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官员为何敢于涉黑
司法黑幕大揭秘:令人震惊的司法腐败事件
司法黑幕大揭秘:令人震惊的司法腐败事件近年来,司法腐败事件频频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度忧虑。
司法机关作为维护法制公正的守护者,其权威与公信力被置于极端危险之中。
一些令人震惊的司法黑幕纷纷暴露,揭示出其中的弊端和漏洞,进一步凸显了司法腐败的严重性。
这些司法腐败事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一系列的贿赂案件。
有些法官或检察官通过收受贿赂,而对案件进行舞弊,致使无辜者受到冤狱,正义被践踏。
曾经闪耀着权威光环的司法人员,却因为贪婪的欲望而背离了本职工作,败坏了整个司法系统的形象。
这种腐败不仅严重影响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撕裂了社会的信任纽带。
在这些贿赂案件中,不乏一些金钱巨额的背后黑幕。
一些富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积极寻找司法人员的“保护伞”,并通过行贿手段购买所谓的“判决公正”。
这种以金钱堆积而来的权利扭曲,使得正当案件的审理完全失去了公平和客观的基础。
这种司法腐败不仅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公信力,也让广大民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大幅下降。
此外,一些高层司法官员的党性原则也受到了严重的考验。
他们以自己的私利与政治势力勾结,干涉了司法独立性和维护公正的职责。
这种由个别人员主导的司法黑幕,完全违背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让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蒙上了浓厚的阴影。
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对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构成了巨大威胁,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要解决司法腐败问题,首先需要建立起严格的监管和约束机制。
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纪律教育,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增强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正执法的观念。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起独立的审查机构,对司法腐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加大对贿赂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对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从根本上削弱腐败的滋生土壤。
司法腐败的揭秘虽然令人震惊,但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唯有深刻认识到司法腐败的危害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呵护法治社会的基石。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摒弃腐败的阴影,重塑公正与公平的司法秩序,让每个人都能在法律保护下享有应有的权益。
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分析
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分析摘要: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是现阶段要严厉打击的犯罪形式。
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在实践中具有基层化、隐蔽性以及性质模糊等特征,为了解决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问题,就要综合现阶段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成因,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完善的解决对策与手段。
关键词: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国家法制建设在不断的完善。
而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防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现代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腐败问题的加剧导致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不断出现,一些基层干部甚至高层官员利用职权谋取权利,为黑恶势力提供所谓的“保护伞”,这不仅仅构成了职务犯罪,也对社会发展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一、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特征(一)“保护伞”多数在公安系统、基层自治组织中存在分析近些年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例可以发现多数的涉案人员均为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占此类案件总人数的69%,而在基层自治组织主要就是村委会、居委会等占总数的15%,剩余的案件主要涉案人员涉及到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商务局等等基层人员。
[ 陈梅,《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刊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年]例如,云南省保山市纪委经查,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李元华担任昌宁县柯街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接受请托、收受好处费,多次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而在公安系统涉案管理人员中,多数都是共同犯罪,也就是通过多名人员共同构成“保护伞”,这种形式是较为主要的形式,多数涉案人员在4-6人,如某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中,涉案人员多达122人,其中仅处级干部就有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多达110人。
[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报.哈尔滨市开展扫黑除恶、整治“疯狂大货车”,深挖背后“保护伞”专项行动—122顶“保护伞”是这样拔掉的 /yaowe-n/201806/t20180629_174806.html,2018-06-29.](二)“保护伞”常见保护对象多为基层犯罪“保护伞”的常见保护对象以赌博、卖淫、违法搭建、非法营运等群众身边的基层犯罪为主,其中又以赌博类型的犯罪为最主要形式。
探析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探析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措施近些年来,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已引起全国上下的高度重视,人们正努力分析领导干部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们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
对外开放有利于我国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一切优秀的文明成果,有利于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同时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也乘机而入。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多数干部能够经受住严峻考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干部经受不住新的历史性变革的考验,经受不住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丧失理想和信念,忘记党的宗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蜕变,违反党纪国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那些腐败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脏枉法,行贿受贿,任人唯亲,拉邦结派。
领导干部腐败,往往会编织腐败的关系网,培植出更多的腐败分子。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由于主要领导干部腐败而造成不少下属干部腐败。
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涉及干部的面较广,职级层次较高。
党政干部腐败、司法干部腐败的案件屡有发生;有些违法犯罪的金额大;窝案、串案突出;腐化堕落、讲排场、比阔气、盲目追求高消费的奢靡之风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滋长,等等。
典型的大案要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索贿案、受贿案,广东省湛江市特大走私、受贿案等。
重大的腐败案件,在党内毕竟是极少数,大量存在的是一般的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
六大贪官的凭什么霸道
1六大贪官的凭什么霸道2015年三月份,对于中纪委打虎来说,可谓战绩卓著,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
从景春华开始,栗智、仇和、徐建一、廖永远、徐钢、赵黎平,一下子就打掉了7只老虎,几乎是每周两虎。
1.1盛会打虎高潮迭起这是最为鲜明的特点之一。
三月,本来是全国两会盛大举行的时候,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
可就是这样的盛会期间,中纪委依然是打虎不停歇,打了一个高潮又一个高潮。
先是在两会前期,先后有景春华、栗智落马,接着是在两会闭幕期间,又先后有仇和、徐建一落马。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期间,军方一次公布了14只“军老虎”的情况,尤其是对于郭正钢的打掉,更加显现了中央打虎之决心和意志。
当然,两会期间从领导到代表、委员,关于反腐方面的热议,也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到达的高度与广度。
1.2七只老虎只有一只不是“霸道”的本月打掉的7只老虎,有6只老虎都与“霸道”、“强势”有关。
而只有栗智以胆小如鼠、中庸、决不树敌为特征,与其前任杨刚之霸道形成了鲜明对比,也是本月7只老虎中唯一没有露出“霸道”的贪官。
1、仇和。
仇和显然是贪官霸道的典型。
据媒体的报道,他之所以霸道,主要做了几件事:一是推改革,就是“卖”,卖医院;二是搞拆迁,从江苏到云南,其行政轨迹一直伴随着以大拆大建为典型特征的各种“大手笔”;三是公墓练胆。
知情人称,宿迁时期的仇和,在压力最大的时候,时常去当地凤凰岭公墓,在那里呆上几个小时,寻找自信、勇气和胆量;四是强推拆防盗笼。
就是为了市容美观,要求居民必须把防盗笼都拆了,就这个事,很多昆明人都恨他。
同时他要公务员带头拆,昆明市的干部,包括事业单位的,必须把家里的防盗笼拆掉,不拆的就回家。
五是独揽规划大权。
在仇和主政昆明时期,专门成立城改办,城改办权力很大,他们管的事情,住建局、国土局这些部门就不用管了。
仇和本人不仅牵头昆明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还牵头昆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三天两头改。
2、景春华。
景春华的高调主要表现在衡水市委书记任上。
盘点36名黑老大9人有官员身份 13人被判死刑
盘点36名"黑老大":9人有官员身份 13人被判死刑2014-04-01 14:02:58近期,随着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公开,团伙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以故意杀人罪等多罪名公开审理引起社会舆论强烈关注。
《法制晚报》记者对1990年至今已被判刑的,包括辽宁“第一黑老大”刘涌、郑州“黑道教父”宋留根在内的36名涉黑头目进行盘点,发现使用枪支弹药等武器、采用暴力手段、渗透经济领域、拉拢政府工作人员建立关系网等成为了主要手段。
36名涉黑头目落网前平均“横行”了8年之久。
此外,据公开报道显示,有19个涉黑头目、保护伞也随着团伙的瓦解而曝光,甚至有的自身就兼任着政府职务。
专家表示,黑社会团伙相继倒下,于社会的警示是,无论是谁、身份多么显赫,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都将受到最严厉处罚。
对黑恶组织应对其“从小抓起”,斩毒根于萌发之时,不能放任黑恶组织肆意挑战社会公正,挑衅政府权威。
盘点涉黑组织近半有商、政背景据公开报道,记者统计了36名已落网的涉黑头目发现,有17个头目都有着或商或政的“社会身份”。
其中,有9人是以官员身份做掩护,大到司法局局长,小到村支书。
甚至有5人不仅身负集团领导要职还有政治背景。
例如,辽宁涉黑头目刘涌曾身兼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及和平区政协委员等职务。
在1997年刘涌还当选为第十二届沈阳市人大代表。
而浙江徐征勇则是从一个农民,逐步爬升至村主任,连续担任两届市人大代表,用金钱开道最终成为了黑老大。
此外,记者注意到,梁旭东、宋守强二人都同时具备警察和涉黑头目的双重身份。
吉林省吉利亚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旭东通过各种关系混入长春市公安局警察队伍成为刑警大队侦查员,并组建了35人的涉黑团伙。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广东另一知名“红顶黑老大”龙杰锋绰号“龙卷风”,在四会市警察队伍藏身5年,直至2005年被枪杀,其背后的涉黑组织“龙兴社”才浮出水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社会和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黑团伙幕后头目不是体制内有权力的官员,就是企业大老板,再或者是社会上的暴力势力头目。
官员腐败的心理成因及干预措施-社会心理学论文-社会学论文
官员腐败的心理成因及干预措施-社会心理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腐败是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全党、全国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
预防官员腐败除了要加强国家廉政制度建设、净化生态环境外,还要关注并重视官员腐败心理的产生、变化和发展历程,有效防止官员的心理病变。
从官员个体角度看,社会经济因素是导致个别官员腐败的外因,腐败心理才是发腐败行为的直接内因,即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因此,对官员的腐败心理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措施进行心理干预,一方面为解释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心理学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党和政府采取措施有效预防腐败提供政策建议。
一、官员腐败的心理分析官员腐败行为是指拥有一定公共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一般而言,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
其中公共权力是官员腐败行为的物质前提,腐败动机是内在直接动因,腐败机会是外在因。
虽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其中腐败动机具有决定性作用。
处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中,面对同样的惑,之所以有的官员能恪守节操,而有的却变节腐化,就是腐败动机的作用。
官员的腐败动机是由其不合理的需要引导和激发的,腐败动机的形成大都有一个从初识、试探到被动参与,再到主动出击甚至最后疯狂的渐进心理过程。
在初识阶段,每个腐败官员都有无形或有形的引路人,在其耳濡目染之下,对一些腐败行为和现象由看不惯到逐渐习以为常; 在试探和被动参与阶段,由于权、钱、色等惑,腐败官员相应的不合理需要被激活,开始被动、惶恐地参与一些腐败活动,活动的结果使需要得到满足,如果一直平安无事,就会变得坦然和心安理得,进而成为一种较稳定的心理模式; 一旦已经产生的需要未被满足,腐败官员就会处在心理失衡的紧张状态,进而创造条件主动受贿索贿,直至形成变态人格,达到最后的疯狂。
综观腐败官员的心理状况,其心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腐败分子为何甘愿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
腐败分子为何甘愿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摘自百灵法律网2003/12/8台湾是大陆最深的乡愁——摘自搜狐网2003/12/8结合第七课《依法制裁违法犯罪》第二框题《犯罪与刑法》新闻:2003年12月8日国务院总理在与纽约侨界还有留学生的代表举行座谈时提到台湾问题时表示,这一湾浅浅的海峡,确实是最大的国伤,最深的乡愁。
温家宝说,中国理解台湾人民对民主的要求,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台湾当局的“分裂势力”企图假借民主,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来,而这是中国绝不允许,而只要我有一丝的希望中国都不会放弃用和平的方式。
温家宝说,武力不是对台湾人民的,只是对那些搞“分裂”的人。
而最后,温家宝用一句诗人的话来结束自己的讲话:你的眼为什么总饱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一片土地爱的深!我的案例如下:近期有消息公布,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涉嫌远华走私等大案,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1994年12月至1997年上半年,李纪周多次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干预公安边防机关对涉嫌走私油轮的查处;利用职权为赖昌星的公司提供便利。
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涉案的当然不止李纪周一人。
该案的首批案件于2000年9月中旬在厦门、福州等地法院开庭审理,共25起案件、84名被告人。
初步认定该案涉案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在目前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人民币25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
第二批94起案件也于今年2月一审宣判,涉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91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的评论如下:这种以走私、受贿形式的犯罪已对国家,乃至社会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虽然它数量上少,但带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绝对不可以忽视。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为哪般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为哪般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官员选择主动投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有观点认为,部分官员采取“扎堆式”主动投案,引发了一系列争议,他们主动投案的动机和目的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究竟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为何,有着怎样的目的,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可能是出于自保和自救的考量。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许多官员因为受到监察部门的调查或举报而感到自身处境危险,所以选择了通过主动投案来减轻自身的处境。
他们认为通过主动投案,可以得到更宽大的处理,甚至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种主动投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低自己的罪责,保全个人和家人的利益。
自保和自救可能是一些官员选择主动投案的初衷。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也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量。
在我国,政治因素在很多情况下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些问题官员可能主动投案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量,他们可能认为通过主动投案可以为自己在政治上赢得更多的机会,或者为自己找回政治前途。
在某些情况下,官员可能有政治背景或是与特定权力机构关系密切,主动投案可能是为了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利益。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也可能是出于政治因素的考量。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也可能是出于对社会的忏悔和对人民的负责。
一些问题官员可能在自己的职务岗位上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导致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官员可能选择通过主动投案来向社会和人民忏悔,并且表示愿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他们认为通过主动投案,可以让社会和人民看到自己的诚意和悔改之心,争取社会的宽恕和理解。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也可能是出于对社会的忏悔和对人民的负责。
问题官员“扎堆式”主动投案可能是出于自保和自救的考量、换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政治因素的考量、对社会的忏悔和对人民的负责等多种因素的考虑。
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问题官员主动投案本身都是一种积极的表现,也是值得肯定的。
杭州“黑老大”与他的官场“保护伞”
杭州“黑老大”与他的官场“保护伞”作者:张铎来源:《廉政瞭望·下半月》2019年第03期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在2019年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和节后首个工作日分两批公布了杭州虞关荣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罗伟东等27名官员被查。
在这27人名单中,既有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原总队长、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等警界重量人物,也有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地方干部,甚至还有民主与法制社浙江记者站站长这样的媒体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0日刊文指出:“这也是该省近年来查处‘保护伞’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涉及面最广的一起案件。
”而这把“保护伞”都指向一个人——虞关荣。
街头混混的“洗白”之路在杭州民间人士口中,虞关荣是个恶名远播、令人闻之色变的人物。
有人说他在境外开设赌场,还说他是金三角毒枭的座上宾……一名与虞关荣有过交集的人士介绍,许多传言并不可靠,虞关荣的发迹过程固然充满了“刀光剑影”,却也不如他吹嘘那般。
虞关荣,1970年出生在杭州萧山浦沿镇的一个普通农家,中学没有念完便混迹街头。
上世纪80年代末,因为涉嫌聚众斗殴,虞关荣成为萧山警方抓捕对象,不得已远逃至千里之外的云南。
据知情人士介绍,虞关荣在云南生活了数年,并在那里结婚生子。
有关他的许多传说,正是缘于这段流亡生活。
虞关荣的马仔曾吹嘘,虞关荣当年在中缅边境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地,“连金三角的游击队都要给他面子”。
但这些传说的真实性存疑,一群浦沿的老乡曾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多次聚会,那时虞关荣已从云南回到杭州,从他的做派来看,绝非发了大财之人。
虞关荣初回杭州那几年,每年还纠集一伙人去镇上一些企业收“过年费”。
有些企业不愿把事情闹大,给几千块钱把人打发走,有些企业不吃这一套,还与虞关荣大打出手过。
1996年底,原属萧山的西兴、长河、浦沿三镇从萧山划出,设立滨江区。
官员涉黑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党 和全 国人 民 的共 同愿 望 。本文 试 图探 索 官员涉
黑犯 罪 的原 因 , 寻求 相 应对 策 , 并 以使 官员 涉 黑犯
罪 现象 得到 有效 治理 。
一
、
官 员 涉 黑 犯 罪 概 述
势, 与黑 社会 性 质组 织相 互渗 透 、 恶性循 环 的官 员
打黑不 仅仅是 一个法律 问题 , 也是一个 社会 问
社会危 害性 大 。这 些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为寻求 保护 势力 , 不惜 重 金 向政府 机 构 渗透 . 拢 腐蚀 官 员 . 拉 建立盘 根错 节 的关 系 网 , 寻求 非法 保护 。 部分涉 这
黑 官 员 , 被 涉 黑 组 织 利 用 、 制 , 积 极 主 动 地 或 控 或
理 论 探 讨
当代社科视 野 2 1 年第 1 期 00 2
官员涉黑犯 罪的成 因及对策研 究
刘 於 清
( 南 省 道 县 第二 中学 湖 南道 县 湖 450 ) 2 3 0
内容提 要 : 员涉黑犯 罪严 重 阻碍 了我 国经济发 展 和社 会安 定 , 坏 了党和政 府 在 人 民心 目中的廉 官 破 洁形 象 , 公 共权 力 沦 陷为“ 使 黑权 力” 成 为 私人 集 团权 力 , 背 了公务 员的职 业道 德操 守。 , 违 文章通 过对 官
20 00. 7
序 、 告 选 举 无 效 和 拒 不颁 发 委任 状 等 行 为 。 鉴 宣
于三 大 诉讼 法 中存 在 对 受 理范 围 的兜底 条 款 , 立
⑥ 陈翠玉. 论村 民选举 权的诉讼救 济[】民主与法制 , J.
20 () 0 7 5
法机 关 可 以 在 《 民委 员 会 组 织 法 》 村 的修 改 条 款
“黑老大”的正厅级“保护伞”
“黑老大”的正厅级“保护伞”作者:暂无来源:《廉政瞭望》 2019年第14期文 / 张铎安徽省纪委主办的一场贪官涉案物品展览拍卖会曾在合肥公开预展,涉案物品市场价值约200万元。
时政案例20 19年5月16日下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进入陕西省政府大院,出席一场会议。
会议结束后,冯振东拎着公文包,正与人说笑着出门。
这时,过来一名工作人员,说是领导有事情,“请冯厅长留一下”。
当天出席会议的人士,都见到了这一幕,大家并未觉得异常。
冯振东当即停下脚步,还微笑着与其他人握手告别。
第二天,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冯振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冯振东曾是陕西的明星官员。
2015年,在富县县委书记任上,他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当年便晋升为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此后不足两年,冯振东改任延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年3月,他离开了工作生活达52年的家乡延安,南下省会西安担任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从正处级的县委书记到正厅级的厅长,冯振东只用了两年半时间,一度被视为陕西官场的奇迹。
然而,书写奇迹的人又亲手终结了奇迹。
“保护伞”崩塌,六名官员落马冯振东生于1966年,是延安本地人,先后在延安下辖的五个区县担任领导职务。
他在老家延长县担任过常务副县长,做过延川县县长与宝塔区区长,此后又历任吴起县与富县的县委书记,直至成为市领导。
这样一名在当地经营多年的官员落马,自然引发一场不小的震动。
冯振东落马半个月后,已退休一年多的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主动投案。
祁玉江也是延安本地人,曾与冯振东在一个班子内共事,并且先后担任宝塔区区长。
2006年6月,祁玉江由宝塔区长调任志丹县委书记。
宝塔区长一职,由冯振东接任。
祁玉江在志丹县委书记任上,曾因熊抱央视女主持人,并问对方自己“是不是男人”而引发热议两名延安的“重量级人物”先后落马,外界纷纷传言,二人与延安的民间放贷以及涉黑团伙有牵连。
贪官为什么会存在
贪官为什么会存在
贪官存在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诱因与机会:某些官员在职权范围内拥有相当的资源,包括财政预算、项目批准权等,这些资源可能成为滋生贪腐行为的诱因。
同时,一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存在监督缺位和反腐败措施不力等问题,为贪官提供了机会。
2. 腐败链条与个人诉求:在某些情况下,贪官可能是一个庞大的腐败链条中的一环,与其他相关人员合谋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个人的诉求也可能推动贪官行为的发生,例如贪图个人财富积累、权力滥用、满足奢靡生活等。
3. 道德败坏与文化因素:一些贪官可能面临道德败坏和个人原则的崩溃,他们可能失去了对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准则的敬畏。
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贪污腐败可能被视为普遍现象或正当行为,增加了贪官存在的风险。
4. 政治权力与权力滥用:政治权力的集中和滥用也是导致贪官存在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权力的欲望和滥用可能产生腐败行为,贪官可能通过收受贿赂或滥用职权来牟取私利。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存在一定的原因和诱因,但并不是所有官员都是贪官。
很多官员忠于职责,恪守公正和道德准则。
为了减少贪官存在的风险,建立有效的法制和监督机制、推进透明度和问责制度、提升公民意识和参与度等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努力有助于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的背后故事国内反腐斗争的艰辛与付出
扫黑除恶的背后故事国内反腐斗争的艰辛与付出扫黑除恶的背后故事:国内反腐斗争的艰辛与付出随着中国逐渐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扫黑除恶行动在国内迅速展开,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铲除黑恶势力,恢复社会秩序。
然而,背后隐藏着一系列曲折的故事,这是国内反腐斗争的艰辛与付出。
一、引子-腐败滋生的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斗争,一系列重要举措被出台,但事实证明,反腐败的斗争仍然艰巨。
腐败问题的根源被认为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行为。
这些行为滋生了黑恶势力,扭曲了司法公正,进一步侵蚀了社会的底线。
二、第一波扫黑除恶行动-揭开黑恶势力网络扫黑除恶行动的启动从2017年开始,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该行动主要针对黑恶势力犯罪进行打击,涉及到各个领域的腐败行为。
通过广泛的涉案调查和取证工作,黑恶势力网络逐渐曝光,一批涉黑涉恶分子接连落网,让社会恢复了一些安宁与正义。
三、第二波扫黑除恶行动-深度清理黑恶势力第一波扫黑除恶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后,第二波行动更为深入。
打击的重点主要放在政府和企业高层的腐败问题上。
许多涉案者被起诉,其中既有引人注目的官员,也有曾经风光一时的企业家。
这一波行动震撼了社会,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反腐斗争的实质。
四、黑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伤害人民群众权益黑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不可小觑,他们依靠暴力、贩毒、赌博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利益。
他们横行霸道,威胁百姓的生命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扫黑除恶行动不仅仅是一场反腐斗争,更是为人民群众的权益争取正义。
五、扫黑除恶行动带来的变革-恢复社会信任党和政府通过扫黑除恶行动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法治是国家的基石,社会的和谐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黑恶势力的清除,让社会恢复了正常秩序,人民群众的信任也逐渐恢复。
这种秩序的重建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为国内外投资者增加了信心。
六、国内反腐斗争面临的挑战-舆论与人心改变尽管反腐斗争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取得了重大胜利,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如何抵制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如何抵制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3日下午发布了福建省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震慑,严明纪法。
在这起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厦门市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杨江忠从1999年开始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至今年早些时候落马,时间长达近20年。
《厦门一公安局长替涉黑组织当“保护伞”近20年,被审查起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惩处违纪违法问题,严密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
一、要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买官卖官、利用基建工程插手招标投标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执法权力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要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健全追逃追赃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心存侥幸、逍遥法外。
二、要坚持抓源头、建机制,着力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党内监督制度和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等制度,最大限度防止用人失察和不正之风。
要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做到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要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在一系列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基层黑恶势力长期存在与部分地区官员贪腐有密切关系,这与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有密切联系。
一些官员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沆瀣一气,为虎作伥。
甚至有村霸就是村书记。
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结合从严治党和基层反腐,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同时,推进扫黑除恶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扫黑除恶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事。
各地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
地区、行业、领域建立督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案例分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案例分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过程中,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成为一大关注焦点。
这些行为的存在不仅玷污了社会风气,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对一些案例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害的根源,有助于更有力地打击整治涉黑涉恶问题。
案例一:涉黑团伙横行一方某市A地区发现了一个以赌博、非法集资为主要经营内容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涉及跨地区参与赌博,对当地的社会秩序和平安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下,发现该团伙的幕后操纵者是一名原地方政府官员,他利用职务之便,纵容、支持了这个黑社会团伙的运营,并且从中获利。
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
通过对这一案例的深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涉黑团伙的背后往往有着更为隐秘的权力和利益纠葛,需要相关部门更加严密地监督和打击。
案例二:涉恶行为波及一方百姓一些地方出现了以敲诈勒索、暴力伤人等违法行为为主要手段的恶势力团伙,这些团伙往往对当地的百姓实施恐吓、强迫等行为,使得当地居民生活在恐惧之中。
在经过警方的侦查打击中,揭开了该团伙的幕后董事长竟是一名所谓的“黑白两道通吃”的当地富豪,他在开办企业的同时,还利用企业权势和地下势力勾结,从事违法活动。
这个案例进一步暴露了一些地方上层社会的贪腐问题,也引发了对地方政府对黑恶势力问题的责任追究和整改。
案例三:违纪违法现象频发危害社会稳定个别公职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中的一些人,以权谋私,违规从事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给地方政府形象带来一定污点,也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近期中,发生了一起市政府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牟利的案件,这个案例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中领导干部的私欲膨胀和道德底线的丧失问题。
这些违纪违法现象的频发,既暴露了有关部门对于权力监督和约束机制的不足,也凸显了部分干部信仰道德、政治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观念有待深入树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涉黑的复杂原因也只有从黑社会组织 形成的原因上来发掘。
首先, 这与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 社会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有关。伴 随改革开放而来的是社会转型的加 剧, 政府权力退出了一部分市场, 但与 此同时, 市场发育并不充分, 我国市民 社会并未日渐成熟到能够实现社会自 治的程度, 而且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法 规并没有完全建立, 这就在政府与社会 之间形成了大量的权力的灰色地带。在 这些灰色地带, 政府的合法、正式的权 力正在退出, 而合法的社会权力却没有 形成, 灰色地带的正式权力的匮乏无法 满足其秩序需要, 作为非正式的替代权 力的黑社会组织便产生了。黑社会组织 模仿正式行政组织的结构, 并垄断法外 暴力, 制定奖惩规则, 因此也能够形成 和维持一定的非法秩序, 这是黑社会组 织产生的社会根源。
其实民众这种带有怀疑的猜测和推断, 并不是空穴来风。近年来, 一些涉黑案件的背后, 我们不时能看到个别政 府官员充当“黑帮保护伞”的身影: 据《京华时报》报道, 房广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第一个涉黑官员。而在通州地 区, 房广成的头衔是梨园镇副镇长; 在这个新兴地区的繁荣商业圈内, 房广成又是身家千万的老板; 而在通州横行霸 道、为非作歹的流氓团伙口中, 房广成又是被叫做“三哥”的黑老大; 据《广州日报》报道, 杨树宽是唐山市古冶区一无 业游民, 为牟取暴利, 他拉拢腐蚀个别公安干警为其提供武器装备。唐山市公安局某处副处长与杨关系密切……
黑社会组织发展到其高级形式之后, 如果缺乏 足够的法律空间, 势必难以生存、发展。因此, 必须 寻求法律上的空间。对于黑社会组织而言, 立法上 获得法律空间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只能在执法和 司 法 上 寻 求 法 律 空 间 。当 黑 社 会 组 织 完 成 了 资 本 原 始积累之后, 便具备经济实力来实现其法律空间的 扩展, 如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所说“: 在具有一定经 济实力后, 黑社会组织往往不惜重金向政府机构渗 透, 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 建立盘根错节的关系 网, 寻求非法保护。”
官员一旦“涉黑”就难以自拔。在利益的驱使下, 变质的个别官员会拼命为黑社会犯罪团伙提供保护, 并主动替 犯罪分子销赃灭迹, 掩盖罪行, 对国家和社会危害甚大。因此, 官员涉黑现象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个别官员为何敢于涉黑
涉黑官员一旦和黑恶势力相勾结, 将会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 社会治安, 极大地损害法律的权威, 加重官员的腐败, 对党群关系 和干群关系造成恶劣影响。
首先, 政府执行力不高, 法治不能令行禁止。这 直 接 导 致 个 别 官 员 接 受 黑 社 会 组 织 贿 赂 、为 黑 社 会 组织提供非法保护, 而被刑罚制裁的风险系数很 小, 在非法暴力所带来的暴利面前, 个别政府官员 作 为“ 理 性 人 ”自 然 会 作 出“ 理 性 的 选 择 ”。
其次, 政府官员所掌握的权力在个别地方已经 不是唯一的权力, 黑社会组织的权力已经变成了公
37 2007/12/B 总第216 期
民生民意
>> 新闻点击
据《广州日报》报道, 11 月 21 日, 公安部一名副部长带领数百名武警战士和公安特警, 将横行广东省阳江市近 十年的两名“黑老大”许建强、林国钦一举抓获。媒体也代公众发出严厉的追问: 连街头孩童都知道的林、许黑帮, 何 以能够生存十年? 何以能够发展壮大?
12 月 6 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否认黑帮案保护伞被锁定说法。阳江当地政府官员到底有没有涉黑, 官 方没有直言。消息一出, 民众仍然质疑声不断, 舆论已经不是指责当地政府不作为, 而是在质问当地个别官员涉黑情 况。
开的“第二权力”, 针对某些区域、某些对象, 黑社会 的权力效力甚至超过了政府权力, 这时的政府官员 为明哲保身或者为了其他利益的攫取, 可能会与黑 社会组织的权力达成妥协并结合起来, 在当地形成 “ 黑 白 通 吃 ”的 权 力 类 型 。
再次, 个别政府官员的道德良知和职业操守都 存 在 很 大 问 题 。黑 社 会 组 织 奉 行 的 是 赤 裸 裸 的 强 权 法则、暴力法则和利益法则, 暴力、权力和资本的三 位一体, 对人权和法治构成了极大挑战, 实际上是 对现代文明的一种反叛。作为政府官员, 其道德水 准应高于社会的普遍水平, 然而竟愿意与黑社会组 织同流合污, 实际上突破了作为一个现代法治国家 公民的道德底线。
正是因为上述根源的存在, 我国的黑社会组织 存在生存的土壤。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黑社会性 质 的 犯 罪 主 要 是 砍 、杀 、砸 、抢 以 及 收 保 护 费 这 些 直 接的暴力犯罪。而到了本世纪, 黑社会组织通过对 黄毒赌、地 下 钱 庄 等 非 法 产 业 的 资 金 累 积 , 已 经 逐 步实现原始积累, 正向公司化、企业化转变。这时黑 社会组织逐渐演化到了高级形式, 便产生了合法化 的需求, 不仅在经营形态上采用了合法的公司化形 式, 而且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合法产业链条, 然 后组成有影响的产业集团, 最终向政治领域渗透, 以实现“黑金”的漂白, 完成合法化。
因此, 如果要消除黑社会组织和涉黑官员这类 社会丑恶现象, 除了加强法治建设之外, 还要注重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消灭黑社会组织的社会 根源和经济根源。( 作者分别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 院教授、黑白通吃”
那么, 为什么个别政府官员愿意满足黑社会组 织的这种非法需求呢?
■ 熊文钊 张步峰
从《刑 法》所 规 定 的 罪 名 和 刑 罚来看, 对于政府官员涉 黑, 法律上的打击不可谓不严厉。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包 庇 黑 社 会 性 质的组织, 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 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然而, 几乎随着每一个黑社会性 质案件的侦破和审判, 都伴随着一批 官员的纷纷落马, 浙江的张畏案、辽宁
36 人民论坛·双周刊
的 刘 涌 案 、湖 南 的 曾 锦 春 案 、广 东 的 陈 毅锋案等黑社会性质案件, 无不如此。 这是为什么?
黑社会组织生长的土壤是 如何形成的
200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界 定“ 黑 社 会 性 质的组织”的特征之一便是“通过贿 赂、威胁等手 段 , 引 诱 、逼 迫 国 家 工 作 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 或者 为其提供非法保护”。那么, 政府官员
责 编/王 慧
其次, 黑社会组织的产生还有其深刻的经济根 源。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 由于其追求经济效 率和竞争性, 产生了大量的失业者、无业游民、居无 定所者、流浪者等等。他们在社会底层集聚, 而国家 又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些社会底层的 生存权利通过合法、正常的组织无法得到满足, 便 形成了非法暴力集团, 通过垄断法外暴力来攫取高 额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