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上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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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训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训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训制度第一部分:死亡报告管理制度一、为什么需要死亡报告管理制度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一个现实,对于医院、养老院、医疗机构等单位来说,死亡是一个常见的事件。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死亡报告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记录,更是一个重要的数据,它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效果、病因等,有益于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死亡报告的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死亡时间及地点:记录患者的死亡时间及地点,确保准确。

3. 死亡原因:详细记录患者的死亡原因,并尽可能进行相关的病因分析。

4. 医疗记录:患者的医疗记录、用药情况等,对患者的过往治疗进行回顾分析。

5. 死亡证明:如有法律要求,需要出具死亡证明以及签字盖章。

6. 报告填写人及审核人:记录填写该死亡报告的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姓名及职务。

三、死亡报告的流程1. 死亡发生后,相关医护人员应及时记录并上报死亡报告。

2. 医院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死亡报告,及时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将死亡报告归档保存,用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及医疗质量改进。

四、死亡报告的重要性1. 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数据,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可以为医疗机构定期进行临床质量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3. 可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过程、医疗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部分: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培训一、培训内容1.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理论知识:包括死亡报告的作用、内容、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2.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操作技能:包括如何填写、审核、归档死亡报告等方面的具体操作。

3.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应用:如何将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培训对象1. 医院相关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2. 医院相关行政人员,包括质控人员、护士长等。

3. 对于重要岗位相关人员,可以安排专门的培训。

学校非正常死亡上报制度

学校非正常死亡上报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是青少年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校园非正常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非正常死亡上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上报范围1. 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杀、他杀等。

2. 教职工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3. 学生在校园周边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若与学校有关联的,需上报。

三、上报程序1. 发现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2. 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3. 学校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4.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学校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四、上报要求1. 学校应建立健全非正常死亡上报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完整。

2. 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预防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3.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4.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能力。

5. 学校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五、责任追究1. 学校未按照本制度规定上报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2. 学校因未及时上报非正常死亡事件,导致事态扩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学校工作人员在非正常死亡事件上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5篇)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5篇)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意义通过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所获得的死因资料是公共卫生的基础资料,连续稳定的死因报告能够客观估计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

死因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

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的基本信息来源,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____管理各级医疗机构都应有主要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指定科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网络,并有专(兼)职统计人员1-____名进行网络报告工作。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报告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及评估。

反馈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三、人口死亡信息收集1、报告对象在____死亡的大陆居民、台____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的新生儿)。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单位。

负责接诊或死亡调查的医疗机构(包括急救中心和急救站)。

报告人。

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或负责死亡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

3、死亡个案的填报⑴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诊治的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⑵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个案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____、户口本及生前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及调查记录。

⑶涉法死亡个案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规范死因报告流程,根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和部门,以及涉及死因报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依法报告:死因报告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报告工作合法、合规。

2. 及时准确:死因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及时上报。

3. 规范流程:死因报告应遵循规定的流程,各部门和科室应密切配合,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4. 质量控制:加强死因报告质量控制,对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四、工作内容1. 死因报告范围:包括所有死亡病例,包括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

2. 死因报告时限:死亡病例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死因报告。

3. 死因报告流程:(1)医护人员发现死亡病例后,应立即进行死因判断,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审核死因报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

(3)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系统。

4. 死因报告资料保管:医院应妥善保管死亡病例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死亡证明书等,以备查验。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各部门和科室应提高对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来抓。

2. 培训考核:定期对涉及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告能力和业务水平,并进行考核。

3.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死因报告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保障患者隐私。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和科室应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死因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5. 质量监控: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对死因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死因登记管理制度

医院死因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死因登记管理工作,提高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疾病预防控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死因登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死因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设立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死因登记、报告、分析和反馈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设置死因登记员,负责本科室死亡病例的死因登记和报告工作。

三、死因登记与报告1. 临床科室在患者死亡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并报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

2. 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应及时核实相关信息,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疾病分类标准,对死亡病例进行死因编码,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对死亡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死亡原因和疾病分布情况,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依据。

四、信息管理1. 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死因登记信息数据库,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2. 对死因登记信息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和反馈,为临床科室和医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 加强死因登记信息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死因登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临床科室死因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对死因登记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死因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死因登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死亡上报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绪论为了规范和保证死亡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上报质量,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死亡上报工作的责任、程序和要求,提高死亡上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防范和减少死亡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单位所有涉及死亡上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死亡上报工作。

2. 及时准确:死亡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落实死亡上报工作责任。

4. 保密安全:死亡上报工作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应当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作程序1. 发现死亡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死亡事件发生,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上报流程: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死亡事件上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死亡上报。

3. 报告内容:死亡上报应当包括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和地点、死亡原因等详细信息。

4. 处理措施:根据死亡事件的性质和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进行。

第六条责任制度1. 责任人员:单位应当设立死亡上报工作的责任人员,负责死亡事件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2. 分工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应当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死亡上报工作。

3. 监督检查: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死亡上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纪律处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应急预案本单位应当制定死亡上报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保障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审查改进单位应当定期对死亡上报工作进行审查和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修订。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每个死亡事件的原因和背景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死亡事件的信息,帮助相关部门进行统计分析和制定预防措施,以提高公众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以下是一个关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详细介绍: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的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1.死因登记报告的要求:(1)完整记录死亡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2)详细描述死亡事件的背景和相关信息,包括死亡地点、时间、环境等;(3)准确记录死因和病史,包括死者的主要疾病、并发症、治疗情况等;(4)对于疑似非自然死亡的情况,要做好相关调查和记录;(5)记录死亡事件的报告时间和人员。

2.死因登记报告的提交:(1)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死因登记报告提交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2)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将死因登记报告汇总提交给上级部门,形成全国性的死因数据。

3.死因登记报告的保密:(1)死因登记报告的内容和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用于非法目的;(2)禁止泄露死因登记报告的相关信息,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死因登记报告的利用:(1)相关部门可以利用死因登记报告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死亡事件的原因和趋势,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2)医学研究机构可以使用死因登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研究,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四、职责分工与要求1.医疗机构:(1)要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报告的内部管理制度;(2)医务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填写死因登记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反馈。

2.卫生行政部门:(1)要建立完善死因登记报告的管理系统;(2)确保医疗机构上报死因登记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负责将死因登记报告的数据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3.相关部门:(1)应及时利用死因登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2)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政策,提高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

死亡与尸体处理管理制度

死亡与尸体处理管理制度

死亡与尸体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提高医院服务质量,规范死亡与尸体处理工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死亡与尸体处理工作,包含病人死亡、尸体防腐处理、遗体留存管理、丧葬帮助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医院内全部员工、患者及家属都必需遵守本制度,严禁违反或规避相关规定。

第二章死亡处理第四条:病人死亡后,医护人员应立刻向病案室报告,由病案室负责登记病人死亡信息。

第五条:病案室收到死亡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家属,并供应死亡证明及相关帮助。

第六条:病案室应将病人死亡信息报送给医务部和院长办公室,便于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务部依据病人死亡情况,对医疗团队进行评估和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八条:医务部负责协调家属的后续事宜,供应慰问及丧葬帮助。

第三章尸体处理第九条:医院设立尸体处理中心,负责处理全部死亡患者的尸体。

第十条:尸体处理中心应具备特地的冷藏设施,确保尸体防腐保管。

第十一条:医务部应组织尸体处理中心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尸体处理技能。

第十二条:病人家属可以申请尸体捐献或送葬,医务部应尽力满足其要求,并供应必需的帮助。

第十三条:尸体处理中心应严格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尸体处理过程安全、卫生和谐。

第四章遗体留存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遗体留存管理制度,对无法立刻处理的尸体进行妥当保管。

第十五条:遗体留存管理由医务部负责,设立特地的遗体留存室,确保存存遗体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遗体留存期限一般不超出七天,超出期限的遗体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遗体留存期间,医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受体匹配工作,以促进器官捐献事务。

第十八条:对于无法识别身份的遗体,医院应收集相关信息并保管,以便日后的辨认和归还工作。

第五章丧葬帮助第十九条:医院应供应必需的丧葬帮助,帮忙家属办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医院应向家属供应墓地选择、防腐处理、火化等丧葬服务的认真说明和相关建议。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成立丧葬帮助专家团队,为家属供应心理和法律上的咨询与支持。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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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伤亡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时、准确地掌握伤亡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上报原则1. 及时性:发生伤亡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 准确性:上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夸大或隐瞒事实。

3. 完整性:上报材料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后果、事故责任等。

4. 保密性: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三、上报范围1.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的;一次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

2. 一般伤亡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一次事故造成3-9人重伤的;一次事故造成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

3. 轻微伤亡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人轻伤的;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

4. 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

5.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上报的其他事故。

四、上报程序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4.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

五、上报要求1. 事故单位应如实填写《伤亡安全事故报告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后果、责任等。

2. 事故单位应提供事故现场照片、视频、事故相关资料等。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死亡登记报告的管理,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死亡登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内容1. 基本信息:死者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身份证号、户籍地、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 死亡信息:死亡时间、地点、死亡原因等详细信息。

3. 报告人信息: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等信息。

4. 报告时间:报告时间需尽可能及时填写。

四、报告责任1. 医疗单位:对于死亡病例,负责医疗救治的医疗单位需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死亡登记报告。

2. 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死亡情况都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五、报告流程1. 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在发现死亡病例后,立即通知相关医护人员将死者移至死亡定点,并由主治医生填写死亡证明。

2. 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进行核实死亡信息,并及时录入并报告至户籍地公安机关。

3. 公安机关: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对死者身份、死亡原因等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然后进行死亡登记。

六、报告管理1. 保密性:死亡登记报告涉及个人隐私和重要信息,所有单位和个人在收到报告后都应严格保密,禁止私自泄露。

2. 归档管理:所有死亡登记报告均需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报告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七、违规处理1. 虚假报告:对于故意虚假报告死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法律追责。

2. 迟报违规:对于故意迟报死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行政处罚,影响该单位或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

八、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将定期对死亡登记报告的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九、制度宣导相关部门将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资料,加大对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报告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补充或者调整,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审批人:XX部门领导批准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关于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所帮助。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模版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实行网络报告:村级基层卫生____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应积极、主动协助死者家属为死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对辖区内死亡案例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并及时将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并于每月的____日前将上月的居民死因月报表填写好报当地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收到死亡个案信息后____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3、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4、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县肿瘤医院死因登记处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乡村医生(个体医)要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的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是指医疗机构在接诊患者死亡后,通过网络将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报告给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死亡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

第四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报告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报告以下死亡病例:(一)就诊死亡的;(二)在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的;(三)回家死亡的;(四)身份不明的;(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死亡病例。

第六条死亡病例报告内容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二)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三)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编码等。

第三章报告程序和时间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将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报告给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到医疗机构报告的死亡病例信息后,应进行核对、分析,对有疑问的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将核实结果反馈给医疗机构。

第九条医疗机构在报告死亡病例时,应确保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虚假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数据管理和使用第十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作为国家疾病监测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信息资源,应当受到严格保护。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应依法使用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不得泄露、买卖、篡改、删除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掌握全国死亡情况和疾病流行趋势,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死亡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对于人员死亡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程序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对人员死亡事件进行及时、准确、统一的报告和处理,以便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一、死亡报告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及时、准确、统一地报告和处理人员死亡事件,确保公众和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

2.原则:a.及时性:人员死亡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给相关部门,特殊情况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

b.准确性:死亡报告应包含准确的事实和数据,避免虚假和误导。

c.统一性:死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统一,方便统计和分析。

d.保密性:对于死亡报告中的个人隐私信息要严格保密。

二、报告程序和要求1.报告程序:a.在发现人员死亡事件后,立即通知上级,并记录现场情况。

b.上级收到通知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相关报告表格。

c.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进行核实和分析,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报告要求:a.报告内容:报告应包含死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职业等)、死亡时间和地点、死因初步判定和其他相关细节。

b.报告方式:报告可以通过口头通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

c.报告时限:人员死亡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特殊情况应在最短时间内报告。

三、处理程序和要求1.处理程序:a.相关部门收到死亡报告后,应进行核实和分析,并进行初步判定和处理。

b.根据初步判定结果,确定后续处理程序,如立案、调查、公告等。

c.在处理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和透明,严禁包庇和隐瞒错误。

2.处理要求:a.依法处理:在处理人员死亡事件时,要依法办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正和合法。

b.同情和关心:对于死者家属,相关部门应给予同情和关心,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c.教训和改进:对于因疏忽、失职等原因导致的人员死亡事件,相关部门应吸取教训,进行改进和加强管理。

四、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死亡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死亡上报管理制度

死亡上报管理制度

死亡上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一个组织或社会中,死亡是一件非常敏感和重大的事情。

及时、准确地上报死亡事件,对于组织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死亡上报管理制度,是保障信息传递的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的关键措施。

二、制度目的1.正确、及时地上报死亡事件,确保组织和社会能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死者合法权益和家属合法权益的保障。

2.收集和整理死亡事件相关信息,为研究和统计提供准确数据。

3.保障组织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及时应对潜在风险。

4.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工。

三、制度内容和流程1.上报责任和渠道(1)上报责任:每个部门设有上报责任人,负责死亡事件的及时上报工作。

(2)上报渠道:采用电子邮件、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保证信息快速传递。

2.上报要点(2)死因:尽量详细描述死因,并附上医疗证明或相关报告。

(3)时间和地点:准确记录死亡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4)相关证据:例如照片、录像等,有助于对事件的准确评估。

3.死后处理流程(1)紧急处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必要措施处理现场,如报警、保护现场等。

(2)信息收集:调查组成员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初步调查。

(3)上报领导:将死亡事件的初步情况及调查进展汇报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4.记录和归档(1)档案管理:对每个死亡事件建立档案,包括上报信息、调查材料和处理结果等。

(2)信息统计:对死亡事件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提供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层参考。

四、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死亡上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评估标准:制定死亡上报工作评估标准,对个人和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宣贯和培训1.宣贯:组织相关人员对死亡上报管理制度进行宣贯,确保全员知晓制度内容和流程。

2.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

六、制度迭代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制度应具备灵活性和可调整性,能够不断进行优化和迭代,保持与时俱进。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同时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发生在我区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一)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1.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作出诊断并逐项填写《死亡证》。

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二联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2.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证》。

(1)家庭死亡个案。

在家中死亡者,不由医院填写《死亡证》,由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该地区预防保健任务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医学诊断,作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判断并填写《死亡证》。

(2)其他场所发生的正常死亡个案。

由负责救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填写《死亡证》;在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属于正常死亡者,由救治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进行死因推断后填写《死亡证》。

(3)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除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还应填写《孕产妇死亡副卡》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副卡》。

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公共卫生科,并完善相关资料,填写妇幼卫生工作要求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

(4)对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医生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在《死亡证》背面的调查记录仪栏填写病人的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或SARS等影像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制度⼀)⼀、死亡报告应在病⼈死亡后由当班医师完成,并由当天参加救治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复核后签字。

⼆、病⼈死亡后要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式四联,第⼀联存于病历或门诊留观病历中;第⼆联计算机录⼊后报送市疾病控制中⼼;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凭据;第四联为殡葬⽕化凭据。

三、科室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应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字迹⼯整,易于辨认,项⽬填写完整、正确,死亡者的性别、出⽣⽇期和死亡⽇期、主要致死原因(不明原因死亡的应填写主要病史和症状体征)、诊断依据等。

四、医务科每天由专⼈负责收集《死亡医学证明》,并对其进⾏审核、登记、编码、盖章、上报;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进⾏核对并予以纠正;五、专职⼈员必须于7⽇内完成死亡⽹络直报,每⽉10⽇前将上⽉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第⼆联送往银川市疾病控制中⼼;六、凡在医院发⽣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做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七、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系列情况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第⼆联的调查记录栏内;⼋、如果是呼吸道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必须在调查记录栏内注明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素治疗⽆效及肺炎或SARS的影像学特征,以及⽩细胞是否正常等情况。

九、新⽣⼉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最后的诊治医⽣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法医鉴定书》后,由经治医⽣根据《法医鉴定书》填写《死亡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的填写必须使⽤⿊⾊或蓝⿊⾊钢笔,不得⽤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要求项⽬齐全、内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逐联加盖医务科专⽤印鉴;⽆医⽣签字、医务科专⽤印鉴视为⽆效;死亡原因填写应⽤专业疾病名称,并⽤中⽂书写、不得⽤英⽂或英⽂缩写。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死亡报告管理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有效监控和记录人员死亡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有效预防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制度目的1.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对人员死亡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 提供合理、科学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死亡报告的处理规范与公正;3. 为深入分析死亡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措施提供依据;4. 建立完善的死亡信息档案,为相关统计工作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适用范围死亡报告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和机构。

四、制度内容1. 报告要求(1)对于组织内发生的人员死亡事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死亡报告应包括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因初步判断等内容;(3)报告信息应准确、完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2. 报告程序(1)发现死亡事件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上级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死亡报告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3)在审核确认无误后,上级主管部门将死亡报告信息上报至相关部门。

3. 数据统计与分析(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死亡报告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提取有关数据;(2)对死亡报告中的常见死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3)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汇报统计分析结果。

4. 信息档案管理(1)建立完善的死亡信息档案,对死亡报告信息进行归档;(2)死亡信息档案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可追溯性;(3)对于特定的敏感信息,在档案管理中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责任与监督1. 相关部门应明确死亡报告的责任人,确保其落实和执行;2. 对于未及时上报、虚报、漏报死亡信息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3.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死亡报告系统及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六、附则1.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相关部门;2. 对于该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目的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以及保证医疗安全。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死亡报告的标准、流程及管理责任,使医院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患者死亡情况,实现医疗事故的及时发现和处理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医护人员及相关职责人员。

流程医院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流程分为以下五个步骤:死亡诊断和报告1.当有患者死亡时,医院应立即组成专业诊疗组,核对死因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院应在一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家属,并督促患者家属到医院确认死亡事实,签字确认死亡证明书,由医院负责保存该证明书。

3.医院应立即将患者死亡报告情况及死亡原因,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院内交办和处理1.核实报告和证明书后,死因医生应将报告交给病历质控科,由质控科主任进行审核。

2.病历质控科主任审核后,应报告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并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经医院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后,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将处理结果送达有关部门、医生和护士等人员,并填写相关报表和文件。

处理结果汇总1.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院内的死亡报告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及时编制各类报表和数据,以便医院领导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2.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报表和数据进行梳理和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不断提高内部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数据分析和处理1.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死亡报告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明确对策和解决方案。

2.医院应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护理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监督和评估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死亡报告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定改进措施。

并通过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确保死亡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和义务根据医院管理权限和服务职责,制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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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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