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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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精编文档).doc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目录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

附件1-5-1:《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设计单位的图纸深度应满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及各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报批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如有涉及赠送面积和二次改造的内容应分别出报批版和实际使用版两版图纸。

我司将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依此执行设计合同中的相关奖惩条款。

第一条建筑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一、投标概念设计1.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2.应满足附件1《建筑设计任务书》第四条对设计成果的要求3.应满足附件1-2《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明细表》对设计内容的要求二、方案设计1.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包含方案说明、规划设计指标(应有分项、分栋、分层面积)、户型配比、赠送面积等指标)}2.分期开发示意图(应明确报批图纸所属分期范围、表达总体和分期的主要指标)(提示:若有分期时提供)3.彩色和cad总平图(应表达相关设计尺寸、功能布局和总图指标和管理范围线等)4.首层平面的总平布置图(应表达道路出入口位置及防砸范围、大堂位置、消防登高场地等)5.各层平面在总平面的布置图(仅低层别墅类项目提供)6.分析图6.1 地块及功能分区分布图6.2业态分布图6.3户型分布图6.4日照分析图(应以当地政府认可的日照软件进行分析,且包含对周边建筑的影响)6.5交通分析图(应表达人车流线和各管理口的实际用途与日常开闭情况)6.6消防分析图(应表达消防流线、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场地位置等)6.7竖向分析图(应表达竖向标高及场地剖面)6.8景观及视线分析图7.各地下层剖面图、平面图{地下层平面图应表达车位及车道布置、各单体地下门厅布置、采光井布置、楼梯出入口方式、人防及防火分区示意、各重要设备用房位置、指标说明(含按当地规范折减后的车均面积)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8.车库流线分析图(应表达人、车行的主次流线分析,车道车位尺寸、管理口位置、销控车位布置等)9.首层大堂专项图纸,包括:实际使用时的首层大堂平面图(应表达家俱布置、信报间位置、主要通道毛坯完成面净宽、大堂与入口门廊的的关系及与入口残疾人坡道的关系);首层大堂剖面图(应表达大厅部分、电梯厅部分及不利部位);首层大堂外立面效果图(有单元拼接的,应将拼接单元整体表达)10.单体平面图,包含:首层到屋顶的各层平面布局与尺寸、家具示意、消火栓、强弱电箱、垃圾收集点、室内外空调布置、户型面积表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如何做住建部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

如何做住建部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

住建部建筑方案设计深度一、绪论建设美好家园是每个国家和城市的永恒课题。

建筑是一个国家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建筑方案设计是一个城市形象的展示。

住建部致力于推动建筑产业的发展,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打造更多具有文化内涵、艺术品位和社会意义的建筑作品,为人们营造更美好、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建筑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政策标准建筑方案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家文化传统和历史风貌,保护环境资源,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2、满足社会需求建筑方案设计应满足社会需求,关注人们对建筑的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美观性等方面的要求,体现人性化关怀,增进人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3、融合当地文化建筑方案设计应融入当地文化特色,体现地域特色和历史底蕴,遵循建筑风格的传统和创新,创造具有独特风格和鲜明特色的建筑作品。

4、尊重自然环境建筑方案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注重节能环保和生态保护,打造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环境。

5、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性建筑方案设计应注重实用性和经济性,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运营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有效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益。

三、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流程1、前期调研在建筑方案设计的早期阶段,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包括对项目的规划、用地、环境、产业、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明确项目的定位和需求。

2、方案设计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进行方案设计工作,包括建筑规划、景观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等方面的内容,确定建筑的总体布局、功能结构、风格特色和技术参数。

3、设计审查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多轮设计审查,包括设计方案初稿、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施工实施经过设计审核后,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实施,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建筑物的完工质量和安全性。

5、验收使用建筑物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使用,包括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室内装饰等方面进行检验,确保建筑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1.2.方案设计一般要求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2)(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设计说明书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一节总则1.0。

1 为加强对建筑方案设计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的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

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

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度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

3 方案设计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

0.4 在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1。

0。

5 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1、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

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1)封面(要求写明方案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扉页(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签认名单);(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6)投资估算;2、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2。

0.1 在方案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应对总体方案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

0.3 设计图纸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坐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线设施;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位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第三节建筑3.0.1 在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3、透视图或鸟瞰图.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规要求1.2.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容;(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2.3.3条);(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容和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深度规定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深度规定1. 总体设计深度规定总体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第一步,因此必须有足够的深度。

在进行总体设计时,应包括对场地环境、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建筑风格、建筑形态、结构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总体设计规定的深度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场地环境分析:包括对场地地形、地质、气候、环境、交通、周边建筑等因素进行分析,为后续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

(2)功能要求分析:分析建筑的功能性需求,包括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关联性、相互的布局关系、用户行为分析等。

(3)使用要求分析: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用户的需求,进行使用要求分析,包括对功能分区布局、空间使用效率、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4)建筑风格和形态设计:确定建筑的风格定位,包括建筑外观、体量、比例、造型等方面的设计。

(5)结构形式和建筑系统设计:对建筑使用的结构形式、建筑系统、材料、工艺等进行初步的设计规划。

2. 结构设计深度规定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规定对于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经济、美观至关重要。

结构设计深度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结构体系选择和分析:对建筑的结构体系进行选择和分析,包括对不同结构体系的优劣比较和选择原因。

(2)结构荷载分析:进行结构荷载的计算分析,包括静力荷载、动力荷载、环境荷载等方面。

(3)结构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整体结构布局和梁柱设计:对建筑整体结构的布局和各个梁柱的设计进行规划和分析。

(5)结构材料和连接方式选择:对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连接方式进行选择和分析。

3. 建筑系统设计深度规定建筑系统设计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规定对于确保建筑的运行性能、舒适性、节能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系统设计深度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外表面传热系数、空调能耗限值、采光要求等方面。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深度要求(最终版)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深度要求(最终版)
管理规范的前提下)。
从以上目的可以看出方案的以下几点:
方案做出来后,呈现对象主要是人(建设方、管理方)。而不
是指导施工,是提供便于决策,而不是建设实施。
既然是提供给人作决策,决定了方案可变性、反复性。
既然不是提供实施的成果,相对于施工图,在工程建筑上承担 的法律责任相对较小。 有决策的修改。 有自身的修改。
•1、设计依据不足(一分为二的看待)
缺可行性研发报告 ; 缺设计任务书; 缺立项报告。
•2、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报建实为报规,其它行政管理部门缺位。
项目审批困难,关卡难过及关卡不作为备案制、抽查制使大量初期需解决的问题得不
到解决,搁置到后期,给设计上造成难以估量的困难。
•3、倒置式、逆向管理
与各工种的配合
建筑不是服务生!
综上所述,不能单打一,不是纯方案,要全 面打造自己,要有自信,要充分认识到方案设计 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抢饭碗”的作用。方案人 具有正面、逆向都可行的素质,转向宽面。 常言道:粗难细易。克服“浮躁心理”。 —公司总建筑师 张祝建
2.没有接手人,只有接手所(所总)所总接手 3.暂时还未确定接手所技术中心老总接手 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带问题交接,如暂时没有接手所,老总评审后,应作出经老总的 认可的评审记录,将完整的评审内容保存,并在交接时合盘托出。 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如解决不了,由谁进行调整?
从上面可看机制管理的重要性、指(加强责任心的机制)、图也看了、评 审也过了,就是执行难的问题也要解决。 •其它细节 打印图。 时间节点。
•3、问题的出现和设总协调能力的倔起。况、择重点不同、大致有以下情况:
概念方案、务虑方案原则上均不作报建评审。
合同中规定,只作方案设计、只作前期设计(严格程度可能有所放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设计深度设计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在设计思路、内容层次、设计控制及设计计算等方面的深入程度。

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工程性质,设计深度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设计深度应包含项目基本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

1.项目基本设计项目基本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起点,也是对工程整体规划的一个初步设计,包括建筑方案设计、结构方案设计、给排水及暖通方案设计等。

项目基本设计要求对各方案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最优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

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完整的项目基本设计,对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工程结构等进行详细的设计描述。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该全面、准确,确保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进行建设。

3.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是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补充和细化,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设计、建筑设备设计、外墙保温设计等。

专项设计应与施工图设计相协调,确保整个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施工图施工图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核心部分,要求绘制清晰、准确,包含全部必要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1.绘图准确施工图的绘制应根据项目基本设计,确保图纸准确无误。

对于工程结构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并将其转化为实际工程。

2.尺寸控制施工图的尺寸控制至关重要,要求尺寸能够准确反映建筑元素的大小,并与实际现场符合一致。

同时,对于有特殊尺寸要求的部分,应明确标明。

3.材料规定施工图中应清晰标注所使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对于特殊材料,还应提供材料技术参数等详细资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和搭配正确。

三、专业设计文件除了施工图,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还应包括一些专业设计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工艺设计文件:对与施工工艺相关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编制相应的工艺设计文件,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建筑设备设计文件:针对建筑设备的选择、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包括安装示意图、电气布置图、设备参数表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一、文件编制深度
1.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
文件编制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水平和覆盖面,是衡量设
计质量的重要指标。

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分为空间文件编制深度、功能文件
编制深度和表达文件编制深度三个部分。

空间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施工图
纸的编制程度,功能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审查文件的
完整性,表达文件编制指的原理和说明文件的丰富性。

2.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1)施工图纸的编制深度要求完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施工
图纸编制要求。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完整性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施工方案的
质量负责。

(3)生产文件的编制深度也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强调建筑物的安全
防火、防灾、防火、节能等一系列的因素要求。

(4)原理和说明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必须包括建筑物的建造原理、
日常维修保养方案、安全检测方案等内容,对于部分重要设备,也应当提
供相应的原理介绍文件。

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1.以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为目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目录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

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

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

3 总平面 (9)3。

4 建筑 (11)3。

5 结构 (14)3。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首先,建筑规划的深度是指根据国家规划和城市规划,在建筑总体布局和用地规划方面的设计要求。

这包括确立建筑物的类型、功能、规模、布局、高度和体量等,以及保证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与一致性。

建筑规划深度要求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性、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其次,建筑设计的深度是指在建筑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设计的要求。

建筑设计深度包括建筑平面布置、空间划分、结构形式、立面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设计深度要求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功能、舒适性、安全性和审美性等要求,并与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通风、采光等系统设计相协调。

然后,建筑施工图设计的深度是指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详细图纸绘制的要求。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电气图、给排水图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准确详细、标注清晰,能够指导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进行,并满足施工和监理方的要求。

最后,建筑质量验收的深度是指在建筑施工完工后,对建筑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要求。

建筑质量验收深度包括建筑物结构、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安装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建筑物功能和安全性的检查。

建筑质量验收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验收程序,以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在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和建筑质量验收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人们对建筑环境的需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是建筑行业的基础和保障,它能够为建筑师、设计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任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与通常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务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与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与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通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通常分为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与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与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能够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含设计总说明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要紧设备及材料表与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要紧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者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要紧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根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储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要紧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根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 0 03 年6 月1 日起施行(关于方案设计部份)(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件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

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份)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四、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

若标书无明确要求,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五、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六、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七、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八、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它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二)方案设计一、一般要求(1)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2‎.3.3条);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

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

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
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设计能够满足国家对建筑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标准。

深度要求是指建筑方案设计所需提供的详细设计文件内容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从构造、功能、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来说,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功能要求:包括建筑的使用功能、空间布局、使用面积等,要求方案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空间,提高建筑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2. 建筑结构要求:要求方案对于结构形式、结构材料、抗震能力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可靠,满足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3. 建筑材料要求:要求方案明确建筑所使用的材料种类、规格、质量要求等,以确保材料的可靠性、耐用性和环保性。

4. 建筑施工工艺要求:要求方案对于施工工艺、工程进度、施工顺序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建筑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并符合国家的施工规范。

此外,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还包括对建筑造价控制、建筑能耗控制、建筑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总之,建筑方案深度要求国标的目的是通过对建筑设计的详细要求,确保建筑安全、舒适、耐久,并符合国家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要求涵盖了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功能、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从而保证了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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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1.2.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 2.3.3 条);(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

(1)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2)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4)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5)关于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6)当建筑在声学、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3)概述建筑节能设计及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2.2.4 结构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3)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4)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

(4)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3)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施或试验方法;4)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

(5)基础方案。

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

(6)主要结构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

(7)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

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

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2)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1)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2)电源,城市电网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数量和位置;4)确定自备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4)其他建筑电气系统对城市公用事业的需求。

(5)建筑电气节能措施。

2.2.6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1)给水。

1)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2)用水量及耗热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和设计小时热水量,消防用水量(用水量标准、一次灭火用水量);3)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4)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供水方式;5)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系统供应方式;6)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水量及处理方法;7)循环冷却水:重复用水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减排措施;8)饮用净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

(2)排水。

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2)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现期参数等;3)排水系统说明及综合利用;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范围;(2)采暖、空气调节的室内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3)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4)采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5)空气调节的冷源、热源选择及其参数;(6)采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7)通风系统简述;(8)防排烟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简述;(9)节能设计要点;(10)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11)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2.8 热能动力设计说明。

(1)供热。

1)简述热源概况及供热范围;2)锅炉房及场区面积、区域供热时换热站的面积;3)供热负荷估算;4)供热方式及供热参数;5)热力管道的布置及敷设方式;6)水源、水质、水压要求。

(2)燃料供应。

1)燃料来源、种类及性能要求;2)燃料供应范围;3)燃料消耗量估算;4)燃料供应方式;5)废气排放、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

(3)其他动力站房。

1)站房内容、性质;2)站房的面积及位置;3)简述工艺系统形式;4)用量估算。

(4)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

2.2.9 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编制说明、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等内容组成。

(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2)编制方法;3)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2)总投资估算表。

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组成。

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编制内容可参照第 3.10 节有关概算文件的规定。

(3)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

由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专业的工程费用估算内容组成。

编制内容可参照第 3.10 节和第4.9 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的规定。

2.3 设计图纸2.3.1 总平面设计图纸。

(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人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2.3.2 建筑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和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3)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4)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5)底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6)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7)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2)立面图。

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一、二个有代表性的立面;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3)剖面图。

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的总高度;3)若遇有高度控制时,还应标明最高点的标高;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

2.3.3 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时提供)。

(1)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2)工艺系统流程图;(3)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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