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是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和优化学校运行效率,对外聘人员进行管理的文件。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定义外聘人员:外聘人员指校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兼职工作人员等。
2. 外聘人员招聘: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委托招聘或其他合法方式招聘外聘人员。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3. 外聘人员合同管理:学校与外聘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并及时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
4. 外聘人员考核与岗位调整:学校应对外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岗位调整、聘用终止或者续聘等决策。
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5. 外聘人员权益保障:学校应确保外聘人员享有与在编教职工基本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犯。
6.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规定外聘人员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
7. 外聘人员退出机制:外聘人员的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退出时,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妥善安排外聘人员的离职事宜。
8. 监督与奖惩: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外聘人员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外聘人员的管理和督促,同时对外聘人员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以上是一种常见的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的办法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39843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等.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三条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定编、定岗范围内申报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个人资料呈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合格者由公司聘用。
第四条公司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外聘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外聘人员要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分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八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对应的奖励、惩罚、假别等准则,根据员工手册,参照正式职工奖励、惩罚、请假制度执行。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勤,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每月必须凭考勤表审批月工资。
第十条外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用人部门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视其岗位情况有权推迟批复,但不超过两个月,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第四章外聘人员的待遇、福利管理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应聘职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参照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有原单位缴纳的,公司已工资形式发放到外聘人员个人,由其自行缴纳;无原单位的个人,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编外管理办法
编外管理办法编外管理办法,是指对编外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
编外人员是指不属于正式编制的人员,通常包括外聘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
编外人员在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办法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编外人员的适用范围编外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编外人员。
在本组织中,编外人员是指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就业协议,但不属于正式编制的人员。
这些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与正式员工相似,但雇佣形式有所不同。
二、编外人员的聘用与解聘1. 聘用程序组织在需要编外人员时,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需求,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和甄选。
具体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收集简历、面试、考核等。
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透明,确保选出最合适的人员。
2.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组织与编外人员之间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绩效考核、责任和义务、解除合同的条款等。
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理解和接受其中的条款。
3. 解聘程序在编外人员工作表现出现问题或者组织不再需要其服务时,可以解聘编外人员。
解聘程序应遵循相关规定,并确保公正、合法。
在解聘前,组织应与编外人员进行沟通,明确不足之处,并给予改进的机会。
三、编外人员的权益保障1. 工作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考核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薪资水平。
组织应按时支付工资,并提供合理的奖励制度,激励编外人员积极工作。
2. 休假与福利编外人员享有合理的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
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的性质,组织应规定编外人员的休假制度,并尽量满足其休假需求。
此外,编外人员应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类似的福利待遇,例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3. 培训与发展组织应向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培训可以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
通过培训和发展,编外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2024年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通常是学校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外聘人员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可以涉及以下内容:
1. 外聘人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资格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等,并明确外聘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招聘方式、面试、评估等。
2. 外聘人员的合同:学校会制定外聘人员的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期限、薪资福利、工作职责和权益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外聘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还会制定外聘人员的管理措施,如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
4. 外聘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学校可能会制定外聘人员的培训计划,以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同时也会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途径。
5. 外聘人员的离职和解雇:学校会规定外聘人员的离职程序和解雇条件,以管理外聘人员的流动和衔接。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的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学校的文件或政策。
如果你需要详细的信息,建议你查阅相关学校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第 1 页共 1 页。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2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外聘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外聘人员指在学校招聘程序下,与学校签订务工合同从事特定工作的非学校编制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其工作职能。
第四条学校外聘人员分为全职、兼职和临时工,根据岗位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不同类别。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外聘人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六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第七条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和聘用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经过正式的面试和遴选程序。
第八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评审等。
第九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符合学校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外聘人员的聘用期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聘用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学校外聘人员有义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学校外聘人员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学校外聘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发挥其专长和特长,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落实用人单
位的管理责任,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非编制内预算
范围内聘用的人员,包括专家、顾问、外聘教师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确
定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计划和职位设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
和要求,按照程序招聘合适的人员,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或解雇。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的人
身意外险和工作责任险,保障其权益。
第七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和工作要求,服从领导安排,恪尽职守。
第八条编外聘用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编
外聘用人员的职位设置和人员结构,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绩
效考核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用人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各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确保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的发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引言概述: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是指在组织内部通过外聘方式聘请人员,并对其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探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旨在确保外聘人员的合理利用和高效管理,提高组织绩效。
正文内容:一、外聘人员招聘与选拔1. 定义外聘人员需求:组织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需求和要求,包括技能、经验、学历等,以便精准定位。
2. 招聘渠道:除了传统的招聘渠道外,可以考虑通过专业招聘机构、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招聘外聘人员。
3. 选拔程序:组织应建立相应的选拔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能力测试等环节,确保选择到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二、外聘人员合同与待遇1. 合同条款:外聘人员的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工作内容、职责、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期限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2. 薪酬体系:外聘人员的薪酬设置应与其岗位职责和能力水平相匹配,可以采用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激励其工作表现。
3. 福利待遇:外聘人员在福利待遇上应享有与内部员工相当的权益,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培训机会等。
三、外聘人员工作管理1. 工作目标和任务:外聘人员上岗后,应与其所属部门或上级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其工作与组织战略目标相符。
2. 绩效评估: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工作表现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
3. 沟通与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反馈渠道,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及时评价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
四、外聘人员职业发展与培训1. 职业规划:组织应与外聘人员共同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增强其在组织中的归属感和职业满意度。
2. 岗位培训:根据外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适应组织的变化。
3. 职业辅导:针对外聘人员的职业发展问题,组织可以提供职业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职业瓶颈和困惑。
五、外聘人员离职和退出机制1. 离职程序:外聘人员在离职前应履行相应的程序,包括通知提前期、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确保离职过程有序进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分公司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无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含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和农民工)。
第三条外聘人员不纳入用人单位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四条用人单位聘用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时,须事先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出申请,经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批准后方可聘用。
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交《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表一)和《外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不含普高和职高)以上学历(用于施工与勘探的外聘人员除外),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六条外聘人员属于离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聘用协议书》(见附表三);外聘人员属于无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书》(见附表四)。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对于技术及管理骨干可以约定三年及以上的聘用期。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可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审核后授权用人单位签订或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直接签订;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人事劳动处负责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须由人事劳动处负责聘用的外聘人员《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的签订;《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外聘人员各持一份,一份留人事劳动处备案。
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和借调人员,必须签订《无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保证书》(见附表五)。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1.1 聘用合同的签订条件1.2 聘用合同的签订流程1.3 聘用合同的签订期限2. 外聘人员的职责和权利2.1 外聘人员的职责2.2 外聘人员的权利2.3 外聘人员的福利保障3. 外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3.1 外聘人员的管理方式3.2 外聘人员的考核机制3.3 外聘人员的培训与发展4. 外聘人员的劳动报酬4.1 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4.2 外聘人员的奖金制度4.3 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方式5. 外聘人员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5.1 外聘人员的劳动时间5.2 外聘人员的休息休假规定5.3 外聘人员的加班工资6. 外聘人员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6.1 外聘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6.2 外聘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6.3 外聘人员的工伤保险7. 外聘人员的合同解除和终止7.1 外聘人员的合同解除条件7.2 外聘人员的合同终止条件7.3 外聘人员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补偿8. 外聘人员的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保护 8.1 外聘人员的保密义务8.2 外聘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9.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责任和纠纷处理 9.1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责任9.2 外聘人员纠纷的处理方式10.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10.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机构10.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监督方式1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变更条件11.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解除程序1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2.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条件12.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解除方式13.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13.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违约行为13.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14.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争议解决14.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4.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1.1 聘用合同的签订条件1.1.1 外聘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1.1.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流程 1.1.3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期限 1.2 聘用合同的签订流程1.2.1 提交应聘材料1.2.2 面试和考核1.2.3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 1.3 聘用合同的签订期限1.3.1 短期聘用合同的期限1.3.2 中期聘用合同的期限1.3.3 长期聘用合同的期限2. 外聘人员的职责和权利2.1 外聘人员的职责2.1.1 外聘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2.1.2 外聘人员的保密义务2.1.3 外聘人员的工作成果交付2.2 外聘人员的权利2.2.1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2.2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2.2.3 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3 外聘人员的福利保障2.3.1 节假日慰问金和礼品2.3.2 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3.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3. 外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3.1 外聘人员的管理方式3.1.1 明确外聘人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3.1.2 建立外聘人员的工作档案3.1.3 定期进行工作性能评估3.2 外聘人员的考核机制3.2.1 设定外聘人员的考核指标3.2.2 定期进行绩效考核3.2.3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改进3.3 外聘人员的培训与发展3.3.1 提供外聘人员培训的机会3.3.2 鼓励外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3.3.3 支持外聘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4. 外聘人员的劳动报酬4.1 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4.1.1 确定外聘人员的工资标准4.1.2 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时间4.1.3 工资的调整和晋升机制4.2 外聘人员的奖金制度4.2.1 设定奖金的发放条件和标准 4.2.2 奖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4.2.3 奖金的评定和公布4.3 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方式4.3.1 银行转账支付4.3.2 现金支付4.3.3 工资支付的税务处理5. 外聘人员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5.1 外聘人员的劳动时间5.1.1 标准工作时间和加班规定 5.1.2 灵活工作安排和远程工作 5.1.3 劳动时间的调整和通知5.2 外聘人员的休息休假规定5.2.1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安排 5.2.2 年假和事假的申请和批准 5.2.3 带薪病假和探亲假的安排 5.3 外聘人员的加班工资5.3.1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5.3.2 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5.3.3 加班工资的税务处理6. 外聘人员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6.1 外聘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6.1.1 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6.1.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6.1.3 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使用6.2 外聘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6.2.1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6.2.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6.2.3 职业健康问题的处理和补偿6.3 外聘人员的工伤保险6.3.1 办理工伤保险手续6.3.2 工伤保险的待遇和赔付6.3.3 工伤保险的争议处理8.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责任和纠纷处理8.1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责任8.1.1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行为认定8.1.2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8.1.3 外聘人员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8.2 外聘人员纠纷的处理方式8.2.1 双方协商解决8.2.2 请求第三方调解8.2.3 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9.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9.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机构9.1.1 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9.1.2 管理机构的决策程序9.1.3 管理机构的监督方式9.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监督方式9.2.1 内部监督方式9.2.2 外部监督方式9.2.3 监督结果的反馈和改进10.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变更条件10.1.1 变更合同的条件和程序10.1.2 变更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原则 10.1.3 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10.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解除程序10.2.1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10.2.2 解除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原则10.2.3 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1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1.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条件11.1.1 合同到期终止11.1.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11.1.3 法律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11.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解除方式11.2.1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方式11.2.2 双方解除合同的方式11.2.3 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1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12.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违约行为12.1.1 外聘人员的违约行为认定12.1.2 外聘人员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2.1.3 外聘人员的违约赔偿责任12.2 外聘人员纠纷的处理方式12.2.1 双方协商解决12.2.2 请求第三方调解12.2.3 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13.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争议解决13.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13.1.1 选择仲裁解决争议13.1.2 选择诉讼解决争议13.1.3 争议解决的书面协议13.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程序 13.2.1 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13.2.2 诉讼程序的启动和进行13.2.3 仲裁和诉讼结果的执行和落实14.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4.1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履行14.1.1 合同履行的义务和责任14.1.2 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14.1.3 合同履行的调整和变更14.2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监督14.2.1 合同履行的内部监督14.2.2 合同履行的外部监督14.2.3 监督结果的反馈和改进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1. 附件一:《外聘人员聘用合同》详细要求和说明:本附件为外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和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定义外聘人员是指企业自主招募并与其签订合同,为企业提供劳务工作的非正式职工,包括派遣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三、外聘人员的招聘1. 招聘范围: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用工特点,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对外聘人员数量和种类进行科学评估和拟定。
2. 招聘程序:企业应通过招聘网站、社会招聘会、人才中介机构等渠道进行招聘,并按照用工需要和求职者条件进行筛选和面试。
3. 招聘标准:企业应以工作性质、工作要求、技能能力等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标准,确保外聘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符合职务要求。
四、外聘人员的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外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内容。
2. 劳动合同的期限:企业应根据外聘人员的用工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并及时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
3. 劳动合同的变更:企业应在征得外聘人员同意的前提下,依法对劳动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五、外聘人员的管理1. 岗位安排:企业应按照外聘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能力状况,合理安排岗位和工作任务,确保外聘人员在企业中的发挥空间和价值。
2. 工资福利:企业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工资和福利政策,保障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3. 工作安全:企业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政策,确保外聘人员的工作安全。
4. 培训教育:企业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外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素质。
六、外聘人员的退出1. 合同期满:外聘人员的合同期满后,企业应及时与其进行谈判,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合同:企业在解除外聘人员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外聘人员管理办法1. 引言外聘人员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特定工作需要而以雇佣合同等工作方式与外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为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制定本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2. 外聘人员的管理程序2.1. 外聘需求确认2.1.1. 应当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需求及规模,确保外聘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
2.1.2. 外聘需求应当逐级审批,确保使用外聘人员的决策在各级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
2.2. 外聘人员招聘2.2.1. 根据外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公告。
2.2.2.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2.3. 招聘过程中,应当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确保录用的人员符合工作需求和岗位要求。
2.3. 外聘合同签订2.3.1. 在录用外聘人员后,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3.2. 外聘合同应当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2.4. 入职管理2.4.1. 外聘人员到岗前,应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4.2. 完成入职手续后,应当为外聘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办公设备等。
2.5. 工作管理2.5.1. 外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2.5.2. 需要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2.6. 终止与解除2.6.1. 外聘合同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6.2. 外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工作业绩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解除合同。
3. 外聘人员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3.1. 外聘人员的权益保护3.1.1. 外聘人员应享有与正式员工相等的工作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3.1.2. 外聘人员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其合法权益。
3.2. 安全保障措施3.2.1. 外聘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单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外聘工管理办法
外聘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实验室及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流动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聘人员,指实验室从正式职工范围以外聘用、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城乡各类人员。
外聘人员岗位设置应限制在实验室后勤服务,实验室科研与教学原则上不设置外聘人员岗位。
符合设置外聘人员岗位的部门,所需人员应优先从实验室正式职工中聘用,在正式职工中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聘用非正式职工。
外聘人员招聘要遵循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招聘结果要公布。
要按照先实验室待聘职工,后实验室职工待业配偶、子女及校外社会人员的顺序择优聘用;每次聘用期限每年不得超过1年。
招聘小组人员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实验室聘用非正式职工,不管经费开支渠道如何,只要聘期一个月以上都要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审批程序为:实验室申请,审核,人事处批准。
外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能力,年龄不小于20周岁,无涉嫌政治、经济、刑事及其他问题。
外聘人员工资每月不应低于贵州省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学校负担工资的,由人事处确定标准,计财处划拨到实验室,实验室代发。
由实验室自筹经费负担工资的,由实验室确定标准并报人事处审核后发放。
外聘人员工资要按月发放。
外聘人员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其各类保险费用均按经费开支渠道由学校或实验室承担,人事处代扣并建立个人帐户。
实验室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由实验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外聘人员因岗位需要可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可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类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及其他文体活动。
外聘人员在实验室服务期间,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学习深造者,学成归来签约一定年限的,学习费用与差旅费按正式员工报销标准报销一定比例。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规范本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定义与分类(一)外聘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由本单位临时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兼职人员、顾问等。
(二)根据工作性质和聘用期限的不同,外聘人员分为以下几类:1、短期外聘人员:聘用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人员。
2、中期外聘人员:聘用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人员。
3、长期外聘人员:聘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一)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申请,填写《外聘人员需求申请表》,明确招聘岗位、职责、人数、任职资格等要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二)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如招聘网站、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公司等。
(三)录用程序1、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
3、背景调查:对拟录用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
4、录用决策:根据面试和背景调查结果,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出录用决策。
5、发出录用通知:对录用的外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书》,明确入职时间、薪资待遇等。
四、外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与协议(一)短期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二)中期和长期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外聘人员的培训与发展(一)入职培训新入职的外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单位概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二)岗位培训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外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2篇)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依法聘用的外聘人员,包括教职工、项目研究人员、临时工和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外聘人员,是指学校通过聘用协议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为学校提供教学和科研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外聘人员聘用第四条聘用程序学校应根据实际需求,经过审核和批准程序,确定外聘人员聘用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或委托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第五条聘用合同学校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期限、待遇、考核和终止条件等事项。
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归档备案,以备日后参考。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六条工作指导学校应向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
定期组织交流、座谈和培训,提高外聘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工作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安排和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奖惩管理学校应按照规定,对外聘人员进行奖惩管理。
对工作出色、成果突出的外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外聘人员,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九条维权保障学校要加强与外聘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倾听其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对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能以任何方式歧视或侵犯其权益。
第四章外聘人员离职第十条离职手续外聘人员在工作期满或聘用关系终止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学校应及时结算工资、福利待遇和解绑劳动关系,确认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信息保密外聘人员在离职前,应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学校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离职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机密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其他规定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外聘人员是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临时雇佣的非正式员工。
外聘人员与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属于合同关系,不享受企业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
第三条外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被雇佣的岗位工作。
第四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外聘人员,不得存在任何腐败行为。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雇佣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或委托招聘机构进行招聘,确保招聘程序公正透明。
招聘时,应当向外聘人员明确说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力的用工期限、劳动报酬及其他权益、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企业应当要求外聘人员提供有效的身.分.挣明,核实其身.分.挣件真实性,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七条企业应当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需求而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期满后,企业可以继续与外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九条外聘人员在入职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企业的工作规则、安全生产制度等。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外聘人员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的工作表现,对外聘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如定期面谈、工作汇报、工作成果评估等,并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作为人员绩效的依据。
第十二条根据绩效评估和考核的结果,企业可以对外聘人员进行激励性的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条件。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有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外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分公司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以及无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含非全日制临时用工和农民工)。
第三条外聘人员不纳入用人单位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第四条用人单位聘用连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外聘人员时,须事先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出申请,经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批准后方可聘用。
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向分公司人事劳动处提交《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表一)和《外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中专(不含普高和职高)以上学历(用于施工与勘探的外聘人员除外),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六条外聘人员属于离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聘用协议书》(见附表三);外聘人员属于无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书》(见附表四)。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对于技术及管理骨干可以约定三年及以上的聘用期。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可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审核后授权用人单位签订或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直接签订;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人事劳动处负责分公司机关各部门及须由人事劳动处负责聘用的外聘人员《聘用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的签订;《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外聘人员各持一份,一份留人事劳动处备案。
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和借调人员,必须签订《无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保证书》(见附表五)。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分公司人事劳动处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外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成为了一项关键任务。
对学校外聘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能够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聘用与管理1.招聘流程学校外聘人员的招聘流程应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申请材料、初步筛选、面试、综合考察、签订合同等环节。
在招聘过程中,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选择合适的人员。
2.薪酬及福利学校外聘人员的薪酬与福利应与其工作内容和职责相匹配。
在确定薪酬水平时,应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学历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
同时,为外聘人员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等,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3.工作合同学校与外聘人员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终止合同的条件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工作考核与绩效评价学校外聘人员应按照一定的考核与绩效评价标准进行工作评估。
通过定期的工作考核,可以了解外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对外聘人员进行薪酬调整、晋升等激励措施。
5.职业发展与培训学校应为外聘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助其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培养外聘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提升其职业竞争力。
三、纪律及违规处理1.工作纪律外聘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作息时间、办公纪律、安全规定等。
同时,外聘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保守学校及师生的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学校机密。
2.违规处理一旦发现外聘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情况,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提醒、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相应的处理方式。
四、督察与监督1.定期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外聘工管理办法
外聘工管理办法为确保中心工作的顺畅进行,规范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特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定义为具备所需岗位的专业技能或基本素质,并在一定时间内临时受聘于中心工作的人员。
他们的岗位设置和职责任务分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种类型。
外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基本能力。
对于司炉工、电工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有相关机构核发的证件才能上岗。
外聘人员的用工形式主要采取劳务派遣。
用人部门在每年12月15日前,需向中心人事部门提出下一年的聘用人员需求计划,经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若年内需增加聘用岗位,应单独提出用人计划并经批准。
外聘人员需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聘用外聘人员需满足岗位的基本要求。
初聘人员需根据空缺岗位报名情况,经部门审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可提出续聘申请,若表现良好且技术能力达标,可予以续聘。
外聘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
外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或报酬标准有明确规定: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聘人员报酬不得高于中心相应岗位平均工资标准;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聘人员报酬不得高于技术员级岗位工资标准;所有外聘人员的报酬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自20xx年起,续聘的外聘人员每人每年增加30元基本津贴。
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办理中心出入证件、进行安全保密与社会治安管理教育、督促缴纳所得税及相关费用、服从中心管理并执行规章制度、进行年度考核等。
若用人部门违反审批程序聘用外聘人员,或教育管理不善导致责任事故,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直接责任。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
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
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
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发放。
(二)外聘人员的福利
节假日福利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不享受在职在岗教师的其他政策性补贴和培训补贴,社保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办理。
三、外聘人员的聘用
1.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网站等媒体途径公布外聘岗位,专业部和学校物色推荐与外聘人员自荐相结合。
2.申请人员填写申请表和职业道德承诺书。
3.学校组成专门考核团队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并将结论报学校行政办公室。
4.学校行政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公布名单五日,公布期间未收到举报则代表学校与申请人员签订试用协议并通知总务处、教学、德育和相关专业部。
申请人员签订协议时应具有一个月以内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公布期间收到关于该聘用人员的举报则暂缓签订合同并要求被举报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证举报不属实。
无法举证者或者无效举证者不与签订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人员由办公室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协议一年签订一次。
视考核情况确定续签,提级或者辞退。
试用期不合格不予签订合同,不予聘用。
试用期间不购买社保,不享受学校福利。
四、外聘人员的考核
(一)教学人员的考核
1.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每年一次。
等级评定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向教务处提出在每年5月申请,教务处会同教科室、专业部教导处实施考核。
2.第一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五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五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
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
3.第二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四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论文获市级奖一篇,或者参加抽考获市级前四名,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二等级奖励一人次,或者个人参加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区级前三名、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次;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十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十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
每指导学生获得一次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服务年限可缩短一年(同一个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只能按一个奖励计算)。
4.第三级资格标准:在校服务满七年,年度考核合格,工作无重大失误,无教学事故,专业部评价良好,取得技师技能证书,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两篇篇,或者参加抽考获市级前四名,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二等级奖励两人次,或者个人参加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区级前三名、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两次;指导第一级外聘人员或者学校其他新教师不少于两人且经专业部、教科室考核达标;任课教师在教务处根据所教学科的十个课题中抽一个课题,准备40分钟后献课一节,评价为合格;实训指导教师在教务处准备的十个实训项目中抽一个项目,自行准备设备、场地和工量具等必须物品四个小时,指导一个项目60分钟,评价为合格(评价表另制);参加学校组织理论考试成绩75分以上,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合格。
取得二级资格后每指导学生获得一次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服务年限可缩短一年(同一个项目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只能按一个奖励计算)。
5.外聘教师的考核由教务处、教科室组织实施。
特殊人才的评级工作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考核审查确定。
6.外聘人员在年限或者奖励年限达标时自行在每年5月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表另外制作),教务处安排人员在7月31日前个完成考核并将结果报学校行政办,学校行政办接到考核结果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时由行政办公室请示教学负责人启动复核程序,公示无异议时由行政办公室通知专业部,在次月开始按新标准核发工资,落实待遇。
(二)德育人员的考核
(三)后勤人员的考核
四、外聘人员的管理
1.外聘人员归口相关线条管理,人员分配到专业部的由各个专业部按人事管理权限管理使用。
2.外聘人员的档案资料原件经行政办公室审查后自行保管,复印件交学校档案室管理。
五、外聘人员的辞退
请行政办拟定相关条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