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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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籍教师,包括全职、兼职及短期访问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籍教师在我校享有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籍教师资格与聘用第四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相关专业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资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胜任英语教学任务;4. 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提出聘用需求,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经审批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面试,确定人选;3. 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工作职责与待遇第六条外籍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参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文化。

第七条外籍教师享有以下待遇:1.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2.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3. 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福利;4. 学校协助外籍教师办理居留、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籍教师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籍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外籍教师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 任期考核:在教师任期结束时,学校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籍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及在校园内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宗教信仰、学术自由和教育理念,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尊重中国的民族习俗风俗,不得有侮辱中国传统文化的言行举止。

第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保护学校的财产和环境,不得进行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场所。

第七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区、教学楼等受限区域。

第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不得有抄袭、篡改、捏造数据等行为。

第九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工作和活动时应当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出示有效的证件和身份证明。

第十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发现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学校查处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十一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程序进行,严格按照学校的招聘政策和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录用应当考察其个人的学历、资格、工作经验等情况,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外籍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足额支付其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

第十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接受学校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外籍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对其工作场所和生活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居留与签证第十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申办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不得以其他方式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和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外籍人员须依法申请签发居留证件,定期向公安机关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中国境内时,应当提前向学校报备,确保其相关手续和安全。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对待外籍教师一视同仁,保障其合法权益;3. 尊重差异: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学术观点;4. 激励发展: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聘用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4. 对华友好,愿意与我校合作。

第六条学校应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学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保障其宗教活动自由。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2. 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3. 社会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外籍教师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更好地管理外籍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1. 定义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指的是来自其他国家的教育专业人士,以在中国的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为目的来华工作的外国人。

2. 聘用外籍教师的必要性引进外籍教师可以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国际化的教育环境,对于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和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 外籍教师聘用的限制为了保护国内教师的就业利益和确保教学质量,对外籍教师聘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管理是必要的。

4. 外籍教师聘用的程序聘用外籍教师的程序应该严格规范,包括学校的申请、审核、公示、审定等环节,确保教师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5. 外籍教师的资质要求外籍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并通过相关考核和认证。

6. 外籍教师的待遇为了吸引优秀的外籍教师,应该提供适当的待遇,包括薪酬、住宿、福利等方面的保障。

7. 外籍教师的职责外籍教师应该履行教学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与国内教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8. 外籍教师的培训和评估为了保证外籍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校应为其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并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

9. 外籍教师的文化适应和支持作为外籍教师,他们需要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和学校的教学方式,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0. 外籍教师的工作和居住条件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包括宿舍、办公室、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保障。

总结:通过合理的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借助外籍教师的优势,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和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同时,也要保护国内教师的就业利益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起规范的聘用程序和培训机制,使外籍教师的聘用更加有效和有序。

外籍教师的聘用管理办法应注重平衡各方的利益,推动国际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籍专业人员”是指应聘在我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及教学和项目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是我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纳入国家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即在我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实施统一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立高等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仍按照《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实施管理,未尽事宜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则第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要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八条实施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外语学校、执行友好城某协议的学校、担任教学改革实验任务的学校等)确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外语口语教学的,可个案申报,从严审批。

第九条实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应程度的职业、成人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聘用外籍专业人员。

职业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可用于加强语言教学、专业理论教学、专业技能培训以及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开发,注意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和方法。

成人教育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条严禁以聘有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为招牌,高额收费招生,牟取暴利。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更加频繁和密切的教育合作,越来越多的外籍教师来到中国从事教育工作。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是保障他们在中国教育工作中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就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效率,确保他们在中国的教育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外籍教师的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通常需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来自相关专业背景。

例如,英语教学的外籍教师通常需要具备英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2. 教学经验外籍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特别是对于教育工作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更受欢迎。

在聘任外籍教师时,通常会考虑其过往的教学成绩和教学反馈情况。

3. 语言能力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汉语或英语交流能力,以便与学生和其他教职员工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

4. 其他条件外籍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中国的教育环境和融入学校的教育团队。

二、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岗位发布学校在有外籍教师岗位空缺时,通常会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外教招聘网站、教育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指定专业、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

2. 面试评估学校会对报名的外籍教师进行面试评估,包括面试外籍教师的教学能力、语言能力、教学理念、跨文化交流能力等方面。

同时还会考虑外籍教师的学历、教学经验和过去的教学业绩。

3. 资格审核在面试通过后,学校会对外籍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符合教学要求和工作条件。

4. 签订合同若外籍教师通过面试、审核,学校和外籍教师会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

三、外籍教师的管理制度1. 工作许可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需要先办理工作许可,取得相关工作签证,方可合法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招聘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指本校聘请的具有外籍国籍的教师。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文明教学,互信互助,共同发展。

第五条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外籍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校长是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者,负责全校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外籍教师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委托由关系部门组织外籍教师的招聘工作,聘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二)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教学技能;(三)体格健康,工作稳定,品德良好;(四)有至少两年教学工作经验,有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请:应聘者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计划等相关材料;(二)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者,经学校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四)录用:通过面试者,学校提出录用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审批;(五)签订合同:经学校领导批准,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新聘外籍教师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第十条外籍教师工作签证、居留手续办理: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全方位服务,协助外籍教师处理工作签证、居留手续等事宜。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外籍教师档案管理制度,对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聘用合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妥善管理。

(一)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包括姓名、国籍、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二)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学校应当与外籍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存档;(三)外籍教师考核结果:学校应当对外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记录在案。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外籍教师在中国的学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外籍教师作为国际文化交流的纽带,为学生提供了独特的英语教学体验。

然而,外籍教师管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对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招聘程序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程序,确保外籍教师的素质与学校需求相匹配。

首先,学校应该明确招聘外籍教师的岗位要求,并进行广告宣传,以确保招聘的透明性。

其次,学校应该进行面试,考察外籍教师教学经验、英语水平、文化理解等方面的能力。

最后,学校应该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招聘的外籍教师没有不良记录。

二、合同与待遇学校应该与外籍教师签订明确的合同,并规定清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教学职责、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此外,学校应向外籍教师提供良好待遇,包括合理的薪资水平、住房补贴、保险及福利等。

这样可以吸引高素质的外籍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应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以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可以通过定期考核、课堂观摩、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外籍教师加强交流,定期开展教学茶话会,促进经验分享和教学方法研讨。

四、培训与发展学校应提供培训与发展机会,帮助外籍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如教学方法培训、文化交流培训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鼓励外籍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水平。

五、文化适应与交流外籍教师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学校应该帮助他们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并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学校可以组织文化活动,让外籍教师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习俗。

同时,学校还可以为外籍教师提供中文学习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与学生和家长沟通。

六、团队建设外籍教师和本地教师应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紧密的团队合作。

学校可以组织教师聚会、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外籍教师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

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

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

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第五条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

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教学管理第一条我校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外事办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

所聘系部为外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外教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

第三条外籍教师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

第四条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以培养外语专业及合作项目办学项目和提高全院的外语水平为主,提高我校的整体外语水平。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16节课。

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务处的同意。

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学校规定或合同规定给予超课时费。

第六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务处负责审定。

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

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应尽量采用。

第七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由相应的教学院系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部统一管理,外籍教师教学遵守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免造成教学事故(附Regulation Concerning Teaching Accidents)。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调课或停课,须提前一周向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调课申请表请见Applying for Class Change)。

如因病不能上课,应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领导,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病愈后应及时补课。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上课,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请见Applying for Leave or Approved Absence)。

病假情况,如不能及时提交请假单,应先电话告知外事办;病愈后再凭病历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事假情况,需向外事办提交请假申请表,外事办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该如何制定最合理?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外籍教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学院外理部门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总务处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中小学校外教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外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校外教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教引进与管理1. 外教引进: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需求,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教学能力的外籍教师。

外教引进程序如下:(1)学校相关部门对外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2)学校与外教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3)外教到岗前,学校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外教了解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要求等。

2. 外教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外教管理制度,对外教进行以下管理:(1)外教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2)外教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3)学校应定期对外教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学生评价等方面;(4)学校应关注外教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外教教学工作1. 教学计划:外教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方法和进度符合教学要求。

2. 教学方法:外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英语水平。

3. 教学评价:学校应建立外教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外教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四、外教培训与发展1. 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外教参加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1)教学技能培训;(2)师德师风培训;(3)学校规章制度培训;(4)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培训。

2. 发展:学校应关注外教个人发展,为其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外教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解释;2.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制度,中小学校可以对外教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小学外教管理制度

中小学外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外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小学聘请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管理。

第三条外教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外教合法权益。

2. 效率性原则: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 人文关怀原则:尊重外教文化背景,关心外教生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求。

第二章外教招聘与选拔第四条外教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任教学科相关。

3. 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经验丰富。

4. 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教学。

5.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我国教育教学环境。

第六条外教选拔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

2.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外教。

3. 组织面试,考察外教的教学能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4. 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外教基本信息。

5. 确定拟聘外教,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外教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对外教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我国教育教学制度、学校规章制度、学科教学大纲等。

第八条外教培训内容包括:1. 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2.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

4. 学生心理特点和教育方法。

5. 教学资源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外教考核制度,定期对外教的教学质量、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

第十条外教考核方式:1. 学生评价:了解外教的教学效果,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

2. 同行评议:邀请校内优秀教师对外教的教学进行评价。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籍人员的管理,保障外籍人员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工作秩序,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研究人员、访问学者、留学生等所有外籍人员。

第三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依法、依规、依程序;3. 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外籍人员入校手续第四条外籍人员来校前,需向学校外事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 在华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3. 个人简历;4. 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员办理入校手续,包括:1. 发放《外籍人员工作证》;2. 安排住宿;3. 办理医疗保险;4. 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

第三章外籍人员在校管理第六条外籍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我国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第七条外籍人员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管理,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外籍人员应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外籍人员应自觉遵守住宿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保持宿舍卫生。

第十条外籍人员外出旅游、考察或参加学术会议等,需提前向学校外事办公室报告,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外籍人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居住地,应提前通知外事办公室。

第十二条外籍人员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外事办公室或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第四章外籍人员离校手续第十三条外籍人员离校前,需向学校外事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 离校申请;2. 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3. 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外事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外籍人员办理离校手续,包括:1. 收回《外籍人员工作证》;2. 办理医疗保险注销;3. 解除住宿安排。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籍教师校区管理规定(3篇)

外籍教师校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在校区内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区内工作的所有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活动,为校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聘任与解聘第四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任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2. 具有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背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 具有相应的外语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5. 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对外籍教师的要求。

第六条外籍教师的解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校区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解聘建议;2. 对解聘原因进行充分说明,并听取外籍教师的意见;3. 校区管理部门与外籍教师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外籍教师应按照校区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或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教学纪律,不得有违反教学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校区的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尊重校区的生活制度,保持校区内的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与校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与教职工、学生的交流与了解。

第十六条外籍教师应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校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外籍人员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研究人员、访问学者等外籍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办理外籍人员的入境、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2)组织外籍人员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和活动;(3)协助外籍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4)监督外籍人员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负责外籍人员在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协助外事办公室办理外籍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2)指导外籍人员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关注外籍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四、管理要求1. 外籍人员来校前,外事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籍人员工作协议》,明确其在校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外籍人员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3. 外籍人员在校期间,应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和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4. 外籍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原因需离校,应提前向学校申请。

5. 外籍人员不得在学校内部进行政治、宗教等活动,不得参与非法组织。

6. 外籍人员应爱护学校设施,不得损坏公物。

五、安全管理1. 外籍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2. 外籍人员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实验室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外籍人员应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违规使用电器。

4. 外籍人员在校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六、责任追究1. 外籍人员违反本制度,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2. 外籍人员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 学校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外籍教师在华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及其家属。

第三条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外籍教师在华工作、生活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外籍教师安全教育;3. 调查处理外籍教师涉外安全事故;4. 协调处理外籍教师与当地居民、企事业单位的纠纷;5. 向有关部门报告外籍教师涉外安全情况。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六条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以下安全防范措施:1. 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住宿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2.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3. 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加强校园安保力量,确保校园安全;5. 为外籍教师提供紧急联系电话,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求助。

第七条外籍教师应遵守以下安全防范规定: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护照等,防止遗失或被盗;3. 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不参与任何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4.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5. 加强与学校、社区的联系,及时报告安全相关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八条发生涉外安全事故时,外籍教师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 向学校报告事故情况;3. 寻求医疗救助;4. 如有必要,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学校接到外籍教师报告的涉外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旨在为外籍教师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他们在华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我国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所有外籍教师。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外籍教师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 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培训。

- 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外籍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我国的民族风俗习惯。

- 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

-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入住管理:- 外籍教师入住学校宿舍或租赁房屋,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住宿安全。

-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如安装防盗门、窗户等。

2. 交通安全:- 外籍教师驾驶车辆应遵守我国交通法规,取得相应的驾驶许可。

- 学校应提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

3. 消防安全:-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外籍教师应了解消防逃生路线,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

4. 健康安全:- 学校应关注外籍教师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 外籍教师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5. 网络安全:- 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网络活动。

- 学校应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防止网络病毒和黑客攻击。

五、突发事件处理1. 紧急情况:- 发生突发事件时,外籍教师应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 学校将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外籍教师的安全。

2. 责任追究:-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外籍教师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外籍教师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校用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用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外籍人员在校园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生及其他外籍人员。

第三条我校外籍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外事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2. 保障外籍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中外文化交流;3. 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4. 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注重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外事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外籍人员的引进、审批、聘用、管理等工作;2. 负责外籍人员的证件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延期等手续;3. 负责外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4. 负责与外籍人员所在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外事交往;5. 负责外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各学院、部门应积极配合外事办公室开展外籍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引进与聘用第七条学校引进外籍人员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引进申请,经学院、部门审核;2. 外事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3. 学校审批;4. 与外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籍人员的聘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符合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需求。

第四章居留与签证第九条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需依法办理居留许可和签证。

第十条外事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的居留许可和签证办理工作,包括:1. 收集、整理外籍人员的个人信息;2. 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延期等手续;3. 监督外籍人员居留、签证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享有以下权利:1. 受到尊重和保护;2. 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工作、学习、生活待遇;3. 依法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初中学校外教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外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外教在我校工作期间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所有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教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保障师生权益。

第二章外教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学校外教选拔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学经验;3.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以下途径选拔外教:1. 通过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推荐;2. 参加国内外教师招聘会;3. 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等招聘。

第六条学校与外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教职责与工作要求第七条外教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学水平;4. 配合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5.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外教应满足以下工作要求:1.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2. 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3.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家教;4.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5. 主动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需求,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

第四章外教考核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定期对外教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工作态度;3. 团队合作;4. 学生满意度。

第十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教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教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五章外教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学校为外教提供以下待遇:1. 竞争性的薪酬;2. 住房补贴;3. 健康保险;4. 机票补贴;5. 节假日加班费。

第十二条学校为外教提供以下保障:1. 办理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2. 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3. 协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4. 为外教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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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水平和管理经验,提高聘用外籍教师的工作效益,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请外籍教师来院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外国语言和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现代化管理知识;加强对薄弱专业和新专业、新课程的建设;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我院整体发展服务。

第三条我院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一章外籍教师聘用程序
第四条各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人事处提交《xxx学院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由人事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协同人事处根据系部要求选聘合适人选,经任教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院与外教签订合同。

第六条外教到校前,外事办公室会同聘用系部及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外教来华后的接机、住宿、交通、教学计划、办公条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外教到校后,外事办公室对外籍教师来华前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外教宣讲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及校纪校规。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负责为外教联系安排进行境内身体检查后,将外教转由聘用系部实行二级管理。

第九条外事办公室在外教入校后一周,为外教办理外专证、居留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行政管理
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

第十条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落实。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外籍教师、聘用系部及职能部门召开外教工作联席会,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外教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协助聘用系部对外教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三条视经费情况组织外教参观、游览名胜古迹,以弘扬我国文化,加深他们对我国改革开放及国情的了解。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聘用系部是外教教学管理的归口部门,教务处协同管理。

第十四条为外籍教师提供详细的校历、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要求等资料(中外文对译,中文存档、外文给外籍教师),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
工作指导和帮助。

第十五条向外籍教师提供教学必需的图书、参考资料和教学设备。

对外籍教师教学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第十六条配备专门的合作教师为外教提供教学帮助,经常了解和关心外教的工作和生活,对外教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及时想办法解决;不合理或暂时办不到的,及时向外教作出解释。

第十七条建立听课评价制度。

组织同行专家和学生对外教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送交外事办公室,同时向外教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积极主动邀请外教参与学院活动(如教师节、运动会等)及教研活动,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创造和谐氛围。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其他管理
第十九条校产管理处负责为外教提供住房及照明、电视机等生活设施,并负责维修,为外教提供及时、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第二十条保卫处负责外教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把外籍教师工作和生活场所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定期对外籍教师工作和生活场所的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外教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

第二十二条外教在我院工作期间,工资报酬、医疗保险、休假、生活待遇等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中未能做出的其它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院外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外事纪律。

第五章外籍教师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在我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政府对外国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第二十五条遵守学院的工作制度,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六条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十七条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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