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能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具体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二、财务部门设置与职责1.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的设置,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优化资金使用效率;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报表,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规会计处理;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财务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防范财务风险;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和参考。
三、资金管理1. 公司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制定资金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调度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 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利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保持资金的流动性,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四、会计核算1.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实行核算与管理相结合,将会计核算与公司业务活动相结合,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数据;主动适应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更新,及时改进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的会计内控制度,加强会计事务的监督和审计。
五、财务报告1.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需要,及时编制和发布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形式要规范、清晰、易于理解,便于相关部门和投资者的查阅和分析;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编制和发布,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公司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股东权益第一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集体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润等。
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资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
企业发行股票应于收到现金及其他资产时,登记入“账务”,按股票种类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核定的资本总额、股数、每股面值以及已认股本等,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如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原企业的“帐务”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换取的股份总数和每股票面价值的乘积作为股本登记入“帐务”,如有差额,应作为超面额发行溢价收入处理。
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登记股本“帐务”,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部分,应记入公积金“帐务”。
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消;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应按股东实际缴入的出资额记入“账务”,并按各股东进行明细核算。
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的金额记入“账务”;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在验收后记入“账务”;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协议、合同规定的日期记入“账务”。
因采用收购合并方式取得投资所形成的商誉,应按协议的投资额同被并入单位净资产的差额记入“账务”。
第四条、企业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东的出资时,登记记入“账务”,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注销股本时,登记记入“账务”。
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
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三、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包括财务规划、财务预测、财务核算、财务监控和财务报告等环节,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四、财务规划公司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确保财务收支平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五、财务预测公司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进行财务预测,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风险。
六、财务核算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体系,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确保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财务监控公司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八、财务报告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提交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强信息的透明度。
九、财务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安全。
十、财务监督公司应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十一、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法行为,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处理,保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十二、财务制度的执行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团队,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三、财务制度的修改对于公司的财务制度,应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市场变化。
以上是公司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希望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财务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细则旨在规范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高效进行。
本细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二、财务预算2.1 年度预算编制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预算。
部门预算应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人和预算金额。
年度预算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2 预算执行和监控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限额进行支出。
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汇报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若有预算超支情况,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报告给公司领导。
三、资金管理3.1 资金调配公司应合理规划和调配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资金调配应根据公司的运营需要和风险考虑进行,确保公司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3.2 资金使用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公司的预算和财务规定。
临时资金需求应提前申请,并经过财务部门批准。
资金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风险控制要求。
四、会计核算4.1 财务数据记录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财务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到公司的会计系统中。
4.2 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会计决策应合理、准确,并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
五、财务报告5.1 财务报表编制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2 财务报告审定和公告财务报表应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股东和监管部门公告。
财务报表的审定和公告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六、内部控制6.1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高效进行。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财务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6.2 内部控制的执行和监控内部控制的执行应由各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股份制公司的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
1.3 定义1.3.1 股份制公司: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股份方式组织的公司形式。
1.3.2 财务管理:指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
二、财务部门设置与职责2.1 财务部门设置2.1.1 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1.2 财务部门应设置财务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部门的工作。
2.1.3 财务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职能部门,如财务会计、审计、资金管理等部门。
2.2 财务部门职责2.2.1 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2.2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监督和控制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2.2.3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的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2.2.4 组织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2.5 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措、运用和监督。
2.2.6 履行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三、财务会计管理3.1 会计制度3.1.1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实施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1.2 会计制度应包括基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处理方法等内容。
3.2 会计核算3.2.1 公司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凭证的记账和账簿的填制工作。
3.2.2 财务部门应及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2.3 财务报表应经过财务总监审定,并及时报送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3.3 财务审计3.3.1 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
审计机构应具有合法的审计执业资格。
3.3.2 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报表。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制度背景股份制公司作为一种现代企业形式,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优化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并有效管理公司的资金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经济运营持续健康发展。
三、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3.1 财务报告编制的原则- 真实性原则:财务报告应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公允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权益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时效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及时编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披露和传递。
3.2 财务报告审计的要求- 财务报告应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审计机构应按照《审计准则》和《股份制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管理办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
四、资金管理4.1 资金流动监控- 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控制度,及时掌握公司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 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并建立日常资金监控机制。
4.2 资金使用审批- 公司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提交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资金用途、金额、预计使用时间等必要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
五、财务风险管理5.1 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 财务部门应进行定期的财务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预警措施。
5.2 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员工的财务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六、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6.1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和情况。
2023修正版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1]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概述股份制公司是一种由多个股东共同持有股份并共同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细则。
二、财务组织机构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
财务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 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分析和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提供决策依据。
三、财务预算管理1. 定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等项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2. 营业收入预测应合理、准确,成本费用预测应详尽,利润分配预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及时调整财务预算。
四、财务会计制度1. 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政策和报表格式等。
2. 财务会计政策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3. 股份制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以验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财务报告与披露1. 股份制公司应定期编制和发布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3. 股份制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财务信息披露,以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六、内部控制1. 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查核、授权审批、风险控制等。
2. 内部控制制度应明确职责权限,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3. 股份制公司应定期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七、税务管理1. 股份制公司应按照相关税法纳税,并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2. 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合作并保持良好的合规性,避免涉及税务风险。
股权财务制度细则
股权财务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财务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股权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措施,确保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公司股权财务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关系、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日常运营等方面,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为公司高级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股权财务管理细则,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股权财务管理细则的落实和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保障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运用公司资金和资源服务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得利用公司股权进行个人谋利。
第八条公司所有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公司股权财务管理,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股权管理第九条公司股权管理应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股东权益,确保公司治理透明、公正。
第十条公司股权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股东权责以及相关协议等内容,确保公司股东关系稳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权登记制度,及时、准确记录股东持股情况、变动情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决策,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股权财务管理细则应当明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股权财务运作,尽力避免内部管理风险。
第三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公司财务稳健有序。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预算编制和核对,保证公司经济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股份公财务制度
股份公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份公司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预算、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规范稽核、风险可控、信息透明等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一)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规划和优化资金结构,确保公司运营资金的充足。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度、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
(三)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紧张或脱落问题。
第七条会计核算(一)公司应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二)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明确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处理方法。
(三)公司应实行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模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财务报告(一)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公司应及时公布财务报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全面。
(三)公司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合规、无误。
第九条财务预算(一)公司应根据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预测。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制度,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等环节。
(三)公司应定期对财务预算进行调整和修订,及时掌握财务状况。
第十条内部控制(一)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
(二)公司应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缺陷。
(三)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监督机构,专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监督机构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正规范本(通用版)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引言股份制公司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其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务决策等方面进行说明和规范。
1. 财务报告1.1 财务报告制度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编制、审查、发布和归档等环节,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1.2 财务报告内容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内容,满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1.3 财务报告披露财务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内部控制2.1 内部控制制度股份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包括财务流程、授权审批、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容。
2.2 财务流程管理股份制公司应规范财务流程,明确财务活动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包括财务凭证的填制、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2.3 内部审计股份制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财务决策3.1 财务预算股份制公司应制定财务预算,包括资金预算、成本预算和收入预算等,用于指导和控制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3.2 投资决策股份制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包括制定投资标准、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进行投资分析和预测等,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 资金管理股份制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包括制定资金计划、优化资金结构、加强资金监控和风险管理等,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4. 财务监管4.1 内外部监管股份制公司应受到内外部监管的监督和约束,包括公司内部监管机构、监事会、审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4.2 财务审计股份制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以评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2023修正版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本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效益性。
二、财务内部审计2.1 审计部门设立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2.2 审计范围审计部门应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
2.3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会计凭证、核对账簿、抽查核对财务报告等环节。
2.4 审计结果报告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报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供其参考。
三、财务决策管理3.1 决策层级公司的财务决策应该由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2 决策依据财务决策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企业战略等因素,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决策。
3.3 决策程序财务决策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4 决策结果追踪公司应建立决策结果追踪制度,及时跟踪和评估财务决策的实施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决策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财务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包括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评估。
4.2 风险预警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对策可能的财务风险。
4.3 风险控制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4.4 风险应对如果发生财务风险,公司应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采取灵活和科学的方式应对。
五、财务信息披露5.1 披露标准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透明地披露财务信息。
5.2 披露内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状况、重大财务事件等。
5.3 披露渠道公司应通过规定的渠道披露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年报、公告等渠道。
5.4 披露频率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2. 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3. 负责公司的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4. 负责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第三章财务会计核算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六条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公司应依法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2. 公司应按照真实、合规、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四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七条公司应建立财务预算制度,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公司财务稳定。
第八条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公司应根据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财务预算;2. 公司应按照预算控制和绩效评价的原则执行财务预算。
第五章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第九条公司应建立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制度,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和分析报告。
第十条公司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公司应从长远发展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财务分析;2. 公司应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分析报告,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章金融机构联系与协调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与相关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协调机制,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协调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公司应与金融机构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2. 公司应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若出现争议,以公司财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对于股份制公司该怎么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店铺整理的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欢迎阅读。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1. 财务目标与管理责任:规定公司财务目标,明确财务部门的管理责任和职责。
2.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规划、预算控制、资金池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风险的控制。
3. 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规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和报表编制要求等,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完
整和及时。
4. 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应收款项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风险的控制。
5. 成本管理:规定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控制措施和成本核算要求等,确保成本的合理控制和成本效益的实现。
6. 税务管理:规定税收政策、税务申报要求和税务风险管理等,保证公司合法遵守税法规定,并最大限度降低税务风险。
7. 资金收支管理:包括资金收付流程、资金审批和支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收支的合规和风险的控制。
8. 风险管理:规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的管理要求,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9. 内部控制: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规定内部控制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10. 审计监督:规定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外部审计的安排和要求,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需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制定,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本细则旨在规范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二、财务管理原则1. 恪守财务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 财务工作要以公正、透明、准确、详实为原则。
3. 切实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防范各类风险。
4. 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完善财务核算和报告系统。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监督和控制资金运作。
2. 各部门负责项目财务预算、执行和支出审批。
3. 公司管理层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落实。
四、会计核算1. 会计核算要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凭证管理要严格执行,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合规。
3. 财务报表要及时编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资金管理1. 公司资金要进行合理的计划和调度,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2. 资金运作需符合公司财务预算和相关制度规定。
六、资产管理1. 公司资产必须进行登记、折旧、清理和盘点,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
2. 不得私自处置公司资产,必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
七、财务审计1.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财务审计结果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
八、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进行追责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2. 对影响公司利益的财务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以上为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相关制度将被废止。
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综合运用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境内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和职责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预算、资金、资产和财务信息管理,开展财务分析、评价,指导、监督并考核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境内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并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三章财务风险第八条公司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九条公司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条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落实监管责任。
对价值回升并按照规定能够转回的,应予以转回;对价值回升按照规定不能转回的,应继续使用并在备查簿上进行记载;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手册
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公司职工等。
凡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办法不一致时,以本手册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财务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审计、税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及时、真实地记账核算,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公司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经营情况,加强对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部门财务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资金管理(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公司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周转和安全。
(二)公司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公司现金的使用和报销程序。
(三)公司应建立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公司银行账户,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操作流程,并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
第九条审计管理(一)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审计档案,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条税务管理(一)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真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公司纳税合规。
(二)公司应建立税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纳税职责,规范公司纳税申报和缴纳程序,确保纳税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一)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和股东大会,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股份制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稳定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股份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方面。
二、资金管理1. 资金需求评估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财务部门需要与各部门合作,进行资金需求评估。
根据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和计划,预测公司在财务年度内的资金需求,以便制定财务预算。
2. 资金调配与分配财务部门根据财务预算,制定资金调配与分配策略。
确保资金合理分配,满足公司各部门的运营需求,并确保资金利用的效益最大化。
3. 资金监测与控制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的监测与控制。
定期对公司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三、财务报告1. 财务报表编制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财务报表解读与分析财务部门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与分析。
发现财务状况的变化和趋势,提供给公司管理层决策参考,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股东关系。
3. 报表披露与公告财务报表应及时进行报表披露和公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确保投资者和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1. 外部审计公司应每年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给股东和监管机构。
2. 内部审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公司内部的财务流程和财务控制进行审计,发现并纠正不合规行为,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3. 风险控制财务部门应与公司各部门合作,制定风险控制策略。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对公司财务活动造成影响的风险因素。
五、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调岗和解雇等。
六、附则本细则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决定并提供解释。
股份制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制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股份制造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制造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公司的会计核算、经营分析、财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
第三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本公司财务管理遵循公平、诚实、透明、谨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保证公司的财务健康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财务职能部门。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六条会计政策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财务报表编制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审计公司应当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条财务报表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股东、债权人、监管机构等披露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经营分析第十一条财务分析公司应当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经营预算公司应当制定年度经营预算,包括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对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经营计划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经营计划,包括销售计划、采购计划、资金计划等,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第四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公司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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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五条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内入帐。
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三章流动资产第二十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应当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信用机构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还应分别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汇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
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包括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登记入帐,有市价的并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
企业取得的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记帐,不包括在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内。
本期宣告股票应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转让股票、债券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以应收帐款余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的,其提取的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销坏帐准备。
已经确认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
期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项帐面余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回多提或补提少提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二十四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产成品等。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但商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按照买价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施工等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可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
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并被确认的价值入帐。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
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五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或者分批实际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在领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
企业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四章长期投资第二十七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八条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
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将这部分股利金额列作应收款;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列作长期投资。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数半数以上的,长期投资应按权益法记帐,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采用权益法记帐时,长期投资帐户要反映出它所拥有的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
对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增加(或减少),记入长期投资帐户;从接受投资单位分得的股利,则冲减长期投资帐户。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
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金额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
资产负债表反映库存股票和债券时,有市价的,应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收回长期投资大于或小于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
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处理。
股份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十条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帐,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原价: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价或合理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记帐;企业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提取的折旧,记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股本。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
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即已提足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第三十四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