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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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

收费标准的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价费[2006]199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收费标准的函

(甘价费[2006]199号)

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的函》(甘统函[2006]7号)收悉。鉴于近年来培训的内容、形式、成本费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培训任务需要。参照同类培训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调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费,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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