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产品的流程和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施行《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施行《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30•【文号】国质检食[2011]286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施行《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5月30日国质检食[2011]286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我国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现就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局应高度重视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办法》的宣传和培训,确保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和广大进出口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掌握和理解相关规定。
要有计划地对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
各局应建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包括出境产品兽医、卫生、健康证书,入境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等)签发人员和出境加工用水产养殖场备案审核人员管理制度,检验检疫人员经直属局考核合格后报总局备案(备案要求见附件1)。
二、加强执法监督各局应依法监督进出口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追溯记录制度,实施信誉记录、进出口商备案、检验检疫分类和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及代理商备案等管理规定,加强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总局“四个必须、五个加强”要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报告和发布制度。
三、加强进口监管(一)备案存储库监管。
冷冻和冰鲜水产品进口后应存储于经直属局备案的存储冷库。
进口与出口业务:海关报关流程与注意事项
进口与出口业务:海关报关流程与注意事项引言进口与出口业务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海关报关则是其中重要的一步。
本文将介绍进口与出口业务的海关报关流程,并提供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进口业务海关报关流程1.准备资料:在进行进口业务之前,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货单等。
2.选择报关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报关方式,可以选择自行报关或委托专业报关公司进行代理。
3.申请企业注册:在进口之前,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企业注册,并获得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填写进境货物申请单:根据准备好的资料,填写进境货物申请单并提交给海关。
5.缴纳相应费用:根据海关规定,需缴纳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6.查验和审批:海关会对进境货物进行查验,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放行。
7.支付税款和办理清关手续:经过查验并获得海关放行后,需要支付相关税费,并办理清关手续。
8.提货:缴纳税费并办妥所有手续后,即可提货。
二、出口业务海关报关流程1.准备资料:在进行出口业务之前,同样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选择报关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报关方式,可以选择自行报关或委托专业报关公司进行代理。
3.申请企业注册:在出口之前,同样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企业注册,并获得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填写出境货物申请单:根据准备好的资料,填写出境货物申请单并提交给海关。
5.缴纳相应费用:根据海关规定,需缴纳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6.查验和审批:海关会对出境货物进行查验,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放行。
7.支付税款和办理清关手续:经过查验并获得海关放行后,需要支付相关税费,并办理清关手续。
8.装船或航空运输:完成所有手续后,货物可以装船或进行航空运输。
注意事项1.准备充分的资料:在进行海关报关前,务必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产生后续问题。
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口与出口业务涉及到各种法律法规,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海运进口是指货物从国外运抵我国港口的过程,其操作流程包括预订舱位、货物装箱、报关放行、货物运输、到港通知、提单交单、提货取货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海运进口操作的具体流程。
首先,进行预订舱位。
预订舱位是海运进口操作的第一步,需要提前联系船公司或货代公司,确定舱位和船期。
在预订舱位时,需提供货物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以便船公司或货代公司为您安排合适的舱位。
接下来是货物装箱。
在货物装箱环节,需要根据船公司或货代公司的要求,将货物进行合理的包装和装箱。
在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堆放顺序和稳固性,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
然后是报关放行。
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前,需要进行报关手续。
在报关放行环节,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报关资料,并委托报关行代理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货物才能顺利进入目的港口。
随后是货物运输。
货物在目的港口完成报关放行后,需要安排货物的运输。
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陆运、铁运或者继续海运等方式进行货物的运输。
接着是到港通知。
一般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前,船公司或货代公司会通知收货人货物的到港时间和具体位置,以便收货人及时安排提货。
然后是提单交单。
货物到达目的港口后,船公司或货代公司会向收货人提供提单。
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凭证,收货人需凭提单办理提货手续。
最后是提货取货。
收到提单后,收货人可凭提单到目的港口的货物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将货物提走。
以上就是海运进口操作的具体流程。
在整个操作流程中,需要与船公司、货代公司、报关行等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货物顺利、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海运进口操作流程,为您的进口业务提供帮助。
进口水产品检疫审批及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水产品:是指供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进口水产品(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口水产品实施准入制度。
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动物源性食品目录》的国家或地区对应的产品,方可进口。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3.检验检疫证书确认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需经海关总署确认,参考“(四)已与海关总署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家(地区)名单”。
4.进出口商备案海关总署对向境内出口水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水产品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商,方可办理水产品进口手续。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验核。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联网核查。
5.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及其非熟制加工品、日本输华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上述产品的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6.海关监管场地冰鲜水产品应当从进境冰鲜水产品监管场地所在口岸进境,(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应当在水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INVOICE等,并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2.其他申报要求进口日本水产品时,还应随附以下文件:(1)日本出具的原产地证明;(2)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
3.录入要求(1)在企业资质栏目选取“508-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并分别填写企业资质编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韩关于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韩关于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5.21•【文号】国质检函[2001]81号•【施行日期】2001.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此协议已修订新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韩关于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的通知(2001年5月21日国质检函〔2001〕81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001年4月5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关于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经双方商定,《协议》将于200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协议》印发你们,请各局认真学习、及时宣传、严格执行。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根据《协议》要求,中韩双方向对方出口的水产品,均需来自经本方检验检疫主管部门注册的水产品加工厂。
因此,请各局切实加强对出口加工厂的检疫卫生注册管理,并按总局《关于上报对韩出口水产品注册(登记)加工厂名单的函》(质检办认函〔2001〕1号)的要求,及时将符合加工厂卫生注册(登记)条件,并有对韩出口业务的已注册(登记)水产品加工厂名单报总局,以统一对韩通报。
二、《协议》要求,双方互供水产品,需附有双方认可备案的卫生证书,因此,请各局严格按照协议和附件的要求,加强对输韩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签证工作。
三、对从韩国进口的水产品,要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韩国海洋水产部批准的韩国水产品加工厂名单待韩国海洋水产部向总局通报后下发。
在协议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总局。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04•【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施行日期】201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水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监督抽查,对进出口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根据监管需要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外贸进口流程详解
外贸进口流程详解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外贸进口业务。
然而,由于涉及到多个环节,这一过程往往会显得复杂而繁琐。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外贸进口的流程,以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了解进口业务的全貌。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外贸进口之前,企业需要进行一定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标准,并确定合适的进口商品;其次,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最后,需要开辟海外市场,确定外贸进口的途径和渠道。
二、洽谈与签订合同完成准备工作后,企业需要与海外供应商进行洽谈,并签订进口合同。
进口合同通常包含商品名称、质量标准、交货方式、价格及交货时间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需要仔细审核合同条款,并与对方协商商定。
三、支付货款与保险签订合同后,企业需要支付货款和办理进口保险。
货款可以通过信用证、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而进口保险则是为了保障进口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报关与结关完成支付货款和办理进口保险后,进口商品需要进行报关和结关手续。
报关是指向海关提供进口商品的报告和资料,结关则是指根据海关规定缴纳关税和其他税费,并进行商品的放行。
五、仓储和交付在完成报关和结关手续后,进口商品需要进行仓储和交付。
如果采用物流方式进行运输,商品就需要进行装箱、装运和到达目的地等操作。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后,又需要进行交付和验收等手续。
六、售后服务在进口商品到达并经过验收后,企业需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确保客户对商品的满意度和后续的合作关系。
这可能包括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维修服务,以及解决客户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等。
总结:外贸进口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需要企业在各个环节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只有在签订合同、支付货款、办理保险、报关结关、仓储交付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做好的情况下,企业才能顺利开展进口业务并实现商业目标。
水产品捕捞进口管理
水产品捕捞进口管理我国已加入养护大西洋金枪鱼国际委员会、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
为遏制非法捕鱼活动和有效养护有关渔业资源,上述政府间渔业管理组织一对部分水产品实施合法捕捞证明制度。
根据合法捕捞证明制度的规定,国际组织成员进口部分水产品时,有义务验核船旗国政府主管机构签署的合法捕捞证明,没有合法捕捞证明的水产品被视为非法捕捞产品,个成员国不得进口。
为有效履行我国政府相关义务,树立我国负责任渔业国际形象,农业部会同海关总署对部分水产品捕捞进口实施进口限制管理,并调整公布了《实施合法捕捞证明水品清单》。
对进口列入《实施合法捕捞水产品清单》的水产品(包括进境样品、暂时进口、加工贸易进口以及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海关保税监管区域和海关监管场所等),有关单位应向农业部申请“合法捕捞通关证明”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应提交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构签发的合法捕捞证明原件。
如在船旗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加工的该目录所列产品进入我国,申请单位因提交由船旗国政府主管机构签发的合法捕捞产品副本和加工国或者地区授权机构签发的再出口证明原件。
补充申报补充申报是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之外采用补充申报但的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为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向海关进行补充个申报:1、海关对申报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等内容进行审核时,为确定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进行补充申报;海关对货物的原产地进行审核时,为确定货物原产地准确性,要求收发货人提交原产地证书,并进行补充申报的。
2、海关对已放行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核实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可以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申报,并在递交报关单时一并递交补充申报单。
化妆品原料进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化妆品原料进口流程及注意事项很多从事化妆品行业的公司都会从国外进口原料,和化妆成品一样,都是需要走一些必要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也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
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更加清楚。
一、流程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进口清关所需文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中文标签(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卫生证书;产品图片;样品。
二、注意事项1、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2、国外出口时候制作的发票箱单,必须提供。
3、进口所需所有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卫生许可证,发票箱单,提单,销售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
4、设计标签(该步骤可以提前操作,把货物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提供给我们即可)5、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6、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
如产品成分中包涵任何动物植物的成分,则做过动卫检后,货拉进保税仓库,如没有,则直接进保税仓库。
7、在保税仓库中,贴标签,然后预约商检,做商检。
商检会审核标签,随机抽样化验,检验OK,商检放行。
8、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出税单。
9、我司通知贵司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10、之后由我司安排车队运送货物,或者由贵司安排车队来我司仓库提货,听客户指令决定。
看完上面的内容,想必对于国外化妆品进口报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大家应该都清楚了吧。
如果还有其他进口清关方面的疑问,可以自行咨询相关专业的公司。
中贸合规中心是一家专业提供产品技术法规服务的咨询企业,以精简合规的流程化服务,全方位高效地让产品合规上市。
水产进口运营方案
水产进口运营方案一、前期调研分析在制定水产品进口运营方案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分析,明确目标市场、竞争对手,了解目标市场需求及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营方案。
1.目标市场调研:首先需要确定目标市场,包括目标国家或地区,目标人群和消费市场规模等。
通过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习惯、对水产品的需求量及价格敏感度等情况,为进口水产品的定位和运营提供数据支持。
2.竞争对手分析:了解目标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情况,包括价格、品牌、渠道等方面的竞争情况,从而为进口水产品的定价和推广战略提供参考。
3.目标市场需求及趋势分析:了解目标市场对水产品的需求趋势,包括消费者对健康、品质、环保等方面的关注度,从而为产品定位和推广策略提供依据。
二、产品选择与定位在进行了前期调研分析之后,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选择适合的水产品,明确产品的定位和特色,从而为后续的运营工作提供依据。
1.产品选择: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和趋势,选择适合的进口水产品,包括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水、水产品配套设备等。
2.产品定位:根据产品的特点、品质、价格等因素,确定产品的定位,包括高端、中端、低端等,明确目标消费群体及市场定位。
3.产品特色: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需要确定产品的特色和优势,可以通过品质、口碑、包装、营销等方面进行突出。
三、供应链建设供应链建设是进口水产品运营的重要环节,包括产品采购、供应商管理、物流配送等方面,需要建立高效可靠的供应链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1.产品采购:建立可靠的供应商渠道,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进口商或生产商,从源头把控产品的质量。
2.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包括供应商评价、合作协议、质量监控等方面,确保供应商的合作稳定可靠。
3.物流配送: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包括海运、航空货运、国际快递等多种渠道,确保产品的及时到达和供应的稳定性。
四、品牌推广与营销品牌推广和营销是进口水产品运营的重要环节,包括品牌宣传、渠道拓展、销售推广等方面,需要制定可行的营销策略,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进口水产品包装法规
进口水产品包装法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进口水产品是指从其他国家进口到我国的各种类型的水产品,如饮用水、矿泉水、纯净水等。
由于水产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其包装必须符合严格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以下是关于进口水产品包装法规的详细介绍:一、包装材料1. 食品级包装材料: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规定,进口水产品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级标准,即材料必须是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有必要,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 环保包装材料:进口水产品的包装材料应尽量选择环保、可降解的材料,避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塑料制品,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耐热包装材料:对于热处理和灭菌的水产品,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能够确保产品在高温条件下不会破裂或产生有害物质。
二、包装规格1. 包装容量: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容量必须准确标注在包装上,消费者可据此选择合适的产品规格。
包装容量的标注必须符合我国计量法规定,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 包装形式: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形式应具有保护性,能够有效防止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污染。
常见的包装形式包括塑料瓶、玻璃瓶、桶装等,需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
3. 包装印刷: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必须包含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和标识,如产品名称、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含量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三、卫生标准1. 包装清洁: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保持清洁,避免受到外部环境的污染,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性。
2. 密封性能:包装必须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有效防止气体、水分等外界物质进入产品,确保产品的原有品质和味道不受影响。
3. 防伪性能: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应具有防伪性能,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四、贮存运输1. 适应性:进口水产品的包装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气候条件和运输方式,有效保护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
1.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中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
入境前准入
23
出入口境检时验查检验疫
3
入境后监管
口岸检验 检疫制度
进口食品 监控制度
风险警示 通报制度
标签明示 制度
进口食品只有在口岸经检验检 疫合格后,方允许进口。
制订进口食品年度监控计划,实施 监控,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措施。
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发布警示,上网公 布,并及时通报出口国家和地区。
建立“一个模式,十项制度” 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
对养殖基地实施备案管理 (规 定备案要求、异地协作监管)。
对包装实施标识管理:按照输 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要求进行标注, 运输包装上注明目的地国家或者地 区。
监管措施:出境冰鲜水产品检 验检疫有效期七天。
❖ 与31号令的主要区别
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地方政府统 一负责、领 导、组织、 协调本区域 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
承担综合协 调职责:
- 风险评估 - 标准制定 - 信息公布 - 检验机构 认定条件和 规范的制定
- 查处重大 事故。
负责出口 负责出口 负责出口 进口食品 食品原料 食品生产 食品口岸 检验监管。 生产监管。 加工监管。 检验监管。
中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3
出入口境检前验准检入疫
2
入境时查验
3
入境后监管
风险分析 对于特定食品,进口前需进
制度
行风险分析。
卫生注册 国外对华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须获
制度
得卫生注册后,方可对华出口。
检疫审批 高风险动植物源性食品,须事先申获
制度
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32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第四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海关依法对进出口水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监督抽查,对进出口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根据监管需要和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海关总署对签发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签发证书。
第二章进口检验检疫第八条进口水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和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海关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条海关总署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水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进口水产品、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办理程序
1. 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 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4. 环境卫生要求;
5. 库房(冷库)及设施卫生要求;
6. 储存、运输卫生要求;
7. 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8. 质量记录;
9.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备案的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4.审核
省局食品处收到分支机构上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考核程序、适用标准、考核尺度、考核结果等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经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分支机构,由有关分支机构通知相关申请单位退回材料或整改;审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批准备案。
省局食品处视情况可组织系统内专家对拟备案冷库进行现场考核。
1、进口水产品(或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
2、冷库平面图(标明拟备案库位及编号、视频监控系统摄像头位置、编号及监控区域);
3、法人资格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冷冻食品仓储方面内容,加工企业自用冷库除外);
5、食品仓储资格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三)冷库内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地面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墙壁、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库房密封,有防虫、防鼠、防霉设施。
(四)冷冻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冷藏库库房温度应当达到4℃以下。
(五)冷库内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库房应定期消毒,定期除霜。
(六)应当设有温度自动记录装置,库内应当配备非水银温度计,并应经过符合资质的计量部门予以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海运进口是指货物通过海运方式进入国内,这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方式。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繁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操作和监管。
下面将详细介绍海运进口的操作流程。
1. 货物预订。
首先,进口商需要与海运公司联系,预订货物的运输舱位。
在预订时,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尺寸等详细信息,并确定运输舱位的预订时间和地点。
同时,还需要与出口国的货物供应商或生产商进行沟通,确保货物能够按时装运。
2. 货物装运。
货物装运是海运进口的重要环节。
在货物装运前,进口商需要向出口国的货物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进口许可证和报关资料,以便货物顺利通过海关。
货物装运时,需要对货物进行包装、标记和集装箱装载等操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船期确认。
确认船期是指进口商需要与海运公司确认货物的装运时间和船期。
在确认船期时,需要提供货物的装运时间、集装箱号码、船名、航次等信息,以便海运公司能够安排货物的运输舱位。
4. 提单制作。
提单是海运进口的重要单证,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在货物装运后,海运公司会根据货物的装运情况制作提单,并将提单发送给进口商。
进口商需要及时核对提单上的货物信息和数量,并确认提单的准确性。
5. 报关放行。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需要进行报关放行手续。
进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货物的报关资料,包括进口许可证、提单、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并核对报关资料的准确性。
通过海关放行后,货物可以正式进入国内市场。
6. 货物提取。
货物放行后,进口商需要与货物的目的港码头联系,安排货物的提取和清关手续。
在提取货物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单证,并支付相应的码头费用和运输费用。
货物提取完成后,进口商可以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拨和配送。
以上就是海运进口的操作流程,通过以上环节的操作,货物可以顺利进入国内市场,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海运进口操作流程繁杂,需要进口商与海运公司、货物供应商、海关等多方合作,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快速地运抵目的地。
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须知
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须知一、入境准备1、进口水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和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2、进口水产品应来自于已经与中国签订双边协议或确认过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国家或地区。
3、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水产品的国外生产商实施注册管理,对国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
国外生产商需要向中国出口水产品的,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我国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获得注册后的生产企业名单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
4、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水产品进口手续。
5、申请进口水产品的进口收货人应当与进口水产品备案冷库签订仓储协议或者是具有自有冷库出口水产品备案企业。
二、检疫审批1、实行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品种有:1.1、两栖类:如蛙等;1.2、爬行类:如鳄鱼、龟、鳖、蛇等;1.3、水生哺乳类:如鲸等;1.4、养殖三文鱼:包括如下HS编码的产品:0302121000、0302122000、0302190090、03030000、0303190000、0303221000、0303290090、005411000、0305412000;1.5、日本输华水产品:包括如下HS编码的产品:0302110000-0307999090、121201010-1212209090、1603000090-1605909090。
2、实行审批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无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水产品如来自与中国签订双边协议的国家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3、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通过“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系统”实施网上录单,打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与随附单证一起交当地分支局办理。
欧盟水产品证书
欧盟水产品证书摘要:一、欧盟水产品证书概述二、欧盟水产品进口法规三、欧盟水产品出口法规四、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的机遇与挑战五、结论正文:一、欧盟水产品证书概述欧盟水产品证书是指在欧盟市场上流通的水产品必须取得的一种证书,以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欧盟对于水产品的进口和出口都有着严格的法规要求,为了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水产品法规和标准。
因此,要想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水产品,必须取得欧盟水产品证书。
二、欧盟水产品进口法规欧盟对于水产品进口有着严格的法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口商必须注册:在欧盟市场上,水产品进口商必须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2.进口水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标准: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包括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
3.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在进口水产品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包括欧盟水产品证书、原产地证明等。
三、欧盟水产品出口法规中国水产品要想出口到欧盟市场,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口水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标准: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包括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
2.必须取得欧盟水产品证书:在出口水产品时,必须取得欧盟水产品证书,以证明产品符合欧盟的相关要求。
3.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在出口水产品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包括欧盟水产品证书、原产地证明等。
四、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日益提升。
欧盟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对于水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因此,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有着广阔的机遇。
然而,欧盟对于水产品的进口和出口都有着严格的法规要求,这给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销售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中国水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取得欧盟水产品证书。
五、结论欧盟水产品证书是中国水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必备证书,对于想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水产品的企业来说,必须取得这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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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水产品产品的收货企业应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未经备案的收货人不得进口水产品。
需要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可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备案,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发布。
已办理进口食品备案的企业名单可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具体要求及程序详见“宁波检验检疫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管—进口食品检验监管—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栏目。
二、输出国家及国外工厂的准入资格
进口水产品须从允许向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企业进口,各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了解拟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厂是否列入准入名单。
不能从未列入的国家及注册生产加工厂进口水产品。
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名单,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进出口检验检疫须知—进口水产品--《已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进出口检验检疫须知—进口水产品—关于公布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相关国际(地区)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三、确认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
进口水产品前需确认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其中:
属首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章、20章、21章的水产品品种),由总局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并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非首次进口的水产品,方可正常进口。
遇不清楚拟进口水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时,可致电水产品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四、需审批进境水产品的检疫审批办理
养殖水产品、日本输华水产品、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等水产品进口的,还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申请时随附相关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经我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获得许可证后方可签署外贸合同并进口。
五、进口后检验检疫
水产品进口后,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取得通关单
来源: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