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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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工作总结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思路和住建局的全年各项指标任务为目标,以规范建筑市场、做大做强建筑业和促进房地产又好又快的发展为重点,现结合股室的工作职能将2016年全年工作汇报如下:一、建筑业管理股2016年工作完成工作情况(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2016年上半年共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28份;其中网上出具12份,手工出具16份(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的建设项目不用上网出具)。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底,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序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共对12个建设工程项目图审报告进行了网上备案。(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截止2016年12月底,共对58个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办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达510326.5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8239.1095万元。(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程拦标价认真审核、备案。截止2016年12月底,共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80项、建设工程拦标价审批备案67项;并对67个建设项目招投标会议进行现场监督,其中拦标总价为59678.3427万元,中标总价为58398.443万元,通过招投标总共节约项目资金1279.9006万元. (四)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县2016年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为108617.5万元。其中2016年第一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748.7万元,占年度总产值比例的20.71%,同比增长33.22%;2016年第二季度完成产值47753.7万元,占年度总产值比例的44.62%,同比增长30%;第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64007.3万元,占年度总产值比例的60.96%,同比增长25.76%;第四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8617.5万元,同比增长30.06%。(五)安全检查情况。2016年1月组织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3月、6月份与局安监股、质监站联动,对我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禁毒防艾宣传和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六)农民工工资领域。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进一步贯彻省、市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欠款清理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58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347.1732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2、相关检查及文件执行情况。2016年1月组织的岁末年初检查及3、6月与局质监站、安监股联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允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工资发放做到实名制,有工资发放册。2016年11月底,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昌人社电〔2016〕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及时转发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3、清欠方面。对存在的拖欠工资问题或拖欠苗头,指定专人负责跟进监督,督促用人单位想办法筹集资金,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在开展工资拖欠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建设工地和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等场所设立维权告示牌,如果出现农民工工资纠纷,做到简化办理程序,及时受理,尽快解决。对恶意欠薪违法案件,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年度共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有关农民工工资纠纷4起,其中由县联华置地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县联华置地有限公司榕华园建设项目涉及3起;由县道和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县翁堵乡新集镇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涉及1起。(七)新型墙材及商品混凝土使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建设项目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建设工程拦标价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将文件转发至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和建立单位认真执行文件要求。我局我股室联合质监站、安监股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在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采用新型墙材及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监督。(七)完善并印发了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相关文件,并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对县域内公建建设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式征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计收取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49.6568万元。(八)资料上报情况。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季度上报、建筑业产值季度上报工作。
(九)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一)存在的问题1、建筑市场方面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力度不够,特别是对监理企业的管理有待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创新思维和开拓进取的精神仍需进一步加强。2、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推广难度大(二)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1、建筑市场方面(1)当前建管工作很多方面只是偏重于市场的准入管理,主要是对企业、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但是在过去工作中我们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评价工作做得较少较粗,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系统,定性评价多,定量评价少,例如对企业资质的管理,往往是由企业自身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价后认定,审核评价只能按照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而建管部门并不完全了解和掌握企业过去的市场行为,即使了解也只是定性的,无定量衡量指标。(2)目前,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力量总体还很薄弱,技术人员在企业职工中所占比例很低。所以,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建筑专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到建筑施工企业就业,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以此充实企业技术队伍,普遍提高施工技术水平。2、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推广难度大由于我县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而符合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项目不采用商混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项目大多已经在4月30日以前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项目施工单位自办混凝土与商混差价太大,施工单位不愿意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三是商混企业不能按时将预拌商品混凝土提供给施工单位且人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为切实解决预拌商品混泥土市场的供需矛盾,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加大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出台与我县实际相结合的有关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政策的相关文件,明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意义、推广使用的区域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从而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提供政策依据。(2)严格执行2016年4月30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通知》各项规定,落实职责分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推广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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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总量控制。目前虽然我县建设规模较前几年总量较大,但项目点多面广,项目单体对商砼需求量不大,由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很多项目前期虽然使用预拌商品混泥土,但后来在其他项目的影响下也开始出现现场搅拌。一家商混公司目前已经较难生存,若再盲目地引进商砼企业,就会造成产能过剩的现象,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