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示范文本:有限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6篇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书(工商注册版)甲方:(投资人姓名)、(证件号码)乙方:(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就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1.1 合伙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1.2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条合伙企业地址2.1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地址)第三条合伙企业出资额及出资方式3.1 合伙企业总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3.2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为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应缴纳的出资额,并依法缴入合伙企业银行账户中。
3.3 甲方出资额为:(出资金额)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3.4 乙方出资额为:(出资金额)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四条合伙期限4.1 合伙期限为(期限)年,自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4.2 合伙期满后,若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在期满前提前协商修改合伙协议。
第五条合伙事宜5.1 各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2 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包括签订合同、支付账务、管理人员、经营决策等事宜。
5.3 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应由双方股东共同协商决策,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税收、利润分配、负债及风险承担6.1 合伙企业的营业所得税由合伙企业承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6.2 合伙企业的净利润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3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共同承担,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分摊相应的债务。
6.4 合伙企业的风险由各股东共同承担,各股东应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当依法进行,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_工商局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拟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共同获取投资收益,实现财富增值。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为:投资业务。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其他金融投资等。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 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如下:甲方出资额:人民币____万元;乙方出资额:人民币____万元;丙方出资额:人民币____万元;丁方出资额:人民币____万元。
2. 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形式出资。
3. 各合伙人的出资期限为合伙期限。
第五条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1.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为: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2.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原则为: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管理方式1. 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
2. 管理委员会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组成,各合伙人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 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合伙企业的具体运营管理。
第七条入伙、退伙1. 新的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
2. 合伙人退伙,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退伙事宜。
3. 合伙人退伙后,不再享有合伙企业的权益,也不再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终止、解散和清算1. 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可以终止、解散合伙企业。
2. 合伙企业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人数量不足法定最低人数的,应当解散。
3.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4. 清算组应当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____个月内完成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深圳市XX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愿组成,并参照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模式进行管理运作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未作约定的事项,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XX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虚拟大学园R3-B栋2楼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通过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或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企业以及董事会决定投资的项目进行股权与有价证券投资,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以达到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
本合伙企业不进行期货、债券、权证、股指期货投资。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投入资本不超过合伙企业实有资金的70%);从事对上市公司有价证券的投资投入资本不超过合伙企业实有资金的30%)。
董事会可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对以上资金使用比例做出调整。
第九条合伙期限:自成立之日起三年。
第四章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第十条合伙人共五十个,分别是:1、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九洲创展大厦915、916、918、919法定代表人:文婷,总经理、执行董事2、有限合伙人: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3、4、5、...50、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一条出资方式: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出资第十二条出资金额: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亿元第十三条出资时间:各合伙人应将其认缴出资于201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
深圳市工商局示范文本:合伙协议
_______________ 伙协议(注:特殊的普通合伙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XX条合伙期限为XX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 个,分别是:1、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工商局的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有限合伙协议:一、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场所1. 合伙企业名称为:XXX(工商局)有限合伙企业。
2. 企业经营场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二、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1. 合伙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实现合伙权益的保护和增值。
2. 合伙经营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工商注册、变更、注销、年检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合伙人及出资1. 合伙人共两名,分别为甲方和乙方。
2. 甲方出资人民币XX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XX万元。
3. 合伙人的出资应当用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1.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五、管理方式1. 合伙企业采用普通合伙管理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 甲乙双方应共同选举一名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六、入伙、退伙及合伙权益转让1. 新的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加入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退伙事宜。
3. 合伙权益的转让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七、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五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八、解除合伙协议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伙协议。
2. 解除合伙协议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争议解决1. 合伙企业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可以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1. 本合伙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伙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仅为工商局有限合伙协议的范本,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商局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共赢发展。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为:从事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咨询等。
具体经营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合伙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新的合伙协议。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
具体出资额、出资方式和期限如下: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元,以货币形式出资,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分____次出资到位。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元,以货币形式出资,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分____次出资到位。
第五条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
合伙企业盈利时,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获得利润;合伙企业亏损时,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管理方式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甲方委派____名代表,乙方委派____名代表。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投资决策等事项。
第七条决策方式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
第八条入伙、退伙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
新合伙人自入伙之日起,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义务。
合伙企业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退伙。
如甲乙双方确有退伙需求,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退伙时,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计算财产份额,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合伙企业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合伙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不再续签;(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三)合伙企业依法被解散;(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有限合伙协议工商版本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丙方(有限合伙企业):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本协议所涉及的标的物、服务或权利为:
1.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业务;
2.甲方出资,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4.投资收益分配方式:
(1)收益分配原则:按出资比例分配;
(2)收益分配时间:每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进行;
(3)如有限合伙企业在投资期间发生亏损,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5.定金: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各自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定金支付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3.后果:
(1)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互相返还已收到的款项,如有损失,按照第六条约定处理。
八、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指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外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社会事件(如战争、骚乱、罢工等)以及政府行为(如法律、政策变更、禁运等),这些事件妨碍或延迟一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变更与解除:
(1)双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2)如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解除本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处理违约责任;
(4)解除本协议不影响双方在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协议(工商登记模板)
附件3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有限合伙协议(工商登记版)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 年—月—日共同签订:_____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姓名)和有限合伙人同意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称“合伙企业”),为此,各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1.1设立各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1.2名称1.2.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1.2.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
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3主要经营场所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姓名)授权代表(签字):各合伙人于开头所列日期签署本协议: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姓名)(签字):1.3.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独立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或增加新的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的情况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并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4目的1.4.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主开展(投资及投资相关)业务,为实现合伙人权益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5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1.6期限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准)起至第【】个周年届满之日止,合伙企业的期限可根据合伙人的约定延长或提前终止。
有限合伙协议(工商局注册用)
(有限合伙)协议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地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地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地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地,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五条企业地名称:(有限合伙)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第七条经营范围:第八条合伙人性质、姓名及其住址: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有限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第九条合伙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整.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其中,认缴出资现金万元,占比百分之,认缴时间:年月日前.认缴出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万元,占比百分之,认缴时间年月日前.第十条合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第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地权利、义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地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地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地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地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地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地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地约定向合伙人以外地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地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地,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地,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地,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地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地,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新入伙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地债务,以其认缴地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作为有限合伙人地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地,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地原因发生地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地财产承担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地,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地,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委托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地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地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地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地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地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第十三条入伙、退伙、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地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地,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地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地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地义务.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地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地,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地损失.第十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企业地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地,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地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地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企业年度地或者一定时期地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地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地办法决定.第十五条解散及清算、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地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地合伙关系消灭.、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地活动.、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地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地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主要职责: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地合伙企业未了结地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地剩余财产;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第十六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地,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地,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地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地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地,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全体合伙人签字:年月日。
全国工商局示范文本:有限合伙协议Word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第一章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有限合伙)。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订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三条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五条合伙期限为年。
第六条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注:可续写)合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按照出资时间的上一年本市同等工种的平均年收入计算(年收入×合伙期限)。
(劳务出资的评估也可采取其他方式,但必须在协议中载明)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
第八条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工商局_合伙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工商局合伙协议范本予以发布。
一、总则第一条工商局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的。
第二条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等事项。
第三条本协议适用于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四条全体合伙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依法纳税。
二、合伙人第五条合伙企业由以下合伙人组成:(一)甲方:_______,住所:_______,出资额:_______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
(二)乙方:_______,住所:_______,出资额:_______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_______%。
(三)其他合伙人:_______。
第六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一)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出资。
(二)合伙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出资。
未按期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一)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
(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_______。
三、合伙事务第八条合伙事务的执行:(一)合伙企业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向全体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入伙与退伙:(一)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四、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第十条利润分配:(一)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亏损分担:(一)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工商局合伙协议书范本
根据工商局的要求,以下是一份合伙协议书范本: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一、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以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伙组织名称和经营项目合伙组织名称为:(工商局批准的名号)合伙经营项目为:(工商局批准的营业范围)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营业期限届满之日止。
四、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
甲方出资比例为%,乙方出资比例为%。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配:合伙组织的净利润(扣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税费等后的收入)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组织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剩余债务。
六、管理方式1.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合伙管理团队,负责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
2. 重大决策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七、退伙与出资转让1. 退伙:甲乙任何一方如需退伙,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退伙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其出资。
2. 出资转让: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转让其出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转让后,新的合伙人需签署同意遵守合伙协议的承诺。
八、解除合伙协议1. 在合伙期限内,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伙协议。
2. 如甲乙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经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解除合伙协议。
九、争议解决如合伙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 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合伙组织的声誉。
3. 甲乙双方应积极参与合伙组织的经营管理,共同努力实现合伙目标。
本合伙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伙企业协议工商局范本
合伙企业协议工商局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合伙人第五条合伙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情况:合伙人1:出资人民币____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的____%。
合伙人2:出资人民币____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的____%。
……合伙人____:出资人民币____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的____%。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八条合伙人权益和义务:1. 合伙人享有合伙企业的收益、决策权、监督权等。
2. 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3.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承担相应责任。
4. 合伙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回出资。
5. 合伙人应遵守合伙企业协议,履行合伙人职责。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第九条合伙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成员:1. 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组成,成员数量为三人。
2. 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执行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
3. 制定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4. 代表合伙企业处理对外事务。
5. 定期向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1. 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 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原则:1. 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工商局合伙协议书
工商局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甲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乙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鉴于甲、乙双方愿意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进行合作,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事业1.1 甲乙双方成立合伙协议,共同从事XXX业务,合伙公司名称为XXX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
1.2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XXX。
二、合伙资本2.1 本公司的合伙资本为XXX万元,由甲乙双方平分,各XXX万元。
2.2 合伙资本以货币形式缴纳,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分别将其应缴纳的资本金额划付到本公司所设银行帐户中。
三、管理组织3.1 本公司的管理组织由董事会、经理层和财务部组成,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详见本公司章程。
3.2 董事会由两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提名一名。
董事会负责本公司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3.3 经理层由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组成,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具体的业务经营和管理。
3.4 财务部门由一名经理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报告和核算进行专业管理。
四、分配规则4.1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按照合伙比例分配,即甲乙双方各占50%。
4.2 本公司的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在扣除应缴纳的税款、社保费、公积金、管理费、维修费、折旧费用等合法费用后,将按照合伙比例分配。
4.3 本公司的亏损由甲乙双方按照合伙比例承担。
五、税务管理5.1 本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主缴纳各项税费。
5.2 每一经济年度结束,本公司应及时进行税务报告和核算,甲乙双方进行清算分配。
六、合伙期限6.1 本公司的合伙期限为10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6.2 合伙期满前,如甲乙双方协议续期,须在合伙期届满前向有关注册部门备案。
七、权利与义务7.1 甲乙双方均负有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应保证在合伙期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项责任。
7.2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其合伙份额,否则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调整。
全国工商局示范文本:有限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第一章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有限合伙)。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订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三条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五条合伙期限为年。
第六条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2、,住所(址):,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注:可续写)合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以非货币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按照出资时间的上一年本市同等工种的平均年收入计算(年收入×合伙期限)。
(劳务出资的评估也可采取其他方式,但必须在协议中载明)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
第八条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工商注册版)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
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工商注册版)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期限为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第三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五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姓名或名称住所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七条合伙人共出资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合伙人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缴付期限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第六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深圳有限合伙协议书
深圳有限合伙协议书甲方(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合伙人统称为“合伙人”)鉴于:1. 各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2. 甲方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和丙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伙企业名称为: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设立第四条本合伙企业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出资设立。
第五条本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的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2. 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3. 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和意见;4. 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经营资料。
第八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 按照约定出资;2. 遵守合伙协议,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3. 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合伙企业的管理第九条合伙企业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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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XX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XX、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在本行业曾取得优良的业绩。
(注: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另行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择程序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四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注: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另行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注: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第十五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六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二十二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有上述情形而被除名的,应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第三十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