秘密最低。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要求,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5.定密的程序:定密的程序主要包括信息的评定、审批、签发定密文件、设置定密权限、制定保密计划等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信息的定密合法、合理,并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措施得以贯彻执行。

6.定密的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指国家秘密信息被定密后需要保守的时间。

保密期限的长短与信息的性质、重要性等因素有关,不同级别的国家秘密信息有不同的保密期限,超过期限后,可以解密或重新定密。

7.定密的管理责任:定密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层级,各级机关、单位要明确定密工作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确保定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8.定密的法律依据:定密工作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国家有关定密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定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责任等。

各级机关、单位要依法开展定密工作,确保信息的保密合法性。

总体而言,定密是国家对重要信息进行科学、合法、有效管理的过程,旨在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保密,防范信息泄密可能带来的危害。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

规范定密管理规范定密管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安全的管理和保护。

定密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范定密管理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定密管理的基本原则1. 需要定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定密,并确保定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定密的合理性原则: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危害程度和保密需求,进行合理的定密级别划分。

3. 定密的适用性原则:根据不同的定密级别,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措施。

4. 定密的责任制原则:明确定密责任人、定密审批人和定密审核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5. 定密的保密期限原则:根据信息的保密需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保密期限。

二、定密管理的流程1. 定密申请:定密责任人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需求,填写定密申请表,包括信息的名称、内容、定密级别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定密审批:定密审批人对定密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需求,决定是否批准定密申请,并确定定密级别。

3. 定密登记:定密责任人将已批准的定密申请进行登记,包括信息的名称、定密级别、定密责任人等信息,并生成定密编号。

4. 定密传递:定密责任人将定密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并提醒其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传递和保密性。

5. 定密存储:定密责任人将定密信息存储在安全的地方,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存储介质可以是加密的电子设备或安全的纸质文件柜。

6. 定密使用:定密责任人根据需要,将定密信息提供给授权人员使用,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7. 定密销毁:定密责任人根据信息的保密期限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定密信息进行合理的销毁,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8. 定密检查:定密审核人定期对定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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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定密权限依附于定密权而存在,如果
定密权被撤销,相应的定密权限也随之自 然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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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家秘密必须遵守定密权限 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范围及其定密权限 无定密权的机关单位的定密问题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定密权限问题
俄罗斯定密中的权限示例
国家权力机关、企业、机构和组织定密权限
获取(制定) 需对其进行保密的信息文件资料; 对将其划定为国家秘密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将理由充足的建议提交给行业、部门所属的国家权力机关领导人, 及 被赋予对国家秘密信息文件资料拥有定密权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人; 审查呈报上来的建议, 对它们进行评估鉴定; 作出关于将信息文件资料划定为国家秘密的决定, 并为此承担个人责 任; 制定行业( 各大部委、主管部门) 应被保密信息文件资料的详细清单, 并注明这些信息文件资料的秘密等级。这些大部委和主管部门是指被 赋予了对这些信息文件资料实施支配管理职权的部委和主管部门 向跨部门保护国家秘密委员会提交编制全国公开性的国家秘密信息 文件资料清单的建议
《保密法》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 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 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 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 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 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 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 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 关的、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 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 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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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的基本框架, 明确了定密责任人的确定、职责及履职方式。
定密责任人的种类
1.法定定密责任人
主要是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机关、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党政一把手
2.指定定密责任人
被确定为法定定密责任人的机关、单位负责 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员具体负责定 密工作,并对定密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指定定密责任人一般来说没有层级上的限定, 可以是党政副职,也可以是机关、单位中层 工作人员,还可以是机关、单位内部政治可 靠、业务精通、熟悉定密工作的一般工作人 员
定密理论与实务
(四) 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罗 纲
Email: l@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定密的主体和权限


定密责任人制度 定密授权制度 贯彻执行定密权限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存在的问题
新修订保密法在定密制度方面最大的改进是建 立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制度
1.定密责任人制度
贯彻执行定密权限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关于定密权的申请办理方式
◆要准确理解把握“经常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
◆要求获得相应定密权的,必须向享有授权权力的机关
提出申请 ◆必须以书面形式履行手续,不能口头申请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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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定密权限规定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关于定密权的授权限制
◆只能在权限范围内授权。
我国《保密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机关、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 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因法律规定难以认定的原因,新保密法颁布至今, 尚未出现因定密不当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国内与定密追责有关的 其他规定
定密权和定密权限的区别与联系
定密权,是指机关、单位根据 保密法的规定,所享有的或根 据授权规定申请获得的确定国 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保密期 限的职权。
定密权限,是指享有定密权的机关、 单位行使定密权的有效边际,即拥 有定密权的主体,在行使定密权时 所能够确定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联系
定密权是拥有相应定密权限的前提条件和 事权基础,没有定密权就没有定密权限; 定密权限又是定密权的承载形式和具体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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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 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 期限和知悉范围 对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 密进行年度审核,作出维持、 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 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 拟定密级
对本机关、本单位无权定密 的事项,按照有关程序申请 定密
定密责任人 主要职责
跨部门保护国家秘密委员会定密权限
编制被划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文件资料清单, 必要时组织对国家秘 密信息文件资料划定的合法性进行跨部门鉴定; 协调划分各大部委、主管部门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分工, 代 表国家支配管理国家秘密信息文件资料的职责; 准备提交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批准和予以公布的国家秘密信息文件资 料清单, 并呈报俄罗斯联邦政府审查
享有原始定密权的官员不得转授定密权 每年定密官都要接受初级培训、更新培训、 特殊安全教育与培训,以提高其定密的水平和 质量 要逐段标识涉密情况、标示定密官员的姓名、 职务以及清晰标明定密的依据

《情报自由法》规定公民有权向政府机关请 求获取信息,如果政府机关以保密为理由加以 拒绝,政府机关要说明拒绝的理由,无正当理由 就应当公开信息;如果公民对政府拒绝提供信 息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所 谓的信息公开诉讼
设区的市、州一级机关,只能授予确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 密的权力,不能授予确定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权力。
◆非国家机关没有授权权力
◆受职权范围的限制。
授权单位只能对职权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授权和对主管业务方 面确定国家秘密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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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定密责任人产生的随意性



法定定密责任人不一定具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准确定密 定密责任人的任职条件没有限制,使得即使是指定定 密责任人也具有很大随意性 定密责任人管理制度不完善,指定定密责任人仍然在 单位领导的管理之下,其定密过程可能会受到行政命 令或领导个人倾向的影响
定密责任人制度解决了定密究竟由谁负责的 问题,为落实定密工作责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2.定密授权制度
定密授权制度解决了哪些主体有权定密的问 题,从制度和程序上为限制定密过宽过滥奠 定了基础
3
《保密法》第十二条规定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 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 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 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 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 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 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保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密行政管理 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 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规 定》中规定了失泄密时对领导的追责
定密授权制度
我国保密法关于定密授权的规定
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保 密审查
受理并答复有关方面提出的 定密异议
美国的定密责任人


美国采取定密官制度,定密官分为原始定密 官和派生定密官,原始定密官由总统行政命 令直接指派,精确到姓名和职位 只有原始定密官员具有国家秘密的核定权,派 生定密官员在遵守原始定密决定的情况下,对 定密信息进行复制、摘录、或者抽象概括等 一些管理工作,没有国家秘密的定密权。
俄罗斯《国家秘密法》第9条规定,拥有定密 权的官员或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人,对具体的定 密行为负有“个人责任”。公民可以向法院起 诉,由法院独立审判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 定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政诉讼。”
授权定密范围缺乏限制

授权定密扩大了定密主体

定密责任不明确
提问时间!
课堂测试



请设计出一套可行的定密责任人实施细则, 确保在实施您设计的实施细则后定密责任人 制度能达到以下效果: 1)能确保定密责任人都能具有足够的专业 能力; 2)有明确的定密责任与完善的监督体制; 3)避免出现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通过指定 定密责任人的方式来规避责任;
俄罗斯的定密责任人

定密人员是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初步拟定在国 家权力机关中赋予确定国家秘密信息清单的 公职人员,并将这些人员的名取上报给俄罗斯 联邦总统,经总统批准任命,并且这些人员对 其做出的将某些本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决 定负有个人责任
定密异议---追责
在美国保密管理的总统令中规定,当原始定 密官“运用本命令定密标准是表现出轻率、 不谨慎态度,或出现错误的个人,部门长官、高 级官员或其他监察员至少应立即取消定密 权”。
权限原 则
无 权定密
分级授 权 例 外规定
新修订保密法关于定密权限规定的主要特点
取消 确立
例外
1 取消了县级机关、 单位的定密权
3 确立了定密授权制 度
2 取消了设区的市、 自治州一级机关、单 位确定绝密级国家秘 密的权力
4 确立了派生定密制 度
5 确立了申请定密的 制度
6 对具有特殊保密要 求的公安、国家安全 等机关的定密工作, 作出了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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