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填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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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附件2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
申领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表说明: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 在( )中划√进行选
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
产、胎吸、剖宫分娩的,
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
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
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
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
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
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
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
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
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
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
未休假填写“0”,最多
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
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
填写,未休假填写“0
”,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
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
、社保经(代)办机构
各一份。

盖章(选择哪项,在其
必须申领人手写签。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1(原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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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
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附件2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表说明: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盖章
(选择哪项,在其括号前打√)
必须申领人手写签字。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空)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空)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生育类别: (1)正常产(2)难产(3)引、流产;
2. 产假终止原因:(1)正常到期(2)退休(3)死亡(4)其他;
年 月 日5.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6. 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女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男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晚育奖励津贴享受人:□女方 □男方
3. 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参保职工应在此表的右下角选择享受对象 ,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男方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男方无单位,‘经办人’栏应由男方签字,并在‘男方所在单位’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女方签字:
男方所在单位(盖4. 平衡关系:①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保留两位小数)*产假天数;②晚育奖励津贴=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③产假总天数=产假天数+晚育假天数;④生育津贴合计=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男方签字: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
月日
□)参加生育保险
□男方
位(盖章)
月 日。

生育津贴样表

生育津贴样表

附件2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
填表说明: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盖章
(选择哪项,在其括号前打√)
必须申领人手写签字。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
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填表说明:1. 在( )中划√进行选
择;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
产、胎吸、剖宫生育的,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生育报销表格

生育报销表格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
组织机构代码脑序号
性别 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 工资基数 生育/引、流产日期
民族 邮编
出生日期 居住或通讯地址
参加工作日期
缴费人员类别
在职职工
生育类别
本次生育胎儿数
终止妊女辰前 的怀孕周数 是否为晚育
产假终止原因 享受晚育奖励 津贴人员的姓 名 晚育奖励津贴 (元)
注意事项:
1.请携带:《医疗保险手册》、《结婚证》、《生育服务证》 或《独生子女证》、《诊断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 件两份; 2.生育婴儿的生育津贴,男方必须先填表并加盖公章; 3.共计四种表格,所有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产假终止日期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 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产假总天数 单位负责人:
产假天数
生于津贴(元)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 人员的缴费工资基 数 生于津贴合计(元)
晚育假天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女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男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晚育奖励津贴享受人:□女方 □男方 女方签字(日期) : 男方签字(日期):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男方经办人(日期):

生育保险表

生育保险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8.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产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装

线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1(原版下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1(原版下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名称(章):
组织机构代码:
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
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章):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1. 在( )中划√进行选择;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如果您在其它地区已申请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未领取(包括首次免费办理),本次办理需要缴纳工本费(20)元,并视为您自愿放弃领取之前所申请的证件,系统将自动予以注销,如果您是首次来本市登记,请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所有项目。

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于有选择项的项目,在对应项目前打“√”,此类项目只能单项选择。

2.张贴流动人员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3.地址:“街路巷”是填写详细街路巷名称;“门(楼)牌号”是填写派出所编订钉挂的门牌号码,结尾必须加“号”字;房号为对出租屋作为独立产权的标志,每一个独立产权的出租屋(即每户出租屋)都必须一个房号,如果产生一户出租屋多间房,就利用房间号加以区分。

房号可根据每户出租屋出租实际情况填上整幢、首层、2层或6—8层,602房的字样;房号涉及数字结尾必须加量词如“房”、“层”等字。

例1:中兴东路仁厚里20号(某小区)3幢6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中兴东路仁厚里;门(楼)牌号:20号;房号:3幢606房;房间号根据实际情况或自编数字填写录入,可填录101或01、6061字样。

例2:解放路42号为一座出租楼。

在采集录入信息时,街路(巷)填写:解放路;门(楼)牌号填写:42号;房号填写:整幢;房间号根据实际情况或自编数字填写录入,可填录101或203字样。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样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样

产假终止日期 申领晚育津贴 人员姓名 申领人开户账号 行号 男方签字
-----张三 ----------王四
110108198209030020 ----------张三
女方所在单位(盖章)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邮编 海淀区×路×号 100000
88210000
李小
填报人:薛香
填报日期:××××年××月××日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 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
申领人 公民身份号码 配偶证件类别 配偶证件号码 配偶出生日期 本次生育胎儿数 产假终止原因 是否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 申领晚育津贴人 公民身份号码 申领人开户姓名 申领人 开户银行名称 女方签字 (
单位名称(章):
姓名 (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张三 ( 性别 )护照 王四 终止妊娠前 的怀孕周数 按诊断证明填 写
110108198209030020 ( √ )公民身份证 110108198208101010 1982.08.10 1 (

)港澳台证
配偶姓名
生育/引、流产 XX年X月X日 日期 生育类别

(旧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旧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填表说明: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范本模板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范本模板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
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

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

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生育保险登记表

生育保险登记表

生育保险登记表
附件1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
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单位,
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
社保经(代)办单位(章): 复核人: 经办人: 经办日期: 年月日说明: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实际支付津贴合计金额=本次应支付津贴合计金额-已支付津贴合计金额。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之欧阳法创编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之欧阳法创编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报
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
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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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哪 项,在其
必须申领 人手写签

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030)

产假终止原因 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 正常到期 ( )退休( )死亡( )其他
申领人自愿选择 (
)银行代发( √ )单位发 放
申领人声明
以上所填写申报内容为本人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陈述。
申领人签字: ***
*年*月*日
申领单位联系电话
******** 申领单位邮编
******
申领单位地址
***********
备注说明
单位负责人:
***
填表说明:
填报人:
生育津贴次序号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 在( )中划√进行选 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 产、胎吸、剖宫分娩的, 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 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 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 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 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 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 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 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 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 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 未休假填写“0”,最多 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 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 填写,未休假填写“0 ”,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 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 、社保经(代)办机构 各一份。
附件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 码:******** 申领人公民身份号码
配偶证件类别 配偶证件号码
引、流产类
申领单位名称
(章):
******************
姓名
*** 性别 女
(√)公民身份证( )港澳台证( )护照( )军官证
****************** 发生引、流产日期
配偶姓名
***
终止妊娠前的怀 孕周数
分娩日期 ****.**.** 生育类别
( )正常产服务单 编号
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 单编号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 单编号
( )计生证 ( )联系单( )服务单
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 务单编号
生育胎儿数
1
包含产前15天(0-15)
盖章
(选择哪 项,在其
(选择哪 项,在其 括号前打 √ (选注择意哪: 项,在其
填写对应的服务单 编号(北京市生育服 务证、北京市外地 来京人员生育服务 联系单不需填写服
务单编号)
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 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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