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A5及样本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合同管理(单机版)程序用户操作手册
劳动合同管理单机版用户操作手册浙江天正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安装双击“CMS_Setup_3。
0。
exe"这个安装包,默认安装即可。
5操作流程5.1 系统登陆双击桌面的快捷图标,首次登陆会有如下提示信息:如选择“是",将马上进入单位基本信息管理窗口,如下界面: 如选择“否”则进入主操作平台:5.2 主操作平台介绍窗口主要分:菜单、工具栏、主界面、状态栏;1、一级菜单:单位信息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数据管理、电子报送、其他;2、工具栏:1):功能――新增一条记录;在登记单位信息和合同信息时需要点击该按钮;2):功能――保存信息;登记、维护单位信息和合同信息时需要点击该按钮保存信息;3):功能――删除信息;删除单位信息和合同信息时需要点击该按钮删除登记错误的信息;4):功能――查询信息;主要在查询窗口使用,设置相应条件点这个按钮可以查询出符合条件的信息;5):功能――打印信息;可打印相关信息;6):功能――数据导出;主要用于数据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点该按钮,可将当前窗口的信息列表(单位信息没有列表,只有一条)中的信息以Excel表格的形式导出;7):功能――关闭窗口和退出系统;5.3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5.3.1本单位基本信息登记与维护单位基本信息管理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即简单的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输入到计算机中,主要登记项有单位名称、英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公积金单位代码、地税登记号、所在区域*、单位类型*,经济类型*、行业分类*、注册登记机关*、成立日期、注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投资者相关信息等,(其中*结尾的登记项表示只能通过下拉的选择来获得数据,不能手工输入)。
具体如下图:进入窗口后,在工具栏上点击“新增”,然后就可以逐个输入登记项,蓝色字体的登记项不能为空,是必须要输入的,否则不能保存,登记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出现提示“保存成功!”,表示已经登记成功;然后就可以进行单位劳动合同登记等一系列步骤了。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完整版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为使公司走上成功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本着一切为员工利益着想的理念,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社会福利待遇,进而更好的鼓励员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特制定如下缴纳社会保险方案:方案一:按照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缴纳社保2012年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2338元。
照此方案,个人与单位计算入下:个人:每月缴费合计元。
其中,养老8%占元;医疗2%占元;失业1%占元。
公积金7%占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
其中,养老22%占元;医疗12%占元;失业2%占元;工伤%占元。
生育%占元。
公积金7%占元。
方案二:分档计算缴纳方案1、月薪不足3000元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2、月薪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按照3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540元。
其中,养老8%占240元;医疗2%占60元;失业1%占30元。
公积金7%占21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1320元。
其中,养老22%占660元;医疗12%占360元。
失业2%占60元。
工伤%占15元。
生育%占15元。
公积金7%占210元。
3、月薪5000元以上的,按照5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900元。
其中,养老8%占400元;医疗2%占100元;失业1%占50元。
公积金7%占35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2200元。
其中,养老22%占1100元;医疗12%占600元。
失业2%占100元。
工伤%占25元。
生育%占25元。
公积金7%占350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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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19 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一、制度沿革 (一)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1997 年 4 月 1 日-2011 年 6 月 30 日) 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园区借鉴新加坡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经 验, 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和园区实际而建立的一 项综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 险和住房保障等一揽子的社会保障内容。 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 保障内容 保障的综合保障。以“一金”的模式代替了其它地区 分别单独设立的模式 缴费比例 由单位和个人对等缴交,综合缴费比例远低于全国 统一的社保制度(约 20 个百分点左右) 个人账户为主,具有“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 账户设置 特色,与以统筹账户为主的全国统一社保制度存在 着很大差异 充分考虑了会员在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年轻时, 账户用途 可大部分用于购房支出;年龄偏大时,则增加了对 养老、医疗的保障支出,与我国通常的“六金”比例 固定的模式相比,具有弹性更大的特点 园区公积金制度自 1997 年 4 月 1 日实施以来,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共经历了 4 个发展阶段: 阶段 1997 年 4 月-1998 年 12 月 1999 年 1 月-2001 年 6 月
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问题: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并到个人工资总额里?企业缴纳 部分是否职工个人要缴个人所得税?那财务如何处理企业缴纳的这部分 钱?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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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A5及样本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单位代码:第页/共页
单位全称(盖章):计算单位:元(人民币)
填表人:填表时间:中心审核人:中心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中心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m”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样表)
单位代码:012345 第1页/共1页 单位全称(盖章):
计算单位:元(人民币)
填表人:王五 填表时间:2011年7月2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 社保经办机构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
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 m ”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园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包括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参保职工,下同)按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住房账户基金,下同)的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和监督.第四条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是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基金中心)是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集、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第二章缴存管理第五条园区行政区域内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向住房基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按规定与住房基金中心及单位开户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由住房基金中心委托银行收缴。
第六条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住房基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职工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与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乘积.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转移和提取
社保关系
老 转移
账
户 个人账户
存量提取
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 办理
2参保类型公积金a类计划公积金b类计划公积金c类计划参加参加原公积金a类会员原公积金bc类会员新参保人员甲类综合保障计划过渡办法乙类综合保障计划新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前保障计划类型调整后保障计划类型参保对象3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阶段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单位个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养老住房特殊补充养老失业大病生育工伤个人补充公积金a计划2222236251502甲类计划28191614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的8阶段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单位个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养老特别养老失业大病生育工伤公积金b计划182182511162502公积金c计划1421402乙类计划20114保障待遇甲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住房保障待遇提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
统筹账户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养老 个人 补充
住房
特殊 补充
养老
失业
大病
生育
工伤
公积金 A计划
甲类 计划
22.2 22 2
2
36
2.5
1.5
0.2
28
19 3
2
6 16 14 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参保员工的住房需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员工,以下所称员工均指甲类计划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动用公积金是指员工按规定动用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公积金普通专户存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统称购房)或租房,以及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或借用社会保险(公积金)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偿还购房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下同)。
第二章动用公积金购房第四条员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购房时,可根据本细则规定动用公积金的相应账户。
第五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并申请动用公积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并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限员工偿还购房贷款计划生效后的养老补充账户及特殊补充账户的入账基金,下同)偿还购房贷款:(一)按规定正常缴费期间;(二)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行政区域所辖的七个城区和五个县级市,下同)住房;(三)首次或第二次动用公积金(包括2011年6月30日前已动用公积金购房次数,下同);(四)本次动用前的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动用条件。
第六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且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其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以下简称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并偿还购房贷款。
第七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购买园区内住房且在2011年7月1日后申请动用公积金的,参照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办理。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目录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 (5)1.1系统运行环境 (5)1.2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6)1.3 设置浏览器选项 (7)第2章 网上缴费客户端安装与更新 (10)2.1 安装环境 (10)2.2 安装步骤 (10)2.3 更新步骤 (11)第3章 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 (12)3.1 权限开通 (12)3.2 登录界面 (12)3.3 操作流程 (12)第4章 单位月缴费 (17)4.1 功能 (17)4.2 界面 (17)4.3 操作流程 (17)第5章 在途缴费查询 (24)5.1 功能 (24)5.2 界面 (24)5.3 操作流程 (24)第6章 月申报单位补缴 (27)6.1 功能 (27)6.2 界面 (27)6.3 操作流程 (27)第7章 年申报 (34)7.1 功能 (34)7.2 界面 (34)7.3 操作流程 (34)第8章 在途申报查询 (42)8.1 功能 (42)8.2 界面 (42)8.3 操作流程 (42)第9章 年申报单位月缴费 (45)9.1 功能 (45)9.2 界面 (45)9.3 操作流程 (45)第10章 缴费明细查询 (51)10.1 功能 (51)10.2 界面 (51)10.3 操作流程 (51)第11章 年申报单位补缴 (54)11.1 功能 (54)11.2 界面 (54)11.3 操作流程 (54)第12章 在线会员状态查询 (61)12.1 功能 (61)12.2 界面 (61)12.3 操作流程 (61)第13章 退休到龄人员查询 (63)13.1 功能 (63)13.2 界面 (63)13.3 操作流程 (63)第14章 工伤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4)14.1 功能 (64)14.2 界面 (64)14.3 操作流程 (64)第15章 单位信息维护 (66)15.1 功能 (66)15.2 界面 (66)15.3 操作流程 (66)第16章 社会化发放账户采集 (68)16.1 功能 (68)16.2 界面 (68)16.3 操作流程 (68)第17章 个人权益记录单分发流水号 (71)17.1 功能 (71)17.2 界面 (71)17.3 操作流程 (71)第18章 修改密码 (74)18.1 功能 (74)18.2 界面 (74)18.3 操作流程 (74)第19章 锁定系统 (76)19.1 功能 (76)19.2 界面 (76)19.3 操作流程 (76)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用户在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操作之前,请首先检查用于进行业务操作的计算机是否符合运行条件,并且检查是否已进行相关配置。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公积金会员个人专户及公共统筹专户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专户设立第三条园区公积金制度按照个人帐户为主,社会统筹兼顾的原则,设立公积金各专户。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会员共同缴纳的公积金,按规定设立如下专户:(一)A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计划)设立公积金养老、医疗、普通三个个人专户,以及社会统筹、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二个公共基金专户。
(二)B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B计划)设立公积金养老、医疗、特别三个个人专户,以及社会统筹、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二个公共基金专户。
(三)C类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C计划)设立公积金养老、特别二个个人专户,以及社会统筹、大病保险统筹二个公共基金专户。
第五条园区公积金另设工伤保险统筹基金专户,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入该专户。
第六条“中心”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会员建立公积金个人帐户。
同时“中心”统一为会员设立公积金编号,会员在园区用人单位间就业岗位变动,公积金编号保持不变。
第三章专户用途第七条公积金各专户存款必须专项用于会员各类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八条公积金各类综合保障计划中的养老专户存款用于支付会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会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养老专户存款不得动用。
第九条公积金A、B计划中的医疗专户存款可用于以下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一)公积金会员及其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门诊费用;(二)会员大病住院保险起付线以下部分的自理费用;(三)会员为其独生子女购买大病住院专项商业保险的保费。
第十条公积金A计划中的普通专户存款,可用于以下用途:(一)按规定支付会员购房款及按月摊还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银行贷款;(二)按规定支付会员租房租金的限额补贴;(三)按规定补足会员退休生活保障所需的养老最低存款、医疗最低存款;(四)按规定支付可从普通专户开支的其他款项。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参保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
1、养老金计算方法:a) 养老金计算是根据参保者的工作年限和缴费金额进行核算的。
通常采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参保者缴费的月数和月均工资来计算养老金的基数,然后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实际的养老金数额。
b) 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具体应参照当地和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核算。
2、养老保险参保a) 参保对象:劳动者、城乡居民b) 参保方式:个人缴费、单位代缴、国家补贴(适用于城乡居民)3、养老保险费率同。
通常情况下,养老保险费率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一定比例划分。
b) 具体缴费比例应参照当地和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缴纳。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者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服务。
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a) 根据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药品可能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通常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会对一些常见病和常用药品提供一定的报销比例。
b) 大病保险通常会对一些重大疾病提供更高的报销比例,以提供更好的保障。
2、医疗保险参保a) 参保对象:劳动者、城乡居民b) 参保方式:个人缴费、单位代缴、国家补贴(适用于城乡居民)3、医疗保险费率同。
通常情况下,医疗保险费率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一定比例划分。
b) 具体缴费比例应参照当地和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缴纳。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就业帮助,以缓解失业带来的经济困难。
1、失业保险金a)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一定失业期限内领取的补助金,用于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
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根据参保者缴费金额和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b)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和期限由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确定。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讲义
各位领导、大家好,按段领导要求今天在这里利用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与大家一起分享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
所涉猎的内容其中一部分是我日常经办的业务,因为考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通过查阅资料,向主管同事请教借鉴经验,整理了今天的课件,讲课过程中有哪一点说得不准确请同事们及时指正。
接下来一起学习社会保险知识。
先确定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五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补偿,使他们能够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分别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补充保险(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我们哈尔滨铁路局职工享受保障性待遇,也就是日常说的五险一金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另外还包括两个补充保险,企业年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
下面,逐一向大家讲解各项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1.1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1.2 现阶段职工扣缴比例(适用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个人缴费金额: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8%企业缴费金额:按职工工资总额*20%个人缴费8%的比例是有最高限和最低限的:(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不能高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企业20%的缴费金额,按2005年国发38号文件,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资金。
哈局在职职工自2004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收缴管理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收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收缴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园区公积金收缴范围:园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园区公积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及员工缴纳的公积金纳入公积金各基金专户,按规定专项用于员工各类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园区公积金基金收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公积金登记第六条属于《暂行办法》和《补充规定》规定范围内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在工商注册登记或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中心”申请办理园区公积金登记手续。
第七条园区公积金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纳园区公积金的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独立缴费单位的,应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条用人单位向“中心”申请办理园区公积金登记时,应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登记表》,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税务登记证。
第九条“中心”应及时受理用人单位申办的公积金登记,核对受理材料的完备情况,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登记证》。
第十条用人单位的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变更材料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公积金登记手续。
“中心”审核后,收回原登记证,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发放《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登记证》。
五险合一系统操作说明书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6.0.0用户指南第一章:一般社保业务流程 (6)一、单位新参保 (6)二、单位日常参保业务 (7)三、单位注销业务 (8)四、工资申报业务 (9)第二章:数据采集 (9)一、单位信息管理 (9)1.单位参保 (9)2.单位信息变更 (10)3.单位注销 (11)二、个人信息管理 (11)1.新参保人员增加 (11)2.转入人员增加 (12)3.人员减少 (13)4.在职转退休 (14)5.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14)6.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5)7.退休人员选择社保所报销管理 (16)三、工资信息管理 (16)1.年度工资申报 (16)2.日常工资管理 (17)四、其它功能 (17)1.基金收缴 (17)2.数据交换 (18)3.报表打印 (19)4.综合查询 (19)5.辅助功能 (20)第三章:手工报销 (20)一、医疗费用报销 (20)1.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 (20)2.门诊特殊病费用报销 (20)3.急诊留观费用报销 (21)4.住院费用报销 (21)二、手工报销结果返回 (22)三、退休社会化管理(街道版) (23)四、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 (23)五、综合查询 (24)六、辅助功能 (25)第四章:系统管理 (25)一、参数设置 (25)二、权限管理 (26)第五章:系统配置 (27)一、硬件 (27)二、软件 (27)第六章:技术支持 (27)第七章:业务操作 (28)一、系统安装与更新 (28)二、系统登录 (34)三、数据采集 (36)1.文件-退出 (38)2.视图-公民身份号码升位 (38)3.视图-状态栏 (39)4.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 (40)5.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 (41)6.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删除 (43)7.基本信息管理-部门管理 (44)8.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 (49)9.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53)10.基本信息管理-个人照片修改 (54)11.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删除 (57)12.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58)13.基本信息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信息(普通单位版) (60)14.基本信息管理-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资格认定修改(普通单位版) . 6115.基本信息管理-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资格认定修改(普通单位版) . 6216.单位预登记-单位信息录入(普通单位版) (63)17.单位预登记-单位信息查询(普通单位版) (65)18.单位变更登记-单位注销 (66)19.个人变更登记-增员 (67)20.个人变更登记-减员 (69)21.个人变更登记-增减员原因修改 (70)22.个人变更登记-内部调动 (71)23.个人变更登记-医疗在职转退休 (73)24.农转非延迟补缴-农转非延迟补缴信息申报(普通单位版) (74)25.农转非延迟补缴-农转非延迟补缴信息报盘(普通单位版) (76)26.工资核定-工资导入(普通单位版) (77)27.工资核定-工资变更 (78)28.工资核定-工资核定(街道版、职介人才版) (79)29.工资核定-四险二次基数采集(普通单位版) (81)30.基金收缴-医疗月报生成 (82)31.基金收缴-四险月报生成 (83)32.待遇支付-个人待遇支付信息采集 (84)33.待遇支付-个人待遇支付信息报盘 (85)34.待遇支付-银行账号采集信息查询 (86)35.待遇支付-临近退休人员查询 (87)36.待遇支付-支付失败回盘 (88)37.待遇支付-支付失败信息查询 (89)38.数据交换-单位内数据导入 (90)39.数据交换-单位内数据导出 (91)40.数据交换-单位基本信息报盘 (92)41.数据交换-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 (93)42.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 (94)43.数据交换-外埠延期缴费人员增员报盘 (96)44.数据交换-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信息报盘 (98)45.数据交换-医疗基础数据导入 (99)46.数据交换-四险基础数据导入 (100)47.数据交换-单位变更信息报盘 (101)48.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 (102)49.数据交换-定点医疗机构导入 (104)50.数据交换-导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 (104)51.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申请(普通单位版) (105)52.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普通单位版) (106)53.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四险)(普通单位版) (108)54.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109)55.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格认定登记表 (110)56.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111)57.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 (112)58.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113)59.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变更表 (114)60.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115)61.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资格变更表 (116)62.报表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117)63.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118)64.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120)65.报表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121)66.报表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打印 (122)67.报表打印-内部调动打印 (123)68.报表打印-北京市灵活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申办单(街道版)12469.报表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普通单位版、职介人才版) (126)70.综合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127)71.综合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129)72.窗口 (130)73.帮助-关于 (130)四、手工报销 (131)1.文件-退出 (131)2.视图-公民身份号码升位 (131)3.视图-医保联系人管理 (132)4.医疗费用录入-普通门诊费用录入 (133)5.医疗费用录入-急诊留观费用录入 (137)6.医疗费用录入-门诊特殊病费用录入 (141)7.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 (144)8.医疗费用录入-外阜门诊诊疗费录入 (147)9.数据报盘-生成普通门诊报盘文件 (149)10.数据报盘-生成住院、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 (150)11.数据报盘-生成急诊留观报盘文件 (151)12.数据报盘-生成外阜门诊诊疗费用数据报盘文件 (153)13.数据回盘-医保支付信息回盘 (154)14.退休社会化管理-红名单管理(街道版) (155)15.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已上传费用录入 (156)16.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生成上传报盘文件 (160)17.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已上传费用审核表查询 (161)18.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上传数据手工报销盘历史查询 (163)19.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上传费用录入信息查询 (164)20.综合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165)21.综合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166)22.综合查询-医保支付信息查询 (167)23.综合查询-手工报销审核单历史查询 (168)24.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审核单历史查询 (171)25.综合查询-手工报销报盘历史查询(普通门诊) (174)26.综合查询-手工报销报盘历史查询(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 (175)27.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报盘历史查询 (176)28.综合查询-手工报销费用录入信息查询 (177)29.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录入查询 (178)五、系统管理 (179)1.文件-退出 (179)2.权限管理-用户管理 (180)3.参数设置-社会平均工资 (181)4.参数设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2)5.参数设置-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3)6.参数设置-大额医疗互助缴费比例 (185)7.参数设置-基本医疗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86)8.参数设置-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7)9.参数设置-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189)10.参数设置-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190)11.参数设置-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191)12.参数设置-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193)13.参数设置-养老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4)14.参数设置-失业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5)15.参数设置-工伤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7)16.参数设置-生育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8)17.参数设置-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 (199)18.参数设置-最低工资 (201)19.帮助-关于 (202)六、系统退出 (202)七、系统卸载 (202)1)业务描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5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0907(终稿)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P JGJ/T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Data in Housing Provident Fund(征求意见稿)2009— — 发布 2009— —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Standard for Basic Data in Housing Provident FundJGJ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0 9 年月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5号)和《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名称和编制单位的函》(建标标函〔2009〕5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住房公积金归集基础数据;5.住房公积金贷款基础数据。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郝力、宋秀明、王志军、王博宇、王文斌、王新坤、王弋、叶枝林、李海臣、余川波、夏骏峰、胡继新、邹江、方青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3.1 数据内容 (4)3.2 分类方案 (4)4住房公积金归集基础数据 (6)4.1 缴存单位基础信息 (6)4.2 缴存单位总账信息 (7)4.3 缴存单位业务明细信息 (9)4.4 缴存个人基础信息 (11)4.5 缴存个人总账信息 (12)4.6 缴存个人业务明细信息 (14)4.7 政策信息 (15)5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础数据 (16)5.1 借款人信息 (16)5.2 抵押物信息 (18)5.3 借款合同信息 (19)5.4 保证信息 (22)5.5 保险信息 (23)5.6 质押信息 (24)5.7 总账信息 (25)5.8 业务明细信息 (27)5.9 政策信息 (28)附录A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代码 (29)本标准用词说明 (33)引用标准名录 (34)条文说明 (35)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General specifications ………………………………………………………………4 Basic data of Maintaining in Housing Provident Fund ………………………………4.1 Employer’s basic information……………………………………………………4.2 Employer’s general ledger information ………………………………………4.3 Employer’s subsidiary ledger information ………………………………………4.4 Personal basic information ……………………………………………………4.5 Personal general ledger information …………………………………………4.6 Personal subsidiary ledger information ………………………………………4.7 Policy information ……………………………………………………………5 Basic data of loan in Housing Provident Fund ………………………………………5.1 Borrower Information……………………………………………………………5.2 Collateral Information……………………………………………………………5.3 Contract Information of loan …………………………………………………5.4 Guarantee Information …………………………………………………………5.5 Insurance Information …………………………………………………………5.6 Pledge Information………………………………………………………………5.7 General ledger Information ……………………………………………………5.8 Subsidiary ledger Information …………………………………………………5.9 Policy Information ………………………………………………………………Appendix A:Classification codes in Housing Proviedent Fund ……………………Terminology ……………………………………………………………………………List of referred Standards and Codes………………………………………………………Explanation on clauses …………………………………………………………………1 2 4 6 6 7 91112141515161819222324252728293334351总则1.0.1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的内容和形式,促进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的共享、应用和服务,制定本标准。
自行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申请承诺书(在外证版本)
自行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申请承诺书
本人,由于原因,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现特向公司申请如下:
本人放弃基于劳动法律关系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本人同时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认可此申请的有效性,并完全了解其法律后果。
二、在本次申请之前,本人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三、本人承诺,本人放弃任何补缴、赔偿主张。
对于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导致公司承担的滞纳金、罚款等不利法律后果,将由本人全部承担,公司有权在应付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由于目前国家采用按照年度累计预扣法累积计算个税,单位代扣代缴,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能导致应纳个人所得税与实际缴纳个税不一致,本人自愿次年3月-6月自行前往税务机关按照个税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工作。
五、本人承诺目前所在公司为唯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出现双重用工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承诺人:
委托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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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单位代码:第页/共页
单位全称(盖章):计算单位:元(人民币)
填表人:填表时间:中心审核人:中心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中心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m”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清册
(样表)
单位代码:012345 第1页/共1页
填表人:王五填表时间:2011年7月2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人: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本表供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时填写。
3、缴费比例填写:16%,18%,20%,22%,24%。
4、申报类型一栏仅需年度申报单位填写:选择结算年度申报,填写“年度申报”;选择补充申报,按照申报情况填写“申报增加”、“申报减少”、“基数调整”;如填写申报减少,缴费基数需填写“0”。
5、缴费年月,以“yyyymm”表示,如2011年7月,应该录入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