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
收费标准的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价费[2006]199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函
(甘价费[2006]199号)
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的函》(甘统函[2006]7号)收悉。鉴于近年来培训的内容、形式、成本费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培训任务需要。参照同类培训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