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非编合同工、临时工聘用管理办法5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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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非编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非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校工、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非编人员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学校非编人员的录用、管理、考核等事宜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相统一。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学校进行非编人员的招聘与录用工作,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第七条学校进行非编人员的招聘需经过公开招聘程序,不得搞特权或包庇等行为。

第八条学校需对所有参加招聘的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综合表现确定聘用人员。

第九条学校招聘的非编人员需提前告知其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具体情况,不得另行变更。

第十条学校非编人员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关系、工资待遇、保险及工作要求等。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非编人员的岗位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详细规定,严格要求非编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非编人员在工作期间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及道德规范。

第十四条学校要对非编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差的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十五条学校非编人员的待遇和福利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需为非编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学校非编人员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年假福利。

第十八条学校对非编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其正常工作和休息。

第十九条学校为非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执行非编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非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招聘的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编外人员招聘第四条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编外人员应通过公开报名、考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聘编外人员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确保招聘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编外人员管理第七条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工作性质和学校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编外人员入职前,学校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学校管理。

第十条编外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等。

第十一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第十三条学校临时用工应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部门提出用工申请,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三)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明。

第十五条临时用工人员应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非编制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非编制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学校非编制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合同管理、绩效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校非编制人员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需要和岗位性质进行合理配置。

第五条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由学校人事部门制定,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非编制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学校非编制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任职条件进行招聘。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环节。

第九条非编制人员的录用需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学校非编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十二条非编制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结果续签或终止。

第五章绩效管理第十三条学校非编制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应客观、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非编制人员薪酬调整、晋升、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六条学校非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非编制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八条学校为非编制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学校设立非编制人员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非编制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学校对非编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学校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编外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编外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解聘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

第六条编外人员应当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招聘编外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员。

第九条编外人员的录用应当经过面试、笔试、体检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决定是否录用。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学校对编外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续签合同、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培训与提高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编外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编外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自身竞争力。

第六章工作与待遇第十六条编外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七章解聘与辞职第十九条编外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可以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

第二十条学校因工作需要或编外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与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解聘编外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与使用第四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招聘范围包括:(一)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各类辅助人员。

第六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招聘程序:(一)制定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公告;(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组织考试、考核;(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六)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的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条学校对临时聘用工人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工作能力;(三)工作成绩;(四)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临时聘用工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临时聘用工人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得劳动报酬;(二)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待遇;(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总务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学校总务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总务临时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总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总务部门使用的临时工。

第三条临时工是指在总务部门从事辅助性、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招聘临时工需经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六条招聘临时工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健康状况、工作经验等,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临时工录用后,总务部门应与其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总务部门的工作纪律。

第九条临时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条临时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待遇第十一条临时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总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临时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第五章安全与保障第十四条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十五条临时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总务部门应定期对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七条总务部门应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建立健全临时工档案,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临时工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九条对表现优秀的临时工,总务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临时工,总务部门应予以调整或解聘。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非编人员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非编人员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非编人员是指受聘于学校、但不具有编制的人员,包括合同制人员、临时工、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非编制人员。

第四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五条学校非编人员的聘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程序进行。

第六条学校非编人员的聘用方式包括合同制、临时工、临时聘用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个人信息,接受学校的审查和核实。

第八条学校非编人员的聘用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聘用关系的合法性。

第九条学校非编人员聘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期满后不得续聘。

第十条学校非编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照学校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勤或请假。

第十三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勤登记,并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非编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穿戴整洁,不得影响学校形象。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十五条学校非编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六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期领取工资。

第十七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学校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八条学校非编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与编制人员同等的带薪年休假。

第十九条学校非编人员有权享受学校制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职工体检等。

第五章岗位管理第二十条学校非编人员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要求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学校非编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职责范围。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1. 外来车辆进出校园需事先由校务办公室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指定停放地点,确保校园秩序与安全。

2. 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期及重大活动期间,门卫应加强对进出校门的人员与车辆的管理与疏导,以维护大门的整洁与交通的顺畅。

3. 食堂送货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禁止入内,以防止交通拥堵。

同时,严格禁止推销员等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对于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及其他闲杂人员,门卫应坚决制止其混入校园。

二、人员与物品管理1. 携带物品出校门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携带贵重物品出校,必须持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的有效证明。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需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则需总务处证明。

外校人员进校时应在登记表中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若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有权扣留所带物品,并报保卫部门处理。

2. 随访者需事先与被访者联系,征得同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会客登记表后方可进校。

校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下需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处凭司机有效证件登记,并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至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

三、学生及家长管理1. 上课期间,学生若需出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

上课时间禁止家长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门卫联系教师或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

四、其他规定1. 新闻记者来校采访,需持有记者证及采访介绍信,并事先报告校务办,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安排接待。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2. 各项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所有外来人员及校内师生均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向阳乡砂子坡小学____年____月____日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要求:一、随访者须事先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会客登记表后方可入校。

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临时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临时工、实习学生、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学校临时员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学校临时员工的聘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员工需求,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招聘与选拔: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选拔合格人员。

3. 签订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员工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第五条临时员工聘用期限一般为1至6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年。

第六条临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 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 患有严重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的;4. 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七条临时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第八条临时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九条临时员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临时员工的薪酬标准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临时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临时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学校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薪酬。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设立临时员工管理小组,负责对临时员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定期对临时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临时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编外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编外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编外人员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选拔任用;(三)按需设岗,合理配置;(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编外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招聘编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三)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四)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编外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第七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具备以下工作要求:(一)爱岗敬业,忠诚于学校教育事业;(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四)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发展。

第九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

第四章编外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学校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编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编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编外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编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关心编外人员的生活,解决其实际困难。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外聘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聘人员指在学校招聘程序下,与学校签订务工合同从事特定工作的非学校编制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其工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外聘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临时工,根据岗位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不同类别。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人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第七条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过正式的面试和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评审等。

第九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符合学校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聘用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外聘人员有义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挥其专长和特长,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小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小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4. 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聘用程序如下:1.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临时聘用人员招聘计划;2. 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3. 对选拔出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4.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5. 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3.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4.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2.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接受学校提供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4.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条学校为临时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成立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小组,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临时聘用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临时聘用人员,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临时工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保安、维修工、食堂工作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规范临时工的招聘、使用、管理、待遇等环节。

2. 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临时工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 合同管理: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安全保障:确保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招聘与管理1. 招聘(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工招聘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招聘临时工时,应优先考虑学校内部符合条件的员工,如有需要,可适当招聘校外人员。

(3)招聘临时工应遵循“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 管理与考核(1)用人部门对临时工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其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

(2)临时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3)临时工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五、劳动合同与待遇1. 劳动合同(1)学校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学校与临时工各执一份。

2. 待遇(1)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临时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六、解聘与终止合同1. 解聘(1)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学校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外部施工人员在执行运行维护任务时,需遵守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应由本单位授权的人员签发,并确保遵循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2、对于临时工的需求,应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雇佣合同,禁止车间或班组自行招聘。

3、录用的临时工需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含有其个人照片的工作胸卡。

佩戴胸卡后方可开始工作。

7、临时工在分配到车间或班组后,其安全管理应与正式员工同等对待,包括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同时需严格执行安全监护制度。

8、涉及危险作业时,临时工应在有经验的职工监督下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严禁在无监护的情况下让临时工单独从事此类工作。

9、当临时工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时,需在工作区域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识。

开始工作前,监护人应明确说明带电区域、警告标识的含义,并要求临时工复述确认,只有在复述无误后才能开始作业。

2024年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外来工安全管理规定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对外来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与要求,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与运营秩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单位及部门。

二、内容2.1 雇用申请与审批因生产作业实际需要而需使用外来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向公司综合部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使用外来工的原因、人数、期限及岗位需求等。

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雇用。

2.2 身份与证件要求所有雇用的外来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当地颁发的临时居住证,以证明其身份合法性及居住资格。

2.3 岗前培训外来工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由公司组织的劳动纪律教育、保密知识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通过培训,确保外来工了解公司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2.4 合同签订与责任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与雇用的外来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此举旨在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安全责任归属。

2.5 遵守管理规定外来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临时工管理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临时工管理细则

学校临时工管理细则一、管理办法:1、临时工由学校总务处聘用、设岗、管理,明确任务和工作质量。

2、临时工用工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用工合同,需继续留用者续签用工合同。

3、临时工应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

4、总务处对临时工要加强管理,对不称职的临时工及时予以辞退。

5、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学校统一决定,经校长审批后按月发放。

6、临时工不属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不负责其它一切连带责任。

二、工作范围及要求:1、辅助电工兼勤杂工:认真履行电工职责,协助电工负责学校用电供应、线路检修、用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管理、照明灯具维修更换、维修排除用电故障,保证用电安全。

负责全校电话线路、广播线路的维修工作,搞好学校课间操和大型活动、会议的广播播放工作。

负责全校玻璃安装、门锁维修更换、桌凳门窗维修、水暖管道护理维修及其它维修工作。

2、司炉工兼电教楼值班员:负责全校开水供应。

严格执行《锅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保证供水安全和锅炉安全运行。

负责电教楼的值班工作,按规定时间开锁楼门,认真清扫电教楼厕所、功能教室和会议室,及时维修损坏的座椅,做好晚自习后教室学生的清理工作,搞好夜间楼内安全检查,防止被盗案件和火灾事故发生。

负责更换损坏的水龙头,搞好节水工作。

负责学校花木草坪的移栽、拔草、浇水、修剪、防虫、施肥等工作。

3、体育器材保管员兼后操场大门值班员:认真履行体育器材保管员职责,保证体育课和学生课外活动的体育器材发放、收回,确保体育器材放置有序,账物相符,防止被盗、丢失。

负责后门开、锁,打扫好后操场卫生,做好后操场体育设施的维护看管工作。

搞好夜间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学校2号楼东侧厕所的卫生打扫、清毒灭蝇工作,经常保持厕所干净卫生。

负责学校桌凳门窗修理、桌凳更换及其它维修工作。

4、门卫值班员:认真履行传达室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厂、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学校临时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临时员工的招聘、使用和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教职工、临时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临时员工是指在学校进行短期工作并与学校签订临时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临时员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岗位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要招聘的临时岗位,并通过学校网站、就业中心等途径公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招聘应聘者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要求,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或考试。

第七条根据岗位需求和面试或考试表现,学校将择优录用合适的人员,并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第三章岗位培训与考核第八条临时员工需接受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安全操作等。

第九条学校将定期组织临时员工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条临时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旷工、迟到,严禁早退。

第十一条临时员工应保持个人形象整洁,佩戴工作证件。

第十二条临时员工应保守学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

第十三条临时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临时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时员工的续约或提升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临时员工的工作表现优秀者,学校将给予表扬奖励,并在绩效考核中得到优待。

第十六条临时员工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拖延工作、泄露学校机密等不良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权益保障及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学校将为临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支付临时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合法福利。

第十八条临时员工享受法定带薪休假,不得拖欠或违规休假。

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临时员工的表现和工作时长,适时调整其工资水平,并提供晋升机会。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临时工指在学校工作的时间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指进入学校工作区域的非学校正式员工。

第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人员招募第五条学校临时工的招募应当依据工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外来人员的招募应当由学校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待遇、工作期限等条款。

第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招聘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得到批准,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段。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并且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计划,并进行适当的督导和考核。

第四章工作权益第十一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报酬、休假、工作保障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及时支付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资报酬,不得有任何拖欠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或疾病等情况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医疗保障。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工作秩序和纪律。

第十六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

第十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内容和内部纪律。

第十八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妨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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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头第二中学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制度)
为规范对编外合同工、临时工的聘用管理,保障学校及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并提请十一届三次教代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程序
1、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校长提出聘用非编合同工、临时工用工需求。

2、再由分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交由校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

3、校办公室会同用人处室对应聘对象进行考察,必要时可进行相关考试,并将考察、考试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

4、校长办公会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定。

二、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2、具有适合工作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技术要求的工种需持相关证书。

三、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试用1个月。

2、试用期满后,录用的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工资福利待遇由校长办公会统一核定。

4、聘用人员由用人处室归口管理,并予以考核。

5、考核情况上报校长办公会。

6、合同期满后,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决定续签或不聘。

7、合同起草由用人处室负责,合同签订由主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负责;合同文本一式三份,聘用人员、办公室、总务处各执一份。

四、工资福利标准
1、校长办公会根据工作岗位实际确定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

2、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福利。

五、本办法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黑石头第二中学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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