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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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一、总则1.1 本规约旨在规范物业小区的管理行为,维护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1.2 所有小区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均应遵守本规约的规定。

二、小区公共设施管理2.1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带、停车场、游乐场等。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2.2 业主和住户应正确使用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者污染设施。

如发现设施损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三、小区安全管理3.1 物业公司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小区的安全巡逻和管理工作。

3.2 业主和住户应配合保安人员的工作,不得妨碍其履行职责。

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安人员报告。

四、小区环境卫生管理4.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包括垃圾清运、道路清扫等。

4.2 业主和住户应保持自己的住宅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倒垃圾或者随地吐痰。

如有大件垃圾需要处理,应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小区停车管理5.1 物业公司应合理规划和管理小区的停车位,确保业主和住户的停车需求。

5.2 业主和住户应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或者妨碍交通。

六、小区公共秩序管理6.1 业主和住户应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不得扰乱他人生活,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或者放置噪音源。

6.2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处理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七、小区社区活动管理7.1 物业公司应组织和协助小区的社区活动,促进业主和住户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7.2 业主和住户应积极参预社区活动,共同营造和谐的小区氛围。

八、小区投诉和纠纷处理8.1 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小区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8.2 业主和住户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投诉或者纠纷,应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进行申诉和解决。

九、附则9.1 本规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一、目的与范围本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区内的居民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本规约适合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和租户。

二、小区管理权责1. 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的管理主体,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设备,以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营。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小区居民会议,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小区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小区环境卫生1.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应保持清洁整洁,禁止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

2. 居民应妥善保管个人垃圾,按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桶,并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

四、小区安全管理1. 小区入口处应设置门禁系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出。

2. 居民应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或者事物应及时报警。

3. 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加强小区的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小区设施设备维护1.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 居民应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和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维修体系,及时处理居民的报修请求。

六、小区居民行为规范1. 居民应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 居民应保持肃静,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或者放置音响设备。

3. 居民应遵守小区内的交通规则,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4. 居民应爱护小区的绿化环境,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七、违规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限制相关人员的小区出入,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八、附则1. 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小区内的所有居民。

2.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本规约进行解释和修改,修改后的规约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居民。

以上是针对物业小区管理的规约内容,旨在确保小区内的居民能够共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的业主、租户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小区内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商店、服务机构等。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

管理机构应依法组织居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决策。

第二章小区环境管理第四条:小区内应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堆放。

业主、租户应主动保持小区内部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第五条:小区内设有垃圾分类收集点,业主、租户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条:小区内设有绿化带和花坛,业主、租户应共同保护和养护。

不得私自采摘、损坏树木和花草,不得随地乱扔烟蒂。

第七条:小区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家具和废弃物品。

业主、租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得影响他人。

第三章住户管理第八条:业主、租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条:租户应遵守租房合同约定的规定,不得超员居住,不得擅自分割居住空间或改变房屋结构。

第十条:禁止在楼道内、楼梯口等公共区域乱堆杂物、晾晒衣物,影响他人的通行。

第十一条:禁止在小区内设置各种非法、淫秽、暴力等违法违规标语、广告牌等。

第十二条:禁止在小区内从事打麻将、卖淫、赌博、聚众赌球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禁止违规设置家庭地摊、露天商贩等,妨碍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小区内设有车辆停车位,业主、租户应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他人的车位。

第十五条:业主、租户的车辆应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停放、乱鸣喇叭、超速行驶等。

第十六条:禁止将机动车辆停放在小区内的非停车位上,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禁止乱涂乱画他人的车辆,不得擅自更改、遮挡车牌号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业主、租户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小区管理规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内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座落:物业区划四至:物业区划所属物业类型:住宅和商业物业区划所属房屋共有栋、个单元、其中户住宅户,户商住户,物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物业管理模式本小区内物业区域由业主大会依法、依约选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护和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四条物业共有部分本小区内,实行由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共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五条因物业服务机构撤离等原因,本物业区域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之前,相关业主应向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依本规约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职;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服从并遵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大公桥街道办事处或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由大公桥街道办事处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职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023修正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2023修正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物业小区管理规约1. 简介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便利和舒适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规约的目的是规范小区内的行为规范,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住户管理2.1. 入住手续- 新住户需向物业管理处提交入住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 入住登记表中需提供住户的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如有)。

- 物业管理处审核通过后,住户方可正式入住。

2.2. 住户责任- 住户需自觉遵守小区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 住户需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不随意乱丢垃圾。

- 住户需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滋扰邻居。

3. 公共设施管理3.1. 绿化管理- 住户需切勿破坏小区内的绿化环境。

- 不得随意采摘或破坏花草树木。

- 若发现有关绿化的问题,请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3.2. 停车管理- 住户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

- 未经许可,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 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

3.3. 安全管理- 住户需自觉遵守小区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电线、水管等设施。

- 如有安全隐患,请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4. 小区规划建设4.1. 新建工程- 小区内如有新建工程,需经过物业管理处和相关部门的审批。

- 新建工程需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4.2. 绿化建设- 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和维护。

- 居民应积极参与公共绿化工作,保护小区的绿化环境。

5. 纠纷处理5.1. 居民纠纷- 如发生居民之间的纠纷,应先行沟通和协商解决。

- 若协商无果,可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由其进行调解。

5.2. 违规行为- 对于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进行警告和处罚。

- 违规行为严重者,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处理。

6. 总结本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的制定旨在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希望所有居民共同遵守本规约,并积极参与小区事务,为小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小区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章小区基本管理事项第二条小区入住1-租户入住须提交入住登记表,并在入住时出示有效联系件。

2-业主或租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内部装修情况报告物业管理处。

3-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房屋,违者将面临相应处罚。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事项第三条小区安全巡逻1-物业管理处负责对小区内进行定时巡逻,确保小区的安全。

2-居民可随时报告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并配合物业管理处的调查工作。

第四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事项第四条小区环境卫生维护1-居民应主动保持小区内的卫生环境,妥善处理垃圾。

2-禁止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违者将被处以相应罚款。

第五章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事项第五条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维护1-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只限小区居民使用,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

2-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维护,如有意外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

第六章小区停车管理事项第六条停车管理制度1-小区内有专门的停车位,居民可通过申请获得使用权。

2-禁止非小区业主或租户使用小区内的停车位,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小区安全责任事项第七条安全责任规定1-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安全工作,居民应积极配合。

2-居民在小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章附件1-入住登记表2-物业管理处注释:1-大门锁:指小区大门的锁具,用于控制出入口的开闭。

2-小区物业:指负责小区管理和维护的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小区安全、环境、设施等事项。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小区内部秩序1. 所有小区业主及住户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内部秩序。

2. 住户应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并不得私自占用或占用他人专属使用的场所。

3. 住户应尊重邻居的正常生活,不得在晚上10点至早上8点之间产生扰民噪音。

第二条公共设施的使用1. 住户可以自由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但需注意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2. 使用公共设施时,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并需遵守设施管理规定。

第二章住户义务第三条房屋维护1. 住户有责任及时修缮和保养自己的房屋,不得影响到小区其他住户的权益。

2. 住户应定期检查房屋内部设施的安全性,并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

第四条环境整洁1. 住户应保持房屋周边环境的整洁,并及时清理垃圾。

2. 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如有大件垃圾需要处理,应事先通知物业进行垃圾处理安排。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五条费用缴纳1. 住户需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用等相关费用。

2. 物业公司有权对欠费的住户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

第六条投诉与建议1. 住户有权对物业服务提出投诉与建议,并物业公司有责任及时处理并作出合理反馈。

2. 住户应理性表达意见,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侮辱。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七条违规行为1. 若有住户违反本管理规约,经物业公司调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私拉乱接电线、乱倒垃圾等。

第八条处罚措施1.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公共设施、暂停物业服务等。

2. 住户如因违规行为被处罚,应配合物业公司的处理,并及时改正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其他规定1. 物业公司有权对本管理规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通知住户。

2. 住户若有其他特殊需求,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经过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结束语以上为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请小区内所有住户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当权益,提升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住宅区、公共区域以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全、绿化、维修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________1.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营和秩序。

2.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及时响应居民的需求。

4.协助居民开展各种活动。

第四条居民的义务居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污染。

3.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或乱涂乱画。

4.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制造噪音。

5.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五条小区入口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门岗,对小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六条小区巡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进行巡逻,维护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小区保洁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小区的保洁工作,包括道路、绿化带、公共场所的清扫和清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维修与保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维修、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条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园林人员,定期对小区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浇水和护理。

第三章居民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公共区域使用权居民享有公共区域的使用权,但应当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不得占用或损坏公共区域。

第十二条设施使用权居民享有小区内设施的使用权,但应当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设施,不得滥用或损坏设施。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合理价格的服务,确保居民权益。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1. 物业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旨在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在进行物业管理时,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对业主一视同仁,确保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服务至上: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意见。

- 合法合规:依法行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法定权益。

- 共建共享:倡导业主积极参与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

2.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2.1 业主的权利- 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垃圾站、绿化带等,并享有合理的使用权利。

- 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包括参与业主大会、选举物业管理委员会等。

- 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并享受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标准。

2.2 业主的义务-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

- 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不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 做好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保持小区的整洁有序。

- 不得私自改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物,如需改动需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

3. 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3.1 物业管理的职责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维修和保养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 管理小区的安全和保安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

- 组织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 监督业主的行为,确保业主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

- 解决业主的投诉和问题,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2 物业管理的义务- 尊重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隐私和财产安全。

- 保持与业主的密切沟通,及时回应业主的问题和意见。

- 高效管理小区的财务和物资,确保合理使用。

- 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决策小区事务。

- 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行性。

4. 小区安全和环境卫生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共同努力,履行以下义务:- 业主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财物,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1. 前言本规约是针对物业小区的管理工作进行制定的,旨在维护小区的安全、整洁和和谐的居住环境。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业主、居民、物业管理方和保安等相关人员。

2. 小区安全管理2.1 出入管理•小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小区业主和居民需办理有效的门禁卡或身份识别卡,非住户人员必须在门岗处登记并取得许可方可进入。

•物业管理方应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进行处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2 火灾安全•楼道内严禁随意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定期检查和维护。

•小区居民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行为发现即刻进行整改。

2.3 楼梯及电梯安全•楼梯及电梯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物业管理方应定期进行楼梯和电梯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电梯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并定期检查及时修复故障。

3.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3.1 垃圾处理•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桶,鼓励业主和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物业管理方应定期清理垃圾桶,并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2 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方应定期进行植物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

•杜绝业主和居民乱丢垃圾,保持绿化区域的整洁。

3.3 公共区域清洁•公共区域包括楼道、楼栋前广场、停车场等。

物业管理方应定期清洁这些区域,保持干净整洁。

•业主和居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等。

4. 小区秩序管理4.1 车辆管理•物业管理方应建立停车位管理制度,确保停车位资源的公平分配。

•业主和居民需按照停车标识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

•超速行驶、乱停乱放、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4.2 噪音管理•严禁在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7点之间产生大噪音,尊重他人休息时间。

•物业管理方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噪音监控和治理。

4.3 宠物管理•业主和居民养宠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规定。

•宠物主人应保持宠物的清洁和行为控制,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咬伤他人。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小区居民和谐相处,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约的遵守是每位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义务,违反本规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小区内的所有居民有权享受基本的生活服务和公共设施,也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和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

第五条:小区内禁止随意堆放垃圾,居民应按时分类投放垃圾并将其放置在指定位置,配合物业进行定期垃圾清理。

第六条:禁止在小区内任意修改建筑结构或擅自进行装修,必须经过物业管理人员审批和授权方可进行。

第七条:禁止擅自设置隔断、封堵公共通道,妨碍其他居民的出行和使用公共设施。

第八条:禁止在小区内扰乱公共秩序,如高音喇叭、施工噪音、大声喧哗等行为,严重者将被物业管理人员报警处理。

第九条:停车位仅供小区内居民使用,禁止非居民停放车辆,违者将被贴罚单并移车,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第三章: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十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居民的报修问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清理小区内的垃圾,并与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人员需加强小区内的安全管理,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居民的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居民的咨询和投诉,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宣传本规约,提醒居民遵守规约,切实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四章:违约处理和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约的居民,物业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警告、罚款、停水停电等。

第十六条:居民对于物业管理人员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对小区内的所有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一、总则1.1 本规约是为了规范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维护小区内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而制定的。

1.2 小区业主、住户及物业公司应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并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二、小区管理机构2.1 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三、物业服务内容3.1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如路灯、绿化、电梯等,由物业公司负责。

3.2 物业公司应提供24小时的安全巡逻和监控服务,确保小区的安全。

3.3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报修事项,并提供良好的维修服务。

3.4 物业公司应定期清洁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楼道、走廊等。

四、住户权益与义务4.1 住户有权享受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4.2 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4.3 住户应保持小区内的公共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的卫生。

4.4 住户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生活,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五、小区安全管理5.1 物业公司应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2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

5.3 住户应配合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如安装防盗门锁、使用安全设备等。

5.4 住户应及时报告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如漏电、火灾等。

六、纠纷解决机制6.1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意见。

6.2 物业公司应公开联系方式,方便住户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反馈。

6.3 若住户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商议解决,若无法解决,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七、规约的修订与生效7.1 本规约的修订应经过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2 本规约自修订之日起生效,并对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具有约束力。

八、附则8.1 本规约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所有。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目录1. 引言2. 定义与解释3. 物业公司的职责与义务4.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5. 物业服务费用6. 维修与保养7. 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管理8. 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10. 附则11. 附件1. 引言本规约旨在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物业小区的和谐与安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本规约适用于【物业小区名称】,以下简称“本小区”。

2. 定义与解释2.1 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2.2 业主:指拥有本小区房屋产权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业主”。

2.3 物业服务:指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

3. 物业公司的职责与义务3.1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2 定期对小区进行保洁、绿化、维修等工作,确保小区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3.3 提供业主所需的物业服务,如代收快递、代缴水电费等。

3.4 及时响应业主的投诉和建议,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3.5 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的费用收支情况。

4.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4.1 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4.2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4.3 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进行违法活动。

4.4 保护小区的公共设施,不随意损坏或占用。

4.5 参与小区的业主大会,行使业主的权利。

5. 物业服务费用5.1 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由物业公司制定,并在小区公告栏公示。

5.2 业主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5.3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6. 维修与保养6.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6.2 业主负责自己房屋内部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6.3 物业公司应在接到维修请求后及时进行维修。

7. 公共设施的使用与管理7.1 小区的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7.2 业主有权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7.3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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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1.引言2.小区租赁和销售2.1 租赁和销售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和租赁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出租的单位应保持基本整洁,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和家具。

2.3 出售的住房应满足相关的建设标准和规定,同时必须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权。

3.公共区域的管理3.1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电梯间、垃圾处理区等。

住户在使用这些区域时,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随意涂画。

3.2 公共区域的保洁和维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物业公司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正常运作,对有损坏或污染的部分及时进行处理。

3.3 禁止在公共区域使用明火或进行危险物品的储存,以确保住户的安全。

4.停车管理4.1 小区停车位的使用应按照规定使用,禁止私拉乱停、占用他人停车位或将停车位转租他人。

4.2 停车位的分配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住户应遵守分配结果,不得私自调换。

4.3 若住户有多辆车,应尽量保证自己的车辆停放在自己分配的停车位上,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

5.物业费管理5.1 物业费的使用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缴纳。

住户应按时缴纳物业费,并保留好相关缴费凭证。

5.2 物业费的具体用途应公开,物业公司应及时向住户公示物业费的收支情况。

5.3 物业费的调整应提前通知住户,住户有权提出质疑和建议。

6.安全管理6.1 小区的安全由物业公司负责,保安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巡逻和维护安全。

6.2 住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违规使用明火、存放易燃物品等。

6.3 发生紧急情况时,住户应按照物业公司的指示行动,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社区活动7.1 小区可以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庆祝节日、开展公益活动等。

7.2 参加社区活动是自愿的,但应互相尊重他人,并遵守活动规则。

7.3 住户可以提出对社区活动的建议和意见,以帮助完善活动内容和组织。

8.纠纷解决8.1 对于小区内的纠纷,住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将尽力协调处理。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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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小区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利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小区的居住品质。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居民和物业公司。

2. 小区规章制度2.1 入住要求- 所有业主和租户必须按照小区相关规定完成入住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 严禁在未完成入住手续之前擅自入住或转租房屋。

2.2 房屋管理- 所有业主和租户必须合法合规地使用房屋,不得违法改变建筑结构或影响小区的整体外观。

- 严禁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 严禁将房屋用于非法商业用途。

2.3 公共区域管理- 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儿童游乐区等。

- 所有居民必须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 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乱停车、乱堆放杂物等行为。

- 在公共区域内举办活动或搬运大型物品时,需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准。

2.4 安全管理- 所有居民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

- 居民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阳台或窗户上晾晒物品。

- 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3. 物业服务3.1 物业责任- 物业公司应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维修、保安等工作。

-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小区内的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报修事宜。

3.2 物业收费-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小区内的实际情况对居民收取物业费用。

- 物业费用应经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审议通过,并向居民公示。

3.3 投诉处理- 小区居民有权向物业公司投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问题。

- 物业公司应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 若居民对物业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申诉。

4. 其他规定4.1 建筑装修- 居民进行室内装修时,需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 装修期间需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整洁。

4.2 违约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限制公共设施使用等。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物业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物业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本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物业小区由_____开发建设,位于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总户数为_____户。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途;(七)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八)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九)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一、小区管理概述本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旨在规范小区内的日常管理,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舒适度。

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居民应积极配合。

二、小区公共设施维护1. 绿化及景观(1)物业公司将负责小区绿化的养护和景观的美化,保持小区内的环境整洁、美观。

(2)居民不得随意破坏小区内的绿化植物和景观设施,应共同爱护小区环境。

2. 道路及停车(1)物业公司将负责小区道路的维护和清洁,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2)居民应合理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其他居民的停车位。

3. 电梯维护(1)物业公司将定期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居民应正确使用电梯,不得超载、乱按按钮或故意损坏电梯设备。

三、小区环境卫生1. 垃圾分类(1)居民应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2)物业公司将负责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收运的及时性。

2. 小区清洁(1)物业公司将负责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清洁工作,包括道路、楼梯、走廊等。

(2)居民应保持自己住房周围的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和破坏公共设施。

四、小区安全管理1. 出入管理(1)物业公司将负责小区内的出入口管理,确保小区的安全性。

(2)居民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出入登记工作,不得随意放行陌生人。

2. 消防安全(1)物业公司将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居民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堆放易燃物品等。

3. 治安管理(1)物业公司将加强小区内的巡逻和安保工作,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

(2)居民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五、居民权益保障1. 居民投诉处理(1)物业公司将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2)居民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物业公司将依法处理。

2. 公共设施维修(1)物业公司将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

(2)居民应及时报修公共设施的故障,物业公司将尽快处理。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标题: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引言概述: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是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共同遵守的管理规定,旨在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小区公共设施管理
1.1 绿化管理:定期修剪草坪、修整花草,保持小区绿化环境整洁美观。

1.2 垃圾处理:规定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确保小区环境卫生。

1.3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公共设施如电梯、门禁等,及时维修保养。

二、安全管理
2.1 出入管理:设立门禁系统,保障小区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入侵。

2.2 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意识。

2.3 安全巡逻:加强小区巡逻,防止盗窃、抢劫等安全事件发生。

三、居民行为规范
3.1 停车管理:规定车辆停放位置,避免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小区美观。

3.2 噪音管理:规定居民在晚间不得大声喧哗,保障邻里和谐。

3.3 宠物管理:规定宠物遛狗时间和地点,防止宠物对他人造成骚扰。

四、费用管理
4.1 物业费用:明确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4.2 水电费用:监测小区水电用量,合理安排供应,避免浪费。

4.3 维修基金:设立维修基金用于小区设施的维护和修缮。

五、纠纷处理机制
5.1 投诉渠道:建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方便居民反映问题。

5.2 商议解决:鼓励居民通过商议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小区和谐氛围。

5.3 法律途径:对于严重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结论: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是小区管理的基础,惟独各方共同遵守规约,才干保障小区的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修改版)一、总则1.1 背景与目的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小区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和谐关系,根据《物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约适用于小区所有业主及其住户,包括小区内的居住单位、公共设施和停车场等。

二、业主权益与义务2.1 业主权益1) 享有便利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如垃圾处理、水电供应等;2) 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和决策,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3) 获得居住环境的保护,如小区安全、绿化环境等。

2.2 业主义务1) 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2) 遵守小区公共秩序,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3) 配合小区管理工作,如参与安全巡逻、保持卫生等。

三、小区规则与禁止事项3.1 安全管理1)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擅自改造燃气设施等;2) 禁止在小区内酗酒、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3) 倡导居民关注周边安全,不留不锁门窗等不良习惯。

3.2 噪音管理1) 严禁在居民楼内高音量播放音乐或使用大声喧哗;2) 禁止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施工、装修等噪音活动;3) 倡导居民友好相处,尊重邻里间的生活习惯。

四、物业管理服务4.1 停车管理1) 制定停车场管理细则,明确停车位分配和使用规定;2) 定期对停车位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停车秩序良好。

4.2 绿化与环境管理1) 维护小区绿化环境,保持植物健康和景观美观;2)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定期清理垃圾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

五、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5.1 违规处理1) 对违反规约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2) 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2 纠纷解决1) 鼓励居民协商解决纠纷,如不能解决,可向物业服务中心投诉;2) 物业服务中心将组织调解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小区地图2. 小区规划图3. 业主委员会成立章程4. 停车管理细则5. 绿化管理方案七、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办法:指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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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规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内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座落:物业区划四至:物业区划所属物业类型:住宅和商业物业区划所属房屋共有栋、个单元、其中户住宅户,户商住户,物业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物业管理模式本小区内物业区域由业主大会依法、依约选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护和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四条物业共有部分本小区内,实行由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共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五条因物业服务机构撤离等原因,本物业区域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机构之前,相关业主应向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依本规约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职;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服从并遵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大公桥街道办事处或伍家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由大公桥街道办事处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职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换届改选、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本物业区域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约约定以及业主共同的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专有部分,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禁止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办公、仓储、胶囊房等经营性用房;(二)业主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当遵守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事先告知物业服务机构,并与其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动配合物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三)在指定位置堆放装饰装修材料及装饰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法定节假日、中高考前半个月以及中高考期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关于中高考期间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规定;(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造成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在物业服务机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范、保障安全的原则进行安装,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六)不得擅自拆改水、电、气、通讯设施、环卫等公共设施设备;(七)使用电梯、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和车辆停放到停放标识标牌有关规定;(八)阳台封闭不能对相邻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材质与颜色应与建筑物外立面的材料色彩保持一致;(九)出租房屋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不违法搭建,不危及物业的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十)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设施时,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有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对专有部分地面进行挖掘;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露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自行车房(棚)以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等共有部分;(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有设施设备;(五)违法在房屋内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高空抛物或者露天焚烧杂物,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震动等:(七)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超负重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敞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或者种植植物,影响公共环境、破坏绿地等;(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坏树木、绿地;(九)影响市容观瞻或物业外观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刻、乱涂、设立广告牌等;(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十一)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房物品,擅自在建筑物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阳蓬、花架等设施,不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冷凝水处理.(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十三)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十四)占用消防通道、封堵出入口通道等;(十五)超过规定标准排放噪声或产生振动,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十六)违反规定出租房屋;(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建设、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区域内饲养前款规定以外其他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束犬链牵引;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机构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设施,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四)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维修义务,物业服务机构可在通知公安机关、社区或者业主委员会2名以上委员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五)当物业服务机构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造成本物业共有部分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六)物业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障碍,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建设单位拒绝维修或者拖延维修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向建设单位依法追索。

第十五条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专有车位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电梯等属于业主共有的特种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服务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业主应当依法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正确使用电梯。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机构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住宅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设施设备,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不得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业经营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应当配合。

水、电、气、通讯设施、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第十七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业主在使用物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二)不得乱扔瓜果皮、包装物、纸屑、烟蒂、口香糖等废弃物;(三)不得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粪便,随意丢弃动物尸体;(四)不得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五)不得敞放、敞养家禽、宠物;(六)及时清除所饲养的犬、猫等宠物的粪便;(七)不得从事其他影响环境卫生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将本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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